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五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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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6)

1. 痿論篇第四十四

吳云。痿。與萎同。弱而不用之意。高雲。承上篇痹證。而論痿證也。痿者。四肢委弱。舉動不能。如委棄不用之意。潘氏醫燈續焰云。痿者。委也。足痿不用。有委靡不振之義。故字從委。簡按痿。耑繫於四肢委弱之疾。而有肺痿陰痿等證。巢源。作肺萎陰萎。知是痿與萎同。

白話文:

痿。和萎是一樣的。意思是虛弱而不能使用。高雲解釋說,承接上篇的痹證,而討論痿證。痿就是四肢虛弱,舉動困難,就像委棄不用一樣。潘氏的《醫燈續焰》中說,痿就是委靡不振。足痿不能用,有委靡不振的意思。所以字從「委」。

簡單來說,痿只繫於四肢虛弱的疾病,而有肺痿、陰痿等證。巢源製作了肺痿、陰痿,知道痿和萎是一樣的。

吳為明確。蓋痿痹瘚三疾相類。古多混同。說文。痿。痹疾也。前哀帝紀。痿痹。師古云。痿。亦痹病也。枚乘七疑。出輿入輦。命名蹶痿之機。此類是也。故本經分三篇。而詳論之。

白話文:

吳氏對於痿、痹、瘚三種疾病的定義非常明確。過去人們常常將三者混淆。根據《說文解字》,痿是一種痹病。《漢書·哀帝紀》中提到「痿痹」,注釋家師古認為「痿」也是一種痹病。《枚乘七疑》中說「出輿入輦,命名蹶痿之機」,這類疾病就是痿痹。因此,本草經中將三者分為三篇詳細討論。

筋膜,張云。膜。猶幕也。凡肉理臟腑之間。其成片聯絡薄筋。皆謂之膜。所以屏障血氣者也。凡筋膜所在之處。脈絡必分。血氣必聚。故又謂之膜原。亦謂之脂膜。

肺熱葉焦,甲乙。焦下。更有焦字。

白話文:

筋膜,張機說。膜,就像布幔一樣。凡是肉和內臟之間,那些成片連接的薄筋,都叫膜。它們的作用是阻隔和保護血氣。膜所在的地方,脈絡必然會分佈,血氣必然會聚集。因此,膜又叫「膜原」,也叫「脂膜」。

急薄著則,甲乙。著下。更有著字。吳云。著。留而不去也。張云。皮毛虛弱。而為急薄。熱氣留著不去。志云。靈樞云。皮膚薄著。毛腠夭焦。著者。皮毛燥著。而無生轉之氣。故曰著則生痿躄也。

白話文:

針灸時若針尖刺入皮膚過淺,只刺到表皮層,就會出現「甲乙」的症狀。

吳氏認為「著」指針刺入後無法順利拔出,造成皮膚受傷。

張氏認為這是因為皮膚表層虛弱,無法承受針灸的刺激,導致熱氣滯留無法散去。

《靈樞》中說:「皮膚薄弱,毛孔枯焦,這是皮膚表面乾燥,沒有生機的表現。」

所以,針刺過淺會導致皮膚表面受傷,造成痿痺(肌肉萎縮、麻痺)的症狀。

痿躄,吳云。躄。足不用也。肺主氣。氣病則不能充周於身。故令手痿足躄。汪昂云。肺主皮毛。傳精布氣。肺熱葉焦。則不能輸精於皮毛。故虛弱急薄。皮膚燥著。而痿躄不能行。猶木皮剝。則不能行津於枝幹而枯也。簡按史記韓王信傳。僕之思歸。如痿人不忘起。張楫云。痿。不能行。吳越春秋云。寡人念吳。猶躄者不忘走。躄。又作躃。禮記釋文。躃。兩足不能行也。由此觀之。痿躄。並足廢之疾。然痿者。痿弱之義。躄者。兩足不能行之稱。自不能無別焉。王則依疏五過論。痿躄為攣之語。釋為攣躄。吳則分為手足之病。俱似拘泥。此據他臟之例。當曰皮痿。而曰痿躄者。蓋肺為痿證之主也。

白話文:

