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三 (5)
卷三 (5)
1. 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
吳云。宣。發也。五氣。木火土金水也。言五氣有入。有病。有並。有惡。有液。有禁。有發。有亂。有邪。有藏。有主。有傷。有應。是篇皆發明之。
白話文:
吳雲:宣揚道法的。發揚光大。五氣:木火土金水。意思是五種元氣有內入,有疾病,有併發,有不良,有液體,有禁制,有發作,有混亂,有邪氣,有隱藏,有主導,有損傷,有應對。這篇古文都是闡明這些內容的。
是謂五入,馬雲。此與靈樞九針論同。但彼多淡入胃一句。簡按周禮疾醫職云。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調以滑甘。與此同義。
白話文:
這就是所謂的「五入」理論,出自《馬雲》一書。這個理論與《靈樞九針論》的說法一致。不過《靈樞九針論》中多了一句「淡入胃」的說法。
清代學者周亮工在注釋《周禮》中的「疾醫職」部分時提到:凡是和合藥物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 春天以酸味為主
- 夏天以苦味為主
- 秋天以辛味為主
- 冬天以鹹味為主
- 用甘草來調和使藥性平和
這個原則與「五入」理論的意思是一致的。
心為噫,馬雲。口問篇云。噫出於胃。三部九候論與此篇。皆曰。心為噫。考脈解篇。所謂上走心為噫者。陰盛而上走於陽明。陽明絡屬心。故曰上走心為噫也。經典之旨。豈非二而一者耶。張云。噫。噯氣也。遍考本經。絕無噯氣一證。而惟言噫者。蓋即是也。簡按說文。飽食息也。禮內則。不敢噦噫。是也。(噫。烏界切。音隘。若於希切。音衣。則為痛嘆聲。與此異義。)噯。字彙。於蓋切。音噯。噯氣也。蓋噯。即噫俗字。高雲。噫。微噯也。非。
白話文:
心會發出「噫」的聲音,這是馬雲在《口問篇》中提出的看法。文中指出,「噫」的產生源於胃。而《三部九候論》和本文都提到,「心為噫」。
如果考查《脈解篇》中的說法,「上走心為噫」意指陰氣旺盛,上升到陽明經脈。陽明經脈與心相連,因此說是「上走心為噫」。經典的論述豈不是兩個說法歸於一處嗎?
張氏說,「噫」就是噯氣。遍查本經,沒有「噯氣」一證,而只有「噫」的記載,因此「噫」和「噯氣」應為同義。
簡按《說文解字》中的解釋,飽食後會發出「噫」的聲音。在《禮記·內則》中,也有「不敢噦噫」的記載,與此處的說法相符。(「噫」,讀音近似「隘」;而「衣」的讀音則表示痛苦的嘆息聲,與「噫」的含義不同。)
「噯」在《字彙》中的解釋,讀音近似「噯」,表示噯氣。因此,「噯」應該是「噫」的俗字。高氏認為,「噫」是微弱的噯氣,這種說法並不正確。
肝為語,志云。肝氣欲達則為語。診要經終篇曰。春刺冬分。邪氣著臟。病不愈。又且欲言語。此言春令之肝氣不舒故也。高雲。病氣在肝則為語。語。多言也。簡按標曰五氣所病。則王馬吳張之解並誤。下文吞同。
白話文:
肝臟主導語言功能。當肝氣通暢時,人就會說話。在《診要經》的末章中提到,如果春天遇到冬天,邪氣就會進入臟腑。此時,如果疾病沒有痊癒,患者就會想說話。這是因為春天的肝氣不舒造成的。
