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六 (25)
卷六 (25)
1. 針解篇第五十四
下廉,吳云。陷上為巨虛上廉。陷下為巨虛下廉。上下相去三寸。簡按本輸篇云。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
帝曰余聞九針,馬雲。此節。當與靈樞九針論第一節參看。
人脈應人,吳云。內營外衛。人在氣交之中之象也。張云。動靜有期。盛衰有變。位於天地之中。人之象也。
人筋應時,高雲。人筋十二。足筋起於足指。手筋起於手指。手足為四肢。一如十二月分四時。故人筋應時。
合氣,簡按新校正。引別本。氣。作度。近是。
應野,志云。陰陽應象大論云。地有九野。人有九竅。九野者。九州之分野也。人之三百六十五絡。猶地之百川。流注通會於九州之間。
三百六十五節氣,小針解云。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子華子云。一身之為骨。凡三百有六十。精液之所朝夕也。由此觀之。與三百六十五絡。所指自異。
心意應八風,此以下。至應之九。必有脫誤。
應五音六律,張云。發之多。齒之列。耳之聰。目之明。五聲之抑揚清濁。皆紛紜不亂。各有條理。故應五音六律。志云。發齒耳目共六。齒又為六六之數。而發之數。不可數矣。律呂之數。推而廣之。可千可萬。而萬之外。不可數矣。
應地,吳云。人之十二脈。外合十二水。血以象陰。水之類也。氣以呴之。血以濡之。脈行而不已。水流而不息。是其應地者也。
人肝目應之九,吳張以此六字。與下文二百二十三字。共為蠹簡殘缺。必有遺誤。是也。志。至九竅三百六十五。為註釋。高。以九之一字。連下為爛文。而注人肝目應之五字。並不可從。
白話文:
《針解篇第五十四》:
下廉
吳崑解釋:凹陷處上方稱為巨虛上廉,凹陷處下方稱為巨虛下廉,上下相距三寸。《本輸篇》提到,再向下三寸即為巨虛下廉。
黃帝談論九針
馬蒔指出:此段內容應與《靈樞·九針論》第一節對照參考。
人脈與人相應
吳崑認為:人體內有營氣運行、外有衛氣護衛,體現人在天地氣交中的狀態。張景岳補充:脈搏動靜有規律,盛衰變化,如同人居天地之中,象徵人的特徵。
人筋與時令相應
高世栻解釋:人體十二筋脈,足筋起於腳趾,手筋起於手指,手足如四肢,對應十二月分四時,故人筋與時令相應。
合氣
丹波元簡按語:《新校正》引其他版本「氣」作「度」,較為合理。
應野
張志聰引用《陰陽應象大論》:地有九野,人有九竅;九野即九州分野。人體三百六十五絡脈,猶如地上百川,流注貫通於九州之間。
三百六十五節氣
《小針解》提到:節氣交會之處有三百六十五個,是絡脈滲灌各關節的節點。子華子則說:全身骨骼共三百六十,是精氣朝夕運行的通路。由此可見,與三百六十五絡所指不同。
心意與八風相應
此段至「應之九」部分,文字可能有脫漏或錯誤。
與五音六律相應
張景岳解釋:頭髮數量、牙齒排列、耳聰目明、聲音清濁高低,皆井然有序,故對應五音六律。張志聰補充:髮、齒、耳、目共六項,牙齒又合六六之數,而髮量不可計;律呂之數可推至千萬,超越則難以計算。
與地相應
吳崑認為:人體十二經脈外合十二經水,血屬陰類似水,氣推動血行,脈絡運行不息,如同水流不止,故與地相應。
人肝目應之九
吳崑與張景岳認為此六字及後文二百二十三字屬竹簡殘缺,必有遺誤。張志聰註解至「九竅三百六十五」;高世栻則將「九」字與下文連讀為殘文,並註釋「人肝目應之」五字,但兩者解釋均不足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