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回本書目錄

1. 卷三

2. 玉機真臟論篇第十九

馬雲。第六節。有曰名曰玉機。內又論真臟脈。故名篇。

春肝如弦,肝。諸本作脈。當改。下同。

善忘,志云。經曰。氣並於上。亂而喜忘。高雲。肝脈太過。則令人善忘。傷寒論云。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簡按馬吳張仍王注。作善怒。是。

巔疾,甲乙。作癲疾。(詳義。見於脈要精微。)

其氣來不盛去反盛,張云。言來則不足。去則有餘。即消多長少之意。故扁鵲於春肝夏心秋肺冬腎。皆以實強為太過。病在外。虛微為不及。病在內。辭雖異。而意則同也。簡按新校正引難經文。謂與素問不同。故張有此說。

膚痛為浸淫,甲乙。膚。作骨。非。吳云。浸淫。熱不得去。浸漬而淫。邪熱漸深之名。今之蒸熱不已。是也。簡按宋玉風賦。夫風生於地。起於青蘋之末。浸淫溪谷。漢書五王傳師古注。浸淫。猶漸染也。當從王義。志云。浸淫。膚受之瘡。火熱盛也。此據金匱浸淫瘡為解。亦非。

氣泄,張云。心氣不足而煩。心虛陽侵肺而咳唾。下為不固而氣泄。高雲。氣泄。後氣下泄也。

中央堅兩旁虛,吳云。中央堅。浮而中堅也。張同。簡按何氏醫碥云。虛。猶散也。惟兩旁散。而中央不散。與上所謂去散者異矣。

慍慍然,脈經。作溫溫。熊音。慍慍。音醞。含怒意。馬雲。不舒暢也。簡按蓋此方書所謂背膊倦悶之謂。吳張並云。悲鬱貌。非。

下聞病音,張云。謂喘息則喉下有聲也。志云。虛氣下逆。則聞呻吟之病音。吳。下。改及字。簡按下字不穩。姑從張義。

沉以摶故曰營,摶。當作搏。諸本作搏。注同。吳云。營。營壘之營。兵之守者也。冬至閉藏。脈來沉石。如營兵之守也。馬張並同。簡按王注如營動。未詳。高本。搏。作摶。云。摶。聚也。誤。

其去如數,吳云。其實未數也。蓋往來急疾。類於數耳。張云。動止疾促。營之不及也。蓋數本屬熱。而此真陰虧損之脈。亦必緊數。然愈虛則愈數。原非陽強實熱之數。故云如數。則辨析之意深矣。

心懸如病飢,張云。真陰虛。則心腎不交。故令人心懸而怯。如病飢也。

,釋音。音蒸。熊本作眇。音亡沼反。一目小也。誤。馬。吳。音緲。張。音秒。甲乙注。音停。通雅云。今唐韻。韻會。字彙。日月燈。皆遺䏚字。當音渺。

小便變,甲乙變下。有黃赤二字。張云。變者。謂或黃或赤。或為遺淋。或為癃閉之類。由腎水不足而然。

逆從之變異也,馬雲。循四時之序。謂之曰從。其有過與不及。而為諸病者。謂之曰逆。吳云。脈逆其順。則變異為病。高同。

如鳥之喙,新校正云。喙。別本作啄。簡按難經。脾者。中州也。其平和不可得見。衰乃見耳。來如雀之啄。如水之下漏。是脾之衰見也。據平人氣象論。銳堅如鳥之喙。作喙為是。

重強,馬雲。重。平聲。脾不和平。固為強矣。而九竅不通。則病邪方盛。名曰重強。此皆脾之惡可見也。吳云。其不及則無沖和土氣。五臟氣爭。而令九竅不通。名曰重強。言邪勝也。張云。重強。不柔和貌。沉重拘強也。高雲。是脾病。而上下四旁皆病。故名曰重強。強。不和也。簡按諸說不知孰是。

