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五 (4)
卷五 (4)
1. 風論篇第四十二
馬雲。內論五臟六腑之風。故名。後世論風。當祖此篇。奈以中風及癘風偏枯。各立為一門。致使後人視中風為重。傷風為輕。不知此篇曰中曰傷。無以異也。汪昂云。按風論痹論痿論。分為三篇。病源不同。治法亦異。今世多混同論治。故丹溪著論辨之。
或為寒中,吳此下。補或為瘍。或為不仁二句。非也。(詳具於下文。)
癘風,熊音。癘。音例。吳云。利賴二音。張云。癩同。
或為偏枯,滑云。偏枯。當作偏風。下文以春甲乙云。則為偏風。是也。
或為風也,千金。作或為賊風。滑云。或當作均。高雲。或為風病之無常。簡按下文有腦風目風漏風內風首風腸風泄風。恐為風之間。有脫字。
怢慄,樓云。怢。陀骨切。忽忘也。(見集韻)慄。懼也。怢。熊音。他對切。考字書。並無振寒之義。甲乙作解㑊。於文理為要。
名曰寒熱,簡按脈要精微論云。風成為寒熱。並謂虛勞寒熱。即後世所謂風勞也。
寒中,張云。蓋風雖陽邪。氣則寒肅。是風之與寒。名為同類。但有陰陽之辨耳。歲露篇曰。四時八風之中人也。故有寒暑。寒則皮膚急。而腠理閉。暑則皮膚緩。而腠理開。所以病變若此。
風氣與太陽俱入云云,高雲。風之傷人。或為癘風者。乃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太陽之脈俞。脈。經脈也。俞。腧穴也。太陽之氣主通體。今行諸脈俞。而散於通體分肉之間。分肉。分腠之肌肉也。散於分肉。更與周身之衛氣相干。風氣行於脈俞。散於分肉。干於衛氣。則正氣不能通貫。其道不利。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然䐜脹。而有瘍。瘍。癘瘍也。此肌肉有瘍。因脈外之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肌肉癘瘍。而亦有不仁也。簡按此以下。至有不仁也。諸家併為論瘍及不仁。故吳於篇首。補為瘍為不仁二句。而高獨接下文。為癘證之瘍及不仁。文理相貫。頗覺勝於前注。今從之。
與衛氣相干,甲乙。作悍邪時與衛氣相干。
肌肉憤䐜而有瘍,熊音。憤。音忿。發也。䐜。充人反。瘍。以章反。瘡也。吳云。憤䐜。腫起也。瘍。癰毒也。簡按王注生氣通天論痤字云。謂色赤䐜憤。亦腫起之義。巢源諸癩候云。皰肉如桃核小棗。蓋謂此類也。
有榮氣熱胕,趙府本。熊本。氣。作衛。滑云。有字衍。胕。腐同。此段。當作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癘者。榮衛熱胕。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簡按此未知果是否。錄以存一說。長刺節論云。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發眉生而止針。又四時氣篇云。癘氣者。素刺其腫上。已刺以銳針針其處。按出其惡氣。腫盡乃止。常食方食。無食他食。並與此節相同。曰大風。曰癘氣。即癘之謂耳。
或名曰寒熱,滑本。刪此五字。簡按此衍文。諸注屬強解。
以春甲乙云云,以下五十七字。吳移下文故風者百病之長也之上。近是。