痿躄

「痿躄」的「躄」,是指腳無法行走。肺臟掌管氣。氣出了問題,不能通達全身,就會導致手腳無力,無法走路。汪昂說:「肺臟掌管皮毛,傳輸精氣。肺熱葉焦,就無法將精氣運送至皮毛。所以身體虛弱、氣血不足,皮膚乾燥粗糙,導致痿躄而無法行走。就像樹皮剝落,就無法將水分傳輸到枝幹,導致枯萎。」

史記《韓王信傳》中記載:「我思歸故里,就像痿痺的人總想起身。」張楫解釋說:「痿,就是不能行動。」《吳越春秋》中說:「我思念吳國,就像躄者總想行走。」「躄」也寫作「躃」。《禮記釋文》解釋:「躃,兩隻腳無法行走。」由此可見,痿躄都是指腳部無法行走的疾病。但是,「痿」有虛弱的意思,「躄」是兩隻腳無法行走的稱呼,兩者還是有區別的。王則依據《疏五過論》,將痿躄解釋為攣躄,但吳則將其分為手部和腳部的疾病。這些解釋都有些拘泥。根據其他臟腑的命名規則,應該稱之為「皮痿」。之所以說「痿躄」,是因為肺臟是痿證的主要病因。

樞折挈,吳云。樞紐關節之處。或折或挈。志本。挈。一字句。注云。樞析。即骨繇而不安於地。骨繇者。節緩而不收。(以上根結篇文。)故筋骨懸挈不收。汪昂云。樞紐之間。如折如挈。簡按說文。挈。懸持也。推王意。謂膝腕之樞紐。失其懸持。如折去也。此注為長。甲乙。挈。作瘈。非。

膽泄,甲乙。膽下。有熱字。簡按奇病論。膽虛氣上溢。而口為之苦。名膽癉。

白話文:

樞折挈,吳氏雲:這是指樞紐關節的地方。有的折,有的挈。志本:挈,一個字的解釋。注云:樞析,即骨骼發育不良,不能安穩地站立。骨繇者,關節鬆弛而不收斂。(以上為《根結篇》中的文字。)因此,筋骨懸浮挈舉,不能收斂。汪昂雲:樞紐之間,有的折,有的挈。 考察《說文解字》得知,挈就是懸吊持拿的意思。推測王氏的意思是,膝蓋、手腕等樞紐失去懸吊持拿的功能,就像折斷了一樣。此注內容較為詳盡。甲乙本作挈,誤。

肺者臟之長也,志云。臟真高於肺。朝百脈。而行氣於臟腑。故為臟之長。簡按病能論。九針論。並云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

肺熱葉焦,吳。此下。補生痿躄三字。簡按此據上文著則生痿躄之語。亦未為得。

白話文:

肺臟是五臟中地位最高貴的。根據《志異》記載,肺臟居於五臟之上,統領著全身的脈絡,將氣息運行到各個臟腑。所以,肺臟是五臟之首。參閱《病能論》和《九針論》的記載,它們都表示肺臟是覆蓋在五臟六腑之上的。

故曰,吳云。以下。古語也。馬張同。志云。謂下經本病篇。有此語也。以上論肺熱葉焦。而成五臟之熱。此下。論五臟各有所因。而自成脈肉筋骨之痿。

白話文:

因此,吳師說:「以下」,是古代的用語。「馬張」二君也認同此說。「志」書說,指《內經·本病篇》中提到這句話。「以上」討論肺熱灼傷肺葉,導致五臟發熱。而「以下」討論五臟各有原因,自成脈絡、肌肉、筋骨痿弱。

胞絡絕,高本。胞。作包。云。包。舊本訛胞。今改。悲哀太甚。則心氣內傷。故包絡絕。包絡。心包之絡也。包絡絕。則血外溢。而陽熱之氣內動。其發病也。則心氣下崩。下崩則數溲血也。簡按此依新校正改字。而其義則原於王及楊注。頗見確實。馬雲。此胞絡者。乃胞絡宮之胞字。正婦人受胎之所。彼心包絡之包字。不從肉。王注以胞為包者。非。評熱論云。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故悲哀太甚。則心系急。胞之絡脈阻絕。上下不交。亢陽內動。逼血下崩。令人數為溺血也。張同。若依此說。以胞為女子之胞。則丈夫必無脈痿之證。乖違甚矣。志云。胞之大絡。即衝脈也。亦為臆解。但絕字。宜從馬注。為阻絕之義。

