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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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6)

1. 氣穴論篇第五十八

遊針之居,張云。針所遊行之處也。志云。遊針者。謂得針之道。而以神遇之。若遊刃然。恢恢乎有餘地矣。

以溢奇邪以通榮衛,馬雲。奇邪者。不正之邪也。一值此邪。則漸至外為發熱。而內為少氣。須當急瀉無怠。以通營衛可也。張云。溢。注也。滿也。奇。異也。邪自皮毛。而溢於絡者。以左注右。以右注左。其氣無常處。而不入於經。是為奇邪。表裡之氣。由絡以通。故以通營衛。高雲。繆刺論云。邪入舍於孫絡。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奇邪。猶奇病也。奇邪在絡。故孫絡以溢奇邪。溢。泛溢。猶外出也。孫絡之所以溢奇邪者。以孫絡合大絡。而通榮衛也。簡按高注義長。然以上下文義求之。以通營衛四字。恐衍。

營衛稽留,吳云。稽。遲也。

氣竭血著,吳云。著。著同。凝結而不流也。

溪谷之會,張云。肉之會依乎骨。骨之會在乎節。故大節小節之間。即大會小會之所。而溪谷出乎其中。凡分肉之間。溪谷之會。皆所以行榮衛之大氣者也。說文。泉出通川為谷。又詩有穀風。詩詁。風自谷出也。宋均曰。無水曰谷。有水曰溪。故溪谷之在天地。則所以通風水。在人身則所以通血氣。簡按王充論衡云。投一寸之針。布一丸之艾。於血脈之蹊。篤病有瘳。蓋蹊。即溪谷之溪。

大氣,馬雲。即宗氣。靈五味篇云。大氣積於胸中。刺節真邪篇云。宗氣流於海。張云。以行榮衛之大氣者也。高雲宗氣也。積於胸中。以司呼吸。而合於皮毛者也。簡按今從馬高注。

外破大膕,吳作大䐃。張云。膕。當作䐃。誤也。蓋䐃可稱大。膕不必稱大也。簡按馬志高並隨文為解。非也。

卷肉,吳云。卷。音捲。簡按新校正。全本作寒肉。疑是搴訛。(搴。亦縮也。)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會,吳云。此又言溪谷。亦三百六十五穴。蓋在諸經孫絡之內。非復別有三百六十五穴。張云。有骨節而後有溪谷。有溪谷而後有穴腧。人身骨節三百六十五。而溪谷穴腧應之。故曰穴會。亦應一歲之數。

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張云。邪在孫絡。邪未深也。是為小痹。志云。脈。謂孫絡脈也。

帝乃闢左右,吳刪闢以下二十三字。於義似是。

金蘭之室,志云。藏之於心也。簡按此不過尊奉而珍寶之之謂。志注鑿矣。

三百六十五脈,張云。即首節三百六十五穴會之義。

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脈也,高雲。並注於絡。絡。大絡也。靈樞經脈論。有手太陰少陰心主太陽陽明少陽之別。足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之別。並任脈之別。督脈之別。為十四大絡。故曰。傳注十四絡脈。非獨手足三陰三陽之十二絡脈也。四。舊本訛二。二。舊本訛四。今改。

白話文:

氣穴論篇第五十八

遊針的部位,張說:針行走的部位。志書說:遊針是指掌握了針灸的技巧,並運用神意去操作,如同遊刃於物般,運用自如,綽綽有餘。

以溢瀉奇邪以通榮衛,馬說:奇邪是不正常的邪氣。一旦遇到這種邪氣,就會逐漸發展到外在表現為發熱,內在則氣息短少,必須迅速瀉法,不可怠慢,以疏通營衛氣血即可。張說:溢,指充盈滿溢。奇,指異常。邪氣從皮毛溢注到絡脈,以左側注向右側,右側注向左側,其氣機沒有固定的部位,不進入經絡,這就是奇邪。表裡之氣通過絡脈來流通,所以要疏通營衛。高說:《繆刺論》說:邪氣侵入孫絡,不能進入經絡,流溢於大絡,而產生奇病。奇邪,如同奇病一樣。奇邪在絡脈,所以用孫絡來瀉出奇邪。溢,泛指溢出,如同外出一樣。孫絡之所以能瀉出奇邪,是因為孫絡與大絡相連,並能通達營衛。簡按:高氏的注釋義理較長,但從上下文義理推敲,「以通營衛」四字,恐怕是多餘的。

營衛氣血滯留,吳說:稽,指遲緩。

氣竭血凝,吳說:著,與凝結同義,指血液凝結而不流動。

溪谷的交會處,張說:肌肉的交會依附於骨骼,骨骼的交會在於關節,所以大關節和小關節之間,就是大交會和小交會的部位,而溪谷則由此處發出。凡是肌肉分開的部位,溪谷的交會處,都是運行營衛大氣的部位。《說文解字》說:泉水流出,貫通河流為谷。又《詩經》有《穀風》,《詩經》注釋說:風從谷中出來。宋均說:沒有水叫谷,有水叫溪。所以溪谷在天地的概念中,是指流通風水的通道;在人體中,是指流通氣血的通道。簡按:王充《論衡》說:在血脈的通道上,施以一寸長的針灸,施以一丸艾灸,重病也能痊癒。蓋蹊,即溪谷中的溪。

大氣,馬說:就是宗氣。《靈樞‧五味》篇說:大氣積聚在胸中。《刺節真邪》篇說:宗氣流注於下腹部。張說:運行營衛的大氣。高說:是宗氣,積聚在胸中,主管呼吸,並與皮毛相通。簡按:現在採納馬、高二氏的注釋。

外側破壞大膕,吳作大䐃。張說:膕,應作䐃,是錯誤的。因為䐃可以稱作大,膕則不必稱作大。簡按:馬志、高氏都隨文解釋,是不對的。

卷肉,吳說:卷,音juǎn。簡按:新校正本,全文作寒肉,懷疑是抄寫錯誤(搴,也是收縮的意思)。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的交會,吳說:這又提到溪谷,也是三百六十五個穴位,都在各經孫絡之中,並不是另外三百六十五個穴位。張說:有了骨節,然後才有溪谷;有了溪谷,然後才有穴位。人體骨節三百六十五個,而溪谷穴位與之相對應,所以說穴位交會,也應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數目。

輕微痺證,邪氣溢注循經脈往來,張說:邪氣在孫絡,邪氣未深,就是輕微痺證。志書說:脈,指孫絡的脈絡。

帝乃闢左右(原文缺失),吳刪去「闢」以下二十三個字,從意義上看似乎是合理的。

金蘭之室,志書說:藏於心中。簡按:這不過是尊崇而珍貴的意思,志書的注釋是牽強附會的。

三百六十五脈,張說:就是前面所說三百六十五穴交會的意思。

傳注十二絡脈,不只是十四絡脈,高說:都注於絡脈。絡,是大絡脈。《靈樞‧經脈》篇,有手太陰、少陰、心主、太陽、陽明、少陽的區別;足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的區別,還有任脈、督脈的區別,一共是十四大絡,所以說傳注十四絡脈,不只是手足三陰三陽的十二絡脈。四,舊本誤作二;二,舊本誤作四,現在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