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八 (1)
卷八 (1)
1. 卷八
2. 繆刺論篇第六十三
馬雲。邪客於各經之絡。則左痛取右。右痛取左。與經病異處。故以繆刺名篇。據靈樞官針篇第三節。則巨刺。亦左取右。右取左。特有經穴絡穴不同耳。張云。繆。異也。簡案繆。廣韻。靡幼切。禮大傳注。紕繆。猶錯也。王注從之。蓋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交錯其處。故曰繆刺。
極於五臟,簡按極。至也。見詩周頌注。
如此則治其經焉,張云。邪氣自淺入深。而極於五臟之次者。當治其經。治經者。十二經穴之正刺也。尚非繆刺之謂。
入舍於孫絡,甲乙。絡。作脈。據上文。當從甲乙。
大絡,吳云。十二經支注之大絡。難經所謂絡脈十五絡。是也。高雲。流溢。傳注也。氣穴論云。孫絡之脈別經者。並注於絡。傳注十四絡脈者。是也。
奇病,張云。病在支絡。行不由經。故曰奇病。志云。奇病者。謂病氣在左。而證見於右。病氣在右。而證見於左。蓋大絡乃經脈之別。陽走陰。陰走陽者也。
與經相干,馬雲。其邪客大絡。左注於右。右注於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其實不得入於經。而止布於四末。志云。經脈篇曰。手太陰之別。並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手少陰之別。循經入於心中。蓋大絡俱並經附行。故曰與經相干。高雲。經。經隧也。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故與經相干。而輸布於手足之四末。其氣左右流行。無有常處。經隧相干。故不入於經俞。不入於經俞。刺其絡脈。故命曰繆刺。簡案據諸家之義。干。預也。即干涉之干。
必巨刺之,吳云。巨刺。大經之刺也。志云。巨。大也。謂當以長針取之。亦左取右。而右取左也。簡案官針篇。無長針取之之說。今從吳注。
繆處,馬雲。繆者。異也。王注。以所刺之穴。如紕繆綱紀者。非岐伯自有明旨。吳云。與經脈常行之處差繆也。高雲。脈度篇云。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繆處。異處也。謂經脈之痛。深而在裡。絡脈之痛。支而橫居。病在於絡。左右紕繆。故命曰繆刺。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馬雲。腎經絡穴大鐘也。簡按張吳諸家。不指言其穴。蓋絡泛言一經之絡也。馬。每絡注某穴。恐非。
無積者,高雲。脹滿有積。當刺其胸脅。若無積者病。少陰之絡。上走心包。故當刺然骨之前。簡按吳云。積。五臟積也。五臟真氣不足。而後病積。若復刺出其血。是重虛矣。故在禁。志云。無積者。無盛血之結也。並誤。
然骨之前,高。骨。作谷。注云。谷。舊本訛骨。今改。下二然谷之谷仿此。簡按本輸篇云。腎溜於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不必改字。
如食頃,張云。食頃。一飯頃也。後仿此。簡按王立飢之解。不通。
白話文:
繆刺論篇第六十三
邪氣侵犯各經的絡脈時,若左側疼痛則取右側穴位,右側疼痛則取左側穴位,與經脈病變的位置不同,因此稱為「繆刺」。根據《靈樞·官針篇》第三節,「巨刺」同樣是左病取右、右病取左,但巨刺針對經穴,繆刺則針對絡穴,兩者有所不同。「繆」有「錯異」之意,指左右交錯的刺法。
當邪氣深入五臟時,應直接治療相應的經脈(即正經穴位),而非繆刺。若邪氣僅停留在孫絡或大絡(如十五絡脈),則會流竄於四肢末梢,形成「奇病」。此類病症表現為左右不對稱,因大絡雖與經脈相連,但邪氣未入正經,僅散佈於絡脈,故需繆刺。
「巨刺」適用於邪氣乾擾大絡的情況,需用長針深刺,同樣遵循左右交叉取穴原則。繆刺與經脈常規刺法的差異在於:經脈病變痛感深層固定,絡脈病變則位置橫向不定,故稱「繆處」(異處)。
例如,邪氣侵犯足少陰腎經的絡脈時,若無積聚病症,可刺然骨之前的穴位(如然谷)。「食頃」指一頓飯的時間,形容療效出現的短暫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