白話文:

胞絡受阻,太過悲傷。

悲傷過度,會傷及心氣,導致心包絡受阻。心包絡受阻,血液就會外溢,陽熱之氣也會內動。

發病時,心氣會往下崩漏,導致頻尿血。

簡要說明:

本文採用新校正文字,其意義來自王及楊的注釋。馬雲認為「胞」是指胞絡宮的「胞」,也就是女性懷孕的地方。而心包絡的「包」字不從「肉」旁。

王注將「胞」解釋為「包」,是不對的。熱論中提到,「胞脈」屬於心,並連結到胞中。因此,過度悲傷會導致心繫急促,胞脈受阻,上下不通,導致陽氣內動,逼迫血液崩漏,導致頻尿血。

張同認為,如果將「胞」理解為女性的胞宮,那麼男性就不會出現脈痿的症狀,這是不合理的。

志雲則認為,「胞」的大絡脈就是衝脈。但絕字應該按照馬注的解釋,表示受阻之意。

大經空虛,張云。血失則大經空虛。無以滲灌肌肉。榮養脈絡。故先為肌肉頑痹。而後傳為脈痿。簡按志以為胞之大絡。高同。當從王注。

白話文:

大經空虛,張(機)說:血液虧損導致大經空虛,無法滋潤肌肉,濡養脈絡。因此,會先出現肌肉僵硬麻痺,然後傳染到脈絡痿萎。簡注志認為指胞宮之大絡,高(武)也認同。應當同意王(冰)的註解。

入房太甚宗筋弛縱,馬雲。思想既已無窮。所願又不得遂。其意久淫於外。或至入房太甚。宗筋弛縱。高雲。思想無窮。所願不得。則怫鬱於內。肝氣傷矣。意淫於外者。其意淫縱於外。不靜存也。入房太甚。宗筋弛縱者。房勞過度。陰器衰弱也。簡按據下文使內也語。筋痿之證。因思想無窮。所願不得。意淫於外。而又重之以房勞。馬添一或字釋之。高以四句為三款。且以宗筋弛縱為陰痿。並似乖於經旨。

白話文:

如果居住場所潮濕,吳氏說「留」是長時間停留在水中的意思,「相」是陪伴的意思,指居住場所可能伴隨著潮濕的環境。張氏說「相」是並列的意思,馬氏說居住場所非常潮濕。志氏說有濕濁停留的地方,而居住場所又低窪,內外都潮濕。按語:相字的解釋比較困難,暫且從志氏的說法。 白淫,吳云。今之濁帶也。馬雲。在男子為精滑。在女子為白帶。簡按本神篇云。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玉機真臟論云。出白名曰蠱。皆其義也。聖濟總錄云。淫泆不守。隨溲而下也。

有漸於濕,馬雲。漸。音尖。詩云。漸車帷裳。注。漸。漬也。張云。漸。有由來也。

若有所留居處相濕,吳云。留。久留於水也。相。伴也。言居處之間。或伴乎濕也。張云。相。並也。馬雲。其居處又濕。志云。有濕濁之所留。而居處又兼卑下。外內相濕。簡按相字難解。姑從志。

肌肉濡漬,甲乙。漬。作潰。滑本同。誤。

陽氣內伐,馬雲。衛氣內伐其陰氣。簡按營衛生會篇云。衛氣內伐擊也。馬蓋原於此。

絡脈溢,簡按此以外候言。乃孫絡浮見也。

肉蠕動,張云。蠕。音軟。微動貌。又曰。蟲行貌。

白話文:

肌肉浸潤,甲乙說:浸潤導致潰爛,滑與本同,是錯誤的。陽氣內伐,馬雲說:衛氣內伐侵犯陰氣。簡按《營衛生會篇》說:衛氣內伐是指攻擊。馬雲的說法應源於此。絡脈溢出,簡按此指外在徵兆,乃孫絡浮現。肉蠕動,張雲說:蠕,音軟,指微微移動的樣子。又說:蠕動也指像蟲子一樣的移動。

