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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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5)

1. 奇病論篇第四十七

腹中有形而泄之,志云。泄。謂用針瀉之。針經曰。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精泄則病益甚而恇。按腹中胞積皆為有形。在女子胞。則無益其有餘。在息積。曰不可灸刺。在伏梁。曰不可動之。是腹中有形者。皆不可刺泄。刺雖中病。而有形之物不去。則反泄其精氣。正氣出。而邪病反獨擅於其中。故為疹成也。簡按馬張仍王。為重身之義。非也。

脅下滿氣逆,馬雲。脅下脹滿。氣甚喘逆。

息積,吳云。息積。即息賁肺積也。張云。積不在中。而在脅之下者。初起微小。久而至大。則脅滿氣逆。喘促息難。故名息積。今人有積。在左脅之下。俗名為痞者。其即此證。惟小兒為尤多。蓋飲食過傷。脾不及化。則餘氣留滯。而結聚於此。其根正在脅間。陽明病劇。則上連於肺。此其所以為息積也。簡按百病始生篇云。稽留不去。息而成積。據此則息謂生長。(出前漢宣帝紀師古注。)猶瘜肉之瘜也。聖濟總錄云。夫消息者。陰陽之更事也。今氣聚脅下。息而不消。積而不散。故滿逆為病。然氣客於外。不幹胃腑。故不妨食。特害於氣息也。導引能行積氣。藥力亦藉導引而行故也。有方附於五十七卷。此以息而不消。積而不散。解息積之義。極是矣。而至謂害於氣息。則竟未免歧誤。

積為導引服藥,高雲。積。漸次也。須漸次為之導引而服藥。導引。運行也。運行則經脈之虧者可復。若但服藥。則藥不能獨治也。

尺脈數甚,簡按十三難云。脈數。尺之皮膚亦數。丁氏注。數。心也。所以臂內之皮膚熱也。蓋與此同義。

筋急而見,吳云。身之大筋勁急也。簡按王注為是。

疹筋,吳云。病筋也。簡按聖濟總錄云。夫熱則筋緩。寒則筋急。今也肝氣內虛。虛則生寒。故筋急而見。其尺脈數甚者。蓋尺裡以候腹中。其人腹急。則尺脈見數。數亦為虛。以腹內氣虛故也。氣既寒而筋急。其色又見白黑。是為寒甚之證。有方。附於四十二卷。又外臺云。痃癖。發即兩筋弦急。陳氏婦人良方云。痃者。在腹內近臍左右。各有一條筋脈急痛。大者如臂。次者如指。因氣而成。如弦之狀。名曰痃氣也。慧琳一切經音義云。痃病。即腹中冷氣病也。發即脈脹牽急。如似弓弦。故俗呼為痃氣病也。據王注。此即疹筋也。

名曰厥逆,聖濟總錄。方附於五十一卷。李氏蘭室秘藏。有羌活附子湯。羅氏衛生寶鑑。有麻黃附子細辛湯。危氏得效方。有白附子散。並治大寒犯腦頭痛。

帝曰善,高雲。三字衍文。

五氣之溢也,吳云。腥焦香臊腐也。張云。五味之所化也。馬雲。五臟之氣也。志云。五氣者。土氣也。土位中央。在數為五。在味為甘。在臟為脾。高同。云。溢。泛溢也。簡按萬曆本醫說。作土氣。志注為是。王意亦當如此。

白話文:

【奇病論篇第四十七】

  1. 腹中有形積聚而用瀉法治療
    註解提到,「瀉」指用針灸瀉法。《針經》記載:針刺若過度,會導致精氣外洩,反而使病情加重。腹部若有胞塊積聚(如女子胞宮、息積、伏梁等),皆屬有形病變,但不可貿然針刺瀉除。若強行刺瀉,雖可能暫時緩解,但積聚未消,反會耗損正氣,使邪氣獨留體內,最終形成頑疾。前人誤解為「重身」(懷孕)之義,實為錯誤。

  2. 脅下脹滿、氣逆喘息
    症狀表現為脅部脹滿,氣息上逆而喘促。

  3. 息積(肺積)
    此病初期積聚微小,日久漸大,導致脅滿氣逆、呼吸困難。現代所稱左脅下的「痞塊」(尤其小兒常見),即屬此證,多因飲食過度、脾失運化,餘氣滯留脅間而成。若病情加重,可能影響肺部。《聖濟總錄》解釋「息積」為氣聚脅下,停滯不散,故妨礙呼吸但不影響飲食。治療需結合導引術與藥物,單靠藥力難以奏效。

  4. 漸進式導引與服藥
    「積」指逐步進行,需配合導引(氣血運行之法)與藥物,方能修復經脈損傷。僅服藥而無導引,效果有限。

  5. 尺脈數急
    參考《難經》所述,尺脈數急反映體內有熱,可能伴隨皮膚發熱,此處脈象同理。

  6. 筋脈拘急顯現
    指身體大筋緊繃僵硬。註解認為此屬寒證,因肝氣虛寒導致筋急,尺脈數急則反映腹中氣虛。若膚色泛白黑,為寒極之象。古籍記載類似病症如「痃癖」,發作時兩側筋脈如弓弦緊繃,屬腹中冷氣所致。

  7. 病名「厥逆」
    此證記載於《聖濟總錄》,後世醫家如李東垣、羅天益等均有對應方劑(如羌活附子湯、麻黃附子細辛湯),主治寒邪上犯頭痛。

  8. 「帝曰善」三字
    註解認為此為衍文(多餘文字)。

  9. 五氣過盛(土氣泛溢)
    「五氣」指土氣(對應五味之甘、五臟之脾)。土居中央,其氣過盛則泛溢成病。此處應從《醫說》作「土氣」解,與王冰原意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