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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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4)

1. 逆調論篇第三十四

高雲。調。調和也。逆調。逆其寒熱水火榮衛之氣。不調和也。寒熱逆調。則為煩為痹。水火逆調。則為肉爍。為攣節。榮衛逆調。則為肉苛。臟氣逆調。則為息喘也。

痹氣,聖濟總錄云。夫陽虛生外寒。陰盛生內寒。人身陰陽偏勝。則自生寒熱。不必外傷於邪氣也。痹氣內寒者。以氣痹而血不能運。陽虛而陰自勝也。故血凝泣而脈不通。其證。身寒如從水中出也。方出於二十卷中。吳云。痹氣者。氣不流暢。而痹著也。

如炙如火,吳云。如炙。自苦其熱。如薰炙也。如火。人探其熱。如探火也。簡按當從太素之文。下文同。

兩陽相得,馬雲。四肢屬陽。風亦屬陽。一逢風寒。兩陽相得。張同。志云。四肢者。陽明之所主也。兩陽。陽明也。兩陽合明。故曰陽明。相得者。自相得而為熱也。簡按馬注為是。

不能生長,簡按穀梁傳云。獨陰不生。獨陽不長。正此之義也。

內爍,熊音。爍。書藥反。

以水為事,志云。腎氣勝者。腎水之氣勝也。以水為事者。膀胱之水勝也。謂其人水寒之氣偏勝。簡按馬張仍王注。為縱欲之義。考文義恐不然。

腎脂枯不長,高雲。是人有寒者。平素腎氣勝。腎氣勝。則以水為事。故太陽陽氣衰。太陽陽氣衰。則為孤陰。孤陰不長。故腎脂枯不長。

一水不能勝兩火,高雲。七字在下。誤重於此。衍文也。簡按此前注所未發。今從此。

腎孤臟也,高雲。寒甚至骨。宜凍慄矣。所以不能凍慄者。腎水生肝木。肝為陰中之陽。故肝一陽也。少陰合心火。心為陽中之陽。故心二陽也。腎為陰中之陰。故腎孤臟也。一陽二陽。火也。孤臟。水也。今一水不能勝二火。故雖寒甚至骨。而不能凍慄也。寒在於骨。病名曰骨痹。骨痹者。骨節拘攣。是人當攣節也。此言水火逆調。而獨陽不生。則為肉爍。孤陰不長。則為攣節也。簡按諸家不知前文一水不能勝兩火七字衍文。以陽盛陰虛為解。故文理乖違。不能貫通。得高注而義始顯。

,吳云。苛。胡歌切。麻木不仁也。張云。頑木沉重之謂。簡按王注𤸷重。考。𤸷頑。同音。廣韻。𤸷。𤸷痹。五還切。知是王氏以苛為頑麻之義。說文。苛。小草也。蓋麻痹者。病在皮上。尤細瑣者。故取義於苛細。曲禮。疾痛苛癢。可以見耳。志云。苛。虐也。謂近衣絮。而苛虐如故也。不可從。

營氣虛衛氣實也,馬雲。營氣者。陰氣也。運於內。為陽之守。故其氣虛。衛氣者。陽氣也。運於外。為陰之使。故其氣實。太陰陽明論曰。陽道實。陰道虛。此即本節之義。張云。衛氣實者。言肌肉本無恙也。簡按下文云。營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則此七字不相冒。恐是衍文。前注似牽強。

不仁且不用,張云。不仁。不知痛癢寒熱也。不用。不能舉動也。簡按肉苛與不仁自有分。以肉苛而頑麻。故不知痛癢而不仁。吳云。不仁。麻木頑痹也。誤。馬雲。不仁者果核中有仁。惟肉無所知。則若有不能如仁有生意矣。鑿亦甚。

肉如故也,甲乙。作肉如苛也。馬雲。其肉未必有減於昔也。張云。肌肉如故。言肌肉本無恙也。高雲。肉苛如故也。簡按答語無苛字。當從甲乙之文。

曰死,吳云。志不足以帥形氣。人雖猶存。夭其生理矣。死其一肢一肉。是為死之徒也。張云。人之身體在外。五志在內。雖肌肉如故。而神氣失守。則外雖有形。而中已無主。若彼此不相有也。故當死。簡按吳以死為死肌之死。張注似允當。

