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二 (3)
卷二 (3)
1. 陰陽別論篇第七
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滑云。二句申前說。或直為衍文亦可。
所謂陰陽者,吳云。所謂。世所謂也。意若曰此眾謀之陰陽。非吾之所謂陰陽也。簡按上文既云所謂陰者真臟也。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而此亦云所謂陰陽者。故吳有此解。然考其語勢。似不必然矣。
真脈之臟脈,滑作真臟之脈。要旨。汪氏云。真脈之臟脈者。謂真臟脈之至數。以分五臟之屬也。
肝至懸絕急,滑云。愚謂懸絕。如懸絲之微而欲絕也。王注。如懸物之絕去。似指代脈言也。要旨。汪氏云。至。脈之應也。懸絕。止絕也。急。勁也。張云。懸絕急者。全失和平。而弦搏異常也。志云。懸絕者。真臟孤懸而絕。無意氣之陽和也。急者肝死脈。來急益勁。如張弓弦也。簡按張志之解似是。
脾至懸絕四日死,高雲。土位中央。灌溉四旁。上火下水。左木右金。土氣不能四應。故四日死。簡按王注不及脾獨死於生數之義。故取高說而補之。馬論天干之五行相剋。其間多有不合。宜遵王意。
二陽之病發心脾,張云。二陽。陽明也。為胃與大腸二經。然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故此節所言。則獨重在胃耳。蓋胃與心。母子也。人之情欲。本以傷心。母傷則害及其子。胃與脾。表裡也。人之勞倦。本以傷脾。臟傷則病連於腑。故凡內而傷精。外而傷形。皆能病及於胃。此二陽之病。所以發於心脾也。簡按王履云。腸胃有病。心脾受之。發心脾。猶言延及於心脾也。滑云。青田老人謂。心脾當作肺脾。下文風消脾病。息賁者肺病。深為有理。今詳經文。張注為是。
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張云。不得隱曲。陽道病也。夫胃為水穀氣血之海。主化營衛而潤宗筋。如厥論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痿論曰。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衝。而陽明為之長。然則精血下行。生化之本。惟陽明為最。今化原既病。則陽道外衰。故不得隱曲。其在女子。當為不月。亦其候也。王氏注曰。夫腸胃發病。心脾受之。心受之則血不流。脾受之則味不化。然心脾何以受腸胃之病。未免牽強。不可不察。隱曲二字。本經見者凡五。皆指陽道為言。以類察之。可得其義。吳云。俯首謂之隱。鞠躬謂之曲。簡按吳說未見明據。今從張注。要旨云。汪氏質疑注。肢體為之勁急。而不能伸曲也。吳蓋本此。
風消,諸家皆仍王注。為枯瘦之義。獨汪心谷為上消渴。風消二字。他無所考。未知孰是。今兩存之。(聖濟總錄。載治方。出第十三卷。)
息賁,馬雲。賁。奔同。喘息上奔痰嗽無寧。此非肺積之息賁。乃喘息而賁。張云。胃病則肺失所養。故氣息奔急。氣竭於上。由精虧於下。敗及五臟。故死不治。
白話文:
《陰陽別論篇第七》
區分陽脈可以知道疾病的禁忌時間,區分陰脈可以判斷生死的期限。有人解釋這兩句是對前文的補充說明,也有人認為可能是多餘的文字。
關於“陰陽”的定義,有人認為是世俗所理解的陰陽,而非醫家真正的陰陽概念。但根據上下文,這種解釋似乎並不完全必要。
“真臟之脈”指的是五臟真實的脈象特徵,用以區分五臟的歸屬。
“肝脈懸絕急”描述肝脈微弱如懸絲欲斷,或如代脈般突然中斷。也有解釋為脈象完全失去平和,異常弦緊,或是真臟脈孤立無援,毫無陽和之氣,急促如拉緊的弓弦。
“脾脈懸絕四日死”解釋為脾土居於中央,滋養四方,若脾氣無法維繫四方,則四日後死亡。這與五行相克理論相關,但具體解釋需參考古代醫家的觀點。
“二陽之病發心脾”指陽明胃與大腸的疾病,重點在胃。胃與心有母子關係,情慾傷及心,進而影響胃;胃與脾為表裡,勞倦傷脾,連帶影響胃。內外傷皆可波及胃,故陽明病源於心脾。也有觀點認為“心脾”應為“肺脾”,但主流解釋仍以胃與心脾的關係為主。
“不得隱曲,女子不月”指男性陽道功能失常,女性月經停止。胃為氣血生化之源,若胃病則影響宗筋功能,導致生殖系統問題。古代醫家多認為“隱曲”指陽道功能,但也有解釋為肢體屈伸不利。
“風消”多數解釋為身體枯瘦,也有認為是上消渴症(糖尿病的一種表現)。具體含義尚存爭議。
“息賁”指喘息急促,類似氣逆上奔的症狀。胃病導致肺失滋養,氣息急促,若精氣衰竭,可能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