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七 (8)
卷七 (8)
1. 氣府論篇第五十九
馬雲。氣府者。各經脈氣交會之府也。故有言本經。而他經之穴。入其中者。止論脈氣所發所會。不以本經別經為拘也。其穴有多少。亦不拘於本經故耳。前篇論穴。故名氣穴。而此論脈氣所發。故名曰氣府也。高刪論字。此亦以無問答也。
七十八穴,吳云。下文。考得九十一穴。多一十三穴。此與近世不同。近世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張云。詳考本經下文。共得九十三穴。內除督脈少陽二經。其浮氣相通於本經。而重見者。凡十五穴。則本經止七十八穴。近世經絡相傳。足太陽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即下文各經之數。亦多與今時者不同。
入發至項三寸半,馬雲。謂大杼風門二穴也。蓋自後項。上至入發。則自入發至項而下。計有三寸半許。其數正如二穴所在也。中乃督脈。旁有四行。俱足太陽經穴。故曰旁五。二穴。各開中行一寸半。則在左之穴。至在右之穴。共相去三寸也。(按入發者。入後髮際也。在後曰項。在側曰頸。在前曰喉。新校正。以入發為前髮際。故欲以項字更為頂字。且以囟會至百會。百會至後頂。俱有三寸之說。又以半字為衍。何其強也。今如愚注。則王注自明。新校正。不必贅矣。)馬雲。項。當作頂。自眉上入發。曲差穴也。自曲差上行。至頂中通天穴。則三寸半也。並通天而居中者。督脈之百會也。百會。為太陽督脈之會。故此以為言百會居中。而前後共五穴。左右凡五行。故曰旁五。自百會前。至囟會後。至強間左右。至少陽經穴。相去各三寸。共五五二十五穴。如下文者也。高雲。頂。舊本訛項。今改。頂。前項穴也。自攢竹入髮際。至前頂。其中有神庭上星囟會。故長三寸半。前頂在中行。次兩行。外兩行。故旁五。言自中及旁。有五行也。簡按甲乙。神庭。在髮際直鼻。上星。在直鼻中央。入髮際一寸。囟會。在上星後一寸。前頂。在囟會後一寸五分。凡四穴。通三寸半。高注似是。
浮氣,吳云。陽氣浮於巔頂之上者也。張云。言脈氣之浮於巔也。
項中大筋兩旁各一,高雲。風池二穴。
風府兩旁各一,高雲。天柱二穴。以明上文外兩旁。在項中大筋兩旁。名為風池者。各一。內兩旁在風府穴兩旁。名為天柱者。各一也。簡按此與王注互異。甲乙。天柱。在俠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又云。風池。在顳顬後。髮際陷者中。由此觀之。王注為是。
十五間各一,吳云。間。兩骨之間。自大椎。至胞肓。凡十五肋。故曰十五間。十五間各一者。今甲乙經所載十三穴。並去脊三寸。附分。云云。(與王注同)左右合成二十六穴。近世有膏肓二穴。在魄戶之次。晉漢而上。率未有也。曰十五間各一。當得三十穴方是。不然。則五當作三矣。簡按張加大杼膏肓二穴。為十五穴。馬以五臟六腑之俞。中膂內俞。白環俞。為十五俞。志高同。然膏肓。晉以上無所見。而五臟六腑之俞。乃出下文。故並不可從。
白話文:
氣府論篇第五十九
氣府是各經脈氣交會的地方。所以,雖然提到某一經脈的穴位,但其他經脈的穴位也可能匯集於此。我們只討論脈氣的發源和會合之處,並不拘泥於本經或別經。穴位的多少,也不受限於本經。之前的篇章論述穴位,因此稱為「氣穴」;而這一篇論述脈氣的發源,所以稱為「氣府」。高氏刪去了相關文字,這裡也因此沒有問答。
