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七 (4)
卷七 (4)
1. 經絡論篇第五十七
吳。作經絡色診論。
無常變也,吳。常下句。是。
陽絡之色變無常,張云。脈度篇曰。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故合經絡而言。則經在裡為陰。絡在外為陽。若單以絡脈為言。則又有大絡孫絡。在內在外之別。深而在內者。是為陰絡。陰絡近經。色則應之。故分五行。以配五臟。而色有常也。淺而在外者。是為陽絡。陽絡浮顯。色不應經。故隨四時之氣。以為進退。而變無常也。觀百病始生篇曰。陽絡傷則血外溢。陰絡傷則血內溢。其義可知。何近代諸家之注。(吳馬)皆以六陰為陰絡。六陽為陽絡。豈陽經之絡必無常。陰經之絡必無變乎。皆誤也。
淖澤,甲乙。澤。作滜。注。音皋。考滜。澤同。詩。鶴鳴九皋。毛傳。皋。澤也。史記天官書。其色大圜黃滜。注。音澤。(淖。出陰陽別論。)
此皆常色謂之無病,甲乙。皆作其。馬雲。八字。當在從四時而行也之下。吳志並同。簡按張高順文註釋。非是。
謂之寒熱,張云。五色俱見。則陰陽變亂。失其常矣。故為往來寒熱之病。吳。此下。補此皆變色謂之有病八字。
白話文:
吳氏撰寫了關於經絡氣色診斷的論述。
**無常變也:**意思是說氣色的變化是沒有固定規律的。吳氏將這句話放在下句。
**陽絡之色變無常:**張氏認為,根據《脈度篇》所說,經脈在身體內部,分支橫向延伸的是絡脈,絡脈的分支則是孫絡。因此,如果將經脈和絡脈放在一起討論,經脈在內部屬於陰,絡脈在外屬於陽。但如果單獨討論絡脈,又可以分為大絡和孫絡,有內外之分。深層在內的是陰絡,陰絡靠近經脈,氣色會與經脈相應,因此可以根據五行來配對五臟,氣色也就有一定的規律。淺層在外的則是陽絡,陽絡浮於表面,氣色不與經脈相應,而是隨著四季的氣候變化而進退,因此變化無常。觀察《百病始生篇》所說:「陽絡受傷,血會外溢;陰絡受傷,血會內溢。」其中的道理就可以明白。為什麼近代的註釋家(如吳氏和馬氏)都將六陰經的絡脈視為陰絡,六陽經的絡脈視為陽絡呢?難道陽經的絡脈就一定變化無常,陰經的絡脈就一定不會變化嗎?這都是錯誤的。
淖澤:《甲乙經》將「澤」寫作「滜」,並註釋說讀音同「皋」。考證後發現,「滜」與「澤」相通。《詩經》說:「鶴鳴九皋」,毛傳說「皋」就是「澤」。《史記·天官書》說:「它的顏色是大的圓形的黃色滜。」註釋說讀音同「澤」。(「淖」字出自《陰陽別論》。)
此皆常色謂之無病:《甲乙經》將「皆」字寫作「其」。馬氏認為,「八字」應該放在「從四時而行也」這句話的後面。吳氏的觀點也相同。我認為張氏和高氏順著文意註釋,這樣是不對的。
**謂之寒熱:**張氏認為,如果五種顏色都出現,就表示陰陽錯亂,失去了常態,所以會出現時而發冷時而發熱的疾病。吳氏在這裡補上「此皆變色謂之有病」八個字。
2. 氣穴論篇第五十八
吳云。人身孔穴。皆氣所居。故曰氣穴。
願卒聞之,張云。卒。盡也。
稽首再拜對,吳。刪此五字。
溢意,張云。溢。暢達也。吳。去因請溢意以下。至岐伯再拜而起曰一百二十六字。
逡巡,志云。退讓貌。簡按郭璞爾雅注云。逡巡。卻去也。(文選注引。)
目以明耳以聰矣,馬雲。目以耳以。俱已同。
聖人易語良馬易御,簡按語御押韻。蓋此古諺。
未足以論也,高雲。今余所訪問者。亦真數之發蒙解惑。真數之外。未足以論也。簡按枚乘七發。況直眇少煩懣。酲醲病酒之徒哉。故曰。發蒙解惑。不足以言也。李善注。素問。黃帝曰。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所引本篇文。
背與心相控而痛云云,志云。心。謂心胸也。控。引也。背與心相控而痛者。陰陽相引而為痛也。此先論陰陽二氣。總屬任督之所主。吳云。以下計八十七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流貫。僭去之。張云。共計八十七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流貫。新校正。疑其為骨空論文。脫誤於此者。是。
