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一 (22)
卷一 (22)
1. 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
精化為氣,張云。謂元氣由精而化也。上文既雲氣歸精。是氣生精也。而此又曰。精化氣。是精生氣也。二者似乎相反。而不知此正精氣互根之妙。以應上文天地雲雨之義也。李云。氣本歸精。氣為精母也。此雲精化為氣者。精亦能生氣也。如不好色者。氣因以旺也。
氣傷於味,張云。上文曰味傷形。則未有形傷而氣不傷者。如雲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之類。是皆味傷氣也。馬雲。凡物之味。既能傷人之形。獨不能傷人之氣乎。左傳。晉屠蒯曰。味以行氣。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馬雲。氣味太厚者。火之壯也。用壯火之品。則吾人之氣。不能當之。而反衰矣。(如用烏附之類。而吾人之氣。不能勝之。故發熱。)氣味之溫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則吾人之氣。漸爾生旺而益壯矣。(如用參耆之類。而氣血漸旺者。是也。)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馬雲。何以壯火之氣衰也。正以壯火能食吾人之氣。故壯火之氣自衰耳。何以少火之氣壯也。正以吾人之氣。能食少火。故少火之氣漸壯耳。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馬雲。惟壯火為能食人之氣。此壯火所以能散吾人之氣也。食則必散。散則必衰。故曰壯火之氣衰。惟吾人之氣。為能食少火之氣。此少火所以能生吾人之氣也。食則必生。生則必壯。故曰少火之氣壯。按此節。分明論萬物有陰陽氣味。而吾人用之。有為泄為通。為發泄為發熱。及衰壯生散之義。王注不明。與前後陰陽氣味俱無著。非本篇之大旨也。簡按壯火少火。承上文發熱以喻之。氣薄喻少火。厚喻壯火。馬注為穩貼。汪氏則訾馬注云。是桂附永無用之期也。蓋概論已。再按張氏輩。漫然以火為陽氣。其義雖似精微。與前後文。不相承接。故不可從矣。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張云。此下言陰陽偏勝之為病也。陰陽不和。則有勝有虧。故皆能為病。簡按馬以此以下。接前文。為氣味大過生病之義。志同。並不可憑。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張云。此即上文寒極生熱。熱極生寒之義。蓋陰陽之氣。水極則似火。火極則似水。陽盛則隔陰。陰盛則隔陽。故有真寒假熱真熱假寒之辨。此而錯認。則死生反掌。重。平聲。
寒傷形熱傷氣,張云。寒為陰。形亦屬陰。寒則形消。故傷形。熱為陽。氣亦屬陽。熱則氣散。故傷氣。
氣傷痛形傷腫,吳云。氣無形病故痛。血有形病故腫。
風勝則動,馬雲。振掉搖動之類。
寒勝則浮,吳云。寒勝則陽氣不運。故堅痞腹滿。而為虛浮。
濕勝則濡瀉,集韻。濡。儒遇切。音孺。沾濕也。奇效良方云。泄瀉。人為一證耳。豈知泄。泄漏之義。時時溏泄。或作或愈。瀉者。一時水去如注泄。赤水玄珠云。糞出少。而勢緩者。為泄。漏泄之謂也。糞大出。而勢直下不阻者。為瀉。傾瀉之謂也。簡明醫要云。濡瀉。糞或若水。考王注。即水穀利。與飧泄無別。
白話文:
《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
精化為氣
元氣是由精轉化而來。前文提到氣能生成精,此處又說精能轉化為氣,看似矛盾,實則體現了精氣相互依存的奧妙,呼應上文天地雲雨的關係。氣本可歸於精(氣是精的根源),而精也能生發氣,例如節制慾望的人,其氣自然旺盛。
氣傷於味
前文提到過度飲食會損傷形體,而形體受損必然牽連氣。例如酸味過量會導致肝氣亢盛、脾氣衰竭,說明味道也能傷氣。正如《左傳》所言:“味道影響氣的運行。”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過於濃烈的氣味屬“壯火”,使用此類藥物(如烏頭、附子)若人體無法承受,反會耗氣致衰;溫和的氣味屬“少火”(如人參、黃芪),能逐漸滋養氣血,使氣機旺盛。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壯火會消耗人體之氣,故其本身終將衰減;而人體之氣能吸收少火的能量,使少火的作用逐漸增強。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壯火因消耗氣而使其散失,散則必衰;少火則因被人體吸收而助長氣機,生發則旺盛。此段強調萬物陰陽氣味對人體的影響,需明辨其通洩、發熱等作用,前人註解未切中要旨。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
陰陽失衡時,一方偏盛必導致另一方受損,皆可致病。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如同水極似火、火極似水,實為陰陽格拒的表現(如真寒假熱、真熱假寒),誤判則危及生命。“重”讀平聲。
寒傷形,熱傷氣
寒屬陰,形體亦屬陰,寒邪易使形體消瘦;熱屬陽,氣亦屬陽,熱邪易使氣機耗散。
氣傷痛,形傷腫
氣機病變無形,故表現為疼痛;血脈病變有形,故表現為腫脹。
風勝則動
風邪偏盛引發震顫、搖動等症狀。
寒勝則浮
寒邪過盛致陽氣不運,出現腹部痞滿、虛浮。
濕勝則濡瀉
“濡”指潮濕。濕邪過盛導致洩瀉:
- 洩:糞便量少、斷續排出,病情反復;
- 瀉:糞便量大、傾瀉而下。
“濡瀉”指糞便稀溏如水,與“水谷利”(消化不良腹瀉)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