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六 (25)
卷六 (25)
1. 針解篇第五十四
下廉,吳云。陷上為巨虛上廉。陷下為巨虛下廉。上下相去三寸。簡按本輸篇云。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
帝曰余聞九針,馬雲。此節。當與靈樞九針論第一節參看。
人脈應人,吳云。內營外衛。人在氣交之中之象也。張云。動靜有期。盛衰有變。位於天地之中。人之象也。
人筋應時,高雲。人筋十二。足筋起於足指。手筋起於手指。手足為四肢。一如十二月分四時。故人筋應時。
合氣,簡按新校正。引別本。氣。作度。近是。
應野,志云。陰陽應象大論云。地有九野。人有九竅。九野者。九州之分野也。人之三百六十五絡。猶地之百川。流注通會於九州之間。
三百六十五節氣,小針解云。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子華子云。一身之為骨。凡三百有六十。精液之所朝夕也。由此觀之。與三百六十五絡。所指自異。
心意應八風,此以下。至應之九。必有脫誤。
應五音六律,張云。發之多。齒之列。耳之聰。目之明。五聲之抑揚清濁。皆紛紜不亂。各有條理。故應五音六律。志云。發齒耳目共六。齒又為六六之數。而發之數。不可數矣。律呂之數。推而廣之。可千可萬。而萬之外。不可數矣。
應地,吳云。人之十二脈。外合十二水。血以象陰。水之類也。氣以呴之。血以濡之。脈行而不已。水流而不息。是其應地者也。
人肝目應之九,吳張以此六字。與下文二百二十三字。共為蠹簡殘缺。必有遺誤。是也。志。至九竅三百六十五。為註釋。高。以九之一字。連下為爛文。而注人肝目應之五字。並不可從。
白話文:
針解篇第五十四
下廉,指的是巨虛穴的上廉與下廉,兩者相距三寸。
關於九針的描述,應參考靈樞經九針論第一節。
人體脈絡的運行,如同陰陽之氣在體內外流動交會。脈象的盛衰變化,也如同天地運行一般,有其規律。
人體筋絡的運作,如同一年十二個月、四季的變化一樣,有其時序。
合氣,應理解為氣的運行規律。
人體經絡與地上的九州分野相應。人體三百六十五絡脈,如同九州的河流一般,互相連通。
三百六十五節氣,指的是經絡氣血在三百六十五個穴位上的運行。這與人體三百六十節骨骼的說法有所不同。
關於心意與八風的關係,以及後續內容,由於原文殘缺,可能存在錯誤。
人體的聲音、牙齒、耳朵、眼睛等,都與五音六律相應。
人體十二經脈與十二條河流相應,氣血的運行如同水流般生生不息。
關於人體肝臟與眼睛與九的關係,由於原文殘缺,此處記載不全,存在缺漏和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