不得臥不得行,滑云。多一不字。

下經,簡按史記。倉公受脈書上下經於陽慶。蓋此書也。

不安,張云。反覆不寧之謂。今人有過於飽食。或病脹滿者。臥必不安。此皆胃氣不和之故。按上文所問。不得臥而息無音者。義亦同。此故不復答。

息有音也,張云。病不在胃。亦不在臟。故起居如故。氣逆於肺之絡脈者。病淺而微。故但為息有音耳。上文所問。有臥行而喘者。義亦類此。故不復答。

主臥與喘也,張云。水病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故為不得臥。臥則喘者。標本俱病也。上文所問。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者。義類此節。故不復答。本篇所論。喘息不得臥者。有肺胃腎三臟之異。在肺絡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病之微者也。在胃者。不得臥。而息有音也。甚於肺者也。在腎者。不得臥。臥則喘也。又其甚者。夫息有音者。即喘之漸。喘出於腎。則病在根本矣。故愈深者。必愈甚。凡虛勞之喘。義亦猶此。有不可不察也。簡按首帝所問者六。而岐伯所答者三。王氏以為古之脫簡。張則以為義自含蓄。本無闕文。而吳則補凡三條。八十四字。志云。後人有言簡脫者。有增補其文者。聖人立言。渾然櫽括。或言在意中。或意在言表。奈何後學不細心體認。而妄增臆論耶。可謂知言矣。

2. 瘧論篇第三十五

馬雲。瘧。凌虐之義。故名篇。當與靈樞歲露篇七十九參看。簡按劉熙釋名云。瘧。酷虐也。凡疾或寒或熱耳。而此疾先寒後熱。兩疾似酷虐也。

夫痎瘧,甲乙。千金。無痎字。馬雲。痎。音皆。後世從㾬。誤也。痎瘧者。瘧之總稱也。王注以為老瘧。不必然。痎瘧皆生於風。則皆之一字。凡寒瘧溫瘧癉瘧。不分每日間日三日。皆可稱為痎瘧也。簡按廣雅云。痎。痁瘧也。說文云。痎。二日一發瘧也。蓋瘧多二日一發者。因為之總稱耳。王以為老瘧者。其說蓋出於張文仲。(外臺。獺肝等八味方。傳屍病。亦名痎瘧。遁注。骨蒸。伏連。殗。殜。是。)而其原因誤讀五十六難云。咳逆㾬瘧。連歲不已爾。吳云。痎。亦瘧也。夜病者謂之痎。晝病者謂之瘧。方言書。夜市謂之痎市。本乎此也。(方言書。未知何等書。閱青箱雜記。豫章漫錄。五雜俎等。云。蜀有痎市。而間日一集。如痎瘧之一發。則其俗又以冷熱發歇。為市喻也。夜市之說。無所考。)張云。痎。皆也。瘧。殘虐之謂。瘧證雖多。皆謂之虐。故曰痎瘧。李云。凡秋瘧皆名痎。即其皆生於風。皆字。知諸瘧之通稱也。(醫宗必讀。不載秋瘧之說。則云。凡瘧皆名痎。昔人之解非。)志與吳同。而解生氣通天論則云。陰瘧也。高雲。痎。陰瘧也。瘧。陽瘧也。以上數說。俱無稽之言。不可從。孔穎達左傳正義云。痎是小瘧。痁是大瘧。亦非本經之義。

畜作,趙府本。畜。作蓄。歲露篇。作稸。馬雲。蓋稸。即積之義。故其旁皆從禾。不發之謂畜。發時之謂作。

伸欠,張云。伸者。伸其四體。邪動於經也。欠。呵欠也。陰陽爭引而然。簡按曲禮。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履。視日蚤莫。鄭注。以君子有倦意也。前翼奉傳。體病則欠伸動於貌。馬雲。伸。當作呻。呻為腎之聲。誤也。此論瘧之形狀。專指寒瘧。

寒慄鼓頷,汪云。愚謂此節。論瘧之形狀。張云。鼓者。振悚之謂。

願聞其道,馬雲。道。猶路也。據下文有其道遠。則此道當以路訓之。

陰陽相移也,汪云。此節。論瘧之所以發寒熱也。又為一章之大旨。下發明此節也。

陽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高雲。相移者。相併之義。如陽氣相移。而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須知陰氣相移。而並於陽。則陽實而陰虛。不言者省文也。

腰背頭項痛,滑云。此下。當有少陽虛一節。盧氏痎瘧論疏云。不列少陽形證者。以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而開之能開。闔之能闔。樞轉之也。