關於七十八穴的說法,吳氏認為根據下文考證,共有九十一穴,比七十八穴多十三穴,這與近世的說法不同,近世左右共有一百二十六穴。張氏則認為,詳細考證下文,共有九十三穴,扣除督脈和少陽經兩經脈中,浮氣與本經相通而重複出現的十五個穴位,則本經只有七十八穴。近世經絡傳說中,足太陽經左右共有一百二十六穴,這與下文中各經脈的穴位數量,也與現代有所不同。
關於「入發至項三寸半」的說法,馬氏認為指的是大杼、風門兩個穴位。因為從後項往上到入髮際,大約有三寸半的距離,正好是這兩個穴位的所在位置。中間是督脈,兩旁有四行,都是足太陽經的穴位,所以稱為「旁五」。兩個穴位各偏離中線一寸半,左右兩個穴位相距三寸。(按:入發指的是後髮際。後稱為項,側稱為頸,前稱為喉。新校正中,將入發改為前髮際,因此想將「項」字改為「頂」字,並以囟會到百會,百會到後頂,都各有三寸的說法,又認為「半」字是贅字,這是太勉強了。現在按照愚者的註解,王氏的註解就清楚了,新校正就不必再說了。)馬氏認為,「項」應該改為「頂」。從眉上入髮際是曲差穴,從曲差穴往上到頂部的通天穴,是三寸半的距離。位於中間的通天穴,是督脈的百會穴。百會穴是太陽和督脈的會合之處,所以這裡提到百會穴位於中間,前後共有五個穴位,左右共有五行,所以稱為「旁五」。從百會穴前方到囟會穴後方,到強間左右,至少陽經穴位相距各三寸,共有二十五個穴位,如同下文所述。高氏認為,「頂」字,舊本誤作「項」,現在改正為「頂」。頂部前面的穴位,從攢竹穴到髮際,到前頂,其中有神庭、上星、囟會等穴位,長度為三寸半。前頂位於中間一行,兩旁各有兩行,所以稱為「旁五」,指的是從中間到兩旁,共有五行。簡要分析甲乙經,神庭穴位於髮際正對鼻子的位置,上星穴位於鼻子的正中央,距髮際一寸,囟會穴在上星穴後一寸,前頂穴在囟會穴後一寸五分,這四個穴位總長三寸半,高氏的註解似乎是正確的。
關於「浮氣」的說法,吳氏認為是指陽氣浮於頭頂之上;張氏認為是指脈氣浮於頭頂。
關於「項中大筋兩旁各一」的說法,高氏認為指的是風池兩個穴位。
關於「風府兩旁各一」的說法,高氏認為指的是天柱兩個穴位。用來說明上文提到的,在項中大筋兩旁各一個穴位,稱為風池;在風府穴兩旁各一個穴位,稱為天柱。簡要分析,這與王氏的註解有所不同。甲乙經中記載,天柱穴位於項部後髮際,大筋外側凹陷處,是足太陽脈氣發源的地方。又說,風池穴位於顳顬後,髮際凹陷處。由此看來,王氏的註解是正確的。
關於「十五間各一」的說法,吳氏認為,「間」指的是兩骨之間。從大椎穴到胞肓穴,共有十五個肋骨,所以稱為「十五間」。「十五間各一」指的是甲乙經中記載的十三個穴位,都距脊椎三寸。附分等等。(與王氏註解相同)。左右合起來共有二十六個穴位。近世有膏肓兩個穴位,位於魄戶穴的旁邊,晉代以前一般沒有記載。說「十五間各一」,應該有三十個穴位才對。否則,「五」應該改為「三」。簡要分析,張氏增加了大杼、膏肓兩個穴位,共十五個穴位。馬氏則以五臟六腑的俞穴,中膂內俞、白環俞等作為十五個俞穴。志高氏的說法相同。但是,膏肓穴在晉代以前沒有記載,而五臟六腑的俞穴則出自下文,所以都不能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