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五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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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26)

1. 厥論篇第四十五

僵仆,高雲。即上文發為眴僕之義。

嘔血善衄,志云。陽氣上逆則嘔血。陽熱在上則衄血。此太陽之氣。厥逆於上。以致迫血妄行。高雲。陽熱之氣。不行皮毛內傷絡脈。陽絡傷則血外溢。故嘔血善衄。簡按吳本。無嘔血二字。義不相蒙。崐僭去之。非也。

機關不利,張云。機關者。筋骨要會之所也。膽者。筋其應。少陽厥逆。則筋不利。故為此機關腰項之病。

發腸癰不可治,張云。腸癰發於少陽厥逆者。相火之結毒也。故不可治。高雲。少陽經厥氣逆。則樞轉有乖。故機關不利不能樞轉。從外則發腸癰。發腸癰。則內郁之氣。從癰而泄。不可治少陽之主病。當治陽明之腸癰。此少陽厥逆病能。發於陽明。當治陽明。故不言治主病者。簡按高。據仲景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儘自愈之例而釋之。未知於經旨何如。存備一說。

驚者死,馬雲。肝之病發為驚駭。而膽與之為表裡。故驚則死矣。張云。其毒連臟。故當死。

喘咳身熱,志云。陽明氣厥則喘。上逆則咳也。陽明之氣主肌肉。故厥則身熱。

善驚衄嘔血,志云。二陽發病。主驚駭。衄血嘔血者。陽明乃悍熱之氣。厥氣上逆。則迫血妄行。此病在氣。而及於經血。高雲。聞水音則善驚。熱迫於經則衄嘔血。上文發腸癰。不可治少陽。當治陽明。是治陽明之意。已寓於上。故此不言治主病者。簡按腸癰治陽明。未見所據。其不言治主病者。恐是脫文。

嘔沫,吳云。肺主治節。行下降之令。肺病則不能降。故虛滿而咳。虛滿之久。必有留沫。故嘔沫。高雲。肺氣滿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故善嘔沫。

手心主少陰,高雲。手心主厥陰包絡。手少陰心經。經厥氣逆。皆有心痛之病。喉者。肺氣也。心痛引喉。則兩火上炎而爍金。又兼身熱如焚如焰。則死不可治。馬雲。邪客篇言。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臟堅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精神去。神去則死。此所以死不可治。

腰不可以俯仰,吳云。其脈屬於小腸。小腸繫腰之部分。故腰不可以俯仰。張云。四時氣篇曰。邪在小腸者。連睪系。屬於脊。故腰不可以俯仰也。簡按王以為錯簡文。吳張強為之解。似不切貼。

,馬雲。按全元起本。痓。作痙。痓。音熾。傷寒論。有剛痓柔痓。痙。音敬。風強病也。此痓當以痙為是。後世互書者非。靈樞熱病篇第二十七節。有風痙證。高雲。經脈篇云。大腸手陽明之脈。是主津液。今手陽明經氣厥逆。津液不榮於經脈。故痓當資手陽明經之津液。簡按張云。痓。謂手臂肩項強直也。此蓋拘泥於本經之所流注。故云爾。

白話文:

厥論篇第四十五

僵仆,指與上文所述的眴仆(眼瞼下垂而仆倒)症狀相同。

嘔血善衄(鼻出血),是因為陽氣逆上導致嘔血,陽熱在上則鼻出血。這是太陽之氣逆行於上,迫使血液妄行所致。陽熱之氣不能運行於皮膚毛髮,內傷絡脈,陽絡受損則血液外溢,所以會嘔血和鼻出血。

機關不利,指筋骨重要關節部位受損。膽與筋相應,少陽之氣逆行,則筋脈不利,因此造成腰項等關節部位的疾病。

發腸癰不可治,腸癰因少陽之氣逆行而發病,這是相火(少陽之火)凝聚成毒的結果,故不可治療。少陽經氣逆行,則樞機運轉失調,所以關節不利,不能運轉,從外在表現則為腸癰。腸癰發作,則體內鬱結之氣從癰處排出,此時不應治療少陽的本病,而應治療陽明經的腸癰。少陽之氣逆行所致的疾病,會發作於陽明經,因此應治療陽明,所以原文不說治療本病。

驚者死,肝臟病變會導致驚恐,而膽與肝臟相表裡,所以驚恐則會致死。其毒氣連累臟腑,故而致死。

喘咳身熱,陽明經之氣逆行則喘息,上逆則咳嗽。陽明之氣主司肌肉,所以氣逆則身熱。

善驚衄嘔血,二陽經(少陽、陽明)發病,主要症狀為驚恐、鼻出血、嘔血。陽明經為悍熱之氣,厥氣逆行則迫使血液妄行,此病在於氣,而影響到經血。聞到水聲就容易驚恐,熱邪迫於經脈則鼻出血、嘔血。上文提到腸癰不可治少陽,而應治陽明,此處治療陽明的意圖已在上文有所提及,所以此處不說治療本病。

嘔沫,肺主肅降,肺病則不能下降,所以虛滿而咳嗽,虛滿日久,則會有痰液停滯,所以嘔吐泡沫痰。肺氣壅滯,咳嗽不止,不能正常佈散津液,所以容易嘔吐泡沫痰。

手心主少陰,手心屬於厥陰包絡及手少陰心經,經絡之氣逆行,都會引起心痛,喉嚨是肺氣所屬,心痛牽連喉嚨,則兩火上炎灼傷金氣(肺),又伴隨身熱如焚如火,則死亡無法治療。心臟是五臟六腑之主,是精神之所居,心臟堅固,邪氣難以入侵,若邪氣入侵則心臟受損,心臟受損則精神消散,精神消散則死亡,所以死亡無法治療。

腰不可以俯仰,其經脈屬於小腸,小腸繫於腰部,所以腰部不能俯仰。四時之氣邪氣在小腸,則會連累睪丸、膀胱,屬於脊椎,所以腰部不能俯仰。

痓,痓字古音與痙字相近,傷寒論中有剛痓、柔痓之說,痙是風邪強盛所致的疾病,此處的痓應以痙為是,後世互相抄寫錯誤。大腸經是手陽明經,主司津液,手陽明經之氣逆行,津液不能滋潤經脈,所以痓病需要手陽明經的津液濡養。痓是指手臂、肩項強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