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六 (24)
卷六 (24)
1. 刺志論篇第五十三
脈有風氣水漿不入,張云。風為陽邪。居於脈中。故脈大。水漿不入。則中焦無以生化。故血少。吳云。此上。皆釋反者為病之詞。
入實者左手開針空也,吳云。空。上聲。馬雲。大凡用針之法。右手持針。左手掐穴。方其入針瀉實之時。則左手掐穴。開針空以瀉之。及其去針補虛之時。則左手閉穴。閉針空以補之。張云。入實者。刺實也。入虛者。刺虛也。簡按據上文。虛者。氣出也。入虛。當是出虛。滑吳張志高。並作右手開針空。非也。當仍王及馬注。
白話文:
刺志論篇第五十三
脈中有風邪之氣,導致水漿無法進入體內。張氏解釋說,風屬於陽邪,停留在脈中,因此脈象會顯得大。水漿無法進入,則中焦無法生化氣血,所以血氣不足。吳氏認為,以上都是解釋「反者為病」的說法。
針刺實證時,左手要打開針孔。吳氏指出,「空」字讀作上聲。馬氏解釋,一般用針的方法是右手持針,左手按壓穴位。當針刺入以瀉實時,左手按壓穴位,打開針孔以瀉邪氣;而當拔針以補虛時,左手則要閉合穴位,關閉針孔以補益正氣。張氏認為,「入實」是指針刺實證,「入虛」是指針刺虛證。簡氏考證,根據上文「虛者,氣出也」的說法,「入虛」應為「出虛」。滑氏、吳氏、張氏、志高等人皆認為是「右手開針孔」,這是錯誤的,應當依照王氏和馬氏的註解。
2. 針解篇第五十四
馬雲。按靈樞。有九針十二原篇。而小針篇。正所以解九針十二原篇之針法。此篇與小針解篇。大同小異。故亦謂之針解篇。愚故以小針解篇之詞。參入而釋之。高本。篇。作論。蓋以其有岐黃問答之語也。
菀陳,馬雲。靈樞。作宛。郁也。張云。本經。宛菀通用。通作郁。
疾按之,馬雲。此補法也。小針解云。徐而疾則實。言徐納而疾出也。則以入針為徐。而不以出針為徐。與此解不同。
徐按之,馬雲。此瀉法也。小針解云。疾而徐則虛者。言疾納徐出也。亦與此不同。
寒溫氣多少也,吳云。寒為虛。溫為實。氣少為虛。氣多為實。志云。言實與虛者。謂針下寒。而氣少者。為虛。邪氣已去也。針下熱。而氣多者。為實。正氣已復也。
疾不可知也,馬雲。其寒溫多少。至疾而速。正恍惚於有無之間。真不可易知也。
知病先後也,吳云。先後。有標本之辨。故察之。
工勿失其法,馬雲。小針解曰。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者。言補者。佖(音必。滿貌。)然若有得也。瀉則恍然若有失也。義與此亦異。
離其法也,張云。粗工為離其法耳。
補瀉之時,甲乙。此下。有以針為之四字。九針十二原篇同。
與氣開闔相合也,馬雲。其針入之後。若針下氣來。謂之開。可以迎而瀉之。氣過謂之闔。可以隨而補之。針與氣開闔相合也。簡按此本於王注。諸家並同。
陰氣隆至,吳。此下。補針下寒三字。
知病之內外也,馬雲。言病深則針深。病淺則針淺。分病之內外也。
深淺其候等也,吳云。四肢孔穴。與胸背之孔穴。雖有遠近不同。其淺深取氣則一也。高雲。深則遠。淺則近。其候氣之法。與深淺等。簡按高注近是。
無邪下,馬雲。邪。斜同。高雲。十二原論云。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夫正指直刺。無針左右。是義無斜下也。
下膝三寸也,本輸篇云。入於下陵。下陵。膝下三寸。䯒骨外三里也。唯云膝下。似無准。千金云。在膝頭骨節下三寸。資生云。犢鼻下三寸。
跗之,新校正。據骨空論。作跗上。馬張高並從其說。吳云。跗。拊誤。拊。重按也。拊之者。以物重按於三里分也。蓋三里趺陽。一脈相通。重按其三里。則趺陽之脈不動。其穴易辨。志云。跗之者。足跗上之衝陽脈也。簡按馬張吳雖改字不同。其意本於王義。今考唯云所謂跗之者。舉膝分易見也。而無按三里。則趺上之脈止之說。則不可從。疑是跗上脫低字。之上脫取字。靈邪氣臟腑病形篇云。三里者。低跗取之。巨虛者。舉足取之。而全本作低胻。可以證也。
巨虛,馬雲。巨虛上廉。張同。簡按甲乙云。在三里下三寸。本輸篇云。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明堂下經云。在胻骨外大筋內。筋骨之間。陷者中。銅人。一名上巨虛。
白話文:
《針解篇第五十四》:
馬蒔提到,《靈樞》中有「九針十二原」篇,而「小針」篇正是解釋該篇針法的內容。本篇與「小針解」篇大同小異,因此也稱為「針解篇」。他參考「小針解」的內容來解釋本篇。高士宗版本將「篇」稱為「論」,因其中有黃帝與岐伯的問答內容。
關於「菀陳」,馬蒔指出《靈樞》寫作「宛」,意為鬱結。張景岳說明,經典中「宛」與「菀」通用,也可寫作「郁」。
「疾按之」是補法。《小針解》提到「徐而疾則實」,指緩慢進針、快速出針,與此處解釋不同。
「徐按之」是瀉法。《小針解》的「疾而徐則虛」指快速進針、緩慢出針,亦與此處說法有異。
「寒溫氣多少」的解釋:吳崑認為寒代表虛,溫代表實;氣少為虛,氣多為實。張志聰補充,針下感覺寒且氣少為虛(邪氣已退),針下熱且氣多為實(正氣恢復)。
「疾不可知」指寒溫變化極快,難以明確感知。
「知病先後」強調需辨別病症的標本關係。
「工勿失其法」:《小針解》解釋補法會使患者有充實感,瀉法則有虛空感,與此處說法略有不同。
「離其法也」指技術粗糙的醫者偏離正確針法。
「補瀉之時」在《甲乙經》中後接「以針為之」四字,與《九針十二原》篇一致。
「與氣開闔相合」:針刺後,氣至為「開」可瀉,氣過為「闔」可補,針法需配合氣的開闔時機。
「陰氣隆至」:吳崑版本補註「針下寒」三字。
「知病之內外」指根據病情深淺決定進針深度,區分內外病症。
「深淺其候等也」:四肢與胸背穴位雖遠近不同,但候氣深淺原則一致。高士宗認為深刺候遠氣,淺刺候近氣,方法與深淺相應。
「無邪下」:馬蒔說「邪」通「斜」,高士宗引用《十二原論》強調應直刺不偏斜。
「下膝三寸」:《本輸篇》指膝下三寸的足三里穴,但「膝下」說法較模糊。《千金方》明確為膝頭骨節下三寸,《資生經》補充位於犢鼻穴下三寸。
關於「跗之」:新校正版據《骨空論》改為「跗上」。吳崑認為「跗」是誤字,應為「拊」(重按三里穴以辨趺陽脈)。張志聰解為足背的衝陽脈。考證《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三里者,低跗取之」,推測原文可能缺「低」「取」二字。
「巨虛」:馬蒔、張景岳指上巨虛穴。《甲乙經》載其位於足三里下三寸,《銅人》別稱「上巨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