傷於邪者為脾風,甲乙。邪。作風。
中於邪者為肺風,甲乙。中。作傷。邪。作風。下同。
亦為臟腑之風,簡按馬吳張仍王注。以風中五臟六腑之俞。亦為臟腑之風二句。為偏風之所由。志高則接上文四時五臟之風為一節。以亦字考之。志高為是。高雲。各以五行之時日受邪。而五臟之氣應之。則為五臟之風。若風中五臟六腑之俞穴。傷其經脈。亦為臟腑之風。既曰傷於風。復曰傷於邪。以明風者邪氣也。既曰傷於邪。復曰中於邪。以明傷者中之謂也。此申明或內至五臟六腑。而為臟腑之風者如此。
各入其門戶,志。圈各上為別段。注云。此論風邪偏客於形身。而為偏風也。門戶者。血氣之門戶也。簡按刺節真邪論云。虛邪偏客於身半。其入深。內居榮衛。榮衛稍衰。則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由之推之。門戶。即榮衰弱之處。志。以為血氣之門戶。近是。
偏風,神巧萬全方云。經有偏風候。又有半身不遂候。又有風偏枯候。此三者。大要同。而古人別為之篇目。蓋指風則謂之偏風。指疾則謂之半身不遂。其肌肉偏小者。呼為偏枯。
腦風,吳云。腦痛也。簡按醫說云。腦風。頭旋偏痛。聖濟總錄云。腦戶者。督脈足太陽之會也。風邪客搏其經。稽而不行。則腦髓內弱。故項背怯寒。而腦戶多冷也。方具於十五卷。
風入係頭,甲乙注。一本作頭系。高本。係。作系。云。風入目系。而至於頭。則入目之門戶。而為目風。簡按改係作系。若不作頭系。則頭字無著落。今據甲乙注改頭系。頭系。乃頭中之目系。
目風,吳云。目痛也。張云。或痛或癢。或眼寒。而畏風羞澀也。
漏風,張云。酒性溫散。善開玄府。酒後中風。則汗漏不止。故曰漏風。病能論。謂之酒風。
內風,吳云。今人遺精咳血。寢汗骨蒸。內風之所致也。簡按評熱病論云。勞風。法在肺下。與內風迥別。王注恐誤。張氏醫通云。入房汗出中風。嗽而面赤。內經謂之內風。脈浮緊。小青龍。脈沉緊。真武湯。
新沐,吳云。沐。濯首也。張云。一曰沐浴。簡按和劑局方。有洗頭風。證治要訣。於窗罅間梳洗。卒然如中。呼為檐風。此亦首風之屬也。
腸風,馬雲。風久入於其中。則為腸風。其食有時不化而出也。簡按吳張併為腸風下血之證。非也。
泄風,高雲。久風外在腠理。則為隱疹之泄風。簡按此金匱要略所論。與本篇泄風不同。當考下文。(金匱云。風氣相搏。風強則為隱疹。身體為癢。癢為泄風。久為痂癩。)張云。自上文風氣循風府而上。至此。共七種。所以明或為風也。故有其病各異。其名不同之義。
無常方然致有風氣也,然。千金。作焉。滑本。刪致以下五字。
其病能,張云。凡致病之害。皆謂之能。志云。病能者。謂臟氣受邪。能為形身作病也。馬雲。能。耐同。簡按義具於病能篇。
皏然,馬。吳。皏。音駢。廣雅云。皏。白也。王注原於玉篇。
晝日則差,馬雲。差。瘥同。吳云。晝日起。則肺葉垂而順。故病瘥。暮而臥。則肺葉壅而脹。故病甚。志云。晝則陽氣盛。而勝邪。暮則氣衰。故病甚也。簡按王注為是。
診在眉上其色白,馬雲。靈樞五色篇。以為闕中者肺也。高雲。其診視之部。在眉上闕庭之間。其色皏然白者。是也。志云。始言皏然白。而復曰診在眉上。其色白。有似乎重見矣。所謂皏然白者。謂肺氣受風。而臟氣之見於外也。所謂診在眉上。其色白者。謂五臟之病色。見於面也。簡按當從高注。下文四臟義並同。
