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六 (24)
卷六 (24)
1. 刺志論篇第五十三
脈有風氣水漿不入,張云。風為陽邪。居於脈中。故脈大。水漿不入。則中焦無以生化。故血少。吳云。此上。皆釋反者為病之詞。
入實者左手開針空也,吳云。空。上聲。馬雲。大凡用針之法。右手持針。左手掐穴。方其入針瀉實之時。則左手掐穴。開針空以瀉之。及其去針補虛之時。則左手閉穴。閉針空以補之。張云。入實者。刺實也。入虛者。刺虛也。簡按據上文。虛者。氣出也。入虛。當是出虛。滑吳張志高。並作右手開針空。非也。當仍王及馬注。
白話文:
脈象顯示有風邪、水液不足的症狀。張仲景認為,風邪屬陽邪,停留在脈中,所以脈象顯得很大;水液不能進入,中焦臟腑無法化生氣血,所以血量減少。吳師認為,以上這些都是解釋反證病理的詞彙。
至於「刺實者左手開針空」,吳師解釋「空」為去聲。馬師認為,一般用針時,右手持針,左手按壓穴位。當瀉實時,左手按壓穴位,讓針路暢通以瀉出邪氣;當補虛時,左手則閉合穴位,讓針路閉合以達到補益效果。張仲景認為,「刺實」就是刺入實處,「刺虛」就是刺入虛處。簡要分析上文,虛證是指氣血不足,因此「入虛」應是指瀉出虛處的邪氣。吳、張、志高等人認為應是右手開針路,這是錯誤的,應當遵循王、馬二氏的注釋。
2. 針解篇第五十四
馬雲。按靈樞。有九針十二原篇。而小針篇。正所以解九針十二原篇之針法。此篇與小針解篇。大同小異。故亦謂之針解篇。愚故以小針解篇之詞。參入而釋之。高本。篇。作論。蓋以其有岐黃問答之語也。
菀陳,馬雲。靈樞。作宛。郁也。張云。本經。宛菀通用。通作郁。
疾按之,馬雲。此補法也。小針解云。徐而疾則實。言徐納而疾出也。則以入針為徐。而不以出針為徐。與此解不同。
徐按之,馬雲。此瀉法也。小針解云。疾而徐則虛者。言疾納徐出也。亦與此不同。
寒溫氣多少也,吳云。寒為虛。溫為實。氣少為虛。氣多為實。志云。言實與虛者。謂針下寒。而氣少者。為虛。邪氣已去也。針下熱。而氣多者。為實。正氣已復也。
疾不可知也,馬雲。其寒溫多少。至疾而速。正恍惚於有無之間。真不可易知也。
知病先後也,吳云。先後。有標本之辨。故察之。
工勿失其法,馬雲。小針解曰。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者。言補者。佖(音必。滿貌。)然若有得也。瀉則恍然若有失也。義與此亦異。
離其法也,張云。粗工為離其法耳。
補瀉之時,甲乙。此下。有以針為之四字。九針十二原篇同。
與氣開闔相合也,馬雲。其針入之後。若針下氣來。謂之開。可以迎而瀉之。氣過謂之闔。可以隨而補之。針與氣開闔相合也。簡按此本於王注。諸家並同。
陰氣隆至,吳。此下。補針下寒三字。
知病之內外也,馬雲。言病深則針深。病淺則針淺。分病之內外也。
深淺其候等也,吳云。四肢孔穴。與胸背之孔穴。雖有遠近不同。其淺深取氣則一也。高雲。深則遠。淺則近。其候氣之法。與深淺等。簡按高注近是。
無邪下,馬雲。邪。斜同。高雲。十二原論云。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夫正指直刺。無針左右。是義無斜下也。
下膝三寸也,本輸篇云。入於下陵。下陵。膝下三寸。䯒骨外三里也。唯云膝下。似無准。千金云。在膝頭骨節下三寸。資生云。犢鼻下三寸。
跗之,新校正。據骨空論。作跗上。馬張高並從其說。吳云。跗。拊誤。拊。重按也。拊之者。以物重按於三里分也。蓋三里趺陽。一脈相通。重按其三里。則趺陽之脈不動。其穴易辨。志云。跗之者。足跗上之衝陽脈也。簡按馬張吳雖改字不同。其意本於王義。今考唯云所謂跗之者。舉膝分易見也。而無按三里。則趺上之脈止之說。則不可從。疑是跗上脫低字。之上脫取字。靈邪氣臟腑病形篇云。三里者。低跗取之。巨虛者。舉足取之。而全本作低胻。可以證也。
