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一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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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16)

1. 金匱真言論篇第四

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張云。人身之精。真陰也。為元氣之本。精耗則陰虛。陰虛則陽邪易犯。故善病溫。此正謂冬不按蹺。則精氣伏藏。陽不妄升。則春無溫病。又何慮乎鼽衄頸項等病。簡按傷寒論。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程應旄注云。太陽初得之一日。即發熱而渴。不惡寒者。因邪氣早已內蓄。其外感於太陽。特其發端耳。其內蓄之熱。固非一朝一夕矣。蓋自冬不藏精而傷於寒。時腎陰已虧。一交春陽發動。即病未發。而周身經絡。已莫非陽盛陰虛之氣所布濩。所云至春發為溫病者。蓋自其胚胎受之也。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吳云。冬宜閉藏。失之則如上條所論。夏宜疏泄。逆之而汗不出。則暑邪內伏。遇秋風悽切。金寒火熱。相戰為瘧。張云。以上二節。一言冬宜閉藏。一言夏宜疏泄。冬不藏精則病溫。夏不汗泄則病瘧。陰陽啟閉。時氣宜然。此舉冬夏言。則春秋在其中矣。

此平人脈法也,吳云。脈法。猶言診法也。馬雲。此皆因時為病。脈亦宜知。乃平病人之脈法也。張云。脈法者。言經脈受邪之由然也。簡按以上三說。並屬曲解。新校正云。詳此下義。與上文不相接。蓋疑其有闕文者。良然。

平旦,四書脈云。平者。中分之意。乃天地晝夜之平分也。(平明。平曉。義同。)說文。旦。明也。從日見一上。一。地也。簡按顧炎武日知錄云。平旦者。寅也。可疑。李云。平旦至日中。自卯至午也。是。

黃昏,月令廣義云。日落。天地之色玄黃。而昏昏然也。又曰昏黃。簡按日知錄云。黃昏者。戌也。亦可疑。李云。日中至黃昏。自午至酉也。

合夜,簡按猶暮夜。言日暮而合於夜也。蓋定昏之謂。(淮南子。日至虞淵。是謂黃昏。至於蒙谷。是謂定昏。)李云。合夜至雞鳴。自酉至子也。此乃以黃昏合夜為一。其以相去不遠。均為酉刻也。馬則為靈營衛生會篇所云合陰之義。然合陰即人定。(亥也)張則為子前。並不可從。

雞鳴,張云。子前為陰中之陰。子後為陽中之陽。李云。雞鳴至平旦。自子至卯也。簡按小學紺珠日知錄之類。並以醜為雞鳴。今張李二氏。以子為雞鳴者。因以一日分四時。而子午當二至。卯酉當二分。日出為春。日中為夏。日入為秋。夜半為冬也。雖雞未嘗以子而鳴。然理固不得不然矣。

背為陽腹為陰,張云。人身背腹陰陽。議論不一。有言前陽後陰者。如老子所謂萬物負陰而抱陽。是也。有言前陰後陽者。如此節所謂背為陽腹為陰。是也。似乎相左。觀邵子曰。天之陽在南。陰在北。地之陰在南。陽在北。天陽在南。故日處之。地剛在北。故山處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東南。然則老子所言。言天之象。故人之耳目口鼻動於前。所以應天。陽面南也。本經所言。言地之象。故人之脊骨肩背峙於後。所以應地。剛居北也。矧以形體言之。本為地象。故背為陽。腹為陰。而陽經行於背。陰經行於腹也。天地陰陽之道。當考伏羲六十四卦方圓圖。圓圖象天。陽在東南。方圖象地。陰在西北。其義最精。燎然可見。簡按程子曰。一身之上。百理具備。甚物是沒底。背在上。故為陽。胸在下。故為陰。至如男女之生。已有此象。

白話文:

金匱真言論篇第四

  1. 關於「藏於精者春不病溫」
    人體的「精」是生命的根本,屬於真陰,為元氣的基礎。若精氣耗損,則陰虛;陰虛則陽邪易入侵,因此容易患溫病。這意味著冬季若不妄動(如過度按摩導引),精氣便能伏藏,陽氣不妄升,春季就不會得溫病,更不必擔心鼻衄、頸項等病症。
    《傷寒論》提到,太陽病若發熱口渴而不惡寒,即為溫病。這是因為邪氣早已潛伏體內,外感太陽經只是誘因。內蓄之熱非一日形成,根源在於冬季未能藏精而傷寒,導致腎陰虧損。待春季陽氣發動時,即使病症未發,全身經絡已充斥陽盛陰虛之氣,溫病實則從冬季便埋下病根。

  2. 關於「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冬季宜閉藏,違逆則如前述易病溫;夏季宜疏洩汗出,若違逆而汗不出,暑邪內伏,至秋遇風寒之氣,金(肺)寒與火(心)熱相爭,便形成瘧疾。此二節分別強調冬宜藏、夏宜洩:冬不藏精則病溫,夏不汗洩則病瘧,陰陽開闔與時令相應。此處雖舉冬夏,春秋之理亦涵蓋其中。

  3. 關於「此平人脈法也」
    此句指診察常人的脈象規律。前人注釋多牽強,新校正本認為此處文義不銜接,恐有缺文。

  4. 關於「平旦」
    「平旦」指日出之時(約卯時,清晨5–7時),為晝夜平分之際。《說文》解「旦」為日初現於地平線。一說寅時(3–5時),但以卯時為準。

  5. 關於「黃昏」
    「黃昏」指日落後天色昏黃之時(約酉時,17–19時)。《月令廣義》稱此時天地玄黃朦朧。一說戌時(19–21時),但以酉時為是。

  6. 關於「合夜」
    「合夜」即暮夜交接之時(定昏,約酉末戌初)。李杲認為「合夜」與「黃昏」相近,均屬酉時;馬蒔則解為「合陰」(亥時,21–23時),但以酉時為妥。

  7. 關於「雞鳴」
    「雞鳴」傳統指醜時(1–3時),但醫家為配合一日四時劃分,將子時(23–1時)視為陰極陽生之際,故歸於「雞鳴」。雖雞實際不於子時鳴,但理論上需如此對應。

  8. 關於「背為陽腹為陰」
    人身背腹陰陽之說有兩派:一說前(胸腹)為陽、後(背)為陰,如老子「負陰抱陽」;另一說如本文「背陽腹陰」。邵雍解釋,天之陽在南、陰在北,地之陰在南、陽在北,故人背(應地之剛)為陽,腹為陰。程頤則簡言:背在上屬陽,胸在下屬陰,此理如男女陰陽之象自然具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