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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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2)

1. 刺熱篇第三十二

張云。按前篇悉言傷寒。此篇名刺熱者。蓋即所以治傷寒也。但前篇分傷寒之六經。此篇詳傷寒之五臟。正彼此相為發明耳。

白話文:

張仲景說:前面一章節全部講述傷寒。這章節標題為「刺熱」,本質上就是用來治療傷寒的。只不過,前面的章節將傷寒分為六經,而這一章節則詳細探討傷寒對五臟的影響。二者相互補充,相互發明。

小便先黃,志云。先者。謂先有此內因之熱。而先見此證也。肝主疏泄。故小便赤黃。倪朱龍曰。先者。謂先有此內熱之證。未與外熱交爭也。簡按據下文四臟之例。先字當在小便上。評熱病論云。小便黃者。小腹中有熱也。

白話文:

小便最初呈黃色:

中醫典籍記載:「小便先黃」的意思是:一開始就有這種內熱的原因,而最初就出現了這種症狀。

原因:

肝臟負責疏泄功能。因此,肝火旺盛時,小便會呈黃紅色。

倪朱龍的解釋:

「先」字表示最初就出現內熱的症狀,這種內熱還沒有跟外來的熱邪交爭。

簡注:

根據後文中提到的四臟之例,「先」字應該在「小便」上面。

《評熱病論》的記載:

小便發黃的人,小腹中有熱邪。

腹痛多臥,吳云。肝脈抵小腹。故腹痛。肝主筋。筋痿故多臥。高雲。腹。小腹也。木氣不達。故多臥。

不得安臥,高雲。臥則血歸於肝。肝病而血不歸也。

大汗,吳云。汗則陰陽和而愈矣。志云。正勝邪而外出也。

氣逆,吳云。逆。為邪勝臟。志云。熱淫而反內逆也。陰在內。陽在外。熱爭者。陰陽交爭於外內之間。陰出於外者生。陰陽並逆於內者死。故曰重逆。

白話文:

中醫古文:

氣逆,吳雲。逆。為邪勝臟。志雲。熱淫而反內逆也。陰在內。陽在外。熱爭者。陰陽交爭於外內之間。陰出於外者生。陰陽並逆於內者死。故曰重逆。

中醫稱為「氣逆」,是病邪壓制臟腑。張志聰說,由於熱邪過盛而向內反逆。陰氣在內,陽氣在外。熱邪爭奪陰氣,使陰陽在體內外爭鬥。如果陰氣外顯於表,那麼可以生;如果陰陽都向內逆行,那麼就會死。所以說這是嚴重的逆行。

員員,甲乙。作貢貢。馬雲。靡定也。張同。吳云。小痛貌。志云。周轉也。通雅云。頭痛員員。正謂作暈。故今人言頭懸。簡按考文義。志注近是。

白話文:

員員,形容頭部疼痛。有甲、乙兩說。作貢貢,形容疼痛劇烈。馬雲,形容疼痛不定。張同,表示頭痛持續時間長。吳雲,形容疼痛較小。志雲,形容疼痛轉移。通雅雲,頭痛員員,正是描述頭暈的症狀。因此,現在人們常用「頭懸」來形容頭暈。考量上下文意和義理,志注的說法較為接近。

沖頭也,甲乙。頭下。有痛字。

善嘔,吳云。心火炎上。故善嘔。

顏青,吳云。脾病而肝乘之。故見青色。簡按靈五色篇曰。庭者。顏也。王注下文云。顏。額也。方言云。東齊謂之顙。汝穎淮泗之間。謂之顏。

白話文:

面色青黃 ,是因為脾臟有病,肝臟乘虛而入。因此,會出現青色的面色。

註解:

根據靈樞五色篇記載,「庭」指的是額頭。王冰注釋說,顏是額頭。方言中,東齊地區稱額頭為「顙」,而汝穎淮泗之間地區稱額頭為「顏」。

腰痛,張云。腰者。腎之府。熱爭於脾。則土邪乘腎。必注於腰。故為腰痛。

淅然,甲乙。作悽悽然。熊音。淅。音昔。寒驚貌。高雲。淅然。如水灑身之意。簡按淅。廣韻。淅米也。灑水之義。正取於此。

白話文:

瑟瑟發抖:甲骨文字形像兩個人瑟縮發抖的樣子,發出「熊熊」的聲音。「淅」,發音同「昔」,表示寒冷發抖的樣子。高雲:「淅然」就像水潑灑在身上一樣。簡要說明:「淅」字在《廣韻》中解釋為「淘米」,也有「灑水」的意思,而「淅然」正是取其灑水之意。