巨虛,馬雲。巨虛上廉。張同。簡按甲乙云。在三里下三寸。本輸篇云。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明堂下經云。在胻骨外大筋內。筋骨之間。陷者中。銅人。一名上巨虛。
白話文:
針解篇第五十四
馬雲根據《靈樞》記載,有《九針十二原篇》,而《小針篇》正是用來解釋《九針十二原篇》的針法。《小針篇》與本文大同小異,故也稱為《針解篇》。我參考《小針篇》的說法來解釋本文。高本將「篇」作「論」,大概是因為其中有岐黃問答的語句。
「菀陳」,馬雲根據《靈樞》作「宛」,意為鬱結。張仲景說,《本經》中「宛」和「菀」通用,都通作「鬱」。
「疾按之」,馬雲認為這是補法。《小針解》說:「徐而疾則實」,意思是慢慢地進針,快速地出針。這與本文的解釋不同。
「徐按之」,馬雲認為這是瀉法。《小針解》說:「疾而徐則虛」,意思是快速地進針,慢慢地出針。這也與本文的解釋不同。
「寒溫氣多少也」,吳氏認為,寒為虛,溫為實;氣少為虛,氣多為實。志書說,所謂實與虛,是指針下感覺寒冷,氣息微弱為虛,邪氣已去;針下感覺溫熱,氣息旺盛為實,正氣已復。
「疾不可知也」,馬雲認為,寒溫的多少,以及病情的發展速度很快,正處於有與無之間,很難判斷。
「知病先後也」,吳氏認為,先後指的是標本的辨別,所以要仔細觀察。
「工勿失其法」,馬雲認為,《小針解》說:「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者」,意思是補法時,感覺好像有所得;瀉法時,感覺好像有所失。這與本文的意義也略有不同。
「離其法也」,張氏認為,粗心的醫生才會違背針法。
「補瀉之時」,甲乙二經都提到「以針為之」四字,《九針十二原篇》也是這樣說的。
「與氣開闔相合也」,馬雲認為,針刺入後,如果針下有氣機上升,稱為「開」,可以順勢瀉之;如果氣機下降,稱為「闔」,可以順勢補之。針法要與氣機的開闔相配合。簡要分析,此說法與王注以及諸家說法一致。
「陰氣隆至」,吳氏說法中,應補上「針下寒」三字。
「知病之內外也」,馬雲認為,意思是病情深則針刺要深,病情淺則針刺要淺,以此區分病情的深淺。
「深淺其候等也」,吳氏認為,四肢和胸背的穴位,雖然距離遠近不同,但針刺的深淺取氣的方法是一樣的。高氏認為,深則遠,淺則近,判斷氣機的方法與深淺相同。簡要分析,高氏的註解比較接近事實。
「無邪下」,馬雲認為,「邪」與「斜」同義。高氏認為,《十二原論》說:「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正指直刺,不偏不倚,就是沒有斜刺的意思。
「下膝三寸也」,《本輸篇》說,在「下陵」,「下陵」在膝下三寸,腓骨外三里。只說膝下,似乎不夠精確。《千金要方》說,在膝蓋骨節下三寸;《資生經》說,在犢鼻下三寸。
「跗之」,新校正根據《骨空論》作「跗上」,馬、張、高都同意這種說法。吳氏認為,「跗」是「拊」的誤寫,「拊」是重按的意思,所謂「拊之」,是用東西重按在三里穴上。因為三里與趺陽脈相通,重按三里穴,則趺陽脈不搏動,穴位就容易辨認。志書說,「跗之」是指足跗上衝陽脈。簡要分析,馬、張、吳雖然改字不同,但其意思都本於王氏的解釋。現在考證,所謂「跗之」,只是說抬高膝蓋容易見到穴位,而沒有按壓三里穴的說法,所以「趺上之脈止之說」是不可取的。懷疑是「跗上」漏掉了「低」字,「之上」漏掉了「取」字。《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說:「三里者,低跗取之;巨虛者,舉足取之。」而全書作「低胻」,可以佐證。
「巨虛」,馬雲認為巨虛在上廉,張氏也這樣認為。簡要分析,甲乙二經說,在三里下三寸;《本輸篇》說,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明堂下經》說,在腓骨外大筋內,筋骨之間的凹陷處;《銅人腧穴針灸圖經》稱之為上巨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