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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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5)

1. 陰陽別論篇第七

三陽三陰發病,志云。太陽太陰之為病也。太陽為諸陽主氣而主筋。陽氣虛則為偏枯。陽虛而不能養筋。則為痿。脾屬四肢。故不舉也。

痿易,張云。痿弱不支。左右相掉易也。馬雲。左右變易為痿也。簡按俱非也。易。是狂易之易。不如平常也。王注是。

鼓一陽曰鉤,志云。鉤。當作弦。此論四經之脈。以應四時也。鼓。動也。一陽之氣初升。故其脈如弦之端直。以應春生之氣也。高同。

鼓陽勝急曰弦,志云。弦。當作鉤。陽氣正盛。故其脈來盛去悠。如鉤之急。以應夏熱之氣也。高同。

鼓陽至而絕曰石,志云。至者為陽。陽氣伏藏。故脈雖鼓至而斷絕。以應冬藏之氣也。滑云。當作鼓。陰至而絕。此四者。蓋亦真臟脈也。簡按鼓陽。作鼓陰。近是。然以四者為真臟脈。恐非。

陰陽相過曰溜,志云。溜。滑也。陰陽相遇。其脈則滑。長夏之時。陽氣微下。陰氣微上。陰陽相遇。故脈滑也。此言人有四經。以應四時之氣也。張云。陰陽相過。謂流通平順也。脈名曰溜。其氣來柔緩而和。應脾脈也。簡按志以溜為滑。本於吳注。馬雲。溜。作流。靈本輸篇。溜於魚際。其義主流。蓋溜流古通。不必改字。滑云。如水之溜而不收。即下文關格之類。非。又按鼓一陽以下二十九字。與上下文。不相順接。是它篇錯簡在此爾。

起則熏肺使人喘鳴,張云。此兼表裡。以言陰陽之害也。

表裡不和。則或為臟病。陰爭於內也。或為經病。陽擾於外也。魄汗未藏者。表不固也。四逆而起者。陽內竭也。其至正不勝邪。則上熏及肺。今人氣喘聲鳴。此以營衛下竭。孤陽上浮。其不能免矣。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吳本。上和字下句。注意與王同。張云。陰者。五臟之真陰也。陰之所以生者。以臟氣和。臟氣之和。以陰陽之和也。不和則為爭為擾。為剛為淖。而病由興矣。志云。陰之所生之陽脈。與所本之陰脈。相和而始。名曰和。高雲。獨陽不生。獨陰不長。陰之所生。和本曰和。言陰之所以能生萬物者。以陰和而復。本於陽和也。簡按此二句。旨義尤幽深。不能輒領會。故舉數說爾。

淖則剛柔不和,吳云。此言偏陰之害。淖。謂陰氣太過。而潦淖也。張云。淖。謂寒濕妄行。陰氣勝也。簡按行針篇。血氣淖澤滑利。春秋繁露。夫物愈淖。而愈易變動搖盪也。淮南原道訓。甚淖而滒。注。滒。亦淖也。饘粥多沉者。曰滒。淖。廣韻。奴教切。說文。泥也。一切經音義引字林。濡甚曰淖。吳張為陰氣有餘之義。為是。志高並云。淖。和也。誤。本經釋音。淖。音淘。水朝宗於海。此以淖為𧀺。𧀺即俗作潮。亦誤。

不過四日而死,簡按馬張依新校正之說。死。作已。是。志高仍原文云。以陽臟相生而傳。故不過四日之偶數而死。以陰臟相剋而傳。故不過三日之奇數而死也。以三四奇偶之數。固然死者。猶云生陽。其義不通。

白話文:

陰陽別論篇第七

三陽三陰發病
太陽與太陰發病時,太陽主導諸陽之氣,同時主管筋脈。若陽氣虛弱,會導致半身不遂(偏枯);陽氣不足無法滋養筋脈,則會形成痿症。脾主四肢,因此四肢無力、無法活動。

痿易
「痿易」並非指左右交替痿弱,而是指痿症表現異常,與平常不同,類似狂易(精神失常)的「易」字意義。

鼓一陽曰鉤
「鉤」應為「弦」。此處討論四經脈象對應四季。鼓動指脈象變化,初升的一陽之氣使脈象如弦般端直,對應春季生發之氣。

鼓陽勝急曰弦
「弦」應為「鉤」。陽氣旺盛時,脈象來勢強盛而去勢悠長,如鉤般緊急,對應夏季炎熱之氣。

鼓陽至而絕曰石
「鼓陽」應為「鼓陰」。陽氣潛藏時,脈象雖鼓動但斷絕,對應冬季閉藏之氣。此處可能指真臟脈,但存疑。

陰陽相過曰溜
「溜」指滑脈。陰陽之氣交會時,脈象滑利。長夏時節,陽氣稍降、陰氣稍升,陰陽相合,故脈滑。此段描述四經脈象對應四時,但文意與上下文不連貫,可能是錯簡。

起則熏肺使人喘鳴
陰陽失調時,表裡不和,可能導致臟病(陰氣內爭)或經病(陽氣外擾)。若表氣不固(魄汗未藏)、陽氣內竭(四逆而起),正氣不敵邪氣,邪氣上熏肺部,使人氣喘鳴響。此為營衛衰竭、孤陽上浮的危象。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
陰氣的生發需依賴臟氣調和,而臟氣調和的根本在於陰陽平衡。若陰陽不和,則會引發爭鬥、擾亂、剛強或濕濁等病變。此句深奧,各家解釋不一,或強調陰陽互根,或解讀為脈象和諧。

淖則剛柔不和
「淖」指陰氣過盛(如寒濕瀰漫),導致剛柔失調。此處「淖」非「和」義,而是陰氣濡滯的病理狀態。

不過四日而死
原文「死」字應為「已」(停止)。若按陽臟相生傳變,不超過四日;陰臟相剋傳變,不超過三日。但以奇偶數推斷死期,邏輯不通,故應以「病止」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