高明說,如果病氣在肝臟,患者就會經常說話。而「語」的意思是多言。
簡按文中標題為「五氣所病」,王、馬、吳、張等人的解釋都錯誤了。後面的內容也與此相同。
脾為吞,志云。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脾氣病而不能灌溉於四臟。則津液反溢於脾竅之口。故為吞嚥之證。簡按據志注吞。即吞酸酢吞之謂。(平脈法云。噫而吞酸。食卒不下。又云。上焦不歸者。噫而酢吞。)龔廷賢云。吞酸。與吐酸不同。吞酸。水刺心也。吐酸者。吐出酸水也。是。高雲。吞。舌本不和也。未知何據。
白話文:
脾臟具有「吞嚥」的功能,如醫書《靈樞·腸胃篇》所述。脾臟主導為胃輸送津液。如果脾臟的功能出現問題,無法將津液輸送到身體各處,那麼津液就會反流到脾臟的開口處。因此,就會出現吞嚥的症狀。
根據醫書《靈樞·平脈法》中的解釋,「吞」是指吞酸或吞嚥。「噫而吞酸」表示打嗝並吞嚥酸液,「食卒不下」表示食物無法順利吞嚥。另外,如果津液無法被胃吸收,則會「噫而酢吞」,即打嗝伴隨著吞嚥酸液。
龔廷賢認為,吞酸與吐酸是不同的。吞酸是指水氣刺激心臟,而吐酸是指吐出酸性的水液。
高雲則認為,吞嚥是指舌根部不協調。不過,這種說法缺乏明確依據。
腎為欠為嚏,志云。靈樞曰。陽者主上。陰者主下。陽引而上。陰引而下。陰陽相引。故數欠。當瀉足少陰。補足太陽。(口問篇)蓋少陰之氣在下。病則反逆於上。而欲引於下。欲引於下則欠。反逆於上則嚏。蓋腎絡上通於肺也。簡按九針論。無為嚏二字。此疑衍文。
為噦為恐,簡按為恐。諸注未晰。九針論。無此二字。疑是衍文。
白話文:
《難經》說:「腎氣不足就會打哈欠和打噴嚏。」《靈樞》說:「陽氣主管上部,陰氣主管下部。陽氣向上升,陰氣向下降。陰陽相拉扯,所以會不斷地打哈欠。」此時應瀉足少陰經,補太陽經。(《口問篇》)這是因為足少陰經的氣在下部。如果生病,氣就會向上逆行,想要拉扯到下部,因此會打哈欠。如果氣向上逆行,就會打噴嚏。這是因為腎脈向上連通於肺。
按:《九針論》中沒有「打噴嚏」這兩個字。這可能是衍文。
下焦溢為水,高雲。下焦病不能決瀆。則汎溢而為水。簡按靈蘭秘典論云。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此以下焦與胃大腸小腸膀胱膽並稱。則下焦。即靈蘭秘典論之三焦。(詳義。見六節臟象論。)而為六腑之一。彼此互考。乃知六腑之三焦。專指下焦而言也。
白話文:
下焦積液成水,高雲說。下焦疾病無法正常排泄,就會氾濫成水。參考《靈蘭祕典論》中說:三焦是主管排泄的器官,水液從此排出。這裡把下焦與胃、大腸、小腸、膀胱、膽並列,所以下焦就是《靈蘭祕典論》中的三焦。(詳細解釋,請參閱《六節臟象論》。)它也是六腑之一。互相考證,才知道六腑中的三焦,特別指的是下焦。
膀胱不利為癃,馬雲。靈蘭秘典論云。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今曰不利則為癃。癃者。水道不通之病也。張云。本輸篇曰。三焦者。太陽之別也。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蓋三焦為中瀆之腑。水道之所由出。故三焦亦屬膀胱也。簡按三因方云。淋。古謂之癃。名稱不同也。癃者。罷也。淋者。滴也。今名雖俗。於義為得。簡按淋為小便病。始見六元正紀大論。癃。乃溺閉之通稱。馬注為得。
