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八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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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14)

1. 示從容論篇第六十七

水道不行,張云。精所以成形。所以化氣。水道不行。則形氣消索。故怯然少氣也。

一人之氣病在一臟也,吳云。一人之氣。病在一臟。一臟不再傷。故三臟俱行。不在法也。張云。凡此皆一人之氣。病在腎之一臟耳。即如上文雷公所問頭痛者。以水虧火炎也。筋攣者。腎水不能養筋也。骨重者。腎主骨也。噦噫者。腎脈上貫肝膈。陰氣逆也。腹滿者。水邪侮土也。時驚者。腎藏志。志失則驚也。不嗜臥者。陰虛目不瞑也。病本於腎。而言三臟俱行。故非法也。志高義同。

三臟俱行,簡按行字。諸家無解。蓋謂病之行也。

此何物也,高雲。此何故也。簡按物訓故。未見所據。

子所能治知亦眾多,吳云。帝言子所能者。治所知之病。亦眾人之所稱歟。張云。言子之所能。余亦知其多。但以此病為傷肺。則失之矣。簡按張似是。

譬以鴻飛亦衝於天,吳云。譬之鴻飛。亦常沖天。然有時而下。不常高爾。張云雖所之任意。而終莫能得其際。亦猶長空浩渺之難測耳。高雲。粗工妄治而愈。是千慮一得。譬以鴻飛亦衝於天。簡按張注似稍通。沖。翀同。

化之冥冥,馬雲。化字。恐當是托。世本訛也。吳云。變化於冥冥莫測之境。張同。志云。察造化之冥冥。

何必守經,吳云。何必執守經常哉。

去胃外歸陽明也,吳云。去其胃腑。而外歸陽明經也。

二火不勝三水,吳云。二火。猶言二陽。謂胃也。三水。猶言三陰。謂脾也。言太陰之氣。外歸陽明。陽明不勝太陰。是以脈亂而失其常。常脈浮緩。今失而為浮大虛矣。高同。馬張仍王。

由失以狂也,簡按孟子。王由足用為善。由。與猶通。王注本此。高為從之義。非是。

經脈傍絕,張云。肺臟損壞。則治節不通。以致經脈有所偏絕。

是失吾過矣,吳云。是失二字為句。

名曰診輕,吳張據太素。輕。作經。張云。明引形證。比量異同。以合從容之法。故名曰診經。乃至道之所在也。馬志高從王注。恐非。

白話文:

示從容論篇第六十七

水道不通,張仲景認為,精氣是形成形體和轉化為氣的根本。水道不通,則形體和氣血都會衰竭,所以人就會感到虛弱乏力。

一個人氣虛的病症都集中在某一個臟腑上,吳氏認為,一個人氣虛的病症只會集中在一個臟腑,不會同時傷害多個臟腑,所以說同時傷害三個臟腑的情況是不符合醫理的。張仲景也認為,所有這些症狀的病根都在腎臟。例如,雷公提到的頭痛是因腎水不足而導致的虛火旺盛;筋攣是腎水不能滋養筋脈;骨重是腎主骨的作用失調;呃逆是腎經向上貫通肝膈,陰氣逆亂;腹脹是水邪侵犯脾土;驚悸是腎藏志,心志失常而導致驚悸;不愛睡覺是陰虛導致眼睛無法閉合。病的根本都在腎,卻說三臟俱病,這是錯誤的。眾多醫家的觀點是一致的。

關於「三臟俱行」一詞,簡按中對「行」字沒有解釋。大概是指疾病的傳變過程。

關於「此何物也」,高氏認為應該解釋為「這是什麼原因」。簡按中認為此處「物」訓為「故」,但未找到依據。

吳氏認為,皇帝說「子所能治知亦眾多」,是指你所能治癒的疾病,也是眾人所稱道的。張仲景則認為,雖然你確實能治癒很多疾病,但如果把這個病症歸因於肺臟受損,那就錯了。簡按認為張仲景的說法比較合理。

吳氏認為,比喻鴻雁飛翔,也經常衝向天空,但有時也會下降,並非總是高飛。張仲景則認為,雖然鴻雁可以任意飛翔,但最終無法達到無限的高度,就像廣闊無垠的天空難以測度一樣。高氏則認為,粗心的醫生偶然治癒疾病,就像鴻雁偶然高飛一樣,是偶然的成功。簡按認為張仲景的注釋比較通順,「沖」與「翀」同義。

馬氏認為,「化」字在這裏可能用錯了,是後世傳抄錯誤。吳氏和張仲景都認為是指變化於難以捉摸的境地。志書也記載著觀察造化的奧妙。

吳氏認為,「何必守經」指的是不必拘泥於固有的法則。

吳氏認為,「去胃外歸陽明也」指的是疾病離開胃腑,而轉移到陽明經。

吳氏認為,「二火不勝三水」指的是胃經的陽氣(二火)不能勝過脾經的陰氣(三水)。意思是說,太陰脾氣外泄歸入陽明胃經,陽明胃經不能勝過太陰脾經,所以脈象紊亂,失去正常的浮緩之象,而表現為浮大虛弱。高氏、馬氏、張仲景和王氏都同意此說法。

簡按中認為,「由失以狂也」中的「由」,與「猶」同義,王氏注釋也是基於此,高氏則解釋為「從」,這是錯誤的。

張仲景認為,「經脈傍絕」是指肺臟受損,導致氣機不通,而使經脈受到阻塞。

吳氏認為,「是失吾過矣」中的「是失」二字構成一句話。

吳氏和張仲景根據《太素》的解釋,認為「名曰診輕」中的「輕」應作「經」。張仲景認為,這是根據形體的證候,比較異同,以符合從容治療方法的診斷方法,所以稱為診經,也是醫學之道所在。馬氏、志書和高氏都遵循王氏的注釋,但這可能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