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七 (4)
卷七 (4)
1. 經絡論篇第五十七
吳。作經絡色診論。
無常變也,吳。常下句。是。
陽絡之色變無常,張云。脈度篇曰。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故合經絡而言。則經在裡為陰。絡在外為陽。若單以絡脈為言。則又有大絡孫絡。在內在外之別。深而在內者。是為陰絡。陰絡近經。色則應之。故分五行。以配五臟。而色有常也。淺而在外者。是為陽絡。陽絡浮顯。色不應經。故隨四時之氣。以為進退。而變無常也。觀百病始生篇曰。陽絡傷則血外溢。陰絡傷則血內溢。其義可知。何近代諸家之注。(吳馬)皆以六陰為陰絡。六陽為陽絡。豈陽經之絡必無常。陰經之絡必無變乎。皆誤也。
淖澤,甲乙。澤。作滜。注。音皋。考滜。澤同。詩。鶴鳴九皋。毛傳。皋。澤也。史記天官書。其色大圜黃滜。注。音澤。(淖。出陰陽別論。)
此皆常色謂之無病,甲乙。皆作其。馬雲。八字。當在從四時而行也之下。吳志並同。簡按張高順文註釋。非是。
謂之寒熱,張云。五色俱見。則陰陽變亂。失其常矣。故為往來寒熱之病。吳。此下。補此皆變色謂之有病八字。
白話文:
《經絡論篇第五十七》:
吳氏將此篇命名為《經絡色診論》。
關於「陽絡之色變無常」,張氏解釋道:《脈度篇》提到,經脈在內層,分支橫向的是絡脈,絡脈再分出的細支稱為孫絡。因此,綜合經絡來看,經脈在內屬陰,絡脈在外屬陽。若單論絡脈,則又有大絡和孫絡之分,深層在內的稱為陰絡,陰絡靠近經脈,其色澤會與之相應,故以五行對應五臟,色澤有固定規律;淺層在外的稱為陽絡,陽絡浮於表層,色澤不受經脈影響,故隨四時氣候變化而無固定規律。《百病始生篇》提到:「陽絡受損則血外溢,陰絡受損則血內溢」,可理解其義。然而近代註解者(如吳氏、馬氏)誤將六陰經絡全歸為陰絡、六陽經絡全歸為陽絡,難道陽經之絡必無常態、陰經之絡必無變化嗎?此解有誤。
「淖澤」在《甲乙經》中寫作「滜」,註解讀音為「皋」。考證「滜」與「澤」同義,如《詩經》「鶴鳴九皋」的「皋」即指沼澤,《史記·天官書》「其色大圜黃滜」的註解亦讀作「澤」。(「淖」字出自《陰陽別論》)
「此皆常色謂之無病」,《甲乙經》中「皆」作「其」。馬氏認為此八字應置於「從四時而行也」之後,吳氏觀點相同。簡按張氏與高氏的註解有誤。
關於「謂之寒熱」,張氏解釋:若五色混雜顯現,表示陰陽失調,失去常態,故形成寒熱往來的病症。吳氏在此後補充「此皆變色謂之有病」八字。
2. 氣穴論篇第五十八
吳云。人身孔穴。皆氣所居。故曰氣穴。
願卒聞之,張云。卒。盡也。
稽首再拜對,吳。刪此五字。
溢意,張云。溢。暢達也。吳。去因請溢意以下。至岐伯再拜而起曰一百二十六字。
逡巡,志云。退讓貌。簡按郭璞爾雅注云。逡巡。卻去也。(文選注引。)
目以明耳以聰矣,馬雲。目以耳以。俱已同。
聖人易語良馬易御,簡按語御押韻。蓋此古諺。
未足以論也,高雲。今余所訪問者。亦真數之發蒙解惑。真數之外。未足以論也。簡按枚乘七發。況直眇少煩懣。酲醲病酒之徒哉。故曰。發蒙解惑。不足以言也。李善注。素問。黃帝曰。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所引本篇文。
背與心相控而痛云云,志云。心。謂心胸也。控。引也。背與心相控而痛者。陰陽相引而為痛也。此先論陰陽二氣。總屬任督之所主。吳云。以下計八十七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流貫。僭去之。張云。共計八十七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流貫。新校正。疑其為骨空論文。脫誤於此者。是。
