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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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2)

1. 陰陽離合論篇第六

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張云。此總三陽為言也。太陽為開。謂陽氣發於外。為三陽之表也。陽明為闔。謂陽氣在於內。為三陽之裡也。少陽為樞。謂陽氣在表裡之間。可出可入。如樞機也。然開闔樞者。有上下中之分。亦如上文出地未出地之義。而合乎天地之氣也。志云。開闔者。如戶之扉。樞者。扉之轉牡也。舍樞不能開闔。舍開闔不能轉樞。是以三經者。不得相失也。

摶而勿浮,宋本。摶。作搏。簡按王注。搏擊於手。當從宋本。史倉公傳。三陰俱搏者如法。不俱搏者。決在急期。義與此同。高雲。摶。音團。聚凝一而弗浮。志云。摶者。園也。高。勿。作弗。並誤。

中為陰,吳云。中。腹中也。腹中為脾。衝脈在脾之下。高雲。由外陽內陰之義。而推論之。然則中為陰。中亦內也。太陰坤土在內。而居中也。簡按馬雲。人身之中半。非也。

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馬雲。乃陰經中之絕陽。絕陽者。純陰也。名曰陰之絕陰。絕陰者。盡陰也。簡按靈系日月篇云。兩陰交盡。故曰厥陰。厥。通作蹶。漢食貨志。天下財產。何得不蹶。師古注。蹶。盡竭也。(史記倉公傳。厥陰。作蹶陰。)又晏子春秋云。陰冰厥陽。冰厚五寸。併為王注之左證矣。徐刪陰之絕陽四字。似是。○張云。本篇所言。惟足經陰陽。而不及手經者。何也。觀上文云。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則出地者。名曰陰中之陽。蓋言萬物之氣。皆自地而升也。而人之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言足則通身上下經氣皆盡。而手在其中矣。故不必言手也。然足為陰。故於三陽也。言陰中之陽。於三陰也。言陰中之陰。然則手經亦有離合。其在陽經。當為陽中之陽。其在陰經。當為陽中之陰。可類推矣。

⿱山⿲彳黑攵⿱山⿲彳黑攵,熊。音中。高雲。⿱山⿲彳黑攵。沖同。蓋本於新校正別本。簡按⿱山⿲彳黑攵。字書並引本經。不釋其義。篇海云。音中。字彙補云。一本作沖沖。非。以⿱山⿲彳黑攵音沖也。王注為往來之義。必有所據。通雅云。忡忡。猶沖沖也。古素問作⿱山⿲彳黑攵⿱山⿲彳黑攵。忡仲。憂貌。出詩召南。沖沖。行也。出廣雅。義不相涉。蓋依音而漫解者。

白話文:

陰陽離合論篇第六

太陽經如同門戶的開啟,陽明經如同門戶的閉合,少陽經則是門戶的樞紐。張氏解釋說,這是對三陽經的總體描述。太陽為開,指的是陽氣向外發散,是三陽經的表層;陽明為闔,指的是陽氣向內收斂,是三陽經的內裡;少陽為樞,指的是陽氣在表裡之間,可以出入,如同門戶的轉軸。開、闔、樞三者,有上、中、下的區分,也如同前文所說陽氣出地與未出地的意義,與天地之氣相呼應。志氏解釋說,開闔就像門扇,樞則是門扇的轉軸。沒有樞紐,門扇無法開合;沒有開合,樞紐也無法轉動。因此,這三條經脈不可分離。

「摶而勿浮」,宋本寫作「搏」。簡氏認為,根據王注「搏擊於手」,應從宋本寫作「搏」。《史記·倉公傳》中「三陰俱搏者如法,不俱搏者,決在急期」的「搏」與此處意義相同。高氏將「摶」讀作「團」,解釋為凝聚而不浮散。志氏則認為「摶」是「圓」的意思。高氏將「勿」寫作「弗」,這是錯誤的。

「中為陰」,吳氏解釋說,「中」指的是腹部,腹部屬脾,衝脈位於脾之下。高氏則從外陽內陰的角度推論,認為「中為陰」的「中」也是「內」的意思,太陰坤土在內而居中。簡氏認為馬氏將「中」解釋為「人身之中半」是錯誤的。

「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馬氏解釋說,這是陰經中的絕陽,絕陽即純陰,稱為「陰之絕陰」,絕陰則是極盡的陰。《靈樞·系日月篇》提到「兩陰交盡,故曰厥陰」,「厥」通「蹶」,《漢書·食貨志》中「天下財產,何得不蹶」,師古注「蹶」為「盡竭」。《史記·倉公傳》將「厥陰」寫作「蹶陰」,《晏子春秋》也有「陰冰厥陽,冰厚五寸」的記載,這些都可作為王注的佐證。徐氏刪去「陰之絕陽」四字,似乎合理。張氏指出,本篇只討論足經的陰陽,而未提及手經,是因為前文提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出地者名曰陰中之陽」,說明萬物之氣皆從地而升。人體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討論足經即可涵蓋全身經氣,手經亦包含其中,因此不必特別提及。足為陰,故三陽經稱為「陰中之陽」,三陰經稱為「陰中之陰」。手經的離合亦可類推,陽經為「陽中之陽」,陰經為「陽中之陰」。