主閏宗筋,甲乙。閏。作潤。馬吳並云。閏。潤同。馬雲。宗筋在人。乃足之強弱所繫也。但陽明實。則宗筋潤。陽明虛。則宗筋縱。世疑宗筋即為前陰。按厥論有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則宗筋不可以前陰言。張云。宗筋者。前陰所聚之筋也。為諸筋之會。凡腰脊溪谷之筋。皆屬於此。故主束骨而利機關也。簡按五音五味篇云。宦者去其宗筋。依此則張注似是。然前陰是宗筋之所會。故言斷其前陰。而為去其宗筋。但不可即謂宗筋為前陰也。王注似詳備。而有所未盡。宜參考諸篇。而始得其義。(據王所說。痃癖痃氣。橫弦豎弦之屬。蓋宗筋努張之所致也。)

白話文:

宗筋是足部強弱與否的關鍵。

陽明經實,則宗筋濕潤濡滑;陽明經虛,則宗筋鬆弛垮弱。

有人認為宗筋就是前陰。根據《厥論》記載,前陰是宗筋所聚集之處,因此宗筋不能與前陰等同。

張氏說,宗筋是前陰所聚集的筋,是諸筋匯聚的地方。所有腰部、脊柱和身體空隙中的筋都屬於宗筋,所以宗筋負責束縛骨骼和暢通關節。

簡氏查閱《五音五味篇》,其中記載宦官會切除宗筋。根據這點,張氏的解釋似乎較為正確。

然而,前陰是宗筋匯聚之處,所以切斷前陰就等同於切斷宗筋。但仍不可將宗筋直接等同於前陰。

王氏的解釋雖然詳盡,但仍有不足之處。應參考其他文章,才能更深入理解其含義。(根據王氏的說法,痃癖、痃氣、橫弦、豎弦等症狀,都是宗筋過度緊張所致。)

束骨,吳云。束。管攝也。

機關,骨空論云。俠髖為機。膕上為關。又據邪客篇。兩肘兩腋兩髀兩膕者。皆機關之室。

白話文:

束骨,就是管理的意思。

機關,根據骨空論所述,脅側的髖部是機的所在,膝後的膕部上方是關的位置。另外,根據邪客篇的說法,兩側的肘部、腋下、大腿上部和膝後膕部,都是機關所在的部位。

衝脈者經脈之海也,五音五味篇云。衝脈起於胞中。上循脊裡。為經絡之海。動輸篇並海論云。衝脈者。為十二經之海。

白話文:

《五音五味篇》中記載,衝脈是經脈匯聚的大海。衝脈從子宮中發出,沿著脊椎內側向上運行,是經絡中匯聚氣血的大海。《動輸篇》和《並海論》中也提到,衝脈是十二經脈中的大海道。

陰陽總宗筋之會,滑云。愚謂此即厥論。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之義也。張云。宗筋聚於前陰。前陰者。足三陰陽明少陽。及衝任督蹺九脈之所會也。九者之中。則陽明為五臟六腑之海。沖為經脈之海。此一陰一陽。總乎其間。故曰陰陽總宗筋之會也。簡按高雲。陰陽。陰蹺陽蹺。陰維陽維也。未若滑張二氏有所據也。

白話文:

滑氏說:「陰陽交會,總匯於筋會。」我想這就是他最重要的觀點。前陰,就是宗筋聚集的地方,是太陰和陽明經絡會合的部位。張氏說,宗筋聚集在前陰,前陰是指足部三條陰經、陽明經、少陽經,以及沖脈、任脈、督脈、蹺脈這九條經絡匯合的地方。在這九條經絡中,陽明經是五臟六腑之海,沖脈是經脈之海。這條陰經一條陽經,總匯於前陰,所以說陰陽交會,總匯於筋會。簡按高氏的說法,陰陽指陰蹺脈和陽蹺脈,陰維脈和陽維脈。這種說法不如滑氏和張氏有根據。

氣街,志云。氣街者。腹氣之街。甲乙。一名氣衝。簡按說文。街。四通道也。又曰沖。通道也。知字異而義同。

白話文:

《氣街》,志書上記載著:「氣街」指的是腹部氣機流通的道路。甲乙二經,又稱「氣衝」。簡要分析《說文解字》:街道是指四通八達的道路。另外,「衝」也指通道。雖然字不同,但意思相同。

帶脈,經別篇云。當十四椎。出屬帶脈。二十八難云。帶脈者。起於季脅。回身一周。楊注云。帶之為言。束也。言總束諸脈。使得調柔也。回。繞也。繞身一周。猶束帶焉。

不引,吳云。不能收引。高雲。不引者。不能延引而環約也。簡按吳義為長。

白話文:

帶脈

《經別篇》記載,在第十四個脊椎骨處。連接帶脈。《二十八難》記載,帶脈起於兩側肋骨下緣,繞著身體一週。楊上善注釋說,「帶」的意思是束縛,指帶脈可以束縛各條經脈,使它們保持平和。回,繞的意思。繞著身體一週,就好像束上腰帶一樣。

補其滎而通其輸,吳云。十二經。有滎有輸。所溜為滎。所注為輸。補。致其氣也。通。行其氣也。張云。上文云獨取陽明。此復云各補其滎。而通其輸。蓋治痿者。當取陽明。又必察其所受之經。而兼治之也。如筋痿者。取陽明厥陰之滎輸。脈痿者。取陽明少陰之滎輸。肉痿骨痿。其治皆然。高雲。各補其在內之榮血。而通其在外之輸穴。正虛則補以調之。邪實則瀉以調之。志同。簡按當仍吳張。

白話文:

吳澤說:「補其滎穴,暢通其輸穴。」

解說: 人體十二經脈上有滎穴和輸穴。氣血流過的部位叫滎穴,氣血注瀉的部位叫輸穴。補,就是導引氣血。通,就是運行氣血。

張志聰說:前面說過只取陽明經,現在又說各補其滎穴,暢通其輸穴。治療痿證,固然要取陽明經,但還必須找出受影響的經絡,一起治療。例如:肌肉痿軟,取陽明經和厥陰經的滎輸穴;脈搏痿弱,取陽明經和少陰經的滎輸穴;肉痿和骨痿,治療方法也一樣。

高武說:各補其榮血在體內的部位,暢通其輸穴在體外的部位。如果正氣虛弱,就補益來調和;如果邪氣實盛,就瀉除來調和。

註解: 吳張兩家的說法應該是正確的。

和其逆順,馬雲。補則逆取。瀉則順取。志云。和其氣之往來也。高雲。逆者和之使順。順者和之不使逆。簡按陰陽應象大論。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吳注。逆從。不順也。蓋此言逆順。亦是不順之謂。義始通。

白話文:

調節陰陽氣逆與順:

馬雲認為,補益時要採取逆行的取穴方式,瀉下時要採取順行的取穴方式。

《靈柩·刺節真邪論》中說:「調節陰陽氣的往來。」

高雲解釋:「逆行的,調節它使之順行;順行的,調節它不讓其逆行。」

簡要說明:根據《陰陽應象大論》,陰陽應當是相反的。病證的逆從也是如此。

吳澄注釋:「逆從,就是不順。」

這段話中所說的逆順,也是指不順的意思,這樣解釋才通順。

以其時受月,高雲。肝主之筋。心主之脈。腎主之骨。脾主之肉。各以其四時受氣之月。而施治之。則病已矣。受氣者。筋受氣於春。脈受氣於夏。骨受氣於冬。肉受氣於長夏也。簡按吳改月作氣。不可從。

白話文:

選擇在特定時節治療,因為:

  • 春天,肝臟掌管的經絡受氣。
  • 夏天,心臟掌管的脈絡受氣。
  • 冬天,腎臟掌管的骨骼受氣。
  • 長夏(即夏季),脾臟掌管的肌肉受氣。

因此,根據各個器官在不同季節受氣的時間進行治療,就能治癒疾病。所謂受氣,是指:

  • 經絡在春天受氣。
  • 脈絡在夏天受氣。
  • 骨骼在冬天受氣。
  • 肌肉在長夏受氣。

備註: 吳改將「月」改為「氣」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