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六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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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22)

1. 刺禁論篇第五十二

刺膝髕出液,馬雲。犢鼻。在膝髕之下。則犢鼻兩旁之上。為膝髕也。張云。髕。膝蓋骨也。簡按白虎通云。髕。膝蓋骨也。聖濟總錄云。髀樞下端。為膝蓋骨者。左右共二。無勢多液。志云。膝乃筋之會。液者。所以灌精濡空竅者也。

刺膺中陷中肺,馬雲。次中字。去聲。刺膺中之穴。如足陽明胃經氣戶庫房屋翳膺窗。足少陰腎經俞府或中之類。乃誤中雲門中府。則肺氣上泄。故為病喘息而逆。仰首而息也。簡按此總言膺中諸穴。蓋肺位於胸膺中。故誤中肺。則為云云證。不必中府雲門二穴。

肘中,張云。手太陰之尺澤。厥陰之曲澤者。是也。

氣歸之,張云。氣泄於此。則氣歸之。志云。內陷者。不能瀉出其邪。而致氣歸於內也。氣不得出。則血不得散。故不能屈伸也。簡按王注惡氣。恐非。

刺陰股下三寸,馬雲。此言刺肝穴。而誤使內陷者。當遺溺也。王注為腎經之絡。今按肝經有陰包穴。治遺溺。在膝上四寸。則正當股下三寸之處。腎經無穴。張云。陰股之脈。足三陰也。皆上聚於陰器。惟少陰之在股間者。有經無穴。其在氣衝下三寸者。足厥陰之五里也。主治腸中熱滿不得溺。若刺深內陷。令人遺溺不禁。當是此穴。然厥陰之陰包。陽明之箕門。皆治遺溺。若刺之太深。則溺反不止矣。

腋下脅間,宋本。腋。作掖。馬吳張並同。高本作腋。注云。腋。舊本訛掖。今改。手厥陰心包之脈。循胸出脅。上抵腋下。刺腋下脅間。刺心包之脈也。刺之過深。中傷內陷。脈不循經。上迫於肺。故令人咳。簡按腋字。說文所無。作掖為正。腋下脅間。諸家仍王。言令人咳。則王注為是。

腨腸,馬雲。腨腸。足魚腹中承筋穴。俗云腳肚。吳云。腨。足腹也。張云。足肚也。肉厚氣深。不易行散。故刺而內陷。則為腫。志云。俗名腿肚。

匡上陷骨中脈,馬雲。匡。目眶也。俗云眼眶。陷骨。謂匡骨也。脈。乃目之系也。中。去聲。高雲。匡上。目眶之上。眉間也。陷骨。絲竹空穴。眉後陷骨也。簡按匡。眶同。史記淮南王安傳。涕滿匡而橫流。是也。甲乙。絲竹空。在眉後陷者中。足少陽脈氣所發。外臺。一名目窌。高注似是。

為漏為盲,張云。流淚不止。而為漏。視無所見。而為盲。諸家並同。

刺關節中液出,馬雲。中。平聲。高雲。關節。骨節交會之機關。淖液澤注於骨。骨屬屈伸。若刺關節中傷其液。致液出而不能淖澤注骨。故不得屈伸。此舉刺之要害。皆為刺禁者如此。簡按高。中。讀為去聲。非。

白話文:

刺禁論篇第五十二

刺膝髕出液:刺入膝蓋骨下方的犢鼻穴附近,容易傷到膝蓋骨,導致滲出液體。膝蓋骨是筋絡匯聚之處,體液滋養筋絡,若傷及,則會影響其功能。

刺膺中陷中肺:刺入胸部膺中穴附近,若刺錯位置,誤傷肺部,會導致肺氣上逆,出現喘息、仰頭呼吸等症狀。

肘中:指手太陰經的尺澤穴與手厥陰經的曲澤穴。

氣歸之:氣血運行受阻,導致氣滯於內,無法排出,進而影響血液循環,導致肢體屈伸不利。

刺陰股下三寸:刺入陰部股骨下方三寸處,容易誤傷肝經或腎經的穴位,造成遺尿。正確位置應是肝經的陰包穴(膝上四寸),而此處附近也可能傷及足厥陰經的五里穴,造成類似症狀。但刺太深,都可能導致遺尿不止。

腋下脅間:刺入腋下肋骨間,若刺的太深,會傷及心包經,導致肺部受壓,引起咳嗽。

腨腸:刺入小腿肚(承筋穴)處,因該處肌肉厚實,氣血運行較為緩慢,刺入過深易造成腫脹。

匡上陷骨中脈:刺入眼眶上方眉間或眉後陷骨處(絲竹空穴附近),容易傷及足少陽經,影響視力。

為漏為盲:指淚水不止(為漏)和視力喪失(為盲)。

刺關節中液出:刺入關節處,若傷及關節液,會導致關節液外漏,影響關節活動,造成屈伸不利。 此處點出針灸需謹慎,避免傷及關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