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二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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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0)

1. 靈蘭秘典論第八

十二官,趙獻可醫貫云。玩內經註文。即以心為主。愚謂人身別有一主。非心也。謂之君主之官。當與十二官平等。不得獨尊心之官為主。若以心之官為主。則下文主不明則十二官危。當云十一官矣。蓋此一主者。氣血之根。生死之關。十二經之綱維也。呂東莊評云。十二官各有所司。而惟心最貴。心得其職。則十二官皆得其宜。猶孟子謂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蓋心與百體。分言之則各有所官。統言之則心為百體之主。即此義也。故曰君主之官。曰主明。文義自見。若謂別有一主。則心已不可稱君主。豈主復有主乎。又謂下文當云十一官。不當云十二官。此拘牽句字。而不求其義也。即以經文例之。六節臟象論云。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五臟六腑。膽已在內。則宜云十臟。而云十一臟。又將別有一膽耶。靈樞邪客篇曰。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如趙氏言。亦止應云四臟六腑之大主矣。又豈心非其心耶。趙氏欲主張命門為一身之要。未嘗無說。而必穿鑿經文附會之。卻不可為訓。凡論學論醫。皆不可如此。

其宗大危,高雲。宗祧且危。簡按說文。宗。尊祖廟也。白虎通云。宗者。何謂也。宗者尊也。為先祖主。宗。人之所尊也。

至道在微,高雲。承上文大危之意而言。至道在微。上文大危。乃人心惟危之義。此至道在微。乃道心惟微之義。道惟微也。故變化無窮。既微且變。則人孰知其原。

窘乎哉消者瞿瞿,吳云。窘。窮也。乎哉。嘆辭。張云。瞿瞿。不審貌。謂十二官相失。則精神日消。瞿瞿然莫審其故。誠哉窘矣。馬雲。瞿。音履。禮檀弓。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注云。眼目速瞻之貌。彼不知此養生之法者。有消而無長。瞿瞿然驚顧。擬而議之。窘迫哉。此消者瞿瞿也。簡按詩東方未明篇。狂夫瞿瞿。傳。無守之貌。禮玉藻。視容瞿瞿。注。驚遽不審貌。張注本之。張馬注義並通。吳志高俱仍王注。以消為消息之義。豈有此理耶。且王以瞿瞿訓勤勤。未見所出。太素作濯濯。廣雅。濯濯。肥也。一曰。娛遊也。

閔閔之當,馬雲。閔閔者。說文以為病與傷通也。唯不知其要。則閔閔然獨當其病。孰知何法為善耶。張云。閔閔。憂恤也。謂能憂人之憂。而恤人之危者。又孰足以當其明哲之良哉。蓋甚言知道之少也。簡按馬引說文有訛。閔。愍通。故張以憂恤釋之。二說並不妥。王為深遠之義。必有所本。

毫釐,孫子算經。蠶吐絲為忽。十忽為一絲。十絲為一毫。十毫為一釐。

其形乃制,馬雲。唯心為君主之官。有以制此形耳。張云。積而不已。而形制益多也。高雲。道之形體乃制。制。正也。

白話文:

靈蘭秘典論第八

趙獻可醫貫書中提到「十二官」,並以心為主。我認為人體另有一主宰,非心臟,應稱為「君主之官」,地位應與十二官平等,不能獨尊心臟。若以心臟為主,則下文「主不明則十二官危」就應改為「十一官危」了。因為這個「君主之官」是氣血的根本、生死攸關、十二經脈的綱維。呂東莊評注說,十二官各有職司,但心臟最尊貴,心臟功能正常,則十二官皆能正常運作。如同孟子所言,耳目等官不思慮,只被外物所蒙蔽;而心臟則思慮,思慮才能明智。心臟與百體分開來說各有其官,統而言之,則心臟是百體的主宰,這就是「君主之官」的意義,所以說「主明」,經文的意思就清楚了。若說另有一主宰,那麼心臟就不能稱為君主了,豈能主上還有主上?又說下文應說「十一官」而不應說「十二官」,這是拘泥於字句而不求其義。以經文為例,《六節臟象論》說「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五臟六腑中膽囊已包含在內,那應該說「十臟」,卻說「十一臟」,難道還有另一個膽囊嗎?《靈樞·邪客篇》說:「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如同趙氏所言,也只應說「四臟六腑之大主」而已,難道心臟就不是心臟了嗎?趙氏想主張命門為一身之要,也并非全无道理,但他卻硬要穿鑿附會經文,不可取法。論學論醫,都不可如此。

「其宗大危」,高氏認為是宗廟將要傾危的意思。簡言之,根據《說文解字》,宗是尊崇祖廟;《白虎通》說,宗是尊崇的意思,是對先祖的尊崇,宗是人所尊崇的。

「至道在微」,高氏認為承接上文「大危」之意,至道在微,上文「大危」指人心容易危殆,此「至道在微」則指道心極其微小,道由於微小,所以變化無窮,既微小又變化,那麼人怎能知道它的本源呢?

「窘乎哉消者瞿瞿」,吳氏認為「窘」是窮困之意,「乎哉」是感嘆詞,「瞿瞿」是不安的樣子,指十二官失調,則精神日漸衰弱,茫然不知所以然,真是窘迫啊!張氏認為「瞿瞿」是不確定貌,馬氏認為「瞿」音同「履」,《禮記·檀弓》中「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注釋為眼睛快速張望的樣子,那些不知道養生方法的人,有衰退而無增長,驚慌失措地張望,惶恐不安,這就是「消者瞿瞿」。簡言之,《詩經·東方未明》篇「狂夫瞿瞿」,注釋為沒有依託的樣子;《禮記·玉藻》「視容瞿瞿」,注釋為驚慌不定的樣子,張氏的注釋由此而來,張馬二氏的注釋都通順,吳志高都沿用王注,把「消」解釋為消息的意思,這怎會有道理呢?而且王注把「瞿瞿」解釋為勤勤,沒有出處,《太素》作「濯濯」,《廣雅》中「濯濯」有肥沃之意,或指遊樂之意。

「閔閔之當」,馬氏認為「閔閔」指疾病和創傷,《說文解字》也這樣解釋,只是不知道其要領,就會憂愁地獨自承受疾病,怎知什麼方法是好的呢?張氏認為「閔閔」是憂愁的意思,指能憂他人之憂,而憐憫他人之危的人,又哪個能擔當明哲保身的責任呢?這正是說明知道的人很少。簡言之,馬氏引用的《說文解字》有誤,「閔」與「愍」相通,所以張氏用憂愁來解釋,這兩種說法都不妥當,王注解釋為深遠的意義,一定有所根據。

「毫釐」,出自《孫子算經》,蠶吐絲為忽,十忽為一絲,十絲為一毫,十毫為一釐。

「其形乃制」,馬氏認為只有心臟是君主之官,能以此來約束形體。張氏認為是積累不已,而形體的規律也越多。高氏認為是道的形體得以約束,制,就是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