白話文:
如果膀胱失去排尿功能,就會導致閉尿證,馬雲在《靈蘭祕典論》中提到:膀胱猶如人體的州郡官府,儲藏著體液。氣化後,體液才能排出體外。現在說膀胱不利就是閉尿。閉尿是指排尿不暢通的疾病。張志聰在《本輸篇》中說:三焦是太陽經的別脈,同時也是太陽經正脈的一部分,與膀胱相連,約束著下焦。如果三焦實證,就會閉尿;如果三焦虛證,就會小便失禁。因為三焦是中瀆之腑,水道由此而出。所以三焦也屬於膀胱系統。
根據《三因方》記載:淋證,古代也稱之為閉尿,只是名稱不同。閉尿是指小便阻塞,淋證是指小便滴瀝。雖然現在的名稱比較俗,但從意義上來說是對的。
淋證是小便疾病,最早記載於《六元正紀大論》。閉尿是阻塞小便的總稱,馬雲的註解是正確的。
膽為怒,張云。怒為肝志。而膽亦然者。肝膽相為表裡。其氣皆剛。而肝取決於膽也。高雲。膽病鬱而不舒。則為怒。
白話文:
膽主怒,張仲景說過。怒氣是肝臟的情志,而膽也一樣。肝膽互為表裡,它們的氣都剛強。而且肝臟功能受膽影響。高武說,如果膽氣鬱結不通暢,就會化為怒氣。
是謂五病,志云。謂病五臟五行之氣。而六腑亦配合於五行。簡按九針論云。五臟氣。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語。脾主吞。腎主欠。六腑氣。膽為怒。胃為氣逆噦。大腸小腸為泄。膀胱不約為遺溺。下焦溢為水。茲舉六腑之病。而言五精者。蓋以大腸小腸俱為泄歟。
白話文:
所謂的「五病」,是指影響五臟五行之氣的病症。而六腑也與五行相配。
根據《九針論》的記載,五臟之氣如下:
- 心主「噫」(打嗝)
- 肺主「咳」(咳嗽)
- 肝主「語」(言語不清)
- 脾主「吞」(吞嚥困難)
- 腎主「欠」(打哈欠)
六腑之氣如下:
- 膽為「怒」(發怒)
- 胃為「氣逆噦」(胃氣上逆,噁心)
- 大腸和小腸為「泄」(腹瀉)
- 膀胱不約為「遺溺」(小便失禁)
- 下焦溢為「水」(小便清長或水腫)
文中只列舉六腑的疾病,卻提及「五精」,可能是因為大腸和小腸都與「泄」症狀有關。
五精所並,吳云。五精。五臟之精氣也。併合而入之也。五臟精氣。各藏其臟則不病。若合而並於一臟。則邪氣實之。各顯其志。張云。並。聚也。高雲。臟虛而精氣並之也。精者陰精。氣者陽氣。簡按精氣。乃水穀之精氣。不必分陰陽矣。
白話文:
五臟精氣合並 ,吳氏說:五精,是指五臟的精氣。合並,是指精氣匯集到一起的意思。五臟的精氣,分別保存在自己的臟腑中,就不會生出病。如果精氣合並到一臟,那麼邪氣就會實於該臟,各個精氣就會表現出它們的異常。張氏說:並,是指聚合的意思。高氏說:臟腑虛弱,精氣就會聚合到這個臟腑。精,是指陰精;氣,是指陽氣。簡氏認為:精氣,是指水穀的精氣,不必分為陰陽二氣。
並於肝則憂,馬雲。陰陽應象大論曰怒。而茲曰憂者。以肺氣得以乘之也。高雲。肝主怒。今曰憂者。上文膽為怒。故此肝為憂。怒為有餘。憂為不足也。樓云。憂。當作怒。簡按九針論。亦作憂。
白話文:
在肝臟系統就會憂鬱 ,馬雲認為是陽氣過盛。根據《陰陽應象大論》,這是因為憤怒。但這裡說的是憂鬱,這是因為肺氣可以控制它。