瞿然,禮檀弓。曾子聞之瞿然。鄭注云。驚變也。高雲。驚顧貌。

再拜而稽首,吳本。刪而字。

玉機,吳云。以玉為機。象天儀者也。其機斡旋不息。今曰神轉不回。則亦玉機之斡旋耳。是故名之。張云。玉機。以璇璣玉衡。可窺天道。而此篇神理。可窺人道。故以並言。而實則珍重之辭也。

舍於其所生,張云。舍。留止也。

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張云。病不早治。必至相傳。遠則三月六月。近則三日六日。五臟傳遍。若三月而傳遍。一氣一臟也。六月而傳遍。一月一臟也。三日者。晝夜各一臟也。六日者。一日一臟也。臟惟五。而傳遍以六者。假令病始於肺。一也。肺傳肝。二也。肝傳脾。三也。脾傳腎。四也。腎傳心。五也。心復傳肺。六也。是謂六傳。

是順傳所勝之次,簡按據新校正。此七字。王注錯出。宜刪去。馬吳諸家。以為原文。非。

風者百病之長也,風論。骨空論。靈五色篇。通天篇。亦有此語。

出食,志云。食氣入胃。散精於肝。肝氣逆。故食反出也。高同。

發癉,馬雲。發而為癉。癉者。熱也。吳云。癉。熱中之名。所謂癉成為消中。是也。腹中熱煩心。而出黃。亦詳癉之為證耳。志云。癉。火癉也。風淫濕土而成熱。故濕熱而發癉也。簡按志聰蓋以癉為丹。廣韻。火癉。小兒病也。危氏得效方。以癉為丹毒。知是起於宋元。則不可從。

出黃,張云。肌體出黃。志云。火熱下淫則溺黃。簡按下文有出白之語。志注似是。

冤熱,馬雲。煩冤作熱。高雲。冤熱。熱極無伸也。簡按高以冤為冤屈之義。非。

出白,吳云。白。淫濁也。簡按痿論云。入房太甚。宗筋弛縱。發為筋痿。及為白淫。此即出白也。

,吳云。蟲蝕陰血之名。蟲蝕陰血。令人多惑。而志不定。名曰蠱惑。故女惑男。亦謂之蠱。言其害深入於陰也。此名曰蠱。其亦病邪深入。令人喪志之稱乎。簡按左傳昭元年。醫和曰。疾不可為也。是謂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惑以喪志。又曰。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趙孟曰。何謂蠱。對曰。蠱。淫溺惑亂之所生也。於文皿蟲為蠱。谷之飛亦為蠱。在周易。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皆同物也。

,熊音。尺世反。瘈同。(詳義。見診要經終篇。)馬雲。音異。後世作瘈。吳云。心主血脈。心病則血燥。血燥則筋脈相引而急。手足拘攣。病名曰瘛。張同。簡按馬以瘈為後世字。非。

滿十日法當死,吳云。天干一周。五臟生意皆息。故死。

法當三歲死,滑云。三歲。當作三日。夫以肺病而來。各傳所勝。至腎傳心。法當十日死。及腎傳之心。心復傳肺。正所謂一臟不復受再傷者也。又可延之三歲乎。吳本。歲。作噦。注云。當五歲氣衰之時。三噦則死。昂云。此亦言其大較耳。吳注。改三歲作三噦。欠理。

怒則肝氣乘矣,志云。肝。當作肺。

悲則肺氣乘矣,志云。肺。當作肝。悲。當作思。簡按悲。不必改。

及其傳化,趙府本。熊本。及。作反。吳同。

大骨枯藁大肉陷下,張云。大骨大肉。皆以通身而言。如肩脊腰膝。皆大骨也。尺膚臀肉。皆大肉也。肩垂項傾。腰重膝敗者。大藏之枯藁也。尺膚既削。臀肉必枯。大肉之陷下也。馬雲。大骨者。即生氣通天論所謂高骨也。愚嘗見一人有腎衰之疾。果於腰骨。高起寸余。此大骨枯藁故也。簡按張注是。