身熱,志云。外感曰發熱。從內而外。曰身熱。簡按此說無明證。

走胸膺背,簡按王注腹中論云。膺。胸旁也。頸。項前也。胸。膺間也。張亦云。膺。胸之兩旁高處也。而說文云。膺。胸也。考史趙世家云。大膺大胸。修下而馮。知是胸膺有別。說文疏矣。

白話文:

走胸膺背

根據王注《腹中論》的解釋:「膺」指胸部兩側,「頸」指脖子前面,「胸」指膺間的部位。張氏也說:「膺」是胸部兩側較高的地方。但《說文解字》雲:「膺」即胸部。參照《史記·趙世家》中「大膺大胸,修下而馮」的記載,可得知「胸」和「膺」是有區別的。《說文解字》的解釋過於簡略。

出血如大豆立已,高。移此七字於下文腎熱病云云刺足少陰太陽之下。而云。此七字。舊本在刺手太陰陽明下。今改正於此。注云。承上文諸刺而言。若出針之時。出血如大豆。則邪熱去。而經脈和。其病當立已。簡按餘臟熱病。不言出血。獨於肺熱病而言之。實為可疑。高說近是。

白話文:

針灸後,當下出血像黃豆一樣大的時候,疾病就痊癒了。這是吳高氏的說法。他把這七個字移動到了下面的腎熱病條文「刺足少陰太陽之下」,並註解說,這七個字原本在「刺手太陰陽明下」,現在更正到這裡。說明承接上文關於針灸的內容,如果出針時有黃豆大小的出血,表示邪熱已經去除,經脈和順,疾病理應立即痊癒。簡要說明一下,其他臟腑的熱病沒有提到出血,只有肺熱病提到了,這確實令人疑惑。吳高氏的說法比較接近正確。

苦渴,吳云。腎者水臟。當火炎水乾之時。故口渴而數飲。

項痛而強䯒寒且痠,高雲。邪正相持而熱爭。爭於上。則項痛而強。爭於下。則䯒寒者痠。足下熱。

不欲言,吳云。腎主吸。入腎病則吸微。故令不欲言也。志云。不欲言者。腎為生氣之原也。高雲。熱爭於中。則不欲言。

白話文:

不說話 ,吳雲說:腎臟主管呼吸。腎臟有病時,呼吸就會微弱。所以導致不願意說話。

志雲說:不願意說話的人,是因為腎臟是生命力之源。

高雲說:內心過於激動,就會不願意說話。

澹澹然,簡按說文。澹。水搖也。王注不定。義同。馬雲。無意味。張云。精神短少。非是。甲乙。無此三字。

白話文:

「澹澹然」,根據《說文解字》的解釋,澹字表示水搖晃的樣子。王逸的註釋認為意思不確定,但與「澹」字相同。馬融認為沒有意思。張揖則認為是精神不足。但是,「甲乙」版本中沒有「無此三字」這句話。

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甲乙。汗上。有當字。出。作甚。高雲。此衍文也。下文云。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誤重於此。簡按今從高說。而存下文。

白話文:

凡是應該出汗的時候才會出汗,甲乙:出汗在上頭。這個「出」字有問題。出汗出得厲害。高雲說:這是多餘的字句。下文中說:凡是應該出汗的時候,到了剋制它的時候,就會大量出汗。這裡錯重寫了一次。簡按:現在從高雲的說法,但保留下文的內容。

顏先赤,高雲。心火居上。故心熱病者。顏先赤。五色篇云。庭者。顏也。庭。猶額也。

三周,張云。反。謂瀉虛補實也。病而反治。其病必甚。其愈反遲。三周者。謂三遇所勝之日而後已。高雲。三周。三日也。簡按考王注。凡六刻。蓋二刻一周。故為六刻。此甚速。當從張注。

白話文:

"三週",張氏說,是指反覆。意思是瀉虛補實,對病情施以相反的治療。如果對疾病進行相反的治療,病情一定會加重,康復也會延遲。

"三週"是指遇到三次剋制自己的日子之後才停止。高氏說,"三週"就是三天。

仔細考查王氏的注釋,三週一共是六刻。因為二刻是一週,所以總共有六刻。這進展得太快了,應該遵循張氏的注釋。

以飲之寒水,甲乙。以。作先。

刺足陽明而汗出止,吳云。不言孔穴。而混言其經者。取穴不泥於一。但在其經。酌之可也。汗出止者。經氣和也。張云。按寒熱病篇曰。足陽明可汗出。當是內庭陷谷二穴。

白話文:

治療足陽明經可以止汗 ,吳氏說,沒有指定明確的穴位。而是泛泛地談論整條經絡,意思是取穴不必拘泥於某一個,只要在該經絡上取穴就可以了,這也是可以考慮的。汗液停止,表示經氣調整和暢了。張氏說,根據寒熱病篇記載,足陽明經可以發汗,這應該是取內庭和陷谷兩個穴位。

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張云。腎主骨。在竅為耳。熱邪居之。故為身重骨痛耳聾。熱傷真陰。則志氣昏倦。故好瞑。仲景曰。少陰之為病。但欲寐也。(新校正。引靈樞經。見熱病篇。)

白話文:

張仲景說:身體沉重、骨頭痠痛,耳朵聽不見,愛睡覺。這是因為腎臟主管骨頭,與耳朵相通。熱邪侵襲了腎臟,所以身體沉重、骨頭痠痛,耳朵聽不見。熱邪會損傷體內的陰液,導致精神昏沉,所以愛睡覺。《傷寒論》中記載:少陰病的症狀就是隻想睡覺。

眩冒,吳云。目前黑謂之眩。目如蒙謂之冒。少陰腎主骨。骨之精為瞳子。少陰熱。故令眩冒。簡按海論云。髓海不足。眩冒目無所見。王注玉機真臟論云。眩。謂目眩視如轉也。冒。謂冒悶也。○志云。按以上三節。用十六先字。蓋言有先於內者有先於外者。皆當先治之。

白話文:

眩暈,吳氏說:現在所謂的眩暈就是「眼前發黑」。眼睛好像蒙著一層東西,叫做「冒」。腎藏陰精,為骨所主,腎精化生瞳孔。腎陰不足,化精生髓失常,就會導致眩暈。

簡按《難經》雲:髓海的精氣不足就會出現眩暈,導致眼睛看不見東西。王注《玉機真臟論》雲:眩,是指眼睛眩暈,看東西像在轉動。冒,是指頭暈目眩。

志氏雲:這三節文字中用了十六個「先」字。說明有些病因是由內部引發,有些是由外部引發。無論是何病因,都應該優先治療。

胸脅滿,繆刺論云。邪客於足少陰之絡。胸脅支滿。

刺足少陰少陽,高雲。眩冒而熱。乃少陰腎精不升。熱病之起於少陰也。胸脅滿。乃少陽經脈不和。熱病之起於少陽也。少陰為陰樞。少陽為陽樞。樞轉有乖而病熱。故並刺之。

白話文:

針刺足少陰腎經和足少陽膽經。

  • 頭暈目眩伴有發熱:這是因為少陰腎精不能上行所致,也是熱病從少陰腎經發生的原因。
  • 胸脅滿脹:這是因為少陽膽經經脈不和所致,也是熱病從少陽膽經發生的原因。
  • 少陰腎經是陰經樞紐,少陽膽經是陽經樞紐。樞紐轉動異常就會產生熱病。因此,同時針刺這兩條經絡。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張。脈下句。注云。此下言兩感之脈色死期也。榮。發見也。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太陽之筋。下結於頄。故太陽熱病者。赤色當榮於顴骨。吳云。榮。華採之稱。赤色是也。簡按熱病篇云。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楊氏骨熱病連讀。恐非。當從王義。

白話文:

太陽病的脈象是紅潤、顴骨發熱,這是病重將死的徵兆。

「榮」的意思是「出現」。太陽經的脈絡起始於眼睛內側的眼角,其筋結於頸部。所以當太陽經有熱病時,顴骨上應出現紅潤的顏色。

吳鞠通認為,「榮」是華美的意思,這裡指的就是紅色的脈象。

簡按《熱病篇》中說:「汗不出,大顴骨發紅,嘔吐的人,會死亡。」楊上善把「骨熱病」連起來讀,可能是錯誤的。應該按照王冰的解釋。

榮未交,吳。榮。作營。注云。營。陰血也。以其營守於中。如軍之中營也。張云。與上節之榮不同。蓋指營衛為言。謂邪猶在衛。未交於營。其氣不深。故曰。今且得汗。簡按榮。即上文榮顴骨之榮。交。甲乙作夭。下文同。今從之。

白話文:

還沒深入到陰血中,屬於風寒表證。營指陰血,因為陰血守衛在身體中部,就像軍隊的中營一樣。張氏認為,這裡的榮與前面提到的榮顴骨不同,指的是營衛,意指邪氣還在外在的衛氣中,還沒進入陰血,氣邪不深,所以現在治療可以得到好汗。

榮,就是上面提到的榮顴骨的榮。交,甲乙本寫作夭。後面也一樣,這裡採用甲乙本的寫法。

與厥陰脈爭見,吳云。傷寒例云。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爭見者。謂表見陽熱之色。里見厥陰之脈。法曰。陽病見陰脈者死。故死期不過三日。張云。六經熱病之序。其始太陽。其終厥陰。今終始爭見。則六經兩感俱傳遍。故當三日而死。證之下文。義尤明顯。簡按弦。少陽之脈。王為厥陰之脈。可疑。

白話文:

吳氏說,與厥陰脈同時出現的症狀。

傷寒論中說,寸脈和關脈都微弱而緩慢,這是厥陰受到病邪的徵象。

「爭見」是指表面出現陽熱的徵象,而內在卻表現出厥陰脈的徵象。

醫書中說,陽病而見陰脈者,會死亡。因此,死亡時間不會超過三天。

張氏說,六經熱病的順序,從太陽病開始,到厥陰病結束。現在從開始到結束都同時出現症狀,表示六經兩感,病情已經傳遍全身。所以,病人當在三天內死亡。

從後面的內容來看,這個說法非常明顯。

簡按:弦脈是少陽脈象,但也可能是厥陰脈象,這點需要懷疑。

其熱病,此三字。甲乙。作熱氣二字。

少陽之脈色也,簡按馬據新校正。為衍文。今從之。

與少陰脈爭見,甲乙。作手少陰。簡按熱病無言手經者。是誤。

死期不過三日,甲乙。作其死不過三日。簡按新校正。為王氏所足成。非也。○張云。如上文言太陽厥陰爭見者。太陽為傳表之始。厥陰為傳裡之終。自始而終也。此以少陽少陰爭見者。少陽為傳表之終。少陰為傳裡之始。自終而始也。言始言終。則六經無不遍矣。故不必言陽明太陰之爭見也。簡按此說恐是傅會。陽明太陰之爭見。無不必言之理。必為闕文。

白話文:

死亡期限不超過三天,甲乙。認為其死亡不超過三天。簡要按語:新校正的,是王氏補充的。這是錯的。○張雲。就像上文所說的太陽和厥陰同時出現。太陽是表症傳變的開始。厥陰是裡症傳變的結束。即從開始到結束。這裡以少陽和少陰同時出現。少陽是表症傳變的結束。少陰是裡症傳變的開始。即從結束到開始。說開始說結束,那麼六條經絡沒有不遍及的。所以不必說陽明和太陰同時出現。簡要按語:這個說法恐怕是牽強附會。陽明和太陰同時出現,沒有不必說出的道理。一定是有缺失的文字。

熱病氣穴,志云。此言刺未病者。當取之氣穴也。氣穴者。瀉五臟氣分之熱。高雲。熱病氣穴。猶言熱病刺法。馬雲。三椎下間名身柱。四椎下間無穴。五椎下間名神道。六椎下間名靈臺。七椎下間名至陽。張云。三椎下者。魄戶也。四椎下旁。膏肓也。五椎下旁。神堂也。六椎下旁。譩譆也。七椎下旁。膈關也。簡按張添一旁字。不可從。氣穴。即孔穴。義具於氣穴論。

白話文:

熱病氣穴

《素問》上說,這句話是指治療尚未發病的人,應該取氣穴進行治療。氣穴是用來疏通五臟裡過熱的氣分的。

高陽生說,熱病氣穴,就是指熱病的針灸治療方法。馬元臺說,第三塊椎骨以下中間的地方叫身柱穴,第四塊椎骨以下中間沒有穴位,第五塊椎骨以下中間叫神道穴,第六塊椎骨以下中間叫靈臺穴,第七塊椎骨以下中間叫至陽穴。

張介賓說,第三塊椎骨以下的氣穴就是魄戶穴,第四塊椎骨以下兩側是膏肓穴,第五塊椎骨以下兩側是神堂穴,第六塊椎骨以下兩側是譩譆穴,第七塊椎骨以下兩側是膈關穴。

簡潔按,張介賓新增的「兩側」字不應採用。氣穴就是指孔穴,具體的含義在《氣穴論》中。

膈中熱,甲乙。作胃中熱。志云。胸中膈上。乃心肺之宮城。主胸中熱者。瀉肺熱也。膈中熱者。瀉心熱也。不曰心肺。而曰胸中膈中者。意言熱在氣分。而不幹於臟真也。

白話文:

胸部熱證,有兩種情況:

情況一:胃中熱 張仲景說:胸部中央隔膜以上的位置,是心肺的宮殿。所以,胸部中央有熱,是因為肺中有熱,應當瀉肺熱。

情況二:隔膜中熱 隔膜中熱,是因為心有熱,應當瀉心熱。 這裡沒有說「心熱」或「肺熱」,而是說「胸中熱」或「隔膜中熱」,這是因為這種熱證在氣的層面上,並沒有達到臟器的實質層面。

榮在骶也,吳云。脊凡二十一椎。此獨刺上之七椎。而不及其下者。蓋以上之七惟。陽分也。故主熱病。下之七椎。陰分也。所以主榮血。刺之則虛其陰。故曰榮在骶也。有不可傷之意。張云。蓋既取陽邪於上。仍當補陰於下。故曰。榮在骶也。高雲。榮為陰。主下。若榮血之熱病。其穴在脊骨盡處。故曰榮在骶也。簡按此一句難通。諸注並不允。

白話文:

榮就在骶骨上,吳氏說。脊骨總共有二十一節椎骨。這裡只針刺上方的七節椎骨,而不及下方的椎骨。這是因為上方的七節椎骨是屬於陽系統,所以主治熱病。下方的七節椎骨是屬於陰系統,所以主宰榮血。刺針它會虛損陰氣,所以說榮就在骶骨上,有不可傷的意思。

張氏說。既然已經在上部去除陽邪,那麼就應該在下面補陰氣,所以說榮就在骶骨上。

高氏說。榮代表陰,主管下面。如果你有榮血熱病,它的穴位就在脊椎骨的最下方,所以說榮就在骶骨上。

簡按:這句話很難理解,各家的注釋都不太認同。

項上三椎陷者中也,張云。此取脊椎之大法也。項上三椎者。乃項骨三節。非脊椎也。三椎之下陷者中。方是第一節。穴名大椎。吳云。此風府穴也。言有取項上三椎者。則陷中為是。高雲。申明三椎也。從項上數之。而為三椎也。下間者。椎下椎上陷者中也。蓋大椎。乃脊骨之第一椎。從項上數之。則大椎為三椎。如是推之。諸椎皆得矣。志云。此言五臟之熱。入於經榮者。當取之骨穴也。脊骨之盡處曰骶。謂如取榮穴當在骶。而至項上之三椎陷者中而取之。簡按此二句。義未太明。張高據王注而釋。今姑從之。甲乙。陷上有骨字。背腧篇云。背中大腧。在杼骨之端。千金云。大椎。第一椎上陷中。外臺同。云。杼骨之端。云第一椎。皆非項骨之謂。

白話文:

張仲景說:「頸椎上方第三個椎骨凹陷的部位就是中府穴。」這是針灸治療脊椎的要穴。

頸椎上方第三個椎骨,指的是頸椎三節。不是脊椎。這第三個椎骨下面的凹陷部位就是中府穴。

吳昆說:中府穴就是風府穴。如果要取頸椎上方第三個椎骨的穴位,就是指這個凹陷的部位。

高保衡說:這是強調頸椎上方第三個椎骨。從頸部往上數,第三個椎骨就是中府穴。

椎上椎下凹陷的部位,指的是椎骨下方和椎骨上方凹陷的部位。

大椎穴是脊椎的第一個椎骨。從頸部往上數,大椎穴就是第三個椎骨。以此類推,其他椎骨的位置都可以確定。

志書記載:這句話的意思是,五臟的熱氣進入經絡時,應該取脊椎上的穴位來治療。脊椎的末端稱為骶骨。也就是說,取榮穴應該在骶骨上,但是實際上卻取頸椎上方第三個椎骨凹陷的部位。

簡潔地審查這兩句話,它的意思還不太明確。張仲景和高保衡根據王履的注釋進行了解釋。現在姑且按照他們的說法。

《甲乙經》上說,凹陷的上面有骨頭。在《背中大俞穴》中說,大俞穴位於杼骨的末端。《千金方》上說,大椎穴位於第一個椎骨上方的凹陷中。《外臺祕要》上也說,杼骨的末端,就是第一個椎骨。這些說法都不是指頸椎的骨頭。

牙車,劉熙釋名云。輔車。或曰牙車。或曰頰車。或曰鼸車。凡繫於車。皆取在下載上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