高雲說,肝臟主掌憤怒。現在說的是憂鬱,因為上文提到膽囊掌管憤怒。因此,肝臟掌管憂鬱。憤怒是過剩的,憂鬱是不足的。
樓雲認為,憂鬱應該是憤怒。簡按《九針論》,也寫成憂鬱。
並於脾則畏,馬雲。陰陽應象大論曰思。而茲曰畏者。蓋思過則反畏也。高雲。思慮者。脾之精。今曰畏者。慮之至也。樓云。畏。當作思。簡按九針論亦作畏。甲乙作飢。(與王注一經同。)
五臟化液,高雲。化液者。水穀入口。津液各走其道。五臟受水穀之精。淖注於外竅。而化為五液也。
白話文:
在脾氣中,就有畏懼的意思,這是馬雲說的。《陰陽應象大論》說:「思」,而這裡說「畏」,這是因為思慮過度就會轉而畏懼。高雲說:「思慮,是脾臟的精氣。」如今說「畏」,那是思慮到了極點。樓雲說:「畏」應當作「思」。簡注《九針論》中也寫作「畏」。甲乙本作「飢」(與王注《一經》相同)。
心為汗,吳云。心主血。汗者血之餘。故汗為心液。簡按營衛生會篇云。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三因方。謂傷寒衄者。為紅汗。其意同焉。
白話文:
心藏主汗,這是吳氏提出的觀點。心主血,汗液是血液的餘液。所以,汗液是心臟的液體。簡要按語:在《營衛生會篇》中說過,失血的人不會出汗,出汗的人不會失血。(明)《三因方》上說,患傷寒鼻出血的人出的汗是紅色的。它的意思與此相同。
肺為涕,簡按諸字書。以涕為目泣。而醫家特為鼻液。考說文。洟。又作𫈨。鼻液也。蓋𫈨涕通用。玉篇。𫈨。他計切。鼻𫈨。禮內則。不敢唾涕。釋文云。本又作洟。
脾為涎,吳張並云。涎出於口。脾之竅也。簡按證治準繩損傷門云。兩臉涎囊。知是涎出於口也。
白話文:
肺主鼻涕,查看各種字書,涕指眼淚,但醫家特別指鼻子分泌物。考證《說文解字》,「洟」字又寫作「𫈨」,指鼻子分泌物。因此,𫈨和涕可以通用。《玉篇》中,𫈨讀作「他計切」,指鼻子分泌物。《禮記·內則》中說:「不敢吐唾沫和鼻涕。」釋文說,原來的字也可以寫作洟。
腎為唾,吳云。唾出於廉泉二竅。二竅挾舌本。少陰腎脈。循喉嚨。挾舌本。故唾為腎液。高雲。靈樞根結篇云。少陰根於泉。結湧於廉泉。舌下竅也。是腎為水臟。從下而上。液雖有五。腎實主之。是以五液皆咸。咸。水味也。
血病無多食鹹,張云。血得咸則凝結不流也。五味論曰。血與咸相得則凝。
白話文:
腎臟分泌唾液,吳氏說:唾液從廉泉的兩個小孔流出。這兩個小孔在舌頭根部的兩側。少陰腎經的脈絡沿著喉嚨,經過舌頭根部,所以唾液是腎臟的分泌液。
高氏說:靈樞經《根結篇》中提到:少陰經的根源在湧泉穴,從湧泉穴向上匯聚到廉泉穴。舌頭下的兩個小孔就是廉泉穴。由於腎臟是主水的臟器,液體從下而上,雖然液體有五種,但腎臟是主導的。正因為如此,五種液體都是鹹味的。鹹味是水性。
骨病無多食苦,志云。腎主骨。炎上作苦。苦走骨者。火氣下交於腎也。骨病而多食之。則火氣反勝矣。此與並於心則喜。並於腎則恐之義相同。蓋心腎水火之氣。時相既濟。故所走互更。其餘三臟。是本臟之味。而走本臟所主之筋肉也。簡按靈五味論曰。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甘走肉。多食之令人悗心。正與此節同義。九針論曰。苦走血。病在血無食苦。咸走骨。病在骨無食鹹。此以本臟之味而言之。