骨寒而痛,張云。陰勝則陽氣不行。血脈凝滯。故骨寒而痛。終始篇曰。病痛者。陰也。

此營氣之所舍也,張云。皮膚之內。腸胃之外。蓋即經脈間耳。營行脈中。故曰。此營氣之所舍也。志云。舍。即經隧所歷之界分。每有界分。必有其舍。如行人之有傳舍也。

此令人汗空疏,吳云。此字。指暑氣言。蓋陽氣主疏泄萬物故也。盧氏云。暑令人汗空疏。腠理開者。以暑性暄發。致腠理但開。不能旋闔耳。不即病者。時值夏出之。從內而外。衛氣仗此。猶可捍禦。高雲。暑熱傷榮。則肌表不和。此令人汗孔疏。而腠理開也。空。孔同。

得之以浴水氣舍於皮膚之內,諸注。浴下句。吳云。夏傷於暑。陽邪也。秋氣。水氣。陰邪也。陰陽相薄。寒熱相移。是以瘧作。馬雲。夫暑熱伏於營。而風寒居於衛。營專在內。無自而發。衛行於外。二邪隨之。以出入焉。志高。浴水氣連讀。非是。

與衛氣並居,滑云。言衛氣與營氣相併合也。汪云。從夏傷於暑至此。原所以致瘧之故也。張云。新邪與衛氣並居。則內合伏暑。故陰陽相薄。而瘧作矣。高雲。風水之氣。舍於皮膚之內。則與衛氣並居也。簡按滑注誤。

此氣得陽而外出得陰而內薄,滑云。此氣指瘧。馬雲。衛氣者。晝行於足。手六陽經。二十五度。此邪氣者。得陽而外出。瘧之所以發也。夜行於足。手六陰經。二十五度。此邪氣者。得陰而內入。瘧之所以蓄也。內外相薄。隨衛而行。是以一日一作也。病之始末。至是而備矣。高雲。瘧之發也。必衛氣應乃作。此衛氣得日陽而外出。得夜陰而內薄。內外相薄。遇邪則發。是以日作。簡按此氣。滑馬為瘧邪之氣。高為衛氣。未知孰是。得陽之陽。得陰之陰。馬不解釋。高則為日陽夜陰之義。果然則瘧疾宜無夜發者。此可疑焉。滑以得陽之陽。為榮中之陽。以得陰之陰為榮。其言糊塗。不可從。

循膂而下,張云。膂。呂同。脊骨曰呂。象形也。一曰。夾脊兩旁之肉曰膂。下者。下行至尾骶也。簡按說文。呂。脊骨也。廣雅。膂肉也。前說本於說文。後說及王馬注。原於廣雅。據循膂而下語。其為脊骨者。於義為當。

大會於風府,大上。巢源有常字。簡按王注熱論云。風府。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此云二寸。考甲乙千金等。作二寸者誤。

二十五日,靈樞。甲乙。太素。全元起。巢源。作二十一日。二十六日。作二十二日。馬雲。此曰二十五日者。連風府之項骨三椎而言。彼曰二十一者。除項骨言。自大椎而始也。故二十六日。與二十二日亦不同。吳同。張云。項骨三節。脊骨二十一節。共二十四節。邪氣自風府。日下一節。故於二十五日。下至尾骶。復自後而前。故於二十六日入脊內。簡按志。高。二十五日。作二十一日。二十六日。作二十二日。據靈樞等也。自風府始。則不除項骨者。似為有理。而考諸書。作二十五日。二十六日者。王所改正。(外臺。亦作五六。宋人所改。)今從志高。(徐廷璋活人針經云按甲乙經云。大椎至尾骶。共二十一顀。此中只長三尺。以三尺內折量。取背上俞穴。一法用繩墨取穴。繩有舒縮不同。取穴無准。今以薄竹片。點量取穴。治病有準。今精考二十一顀骨。不至尾骶盡。只至腰余穴盡已。腰余穴。第二十一顀下。是腰余穴。穴旁分開一寸五分。是自環余穴。穴下更有上髎次髎中髎下髎會陽五穴。皆在二十一顀下。直至會陽穴。其穴交郄。在尾骶骨兩旁。則知二十一顀骨。至腰余而盡。今經。二十一顀骨。至尾骶骨而盡。甚非也。言長三尺。此法亦不可準用。今詳二十一顀下。有四骨空。在下相連。直至尾骶盡。以二十一顀。又增四骨。骨空共二十五。據內經瘧論篇云。瘧邪初出於風府。在椎骨上。其邪大椎為始。日下一節。二十五日。尾骶盡處。二十六日。入於脊內。據此經云。即是二十一日。下二十一節而盡。自二十二日。即下四骨空間。至二十五日。諸顀及骨空傳盡。即入脊中。以此論之。其理甚明。則知甲乙經云。二十一顀。至尾骶骨。甚非也。○按此說太異。蓋未考及靈樞。漫爾立論。而楊繼針灸大成背部圖。亦載此論。不知其出於何人也。)

