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八 (9)
卷八 (9)
1. 標本病傳論篇第六十五
馬雲。本篇前二節。論標本。後八節。論病傳。故名篇。靈樞。以病本篇。論標本。以病傳篇。論病之所傳。分為二篇。其義全同。
病有標本刺有逆從,馬雲。標者。病之後生。本者。病之先成。此乃病體之不同也。逆者。如病在本。而求之於標。病在標。而求之本。從者。如在本求本。在標求標。此乃治法之不同也。
必別陰陽,馬雲。必別病在陰經陽經。吳同。張云。陰陽二字。所包者廣。如經絡時令。氣血疾病。無所不在。
前後相應,馬雲。前後者。背腹也。其經絡互相為應。吳云。謂經穴前後。刺之氣相應也。志云。有先病後病也。
逆從得施,吳云。逆者反治。從者正治。得施。謂施治無失也。
標本相移,馬雲。施逆從之法。以移標本之病。吳云。刺者。或取於標。或取於本。互相移易。
有逆取而得者,吳云。言標本逆從之刺。各有所宜。治非一途取也。高雲。有逆取而得者。即在本求標。在標求本也。有從取而得者。即在標求標。在本求本也。
正行無問,馬雲。乃正行之法。而不必問之於人也。吳本。問。改作間。注云。標本得施。無間可議也。諸注同馬義。
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吳云。一者。本也。百者。標也。馬雲。言一病而遂知百病之害。高雲。言一標本逆從。而知百病之害。
治得為從,吳云。此釋逆從二字之義。張云。得。相得也。猶言順也。志云。如熱與熱相得。寒與寒相得也。高雲。不知標本。治之相反。則為逆。識其標本。治之得宜。始為從。簡按張注穩貼。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馬雲。凡先生病。而後病勢逆者。必先治其初病之為本。若先病勢之逆。而後生他病者。則又以病勢逆之為本。而先治之也。吳云。此二逆字。皆是嘔逆。張云。有因病而致血氣之逆者。有因逆而致變生之病者。有因寒熱而生為病者。有因病而生為寒熱者。但治其所因之本原。則後生之標病。可不治而自愈矣。
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靈樞。熱。作病。滑云。此句。當作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標。蓋以下文自有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之句矣。此誤無疑。
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高雲。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所以重其中土也。簡按本。疑標誤。泄者。脾胃虛敗所致。故宜治其標。下文云。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其義自明。
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張云。諸病皆先治本。而惟中滿者。先治其標。蓋以中滿為病。其邪在胃。胃者。臟腑之本也。胃滿則藥食之氣不能行。而臟腑皆失其所稟。故先治此者。亦所以治本也。
人有客氣有同氣,馬雲。蓋以人之病氣有二。病本不同。而彼此相傳者。謂之客氣。有二病之氣。本相同類。而彼此相傳者。謂之同氣。簡按全本。同。作司。似是。蓋客氣謂邪氣。司氣謂真氣歟。
白話文:
標本病傳論篇第六十五
本篇前兩節討論「標本」,後八節討論「病傳」,因此以此為篇名。《靈樞》中將「病本」篇論述標本,「病傳」篇論述疾病傳變,分為兩篇,但意義完全相同。
病有標本,刺有逆從
「標」指疾病後續產生的症狀,「本」指疾病最初形成的根源,這是疾病表現的不同。「逆」指病在本卻治療標,病在標卻治療本;「從」指病在本就治本,病在標就治標,這是治療方法的不同。
必別陰陽
必須區分疾病在陰經或陽經。陰陽的涵蓋範圍廣泛,包括經絡、時令、氣血、疾病等各方面。
前後相應
「前後」指背腹,經絡相互呼應。也有人解釋為經穴前後針刺時氣血相應,或指先病與後病的關係。
逆從得施
「逆」是反治法,「從」是正治法,「得施」指治療方法運用得當。
標本相移
施行逆從治法時,標本病情可能互相轉變。針刺時或取標,或取本,根據情況調整。
有逆取而得者
標本逆從的針刺方法各有適用情況,治療途徑並非單一。逆取有效,如病在本卻治標,病在標卻治本;從取有效,如病在標治標,病在本治本。
正行無問
這是正確的治療方法,無需他人質疑。也有人將「問」改為「間」,意指標本治療得當,無可爭議。
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掌握一個原則(如標本逆從),就能瞭解百病的影響。
治得為從
「得」指順應病情。若治療順應標本,即為「從」;反之則為「逆」。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
若先有病,後出現病勢逆亂,應先治初病之本;若先有病勢逆亂,後生他病,則以逆亂為本,先治之。
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
(此處原文可能有誤,應為「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標」,因後文另有「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之句。)
先病而後洩者治其本
(「本」可能為「標」之誤,因洩瀉多因脾胃虛弱,宜先治標。後文「先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可佐證。)
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
多數疾病先治本,唯獨中滿先治標,因中滿邪在胃,胃為臟腑之本,胃滿則藥食難行,影響臟腑功能,故治標實則也兼顧治本。
人有客氣有同氣
人體病氣分兩種:不同病氣互相傳變稱為「客氣」,相同病氣互相傳變稱為「同氣」。(另有版本「同」作「司」,可能指邪氣為客氣,真氣為司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