白話文:
志雲:「骨病不要多吃苦味」。腎主骨。火氣上升產生苦味。苦味會流向骨頭,是因為火氣下交於腎。骨病的人如果多吃苦味,則火氣反而會更旺盛。這就像五臟六腑中,心與喜相關,腎與恐相關一樣。因為心腎水火之氣,有時會互相調節,所以苦味也會流向不同的位置。其他三臟,其味道會流向其所主之筋肉。
靈樞《五味論》中記載:酸味流向筋,多吃會讓人小便困難。鹹味流向血,多吃會讓人口渴。辛味流向氣,多吃會讓人心痛。苦味流向骨,多吃會讓人嘔吐。甘味流向肉,多吃會讓人噁心。九針論中記載:苦味流向血,血有病不能吃苦味。鹹味流向骨,骨有病不能吃鹹味。這兩句話都是根據五臟的味道來說的。
是謂五禁,九針論。作五裁。五行大義。引黃帝養生經。作五賊。
陰病發於骨,張云。骨屬腎。腎者。陰中之陰也。吳馬並同。
陽病發於血,張云。血屬心。心者。陽中之陽也。
陰病發於肉,張云。肉屬脾。脾者。陰中之至陰也。
邪入於陽則狂,馬雲。生氣通天論曰。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乃狂。
白話文:
這就是所謂的五禁,出自《九針論》。五禁指的是五行的大義,引用了《黃帝養生經》,也稱為五賊。
陰病會在骨頭上發作,張仲景說。骨頭屬於腎臟。腎臟是陰氣中最陰的。吳普和馬雲都認同這個觀點。
陽病會在血液中發作,張仲景說。血液屬於心臟。心臟是陽氣中最陽的。
陰病會在肉體上發作,張仲景說。肉體屬於脾臟。脾臟是陰氣中最陰的。
邪氣入侵陽氣就會導致狂躁,馬雲說。《生氣通天論》中說:陰氣不能勝過陽氣,就會導致脈絡流動薄弱急促,最終導致狂躁。
邪入於陰則痹,吳云。邪。陰邪也。痹。痹論所謂五臟痹也。陰邪入於陰。是重陰也。則為五臟痹也。馬雲。成𤸷痹也。張云。壽夭剛柔篇曰。病在陰。命曰痹。九針論曰。邪入於陰。則為血痹。
白話文:
吳氏說:「邪氣侵入陰分,就會出現痹症。」邪氣指的是陰邪,痹症指的是《痹論》中所說的五臟痹。陰邪進入陰分,屬於雙重陰性,就會形成五臟痹症。馬氏說:形成的是造成癱瘓的痹症。張氏說:《壽夭剛柔篇》中說,疾病在陰分,稱為痹症。《九針論》中說,邪氣進入陰分,就會形成血痹症。
搏陽則為巔疾,張云。搏。擊也。巔。癲也。邪搏於陽。則陽氣受傷。故為癲疾。上文言邪入於陽則狂者。邪助其陽。陽之實也。此言搏陽則為巔疾者。邪伐其陽。陽之虛也。故有為狂為癲之異也。九針論曰。邪入於陽。轉則為癲疾。言轉入陰分。故為癲也。簡按搏。薄同。迫也。馬吳注。以巔疾為巔頂之疾。並非。徐氏經絡全書云。搏。當作傳。不可從。(下文搏陰同)癲狂判然兩疾。而後世混稱難辨。因舉數說而昭之。五十九難云。狂癲之病。何以別之。然狂疾之始發。少臥而不飢。自高賢也。自辨知也。自倨貴也。妄笑好歌樂。妄行不休。是也。癲疾始發。意不樂。僵仆直視。是也。楊玄操云。狂病之候。不愛眠臥。不肯飲食。自言賢智。歌樂行走。此是陽氣盛之所成。故經言重陽者狂。今世以此為癲病。謬矣。癲。顛也。發即僵仆倒地。故有癲蹶之言。陰氣大盛。故不得行立而倒也。今世以為癇病者。誤矣。陳氏雪潭居醫約云。狂。謂妄言妄走也。癲。謂僵仆不省也。各自一症。然經有狂癲疾者。(按厥論。陽明之厥。則癲疾欲走呼。此癲似言狂。)有言狂互引癲者。又言癲疾為狂者。(按見陰陽類論)此則又皆狂癲兼病。今病有狂言狂走。頃時前後僵仆之類。有僵仆後妄見鬼神。半日方已之類。是以狂癲兼病者也。欲獨閉戶牖而處。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此乃獨狂症也。陳此說。證之經文。驗之病者。頗為明晰。