骶骨,歲露篇。作尾底。簡按知是骶即底。會意。

伏膂之脈,歲露篇。病源。作伏沖。甲乙。作太衝。簡按天真論。太衝之脈盛。甲乙。太素。作伏沖。知是太衝。伏沖。伏膂。皆一脈耳。膂。即呂。脊骨。王謂膂筋之間。恐非。上文日下一節。王云。節。謂脊骨之節。若以膂為筋。則義相乖。

九日出於缺盆之中,吳云。氣上行無關節之窒。故九日出於缺盆。簡按缺盆。非陽明胃經之缺盆。骨度篇云。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缺盆以下。至𩩲𩨗。長九寸。骨空論云。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本輸篇云。缺盆之中任脈也。名曰天突。俱非胃經之缺盆。乃指任脈天突穴而言耳。

其間日發者云云,以下四十四字。高移前。為帝曰其間日而作者何也之答語。置其氣之舍云云之上。云。此段。舊本在故作日益早之下。今改正於此。簡按此一節。乃前節答語。其為錯簡明矣。今從高注改定。

橫連募原,簡按舉痛論。及全本。太素。巢源。作膜原。舉痛論王注云。膜。謂膈間之膜。原。謂膈肓之原。義未太明。此云膈募之原系。乃覺勝於彼注。蓋膜本取義於帷幕之幕。膜間薄皮。遮隔濁氣者。猶幕之在上。故謂之幕。因從肉作膜。其作募者。幕之訛爾。太陰陽明論。脾與胃以膜相連爾。太素。膜。作募。知此募幕互誤。熊。張。並音暮。張云。諸經募原之氣。內連五臟。邪在陰分。故道遠行遲。志云。募原者。橫連臟腑之膏膜。即金匱所謂皮膚臟腑之文理。乃衛氣遊行之腠理也。二家之說。並不允當。姑從王義。當與舉痛論小腸膜原注參看。

不能與衛氣俱行,甲乙。衛氣。作營氣。非也。

不得皆出,甲乙。皆。作偕。似是。

故間日乃作也,乃上。病源。外臺。有蓄積二字。

此邪氣客於頭項云云,以下八十八字。外臺有。此疑古註文。

衛氣之所發,靈樞。病源。發。作應。簡按下文云。衛氣應乃作。發。當作應。

邪氣之所合,吳本。及靈樞。病源。合。作舍。是。

風之與瘧也,吳云。風。外受風邪也。受風病作。則無休時。志云。夫痎瘧皆生於風。然病風者。常在其處。病瘧者。休作有時。故帝有此問。馬雲。風。乃本經風論之風。簡按馬注恐非也。甲乙。無也字。

相似,靈樞。病源。似。作與。

淒滄之水寒,滑云。水。一作小。馬雲。當作小寒。吳本。作小寒。張云。淒滄之水寒。謂浴水乘涼之類也。因暑受寒。則腠理閉。汗不出。寒邪先伏於皮膚之中。得清秋之氣。而風襲於外。則病發矣。志云。風寒曰淒。水寒曰滄。簡按淒滄不必分風水。靈師傳篇云。寒無淒滄。暑無出汗。

秋傷於風則病成矣,生氣通天論云。夏傷於暑。秋為痎瘧。金匱真言論云。秋善病風瘧。陰陽應象大論云。夏傷於暑。秋必痎瘧。(靈論疾診尺篇同。)周禮疾醫職。秋時有瘧寒疾。左傳定四年。荀寅云。水潦方降。疾瘧方起。

寒瘧,張云。先受陰邪。後受陽邪。故先寒後熱。人之患瘧者。多屬此證。簡按上文云。瘧之始發也。先起於毫毛。伸欠乃作。寒慄鼓頷。腰脊俱痛。寒去則內外皆熱。此乃瘧之正證也。李云。溫瘧癉瘧。皆非真瘧也。知是寒瘧。特真瘧耳。

溫瘧,馬雲。據後第十三節。以冬中於風。而發於春者。為溫瘧。則溫瘧。非夏感於暑。而發於秋者比也。故今秋時之瘧。惟先寒而後熱者最多。要知溫瘧原非秋時有也。

煩冤,千金。作煩悶。

癉瘧,志云。癉。單也。謂單發於陽。而病熱也。聖濟總錄云。單陽為癉。萬氏育嬰家秘云。經中只言癉。俗稱為疸。癉者。單也。謂單陽而無陰也。簡按癉為單陽之義。在癉瘧則可。至脾癉膽癉消癉。及癉成為消中等。則不通焉。王注為熱。最為明確。蓋癉乃燀之從疒者。燀說文。炊也。廣韻。火起貌。國語周語。火無炎燀。癉之為熱。其在於此耶。(金匱。溫瘧。主白虎加桂枝湯。即本節癉瘧。當並考。)

