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七 (19)
卷七 (19)
1. 骨空論篇第六十
股際骨空,吳云。股際骨。前陰曲骨也。張云。毛中動下。謂曲骨兩旁股際。足太陰衝門動脈之下也。高雲。股際。陰股交會之際。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乃動脈之下。跨縫間也。簡按曲骨在毛際。今曰毛中。不可定為曲骨穴。
尻骨空,志云。尻骨。臀骨也。髀骨。在股骨之上。少股兩旁。突起之大骨。前下連於橫骨。後連於尻骨。高雲。尻骨。尾骨也。髀骨。臀側骨也。髀之後。相去四寸。正當尻骨空之處。簡按以上骨空。諸家定為某穴。唯志高不注穴名。蓋有所見也。
扁骨有滲理湊,張云。扁骨者。對圓骨而言。凡圓骨內皆有髓。有髓則有髓孔。但若扁骨。則有血脈滲灌之理湊。而內無髓。吳同。高雲。扁骨。胸脊相交之肋骨也。志同。簡按扁骨。概通體扁骨而言。張注為是。
易髓無空,吳云。但有滲灌之腠。無復髓孔也。故變易無體。則無孔也。高雲。易。交易也。扁骨。有澹滲之紋理。湊會於胸脊。其內則無髓孔。申明滲理湊者。髓之交易也。無髓孔者。兩頭無空也。簡按高似穩貼。馬張志仍王。
灸寒熱之法,張云。此下灸寒熱之法。多以虛勞為言。然當因病隨經而取之也。
壯數,千金方云。凡言壯數者。若丁壯。病根深篤。可倍於方數。老少羸弱。可減半。沈括筆談云。醫用艾一灼。謂之一壯。以壯人為法也。其言若干壯。壯人當依此數。老幼羸弱。量力減之。
橛骨,簡按說文。橛。弋也。又蒚。尻骨也。知橛骨。即是蒚骨。本或作撅。非。
陷者灸之,張云。陷下之處。即經氣之不足者。
肩上陷者灸之,高雲。五臟六腑之俞。皆在於背。故視背俞。其俞內陷者。則於左右以灸之。視之之法。須舉其臂肩。舉臂肩而背上陷者。即灸之。簡按諸家以肩髃釋之。拘矣。以下。高不指言穴名。
腨下陷脈,張云。足太陽承山穴也。
動如筋者,張云。此結聚也。但隨其所有而灸之。不必拘於俞穴。吳云。此非謂穴。乃肉間結核也。
掌束骨下,高雲。束骨。橫骨也。掌束骨下。猶言掌下束骨。謂橫骨縫中。大陵二穴。樓氏綱目云。王注陽池。未詳是否。簡按甲乙。陽池。在手表上脘中陷者中。大陵。在掌兩筋間陷者中。亦未知孰是。
犬所齧,張云。犬傷令人寒熱者。古有灸法如此。吳云。古別有灸法。故云然也。簡按千金翼云。狂犬咬人。令人吮去惡血盡。灸百壯。後日日灸。百日止。銅人經云。外丘。治猘犬所傷。毒不出。發寒熱。速以三壯艾。可灸齧處。立愈。齧。本作齧。非。
二十九處,張云。自犬齧之上。共計二十九處。犬傷者無定處。故不在數內。簡按高。合犬齧處二。為二十九處。然經文無犬齧處二文。不可從。今考自大椎至巔上一。合左右共二十七處。加犬所齧。為二十八處。知如新校正所言。跗上之下。去灸之二字者。誤也。
白話文:
骨空論篇第六十
股際骨空
股際骨指的是前陰的曲骨部位。曲骨兩旁的股際,位於足太陰經衝門動脈的下方,即陰股交會之處,動脈之下的跨縫間。
尻骨空
尻骨即臀骨或尾骨,髀骨則是股骨上方、臀部兩側的突出大骨,前連橫骨,後接尻骨。髀骨後方約四寸處,正是尻骨空所在。
扁骨有滲理湊
扁骨與圓骨相對,圓骨內有骨髓,故有髓孔;而扁骨則有血脈滲灌的紋理,但無髓孔。扁骨泛指全身扁平之骨,如胸脊相交的肋骨。
易髓無空
扁骨只有滲灌的腠理,無髓孔,故稱「易髓無空」,意指其結構與圓骨不同,無髓腔。
灸寒熱之法
灸法治療寒熱症,多針對虛勞病症,需根據經絡病變選擇適當的灸法。
壯數
灸法中的「壯數」指艾灸的次數。健康壯年或病情深重者可加倍施灸,老弱患者則減半。一壯即一次艾灸,以壯年人為標準調整。
橛骨
橛骨即尾骨,又稱尻骨,非「撅骨」之誤。
陷者灸之
經氣不足或肌肉凹陷處,可施灸以補氣。
肩上陷者灸之
五臟六腑的背俞穴位於背部,若穴位內陷,可舉臂觀察肩上凹陷處施灸,不必拘泥於特定穴名。
腨下陷脈
指足太陽經的承山穴。
動如筋者
此指肌肉間結聚的硬塊,非固定穴位,可隨硬塊位置施灸。
掌束骨下
束骨即橫骨,掌束骨下指手掌橫骨縫中的穴位,如大陵穴或陽池穴,具體位置尚有爭議。
犬所齧
古代對犬咬傷引發的寒熱症有特殊灸法,如灸傷口百壯,或灸外丘穴三壯以解毒。
二十九處
灸法共計二十九處施灸部位,犬咬傷因無固定位置,不計入總數。實際計算大椎至頭頂左右共二十七處,加犬咬傷處為二十八處,可能原文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