期六月死,張云。三陰虧損。死期不出六月。六月者。一歲陰陽之更變也。若其真臟已見。則不在六月之例。可因克賊之日。而定其期矣。簡按大骨枯藁云云。凡五項。王注配於五臟釋之。諸家則漫然為五臟敗注。今細玩之。不若王義為得矣。

內痛引肩項,吳云。心臟又壞矣。張云。病及心經。較前已甚。

破䐃,釋音。䐃。音郡。集韻。渠隕切。音窘。馬雲。䐃者。肉之分理也。吳云。䐃。肘膝髀厭高起之處。病人為陰火所灼。晝夜不安其身。轉側多則䐃肉磨裂。簡按靈壽夭剛柔篇云。肉䐃堅而有分者肉堅。王注似是。史崧音釋。腹中䐃脂(原出玉篇)高雲。肌腠曰。肉脂膏曰䐃。

真臟見十月之內死,滑云。真臟見。恐當作未見。若見則十月之內。當作十日之內。馬吳諸家並云。月。當作日。

肩髓內消,志云。肩髓者。大椎之骨髓。上會於腦。是以項骨傾者。死不治也。

真臟來見,諸家從新校正。來。作未。

急虛身中卒至,吳云。急虛。暴絕也。中。邪氣深入之名。卒至。卒然而至。不得預知之也。高雲。急虛。正氣一時暴虛也。身中。外邪陡中於身也。卒至。客邪卒至於臟也。

五臟絕閉,吳云。絕。氣絕也。閉。九竅塞也。

毛折,吳云。率以毛折死者。皮毛得衛氣而充。毛折則衛氣敗絕。是為陰陽衰極。故死。志云。夫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而後行氣於臟腑。是臟腑之氣欲絕。而毛必折也。

責責然,高雲。不流通也。

如循薏苡子,張云。短實堅強。而非微鉤之本體。本草。圖經云。薏苡。實青白色。形如珠子而稍長。故人呼為薏苡珠子。小兒多以線穿如貫珠為戲。陶氏云。交趾者最大。彼土呼為簳珠。

辟辟然,高雲。硬而呆實。無胃氣也。簡案辟辟如彈石。又見平人氣象論。

色澤以浮,張云。澤。潤也。浮。明也。顏色明潤者。病必易已也。

明告之,張云。明告病家。欲其預知吉凶。庶無後怨。

懸絕沉澀,高雲。懸絕無根。或沉澀不起者。是無胃氣。

病在中脈實堅病在外脈不實堅,張云。與上文平人氣象論者。似乎相反。但上文云。病在中脈虛。言內積之實者。脈不宜虛也。此云病在中脈實堅。言內傷之虛者。脈不宜實堅也。前云病在外脈澀堅。言外邪之盛者。不宜澀堅。以澀堅為沉陰也。此言病在外。脈不實堅。言外邪方熾者。不宜無力。以不實堅為無陽也。四者之分。總皆正不勝邪之脈。故曰難治。詞若相反。理則實然。新校正以謂經誤。特未達其妙耳。簡按馬吳諸家。亦從原文。為與平人氣象論別一義。然考經文。不若新校正以為誤之妥貼矣。

五實死,薛云。五實五虛具者皆死。然氣虛至盡。盡而死者。理當然也。若五實者。何以亦死。蓋邪之所湊。其氣必虛。不脫不死。仍歸於氣盡耳。然虛實俱有真假。所當辨耳。

悶瞀,釋音。瞀。音茂。吳。音務。張云。昏悶也。一曰。目不明。高雲。悶。郁也。瞀。目不明也。簡按靈經脈篇。交兩手理瞀。銅人注。引太素注云。瞀。低目也。玉篇。目不明貌。楚辭九章。中悶瞀之忳忳。王逸注。煩亂也。考數義。張為昏悶。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