經言,出靈逆順第五十五篇。下同。

渾渾之脈,馬雲。脈以邪盛而亂也。張云。陰陽虛實未定也。簡按渾渾。與脈要精微論渾渾同義。謂脈盛也。七發注。渾渾。波相隨貌。

先熱而渴,吳。改先作後。簡按今驗先熱而汗出。尋而發渴。乃作先者是。

病極則復至,王以至字連下句。吳張同。馬志高並據甲乙全本太素。接上句。汪昂云。至字。有連上句讀者。言寒熱復至。今從王氏。

必毀,簡按靈逆順篇云。方其盛也。勿敢毀傷。當從太素文。

為其氣逆也,馬雲。按後人用藥。必當在瘧氣未發之前。方有為效。不但用針為然。若瘧發而用藥。則寒藥助寒。熱藥助熱。反無益。而增其病勢矣。此義當與靈樞逆順篇參看。簡按上文云病逆。此雲氣逆。其義則一也。祝茹穹心醫集云。瘧疾每日如期而至。名曰瘧信。此當原症發散。未可直攻。未可截也。或前或後。此正氣漸旺。邪將不容。名曰邪衰。方可截之。正本節之理也。

瘧之且發也,志云。且者。未定之辭。言瘧之將發。陰陽之將移。必從四末始。

堅束其處,吳云。謂臑上也。取血之法。今北人行之。張云。其處。謂四關之上也。今北人多行此法。砭出其血。謂之放寒。志云。堅束其四末。令邪在此經者。不得入於彼經。彼經之經氣。不得出而並於此經。簡按志注為允當。千金。作故氣未並。先其時一食頃。用細左索。堅束其手足十指。令邪氣不得入。陰氣不得出。過時乃解。此亦一法。

真往,太素。作直往。似是。

其應如何,張云。欲察其應。

瘧氣者,甲乙。氣字無。

邪氣與衛氣,吳。移與衛氣三字於下句。作邪氣客於六腑。而有時與衛氣相失。文理始明。

客於六腑,張云。客。猶言會也。李云。客。猶會也。邪在六腑。則氣遠會希。故間二日。或休數日也。志云。六腑者。謂六腑之膜原也。臟之膜原。而間日發者。乃胸中之膈膜。其道近。六腑之膜原。更下而遠。故有間二日。言至於數日也。簡按考上文。並無客於六腑之說。疑是風府之訛。

此應四時者也,吳云。應。當也。張云。夏傷於暑。秋必病瘧。此應四時者也。

反四時也,吳云。謂春時應暖。而反大涼。夏時應熱。而反大寒。秋時應涼。而反大溫。冬時應寒。而反大熱。瘧病異形。職由此也。志云。非留蓄之邪。乃感四時之氣。而為病也。

以秋病者寒甚,張云。秋以盛熱之後。而新涼束之。陰陽相激。故病為寒甚。高雲。秋傷於濕。人氣始收。故寒甚。

邪氣不能自出,邪。甲乙。作寒。

氣復反入,張云。陽極而衰。故復入於陰分。

故先熱而後寒名曰溫瘧,張云。按此以冬中於寒。而發為溫瘧。即傷寒之屬。故傷寒論。有溫瘧一證。蓋本諸張兆璜云。故先熱而後寒者。名曰溫瘧。其但熱而不寒者。名曰癉瘧矣。故字宜著眼。高雲。上文因寒瘧。而及溫瘧。故寒瘧詳。而溫瘧略。此問溫瘧。而兼寒瘧。故下文但論溫瘧。而不復言寒瘧也。

不及於陰,高。據全本太素。及。作反。注云。上文溫瘧。氣復反入。故先熱後寒。癉瘧。其氣不反於陰。故但熱而不寒。

命曰癉瘧,馬雲。此熱氣者。內藏於心肺。而外舍於分肉。令人消鑠肌肉。病命曰癉瘧。由此觀之。則癉瘧之所舍者。肺與心耳。李云。肺素有熱。氣藏於心。即此二語。火來乘金。陰虛陽亢。明是不足之症。挾外邪而然。故溫瘧癉瘧。皆非真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