白話文:
張仲景說,搏擊陽氣就會導致巔疾(癲癇)。「搏」指襲擊,「巔」指癲癇。邪氣襲擊陽氣,就會損傷陽氣,導致癲疾。前面提到邪氣進入陽氣就會發狂,這是因為邪氣助長了陽氣。而這裡說的搏擊陽氣會導致巔疾,是因為邪氣損耗了陽氣。所以有發狂和發癲的不同症狀。
《九針論》說,邪氣進入陽氣,轉化後就會成為癲疾。這裡的「轉化」是指轉入陰分,所以就表現為癲癇。
「搏」和「薄」是相通的,都表示迫害、侵襲的意思。馬元臺註解說巔疾是指頭頂的疾病,這是錯誤的。徐靈胎的《經絡全書》中說,「搏」應該作「傳」,不能同意馬元臺的說法。(下文中的「搏陰」同理)
癲癇和狂病是截然不同的兩種疾病,但後世混淆不清,難以辨別。因此,這裡引用多種說法予以闡明。
《五十九難》中提到,如何區分狂癲之疾?狂病發作之初,少睡少食,自認賢明,自言自語,傲慢自大,妄笑好歌樂,走動不止。癲疾發作之初,意興闌珊,肢體僵直,目光直視。
楊玄操說,狂病的症狀是,不愛睡覺,不肯飲食,自稱賢智,歌樂走動。這是因為陽氣旺盛所致。故經文說「重陽者狂」。如今世上把這種現象誤認為癲病。癲癇是顛倒的意思,發作時就會僵仆倒地,所以有「癲蹶」之說。這是因為陰氣過盛,導致不能站立而倒下。如今世上把這種現象誤認為癇病。
陳念祖《雪潭居醫約》中說,狂是指胡言亂走,癲是指僵仆不省。這兩種病症各有特點。但經文中也有稱「狂癲疾」的。(按《厥論》中說,陽明之厥,就會癲疾發作,想要走動呼喊。這裡的癲似狂。)有的說法狂與癲可以互換,又有說法癲疾就是狂。(按見《陰陽類論》)這說明又有狂癲兼病的情形。現在有些病症有狂言狂走,有時候又僵仆的現象。有些僵仆後妄見鬼神,半天后才恢復。這就是狂癲兼病的。如果病人想要獨自關閉門窗,這是因為陰氣不能戰勝陽氣,脈象流動較快且有力,這是獨狂症。
陳念祖的這種說法,證之經文,驗之病者,頗為明晰。
搏陰則為喑,張云。邪搏於陰。則陰氣受傷。故聲為喑啞。陰者。五臟之陰也。蓋心主舌。而手少陰心脈。上走喉嚨。系舌本。手太陰肺脈。循喉嚨。足太陰脾脈。上行結於咽。連舌本。散舌下。足厥陰肝脈。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而筋脈絡於舌本。足少陰腎脈。循喉嚨。系舌本。故皆主病喑也。九針論曰。邪入於陰。轉則為喑。言轉入陽分則氣病。故為喑也。樓氏綱目云。喑者。邪入陰部也。經云。邪搏陰則為喑。又云。邪入於陰。搏則為喑。然有二症。一曰舌喑。乃中風舌不轉運之類。是也。一曰喉喑。乃勞嗽失音之類。是也。蓋舌喑。但舌本不能轉運言語。而喉咽音聲。則如故也。喉喑。但喉中聲嘶。而舌本則能轉運言語也。唐慧琳藏經音義云。喑者。寂然而無聲。啞者。有聲而無說。舌不轉也。簡按吳云。喑。啞也。張云。為喑啞。知是樓氏所謂舌喑。琳音所謂啞也。
白話文:
當陽氣進入陰位就會安靜下來。 陽入之陰則靜,簡按孫奕示兒編云。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為否也。蓋陽病在外則躁。若入而變陰則靜。下文出之陽意同。王訓之為往。似未妥。
簡要註釋:
孫奕的《示兒編》提到,把「之」字解釋為「改變」。《左傳》中「遇觀之否」,意思是「遇見觀變,就會變成否」。陽氣在體外發作時會表現出躁動,如果陽氣進入陰位,發生改變,就會安靜下來。下文「出之陽」的意思與此相同。王某把「之」字解釋為「往」,似乎不妥。
白話文:
孫奕的《示兒編》中將「之」字解釋為「改變」。在《左傳》中,「遇觀之否」的意思是「遇見觀變,就會變成否」。陽氣在體外發作時會表現出躁動,如果陽氣進入陰位,發生改變,就會安靜下來。下文「出之陽」的意思與此相同。王某將「之」字解釋為「往」,似乎並不妥當。
是謂五亂,志云。謂邪氣亂於五臟之陰陽。簡按曰狂。曰痹。曰癲。曰喑。曰靜。曰怒。皆亂氣所致。宜曰六亂。然此篇專主五臟而立言。故曰五亂。
白話文:
這就是所謂的「五亂」,《志雲》中記載,指的是邪氣擾亂五臟的陰陽平衡。簡要解釋為:狂躁、麻痹、癲狂、失聲、躁動、憤怒。這些都是亂氣所導致的。應當稱為「六亂」,但這篇文章主要以五臟為基礎來說明,因此稱為「五亂」。
皆同命死不治,吳本無命字。馬雲。是謂五邪。皆同名曰死不治耳。高本同。下句注云。是謂五邪。皆同言五臟受邪。同於木受金刑之義。命死不治。志本亦同。注云。命者。謂計其餘命生死之期。期以月節克之。不即死。簡按從馬注為是。
白話文:
「皆同命死不治」中的「命」字,吳氏本沒有。馬氏本有「命」字。這是指五種邪氣(即五臟受邪)。「皆同命死不治」等同於「五臟受邪,都同樣會導致死亡」。高氏本也相同。下句的註解說:「這是指五臟受邪,都同於木被金克的道理。『命死不治』,志氏本也相同。註解說:『命』是指計算其餘下的生命期。如果用月節來制約它,就不會立即死亡。」綜合以上各家註解,從馬氏本的註解較為妥當。
腎藏志,九針論。志。作精。難經同。
久視傷血,簡按五臟生成篇云。諸脈者。皆屬於目。久視傷血者。傷血脈也。
久臥傷氣,張云。久臥則陽氣不伸。故傷氣。
久坐傷肉,張云。久坐則血脈滯於四體。故傷肉。
久立傷骨,志云。久立則傷腰腎膝脛。故傷骨。
久行傷筋,志云。行走罷極則傷筋。
白話文:
腎臟儲藏著志意,這點在《九針論》中有所記載。志意指的是精氣,這一點和《難經》的說法相同。
長時間看東西會損傷血氣,這是因為所有的經脈都連通眼睛,長時間看東西會損傷血脈。
長時間臥床會損傷氣,因為長時間臥床會導致陽氣無法舒展,所以會損傷氣。
長時間久坐會損傷肌肉,因為長時間久坐會導致血脈停滯在四肢,所以會損傷肌肉。
長時間站立會損傷骨骼,因為長時間站立會損傷腰、腎、膝蓋和脛骨,所以會損傷骨骼。
長時間行走會損傷筋脈,因為行走过度就会损伤筋脉。
五勞所傷,志云。勞。謂太過也。上古之民。形勞而不倦。簡按勞。說文。劇也。從力熒省。熒。火燒。冖。用力者勞。魯刀切。爾雅釋詁。勞。勤也。
白話文:
五勞所傷,是指過度勞累而造成的傷害。古代人身體健壯,即使勞動也不覺得疲倦。勞,是指過於劇烈,就像火燒一樣,用力過度就會感到勞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