「⿱山⿲彳黑攵⿱山⿲彳黑攵」,熊氏注音為「中」。高氏認為「⿱山⿲彳黑攵」與「沖」同義,可能是根據新校正的別本。簡氏指出,字書引用《內經》時並未解釋此字意義,《篇海》注音為「中」,《字彙補》提到一本作「沖沖」,但並非以「⿱山⿲彳黑攵」為「沖」的意思。王註解釋為「往來」之義,應有所依據。《通雅》提到「忡忡」猶如「沖沖」,古本《素問》作「⿱山⿲彳黑攵⿱山⿲彳黑攵」。「忡忡」為憂慮之貌,出自《詩·召南》;「沖沖」為行走之義,出自《廣雅》,兩者意義無關,可能是依音隨意解釋。

2. 陰陽別論篇第七

吳云。此篇言陰陽。與常論不同。自是一家議論。故曰別論。簡按有五臟別論。經脈別論。吳義為長。馬雲。據篇中有別於陽者。知病處也等語。則別當彼劣切。非也。

四經十二從,馬雲。四經者。肝心肺腎為四經。而不言脾者。寄旺於四經之中也。十二從者。手有三陰三陽。足有三陰三陽。而十二經脈之行。相順而不悖也。吳云。十二從。十二支也。十二支不復主事。但從順於四經。故曰十二從也。張云。從者。即手之三陰。從臟走手等義。簡按四經雖無明據。當從王注。如十二從。則從王吳之義。為十二辰十二支。則至人有二字而窮矣。若依馬張之說。而為三陰三陽。則至下文云應十二脈而窮矣。宜置於闕如之例。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高雲。凡陽有五。肝心脾肺腎。皆有和平之陽脈也。五五二十五陽者。肝脈應春。心脈應夏。脾脈應長夏。肺脈應秋。腎脈應冬。春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弦之胃脈。夏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鉤之胃脈。長夏。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緩之胃脈。秋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毛之胃脈。冬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石之胃脈。是五五二十五陽。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志云。所謂二十五陽者。乃胃脘所生之陽氣也。胃脘者。中焦之分。主化水穀之精氣。以資養五臟者也。四時五臟之脈。皆得微和之胃氣。故為二十五陽也。簡按王注。為人迎之氣。誤。

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吳云。言能別於陽和之脈。則一部不和。便知其部有病。是能知乎病處也。

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吳云。別真臟之陰脈者。則知其死於克賊。持於相生。如肝病真陰脈見。死於庚辛。心病真陰脈見。死於壬癸。下文。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之類。皆是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張云。三陽在頭。指人迎也。三陰在手。指氣口也。太陰陽明論曰。陽明者。表也。為之行氣於三陽。蓋三陽之氣。以陽明胃氣為本。而陽明動脈曰人迎。在結喉兩旁一寸五分。故曰三陽在頭。又曰。足太陰者。三陰也。為之行氣於三陰。蓋三陰之氣。以太陰脾氣為本。然脾脈本非氣口。何云在手。如五臟別論曰。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而變見於氣口。氣口亦太陰也。故曰三陰在手。上文以真臟胃氣言陰陽。此節以人迎氣口言陰陽。簡按此本於王注。更為詳備。而汪心谷則以手足三陰三陽經解之。以毀王注。其理益晦。(汪說。出古今醫統內經要旨。)滑云。三陽當作二陽。謂結喉兩旁人迎脈。以候足陽明胃氣。三陰謂氣口。以候手太陰肺氣也。胃為五臟之本。肺為百脈之宗也。此說亦有所見。故附於此。(馬志高並本於汪氏。以經脈流注解之。吳則為三部九候之義。並不明晰。)

白話文:

陰陽別論篇第七

這段內容討論陰陽的概念,與一般論述不同,屬於獨特的見解,因此稱為「別論」。

四經十二從
「四經」指肝、心、肺、腎四臟,脾則隱含於四經之中。「十二從」指手足三陰三陽十二經脈,運行順暢而不相衝突。另一說認為「十二從」指十二地支,順應四經的運行。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五臟(肝、心、脾、肺、腎)各有平和之陽脈。五臟對應四季,每季五臟脈象皆帶有相應的胃氣(如春季微弦、夏季微鉤等),因此共有二十五種陽脈。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這二十五陽指的是胃脘(中焦)所生的陽氣,胃氣滋養五臟,使四季脈象皆帶有和緩的胃氣。

別於陽者知病處也
若能辨別陽和之脈,一旦某部脈象異常,即可知該處有病。

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若能辨別真臟陰脈,則可預測生死。例如肝病見真陰脈,可能死於庚辛日(金剋木)。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
「三陽在頭」指人迎脈(頸部),反映胃氣;「三陰在手」指氣口脈(手腕),反映肺氣。胃為五臟之本,肺為百脈之宗,故以此二脈判斷陰陽氣血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