十椎及上紀,馬雲。十椎之十。當作大。下同。按脊屬督脈一經。但十椎下無穴。當是大椎也。張云。十椎。督脈之中樞也。此穴。諸書不載。惟氣府論。督脈氣所發條下。王氏注曰。中樞。在第十椎節下間。與此相合。可無疑也。志云。十椎。在大椎下。第七椎。乃督脈至陽穴。蓋大椎上。尚有三椎。總數之為十椎也。高仍馬注。簡按今從張注。
背胸邪系陰陽左右,張云。此詳言上文。背與心相控而痛者。悉由任督二脈之為病也。馬雲。邪。斜同。在後為背。在前為胸。在背為陽。在胸為陰。正以背與胸斜系。陰陽左右如此。故為前後之病。又背之督脈。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膈上肩。如天突之上。又斜下肩。交背大椎之下。是以必刺天突大椎胃脘關元耳。高仍馬。邪。讀為斜。張志為邪氣之邪。簡按馬義為長。
脈滿起,高雲。經脈滿盈。從而起也。
臟俞五十穴,馬雲。此與靈樞本輸篇同。下文腑俞同。
中𦛗兩旁,張云。𦛗。膂同。
大椎上兩旁各一,馬雲。即大杼穴。新校正。以為大椎旁無穴。意者亦若今人以項之高骨。為大椎耳。吳云。當是天柱二穴。在挾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中。志與馬同。張引王及新校正云。今於大椎上旁。按之甚痠。必當有穴。意者甲乙等經。猶有未盡。簡按甲乙。大杼。項第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明是大椎上。非大杼之謂。今從張注。
目瞳子浮白二穴,諸家並仍王注。為膽經二穴。果然。則二穴上。闕各一字。或云。是甲乙經所載。足陽明四白穴。骨空論曰。督脈上系兩目之下中央。氣府論曰。面鼽骨空各一。皆謂之也。此說近是。
白話文:
氣穴論篇第五十八
人體的孔穴都是氣所居住的地方,所以稱為氣穴。
「卒」的意思是完全的意思。
刪去「稽首再拜對」這五個字。
「溢」的意思是暢達。刪去從「因請溢意」以下到「岐伯再拜而起」的一百二十六字。
「逡巡」的意思是退卻。
「目以明,耳以聰」中的「以」都作「已」解。
「聖人易語,良馬易御」是古代的諺語,語和御押韻。
「未足以論也」指的是我目前所探究的,也只是對真數的初步了解和疑惑的解答,在真數之外,還不足以論述。
「背與心相控而痛」中的「心」指心胸,「控」指牽引。背與心胸互相牽引而疼痛,是陰陽二氣互相牽引而導致的疼痛。這段之前論述陰陽二氣,總歸屬於任督二脈所管轄。刪去以下八十七字,因為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連貫。
「十椎及上紀」中的「十椎」應作「大椎」。脊椎屬於督脈,但第十椎下沒有穴位,應是大椎穴。十椎是督脈的中樞,這個穴位諸書不載,只有《氣府論》督脈氣所發的條目下,王氏注釋說中樞在第十椎節下間,與此相符。十椎在大椎下,第七椎是督脈的至陽穴,大椎之上還有三椎,總數為十椎。
「背胸邪系陰陽左右」詳細說明了上文「背與心相控而痛」,都是由於任督二脈生病所致。「邪」通「斜」,在後為背,在前為胸,在背為陽,在胸為陰,正因為背與胸斜系,陰陽左右如此,所以會有前後的疾病。督脈從背部斜出,絡於胸脅,分支到心,貫穿膈肌,上達肩部,如天突穴之上,又斜下到肩,交於背部的大椎之下,所以必須針刺天突、大椎、胃脘、關元等穴位。「邪」應讀作「斜」。
「脈滿起」是指經脈充盈,然後氣血運行起來。
「臟俞五十穴」與《靈樞經·本輸篇》相同,下文的腑俞也一樣。
「中膂兩旁」中的「膂」同「膂」。
「大椎上兩旁各一」即大杼穴。但大椎旁沒有穴位,可能是指現在人們以項部的高骨為大椎。應是天柱穴,位於項部後髮際,大筋外側凹陷處。現在在大椎上旁按壓會感到酸痛,必有穴位,可能是甲乙經等經脈尚未完全記載。甲乙經的大杼穴在項部第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明顯在大椎之上,不是大杼穴。
「目瞳子浮白二穴」是膽經的兩個穴位。這兩個穴位上可能各缺失一個字,或者說是甲乙經所記載的足陽明經四白穴。《骨空論》說督脈上系於兩目之下中央,《氣府論》說面鼽、骨空各一,都是指這個穴位,這種說法比較接近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