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五 (23)
卷五 (23)
1. 厥論篇第四十五
張云。厥者。逆也。氣逆則亂。故忽為眩僕脫絕。是名為厥。厥證之起於足者。厥發之始也。甚至猝倒暴厥。忽不知人。輕則漸蘇。重則即死。最為急候。後世不能詳察。但以手足寒熱為厥。又有以腳氣為厥者。謬之甚也。簡按千金方凡例。以厥為腳氣。然王注已言及之。則唐時有為其說者。
可知也。考靈寒熱病篇曰。厥痹者。厥氣上及腹則死。此特似指腳氣衝心。雖仲景有寒厥熱厥之分。亦以手足為言。蓋彼以辨傷寒之寒熱耳。實非若內經之所謂厥也。觀大奇論曰。暴厥者。不知與人言。調經論曰。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
繆刺論曰。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重。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屍。或曰屍厥。若此者。豈止於手足寒熱。及腳氣之謂耶。今人多不知厥證。而皆指為中風也。夫中風者。病多經絡之受傷。厥逆者。直因精氣之內奪。表裡虛實。病情當辨。名義不正。無怪其以風治厥也。
醫中之害。莫此為甚。簡按厥。爾雅作瘚。說文亦作瘚。云。⿱艹蠋氣也。從疒從⿱艹蠋從欠。又云。欮。瘚。或省疒。史記扁倉傳。作蹶。劉熙釋名。厥。逆氣也。顏師古注急就章云。瘚者。氣從下起。上行叉心脅也。厥有氣厥血厥痰厥酒厥臟厥蛔厥色厥等。景岳全書論之詳焉。
五指之表,張云。足指之端曰表。
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簡按集聚同義。然集有止之意。國語。有隼集於陳侯之庭而死。是也。聚乃散之反。
皆從內也,張云。其寒也非從外入。皆由內而生也。故凡病陽虛者。必手足多寒。皆從指端始。
前陰,馬雲。前陰者。陰器也。外腎也。簡按寧氏折骨分經云。睪丸。外腎也。屬足厥陰肝經。又韻會云。外腎為勢。宮刑男子割勢。據此則宦者去其宗筋者。割去睪丸也。
下氣上爭不能復,吳云。下氣。身半以下之氣也。上爭者。陽搏陰激。身半以下之氣。亦引而上爭也。馬雲。是在下之腎氣。乃因強力。而遂與上焦之氣相爭。不能復如其舊。高雲。在下之陰氣。上爭於陽。致陽氣不能復。復。內藏也。
精氣溢下,吳云。陰精之氣。湧溢泄出而下也。志云。陽氣上出。則陰臟之精氣。亦溢於下矣。簡按上古天真論。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知是亦言精氣漏泄。然彼由腎氣有餘。此因上盛下虛。義遞異。
邪氣因從之,張云。陽虛則陰勝為邪。簡按吳云。邪氣。陽氣也。以其失所。目之為邪。此解太誤。若改陽字作陰。則才通。
氣因於中,汪昂云。寒從內發。即前不從外之意。高雲。陰寒之邪氣因於中。而陽氣日衰。簡按此一句。諸說參差。甲乙。於。作所。而吳則以此四字。移上文前陰者宗筋之所聚之上。馬則改因作困。張則以氣為上文之精氣邪氣。志則為氣因於中焦水穀之所生。並不甚清晰。考上下文意。汪高所釋似允當。今姑從之。
白話文:
厥論篇第四十五
張仲景說:「厥,就是逆也。氣逆則氣機紊亂,所以會突然發生眩暈、仆倒、昏迷、死亡等情況,這就叫做厥。厥證始於足部,是厥證發作的初期徵兆。嚴重者會突然倒地,暴發厥證,立即昏迷不醒;輕者可以慢慢恢復,重者則立刻死亡,這是非常危急的病症。後世醫家不能詳察厥證的本質,只把手足冰冷或腳氣當作厥證,這是很大的錯誤。 《千金方》凡例中,曾將厥證等同於腳氣,但王注已經說明了這一點的錯誤,可見唐代就有人對此提出了異議。
總之,考證《傷寒論·靈樞》關於厥痹的記載:「厥氣上衝腹部則會死亡」,這似乎是指腳氣衝擊心臟。雖然張仲景將厥證分為寒厥和熱厥,但也都是以手足寒熱作為判斷標準,他主要是用來區分傷寒的寒熱證候,並非內經中所說的厥證。 《難經·大奇論》說:「暴厥者,不省人事。」《經脈別論》說:「血液與氣一起上衝,則為大厥,厥證會導致暴亡,氣機恢復則能存活,氣機不能恢復則會死亡。」
《靈樞·繆刺論》說:手少陰經、足少陰經、足太陰經和足陽明經的五絡都虛竭,就會導致全身脈象沉重,身體失去知覺,狀如死屍,也稱之為屍厥。像這樣的情況,豈止是手足冰冷或腳氣所能概括的?現代醫家大多不了解厥證,而將其誤認為中風。中風多是經絡受損所致,而厥逆則是因精氣內損所引起。表裡虛實,病情應當仔細辨別。名稱都不正確,難怪會用治療風的方法去治療厥證。
醫學上的禍害,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爾雅》和《說文解字》都將厥字寫作「瘚」,意思是逆亂的氣。《史記》中也作「蹶」。劉熙在《釋名》中說:「厥,逆氣也。」顏師古注釋《急就章》說:「瘚,是氣從下往上衝,到達心胸。」厥證的類型很多,包括氣厥、血厥、痰厥、酒厥、臟厥、蛔厥、色厥等等,《景岳全書》對此有詳細論述。
關於「五指之表」:張仲景說,足趾末端稱為表。
關於「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此處「集」和「聚」意思相近,但「集」有停止的意思,例如《國語》中「有隼集於陳侯之庭而死」,就是這個意思。「聚」則是分散的反義詞。
關於「皆從內也」:張仲景說,手足冰冷不是外邪入侵所致,而是從內部產生。所以凡是陽虛的病人,手腳一定冰冷,而且都從指端開始。
關於「前陰」:馬師說,前陰是指陰莖,也就是外腎。《寧氏折骨分經》說,睪丸是外腎,屬於足厥陰肝經。《韻會》說,外腎指的是生殖器,宮刑是割去男子的生殖器,所以宦官去勢就是割除睪丸。
關於「下氣上爭不能復」:吳師說,下氣是指身體下半部分的氣,上爭是指陽氣衝擊陰氣,身體下半部分的氣也向上衝。馬師說,這是指下焦的腎氣因為力量過於強盛,而與上焦的氣相爭,不能恢復原狀。高師說,下焦的陰氣上衝陽氣,導致陽氣不能恢復,「復」指的是內藏的氣機。
關於「精氣溢下」:吳師說,是陰精之氣湧溢而出。志書說,陽氣上衝,則陰臟的精氣也會溢於下。上古天真論中說,女子二八之年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這也說明精氣外泄。但前者是腎氣有餘,此處是上盛下虛,意義有所不同。
關於「邪氣因從之」:張仲景說,陽虛則陰盛為邪。吳師的解釋是邪氣是陽氣,因為陽氣失位,所以稱為邪氣,這個解釋太過錯誤,如果將「陽」字改為「陰」字,則才通順。
關於「氣因於中」:汪昂說,寒邪從內部發作,也就是前面所說的不從外入的意思。高師說,陰寒的邪氣從內部產生,而陽氣日漸衰弱。關於這一句,諸家說法不一,解釋並不清晰。考證上下文,汪昂和高士的解釋比較合理,姑且採用他們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