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七 (5)
卷七 (5)
1. 氣穴論篇第五十八
兩髀厭,張云。謂髀樞骨分縫中。即足少陽環跳穴也。沈氏經絡全書云。謂之樞者。以楗骨轉動。如戶之樞也。亦曰髀關。簡按厭。於協切。靨同。經脈篇云。足少陽之脈。繞毛際。橫入髀厭中。是。
犢鼻,馬雲。去膝臏下。胻骨上。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簡按骨空論云。胻骨空。在輔骨之上端。王注。犢鼻穴也。
耳中多所聞,根結篇云。少陽結於窗籠。窗籠者。耳中也。張云。即聽宮也。刺節真邪論云。刺其聽宮。
枕骨,高雲。腦後左右玉枕穴。即枕骨也。簡按諸家仍王注。今亦從之。
背俞,志云。謂膈俞穴。在大椎下第七椎間。各開中行一寸五分。高同。簡按諸家仍王注。今亦從之。
分肉,高雲。臍上水分穴。兩旁滑肉門。為分肉。簡按此屬臆解。不可從。刺腰痛論云。刺肉裡之脈。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王注。分肉主之。穴在足外踝直上。絕骨之端。如後二分。筋肉分間。陽維脈氣所發。與此注少異。
踝上橫,高雲。踝上橫紋之解谿穴。簡按此說。亦未見所據。
水俞在諸分,張云。水屬陰。多在肉理諸分之間。故治水者。當取諸陰分。如水俞五十七穴者。是也。高雲。水氣不行。則皮膚脹滿。故水俞在諸分。諸分。周身肌腠之分理也。
熱俞在氣穴,張云。熱為陽。多在氣聚之穴。故治熱者。當取諸陽分。如熱俞五十九穴者。是也。高雲。熱氣有餘。則經脈消爍。故熱俞在氣穴。氣穴。陽氣循行之穴孔也。
兩骸厭中二穴,馬。骸字下句。注云。灸寒熱之法。其穴皆在兩骸之中。骨空論曰。輔骨上橫骨下為楗。俠髖為機。膝解為骸關。俠膝之骨為連骸。骸下為輔。輔上為膕。膕上為關。橫骨為枕。則骸之為義。在膝解也。厭中。即前環跳穴。王注以上節骸字。連為骸厭。則上節兩字可讀乎。甚非。張云。兩骸厭中。謂膝下外側骨厭中。足少陽陽關穴也。骸。音鞋。說文。脛骨。吳同。志云。兩骸厭中二穴。謂足少陽之陽陵泉也。高雲。兩骸。形身左右也。環跳二穴。當身左右厭中。即上文髀厭分中。環跳穴也。簡按甲乙。陽關。在陽陵泉上三寸。犢鼻外陷者中。則張注為是。今從之。
天府下五寸,靈本輸篇云。尺動脈在五里。五輸之禁也。王所引針經文。見玉版篇。
凡三百六十五穴,吳云。自臟俞至此。並重復。共得四百零七穴。除重複。約得三百五十八穴。蓋世遠經殘。不可考也。馬雲。通共計之。有三百五十七穴。其天突。大椎。上脘。關元。俱在內。天突。關元。環跳。俱重複。想有脫簡。故不全耳。張云。自臟俞五十穴至此。共三百六十五穴。若連前天突十椎胃脘關元四穴。則總計三百六十九穴。內除天突關元。及頭上二十五穴。俱系重複外。實止三百四十二穴。蓋去古既遠。相傳多失。志云。自天突十椎上紀關元。至厭中二穴。共計三百六十四穴。然內多重複。高雲。自天突。至天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此乃不除重複。)一歲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則三百六十六。數相吻合也。簡按以上諸說。紛紜不一。今查之。自臟俞至五里。凡三百五十七穴。
白話文:
【氣穴論篇第五十八】
兩髀厭:指大腿骨樞紐處的骨縫,即足少陽膽經的環跳穴。因其骨節轉動如門軸,故也稱「髀關」。
犢鼻:位於膝蓋骨下方、脛骨上方的凹陷處,形狀如牛鼻,因此得名。
耳中多所聞:指耳內的聽覺相關部位,即「聽宮穴」,為少陽經氣所結之處。
枕骨:指腦後左右兩側的玉枕穴所在處,即枕骨部位。
背俞:指膈俞穴,位於第七胸椎棘突下旁開一寸五分處。
分肉:指肌肉分界處,如足外踝上方的陽維脈氣所發之穴,與「分肉」相關。
踝上橫:指腳踝上方的橫紋處,如解谿穴。
水俞在諸分:水氣停滯多發於肌肉紋理間,故治療水病的穴位多位於肌腠分理處。
熱俞在氣穴:熱屬陽氣,多聚集於陽經穴位,故治療熱病的穴位多位於陽氣運行的孔穴。
兩骸厭中二穴:指膝蓋外側骨縫中的穴位,如足少陽膽經的陽關穴或陽陵泉穴。
天府下五寸:指天府穴下方五寸處的「五里穴」,為針灸禁忌之穴。
凡三百六十五穴:歷代注家對穴位總數的計算各有差異,實際統計約為357穴,可能因古籍傳抄遺漏或重複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