焦絕,馬雲。心受邪。正在中。故上中下三焦之氣。升降頗難。而似有阻絕也。張云。唇舌焦燥。津液干絕也。簡按未詳。張據王義。姑從之。
善怒嚇赤色,甲乙。無嚇字。作色赤。樓云。嚇字。衍。高雲。木火相生。故善以怒而嚇人。簡按莊子秋水云。鴟得腐鼠。鵷雛過之。仰而視之曰嚇。司馬雲。怒其聲。恐其奪己也。又五臟之風。言情志者。唯心肝二臟耳。而於肝則云善悲。又云善怒。併為可疑。今且仍王注。
診在口,高本。口。作舌。注云。舌。舊本訛口。今改。
時憎女子,吳云。肝脈環陰器。肝氣治。則悅色而欲女子。肝色衰。則惡色而憎女子。
痝然,張云。浮慘貌。簡按庬同。義具於評熱病論。
脊痛,甲乙。脊上。有腰字。
其色炲,志云。恐後人認為一色。故曰蒼。曰炲。曰皏然。曰微黃。大意與五臟生成篇之論色同。炲。煙煤黑色也。
肌上,高本。肌。作𦠄。注云。𦠄。舊本訛肌。今改。肌。兩頰肉也。肌上。顴也。顴。腎所主也。簡按說文。肌。頰肉也。五閱五使篇云。腎病者。顴與顏黑。高注確有所據。然幾幾通用。故饑作飢。機作機。則肌不必改𦠄。
胃風,簡按此腹中論所謂鼓脹之屬。與和劑局方胃風湯之胃風。醫說不伏水土之胃風不同。聖濟總錄有治方。具於十七卷。
失衣則䐜脹,吳云。風寒助邪。脈益凝澀。故今䐜脹。張云。失衣則陽明受寒於外。故為䐜脹。簡按王注中熱。恐誤。
食寒則泄,千金。泄上。有洞字。似是。
診形瘦而腹大,高雲。猶言診其形色則瘦。診其腹上則大。以明五臟診色。六腑診形之義。
先風一日,志云。風者。天之陽氣。人之陽氣。以應天之風氣。諸陽之氣。上出於頭。故先一日則病甚。男兆璜曰。風將發而所舍之風亦發。故先一日病甚。人氣之通於天也。張云。陽性先而速也。先至必先衰。是以至其風日。則病少愈。聖濟總錄云。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風行陽化。頭者。諸陽之會。與之相應也。方具於十五卷。
漏風,聖濟總錄云。食酒中風。則為漏風。漏風之狀云云。又曰。身熱解墮。汗出如浴。惡風少氣。病名酒風。(出病能論。)夫酒所以養陽。酒入於胃。與穀氣相薄。熱盛於中。其氣慓悍。與陽氣俱泄。使人腠理虛而中風。令人多汗。惡風不可單衣。其喘息而少氣者。熱重於肺。客於皮毛也。口乾善渴者。汗出多。而亡津液故也。解墮而不能勞事者。精氣耗竭。不能營其四肢故也。謂之漏風者。汗出不止。若器之漏。久而不治。轉為消渴。方具於十三卷。
常不可單衣,汪昂云。汗多腠疏。故常畏寒。馬注。作畏熱雖單衣亦欲卻之。昂按既云畏熱。下何以又言惡風乎。高雲。多汗表虛。欲著復衣。故常不可單衣也。
甚則身汗,高本。身。作自。注云。自汗。舊本訛身汗。今改。食則汗出者。言身若無汗。食入則汗出也。甚則自汗者。言身或多汗。甚則自汗也。甚。猶多也。簡按不必改自汗。義自通。
泄風之狀,簡按上文。久風入中。則為腸風飧泄。外在腠理。則為泄風。本節則云。多汗。汗出泄衣上。蓋此其汗泄。甚於漏風。新校正。據千金改內風。難必矣。
上漬其風,吳云。上漬。半身之上。汗多如浸漬也。志。四字為一句。注云。泄衣上則身濕。既濕且冷。一如水漬。而有風。故曰上漬其風也。簡按四字未詳。或恐是衍文。○吳云。此不及腦風目風內風腸風飧泄者。古亡之也。言胃風。而上文未嘗及者。亦上文亡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