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一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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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28)

1. 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

漬形以為汗,吳云。謂天氣寒腠理密。汗不易出。則以辛散之物。煎湯漬其形體。覆而取汗也。徐云。熱邪內郁。宜於汗解。因其腠理乾燥。而汗不得出者。以溫水微漬形體。使之腠理滋潤。以接其汗之出也。今用熱湯圍浴。而出汗者。是也。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張云。前言有邪者。兼經絡而言。言其深也。此言在皮者。言其淺也。滑云。二汗只是一義。然漬字輕。發字重也。簡按滑注。似與經旨相乖矣。

其慓悍者按而收之,吳云。慓悍。卒暴也。按。謂按摩也。言卒然暴痛慓悍之疾。則按摩而收之。收。謂定其慓悍也。簡按張以按為察。李為制伏酸收。用如芍藥之義。並非。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李云。審病之陰陽。施藥之柔剛。簡按柔劑剛劑。見史倉公傳。此說為是。

血實宜決之,張云。決。謂泄去其血。如決水之義。

氣虛直𤙲引之,甲乙。𤙲。作掣。吳云。𤙲。掣同。氣虛。經氣虛也。經絡之氣有虛。必有實處。宜掣引其實者。濟其虛者。刺法有此。張云。掣。挽也。氣虛者。無氣之漸。無氣則死矣。故當挽回其氣。而引之使復也。如上氣虛者。升而舉之。下氣虛者。納而歸之。中氣虛者。溫而補之。是皆掣引之義。簡按張注雖明鬯。不如吳氏之於經旨而切矣。(字書。𤙲。音誓。牛兩角豎者名𤙲。)

白話文:

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

用溫熱水浸泡身體來發汗,吳氏認為,天氣寒冷時,皮膚毛孔緊閉,汗液不易排出,就應用辛溫散寒的藥物煎湯,浸泡身體,蓋上被子使其出汗。徐氏認為,體內有熱邪鬱結,宜用汗法治療。由於皮膚毛孔乾燥,汗液無法排出,可用溫水輕輕浸泡身體,使毛孔滋潤,以利於汗液排出。現在用熱水圍浴而出汗,就是這個道理。

關於「汗法」,張氏認為「其在皮者汗而發之」指的是淺表的汗法;前文提及的邪氣深入經絡,指的是深層的汗法。滑氏認為兩種汗法其實是一回事,只是「漬」字較輕,「發」字較重。簡按:滑氏的註解似乎與經文的意思有所違背。

對於身體突然劇烈疼痛的病症,吳氏認為應當按摩來緩解,所謂「按」,就是按摩的意思,意思是對於突然發作的劇烈疼痛,就應該按摩來緩解疼痛,使病情穩定下來。簡按:張氏將「按」解釋為察看,李氏解釋為抑制、控制,如同芍藥的藥性,這兩種說法都不對。

李氏認為,要根據病情的陰陽屬性,來選擇藥物的寒熱溫涼,簡按:柔劑和剛劑,見於《史倉公傳》,這個說法是正確的。

張氏認為,血液瘀滯應該疏通,所謂「決」,就是疏通排泄血液的意思,如同決堤放水。

甲乙二氏認為,氣虛就應該牽引,所謂「掣」,就是牽引的意思。吳氏認為「掣」與「引」同義,氣虛是指經絡之氣虛弱,經絡之氣虛弱,必定有氣血充盈的地方,因此應該牽引充盈的部分,來補足虛弱的部分,針灸療法中就有這種方法。張氏認為,「掣」就是牽引、挽回的意思,氣虛就是氣機衰弱,氣機衰弱就會死亡,因此應該挽回其氣,牽引使其恢復。例如上焦氣虛,就應該提升它;下焦氣虛,就應該使其歸位;中焦氣虛,就應該溫補它,這些都是牽引的道理。簡按:雖然張氏的註解很詳盡,但不如吳氏的註解更切合經文的意思。(字書記載:「掣」音shì,牛兩角豎立的樣子稱為「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