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一 (25)
卷一 (25)
1. 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
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馬雲。王註釋天元紀大論云。徵。信也。驗也。兆。先也。言水火之寒熱彰信。陰陽之先兆也。吳云。陰陽不可見。水火則其有徵而兆見者也。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能始二字難解。高雲。易曰。坤以簡能。乾知大始。(出於繫辭。原文云。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宋注。知。猶主也。文少異。)此之謂也。今姑從之。
腠理閉,高。閉。作開。簡按若作開。則至下文汗不出而窮矣。
俛仰,馬雲。喘息粗氣。不得其平。故身為之俛仰。俛。俯也。張云。喘粗不得臥。故為俛仰。(俛。俯頫同。音僕。又音免。)
煩冤,馬雲。冤。音婉。張云。冤。鬱而亂也。高雲。屈抑也。簡按楚辭。蹇蹇之煩冤。王逸注。冤。屈也。
能冬不能夏,馬雲。能。音耐。禮記禮運。聖人耐以天下為一家。其耐作能蓋古以能耐通用。靈陰陽二十五人篇。亦有能作耐。簡按家語。食水者善遊能寒。漢晁錯傳。能暑能寒。
身寒汗出,張云。陽衰則表不固。故汗出。脈要精微論亦曰。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
身常清,集韻。清。與清同。寒也。
更勝之變,張云。更勝。迭為勝負也。即陰勝陽病。陽勝陰病之義。
病之形能也,吳云。病之見證。謂之病形。能冬能夏。謂之病能。馬雲。帝以法陰陽為問。而伯以陰陽偏勝為病者言之。正以見陰陽不可不法也。簡按吳說誤。能與態同。詳見病能論。
七損八益,王注欠詳。諸家亦無確說。本邦前輩所解。殆似得經旨。因備錄於下。曰。天真論云。女子五七。陽明脈衰。六七三陽脈衰於上。七七任脈衰。此女子有三損也。丈夫五八腎氣衰。六八陰氣衰於上。七八肝氣衰。八八腎氣衰齒落。此丈夫有四損也。三四合為七損矣。女子七歲腎氣盛。二七天癸至。三七腎氣平均。四七筋骨堅。此女子有四益也。丈夫八歲腎氣實。二八腎氣盛。三八腎氣平均。四八筋骨隆盛。此丈夫有四益也。四四合為八益矣。
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吳云。知七損八益盛衰之期。而行持滿之道。則陰寒陽熱。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次也。下文遂言早衰之節。簡按王注。用。謂房色。義難曉。
年四十,吳云。此言早衰之節也。志云。男子以八為期。故四十而居半。簡按五八腎氣始衰。乃二八八八之中。故謂半也。
陰痿,吳云。痿。與萎同。草木衰而萎也。陰痿。陰事弱也。簡按巢源。作陰萎。漢書膠西於王端傳。陰痿。一近婦人病數月。師古注。痿。音萎。
氣大衰,千金。作氣力大衰。
故同出而名異耳,吳云。同得天地之氣以成形。謂之同出。有長生不壽之殊。謂之名異。簡按千金。無故字。老子第一章。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白話文:
水火是陰陽的徵兆。水火的寒熱明顯可信,是陰陽先兆的表現。陰陽雖不可見,但水火卻能顯示其徵兆。
陰陽是萬物產生之根本。 (此處「能始」二字的解釋,參考易經坤卦的「坤以簡能」,乾卦的「乾知大始」,認為陰陽主宰萬物的起始。)
腠理開 (原典作閉,此處採用高氏的解釋,認為應作「開」,否則下文「汗不出」就解釋不通了)。
俯仰不定,是指呼吸急促,氣息不順暢,身體因此而俯仰不安。
煩悶鬱結。(「冤」字有多種解釋,這裡指鬱悶煩躁。)
能耐寒卻耐不住暑熱。(「能」與「耐」古時通用。)
身體寒冷卻出汗,是陽氣衰弱,導致肌表不固所致。
身體經常感覺寒冷。
陰陽盛衰交替變化。(指陰陽互相消長,此消彼長)
疾病的表現形式和耐受能力。(「能」在此處指耐受力)
七損八益是指男女在不同年齡段身體機能的衰退與增強。女子七個階段有三個損傷,四個增益;男子八個階段有四個損傷,四個增益。 (具體內容參考天真論中關於女子五七、六七、七七,以及男子五八、六八、七八、八八的論述)。
如果不了解七損八益的盛衰規律,及時調養,就會早衰。
四十歲是人生早衰的階段。(男子以八為期,四十歲為人生的一半)
陽痿。(「痿」與「萎」同義)
氣力衰竭。
人體都從天地精氣而生,但壽命長短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