十椎及上紀,馬雲。十椎之十。當作大。下同。按脊屬督脈一經。但十椎下無穴。當是大椎也。張云。十椎。督脈之中樞也。此穴。諸書不載。惟氣府論。督脈氣所發條下。王氏注曰。中樞。在第十椎節下間。與此相合。可無疑也。志云。十椎。在大椎下。第七椎。乃督脈至陽穴。蓋大椎上。尚有三椎。總數之為十椎也。高仍馬注。簡按今從張注。
背胸邪系陰陽左右,張云。此詳言上文。背與心相控而痛者。悉由任督二脈之為病也。馬雲。邪。斜同。在後為背。在前為胸。在背為陽。在胸為陰。正以背與胸斜系。陰陽左右如此。故為前後之病。又背之督脈。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膈上肩。如天突之上。又斜下肩。交背大椎之下。是以必刺天突大椎胃脘關元耳。高仍馬。邪。讀為斜。張志為邪氣之邪。簡按馬義為長。
脈滿起,高雲。經脈滿盈。從而起也。
臟俞五十穴,馬雲。此與靈樞本輸篇同。下文腑俞同。
中𦛗兩旁,張云。𦛗。膂同。
大椎上兩旁各一,馬雲。即大杼穴。新校正。以為大椎旁無穴。意者亦若今人以項之高骨。為大椎耳。吳云。當是天柱二穴。在挾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中。志與馬同。張引王及新校正云。今於大椎上旁。按之甚痠。必當有穴。意者甲乙等經。猶有未盡。簡按甲乙。大杼。項第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明是大椎上。非大杼之謂。今從張注。
目瞳子浮白二穴,諸家並仍王注。為膽經二穴。果然。則二穴上。闕各一字。或云。是甲乙經所載。足陽明四白穴。骨空論曰。督脈上系兩目之下中央。氣府論曰。面鼽骨空各一。皆謂之也。此說近是。
白話文:
《氣穴論篇第五十八》:
人身孔穴皆為氣血所居之處,故稱「氣穴」。
「願詳細說明」:此處「卒」意為「完全」。
「叩首再拜回應」:吳氏刪除此五字。
「暢達心意」:張氏解「溢」為「暢達」。吳氏刪去「因請溢意」至「岐伯再拜而起曰」共126字。
「退讓之態」:志聰解為謙退貌。簡按引郭璞《爾雅注》:「逡巡即退卻」。
「目明耳聰」:馬蒔註「以」通「已」,意為「已經」。
「聖人易溝通,良馬易駕馭」:簡按指出此為押韻古諺。
「尚不足以論述」:高世栻解此為真數啟蒙,其外無需深論。簡按引《七發》「發蒙解惑不足言」佐證。
「背心牽引疼痛」段:志聰解為陰陽二氣相引,屬任督二脈病變。吳氏認為此87字文意不貫,疑為《骨空論》錯簡。張介賓同此見解。
「十椎及上紀」:馬蒔主張「十」應作「大椎」。張介賓指第十椎為「中樞穴」(見《氣府論》注)。志聰解十椎含大椎上三椎,高世栻從馬說。簡按採張注。
「背胸斜繫陰陽左右」:張氏解為任督病致背胸痛。馬蒔解「邪」通「斜」,指背陽胸陰斜向牽連。高世栻從馬說,張志聰解為邪氣。簡按認同馬注。
「經脈充盈突起」:高世栻解為經脈氣血滿溢而隆起。
「臟腑俞穴各五十」:馬蒔註與《靈樞·本輸篇》同。
「中膂兩旁」:張氏註「膂」同「𦛗」。
「大椎上兩旁各一穴」:馬蒔認為是大杼穴,新校正疑大椎旁無穴。吳崑主張是天柱穴。志聰同馬說。張介賓引王冰注推測當有未載之穴。簡按《甲乙經》載大杼位於第一椎下,非大椎上,故從張注。
「目瞳子浮白二穴」:諸家多從王冰注為膽經穴,然「二穴」前應缺「各」字。另有說法指為足陽明經四白穴(見《骨空論》《氣府論》),此說較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