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七 (19)
卷七 (19)
1. 骨空論篇第六十
股際骨空,吳云。股際骨。前陰曲骨也。張云。毛中動下。謂曲骨兩旁股際。足太陰衝門動脈之下也。高雲。股際。陰股交會之際。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乃動脈之下。跨縫間也。簡按曲骨在毛際。今曰毛中。不可定為曲骨穴。
尻骨空,志云。尻骨。臀骨也。髀骨。在股骨之上。少股兩旁。突起之大骨。前下連於橫骨。後連於尻骨。高雲。尻骨。尾骨也。髀骨。臀側骨也。髀之後。相去四寸。正當尻骨空之處。簡按以上骨空。諸家定為某穴。唯志高不注穴名。蓋有所見也。
扁骨有滲理湊,張云。扁骨者。對圓骨而言。凡圓骨內皆有髓。有髓則有髓孔。但若扁骨。則有血脈滲灌之理湊。而內無髓。吳同。高雲。扁骨。胸脊相交之肋骨也。志同。簡按扁骨。概通體扁骨而言。張注為是。
易髓無空,吳云。但有滲灌之腠。無復髓孔也。故變易無體。則無孔也。高雲。易。交易也。扁骨。有澹滲之紋理。湊會於胸脊。其內則無髓孔。申明滲理湊者。髓之交易也。無髓孔者。兩頭無空也。簡按高似穩貼。馬張志仍王。
灸寒熱之法,張云。此下灸寒熱之法。多以虛勞為言。然當因病隨經而取之也。
壯數,千金方云。凡言壯數者。若丁壯。病根深篤。可倍於方數。老少羸弱。可減半。沈括筆談云。醫用艾一灼。謂之一壯。以壯人為法也。其言若干壯。壯人當依此數。老幼羸弱。量力減之。
橛骨,簡按說文。橛。弋也。又蒚。尻骨也。知橛骨。即是蒚骨。本或作撅。非。
陷者灸之,張云。陷下之處。即經氣之不足者。
肩上陷者灸之,高雲。五臟六腑之俞。皆在於背。故視背俞。其俞內陷者。則於左右以灸之。視之之法。須舉其臂肩。舉臂肩而背上陷者。即灸之。簡按諸家以肩髃釋之。拘矣。以下。高不指言穴名。
腨下陷脈,張云。足太陽承山穴也。
動如筋者,張云。此結聚也。但隨其所有而灸之。不必拘於俞穴。吳云。此非謂穴。乃肉間結核也。
掌束骨下,高雲。束骨。橫骨也。掌束骨下。猶言掌下束骨。謂橫骨縫中。大陵二穴。樓氏綱目云。王注陽池。未詳是否。簡按甲乙。陽池。在手表上脘中陷者中。大陵。在掌兩筋間陷者中。亦未知孰是。
犬所齧,張云。犬傷令人寒熱者。古有灸法如此。吳云。古別有灸法。故云然也。簡按千金翼云。狂犬咬人。令人吮去惡血盡。灸百壯。後日日灸。百日止。銅人經云。外丘。治猘犬所傷。毒不出。發寒熱。速以三壯艾。可灸齧處。立愈。齧。本作齧。非。
二十九處,張云。自犬齧之上。共計二十九處。犬傷者無定處。故不在數內。簡按高。合犬齧處二。為二十九處。然經文無犬齧處二文。不可從。今考自大椎至巔上一。合左右共二十七處。加犬所齧。為二十八處。知如新校正所言。跗上之下。去灸之二字者。誤也。
白話文:
骨空論篇第六十
股際骨空,指的是大腿內側股骨交接處,也就是陰部與大腿交界處,位於衝脈動脈下方。不同醫家對其具體位置略有出入,但都指在恥骨上方,大腿內側的軟組織區域。
尻骨空,指的是臀部尾骨附近。不同醫家對其具體位置和所指骨骼略有不同,但大致都在尾骨附近區域。
扁骨有滲理湊,指的是扁平狀的骨骼,例如肋骨,由於沒有骨髓,所以會有血管滲透其中。
易髓無空,指的是扁平骨骼,因為沒有骨髓,所以沒有骨髓腔。
灸寒熱之法,指的是治療虛勞等寒熱病症的灸法,應根據病情和經絡選取穴位。
壯數,指的是灸法中艾灸的次數。一般來說,體質強壯者灸的次數可以多一些,體質虛弱者則應減少次數。
橛骨,指的是尾骨。
陷者灸之,指的是身體凹陷處,經氣不足的地方,可以用灸法治療。
肩上陷者灸之,指的是背部脊椎兩側凹陷處,可以灸法治療。
腨下陷脈,指的是足太陽膀胱經的承山穴。
動如筋者,指的是肌肉組織的結節或腫塊,可以用灸法治療。
掌束骨下,指的是手腕橫紋以下的穴位,具體位置各家說法不一。
犬所齧,指的是被狗咬傷,古代有灸法治療。
二十九處,指的是除了被狗咬傷以外,書中提到的其他二十九個灸治部位。 不同版本對此處的具體數量和位置有所出入,需要根據上下文和版本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