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六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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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21)

1. 刺禁論篇第五十二

為腫,張云。若血不出。氣必隨針而壅。故為腫也。

刺郄中大脈,馬雲。郄中之下。有一中字。去聲。張云。郄。足太陽委中穴也。刺委中。而中其大脈。傷陰氣於陽經。故令人仆倒且脫色也。簡按郄下句。志高為浮郄穴。非。

僕脫色,吳云。太陽為諸陽之會。故令如此。簡按經脈篇云。甚者瀉之則悶。悶甚則僕不得言。悶則急坐之也。俱是後世所謂針暈也。詳見於針灸聚英等。

刺氣街中脈,王注。中。如字。諸家讀為去聲。今從之。

為腫鼠僕,甲乙。僕。作𪖈。千金作鼷。馬雲。僕。當作鼷。刺氣街者。血中其脈。而血又不出。則血氣並聚於中。故內結為腫在鼠鼷之中也。張同。吳云。僕。僕也。刺之中脈。血不得出。則為腫。如鼠僕焉。簡按馬注為是。但僕不必改鼷。鼷。說文。小鼠也。𪖈。玉篇。鼠名。巢源附骨疽候云。產婦女人。喜著鼠㹍髂頭䏶膝間。知是僕㹍𪖈同義。即鼠鼷也。志高以為鼠鼷僕參。非。

根蝕,熊音。蝕。音食。如蠶食葉。張云。乳房。乃胸中氣血交湊之室。故刺乳上之穴。而誤中乳房。則氣結不散。留而為腫。腫則必潰。且並乳根皆蝕。而難於愈也。簡按根。謂乳房之根。非乳根穴。吳云。生膿根而內蝕。非。(漢書西羌傳。疽食浸淫。莫知所限。又後漢董卓傳。潰癰雖痛。勝於內食。)

刺缺盆中內陷,志云。缺盆在喉旁兩橫骨陷中。若缺盆然。故以為名。刺缺盆中者。刺手陽明大腸脈也。手陽明之脈。下入缺盆。絡肺。下屬大腸。內陷氣泄者。脈內陷。而氣反泄於內也。針經曰。人之所生成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圓其末。令可以按脈勿陷。以致其氣。蓋刺之要。氣至而有效。若內陷而氣反下泄。則為咳喘之逆證矣。經云。氣上衝胸。喘不能久立。病在大腸。蓋大腸為肺之腑也。簡按志仍王注。缺盆中句。吳馬張高。依前例。以為中其內陷之脈。恐泥。高雲。刺之過深。則為內陷。下俱仿此。

刺手魚腹內陷,志云。魚腹。在手大指下。如魚腹之圓壯。手太陰之魚際穴也。肺主氣。而與大腸為表裡。脈內陷。則血不得散。氣不得出。故為腫。以上論手足頭項胸背。皆有要害之處。簡按諸家魚腹句。內陷句。為是。

刺陰股中大脈,張云。陰股大脈。足太陰箕門血海之間。吳云。脾腎肝三脈。皆行於陰股。志云。陰股。足少陰經脈所循之處。大脈。大絡也。高雲。厥陰之脈。起於足大指。循陰股而上。刺陰股中。傷大指之經脈。故血出不止。簡按諸說不一。吳似允當。

內漏,甲乙。無內字。吳云。內漏。脈氣他泄而漏也。張云。膿生耳底。是為內漏。

白話文:

刺禁論篇第五十二

腫脹:針刺後若出血不暢,氣血必會沿著針路阻塞,因此造成腫脹。

刺郄中大脈:郄中穴下有一中點(讀去聲),即足太陽膀胱經的委中穴。針刺委中穴而傷及大脈,損傷了陽經的陰氣,所以會讓人昏倒、面色蒼白。關於「郄下」一句,志高認為是浮郄穴,這是錯誤的。

昏倒、面色蒼白:太陽經是諸陽經的交會之處,所以會導致這種情況。經脈篇記載,病情嚴重時瀉針會讓人昏悶,昏悶嚴重則昏倒不能言語,此時應讓病人立即坐下休息。這些都是後世所謂的針灸暈厥,詳見《針灸聚英》等書。

刺氣街中脈:「中」字讀去聲。

腫脹、昏倒:刺氣街穴時,如果針刺傷及脈絡,而血液又流不出來,則氣血會聚集在鼠蹊部,內部凝結而造成腫脹。關於「僕」字,應讀作「鼷」(音ㄒㄧ),是老鼠的意思。 「僕」與「鼷」意思相近,都是指鼠蹊部。志高認為「鼠鼷僕」是三個不同的詞,這是錯誤的。

根蝕:音同「蝕食」,如同蠶食樹葉一般。刺乳房上方的穴位,如果誤傷乳房,則氣血凝結不散,形成腫脹,腫脹會潰爛,並侵蝕乳房根部,難以痊癒。「根」指的是乳房的根部,而非穴位名稱。

刺缺盆中內陷:缺盆位於喉嚨兩側橫骨凹陷處,形狀像缺口一樣,故名缺盆。針刺缺盆,即針刺手陽明大腸經的經脈,此經脈下行至缺盆,絡於肺,下屬於大腸。內陷氣泄是指脈氣內陷,氣反而向內泄漏。針灸要領是針具要粗大,針尖要圓鈍,以便能準確按壓脈絡而不致傷及,使氣血得以運行。如果針刺過深而造成內陷,氣反而向下泄漏,就會導致咳嗽氣喘等逆證。經書記載,氣上衝胸,喘息不能久立,病在於大腸,因為大腸是肺的腑。

刺手魚腹內陷:魚腹穴位於大拇指下方,形狀像魚腹一樣圓潤飽滿,即手太陰肺經的魚際穴。肺主氣,與大腸相表裡。脈氣內陷,則血液不能散佈,氣血不能排出,所以會造成腫脹。以上論述手足頭項胸背等部位的要害之處。

刺陰股中大脈:陰股大脈位於足太陰脾經的箕門穴與血海穴之間。脾、腎、肝三經脈都循行於陰股部。陰股是大陰經脈循行的部位,大脈是指大的經絡。針刺陰股,會傷及大趾的經脈,造成出血不止。

內漏:膿液生成在耳底,稱為內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