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五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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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19)

1. 痹論篇第四十三

散於胸腹,甲乙。散。作聚。

故不為痹,張云。營衛之氣。但不可逆。故逆之則病。從之則愈。然非若皮肉筋骨血脈臟腑之有形者也。無跡可著。故不與三氣為合。蓋無形亦無痹也。

有寒故痛也,簡按王注。全本於靈周痹篇文。

故不通,諸注。並依甲乙。通。作痛。今從之。

皮膚不營,張云。逆調論曰。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不營者。血氣不至也。馬雲。以其皮膚之中。少氣血以為之營運。高同。志云。不能營養於皮膚。

陽氣少陰氣多,張云。凡病寒者。不必盡由於外寒。但陽氣不足。陰氣有餘。則寒從中生。與病相益。故為寒證。志云。此言寒熱者。由人身之陰陽氣化也。人之陽氣少。而陰氣多。則與病相益其陰寒矣。

病氣勝,張兆璜云。與病相益者。言人之陰氣多。而益其病氣之陰寒也。病氣勝者。言人之陽氣多。而益其病氣之熱勝也。

陽遭陰故為痹熱,吳。遭作乘。云。舊作陽遭陰。未當。今依甲乙。改陽乘陰。為近理。簡按甲乙無痹。亦近是。滑云。或熱下。有或燥問。今此無答辭。

兩氣相感,張云。寒濕兩氣也。脈要精微論曰。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其義即此。張兆璜云。陽熱盛者多汗出。濡濕之汗。又屬陰寒。醫者審之。

不痛也,汪昂云。痛則血氣猶能周流。五者為氣血不足。皆重於痛。故不復作痛。諸解欠明。

逢寒則蟲,馬雲。蟲。甲乙作急。王氏以為如蟲行者。非。蓋風勝為行痹。非逢寒也。張云。逢寒則筋攣。故急。逢熱則筋弛。故縱也。吳同。簡按志仍王注。高雲。寒濕相薄。故生蟲。太誤。巢源云。凡痹之類。逢熱則癢。逢寒則痛。

白話文:

痹論篇第四十三

散佈在胸腹之間,《甲乙經》中「散」字作「聚」。

所以不會形成痹症,張氏說:營衛之氣只要不逆行,逆行就會生病,順行則能痊癒。然而它不像皮肉筋骨、血脈臟腑那樣有形質,沒有具體的跡象可循,因此不與風、寒、濕三氣結合。因為無形,也就不會有痹症。

有寒氣所以會疼痛,簡按:王冰的注釋完全依據《靈樞·周痹篇》的內容。

所以不通,各家注釋都依據《甲乙經》,將「通」字改為「痛」,現在從其說。

皮膚得不到滋養,張氏說:《逆調論》提到,榮氣虛則麻木不仁,衛氣虛則無力活動。「不營」指的是血氣無法到達。馬氏說:因為皮膚中氣血不足,無法運行。高氏也持相同看法。志氏說:無法滋養皮膚。

陽氣少、陰氣多,張氏說:凡是寒證,不一定都來自外寒,只要體內陽氣不足、陰氣有餘,寒氣就會從內部產生,與病邪相合,因此形成寒證。志氏說:這裡討論的寒熱,是由人體的陰陽氣化所決定的。如果人的陽氣少、陰氣多,就會助長病邪的陰寒之氣。

病氣強盛,張兆璜說:「與病相益」是指人體陰氣多,進而加重病邪的陰寒;「病氣勝」則是指人體陽氣多,助長病邪的熱勢。

陽氣遭遇陰氣,因此形成痹熱,吳氏將「遭」改為「乘」,說:舊本作「陽遭陰」不恰當,現依《甲乙經》改為「陽乘陰」較合理。簡按:《甲乙經》中無「痹」字,也較接近原意。滑氏說:或許「熱」字下有「或燥」的疑問,但此處沒有答覆。

兩氣相互感應,張氏說:指的是寒濕兩氣。《脈要精微論》提到:陰氣有餘,會導致多汗、身寒,道理相同。張兆璜說:陽熱盛者多汗,而濕汗又屬陰寒,醫者需仔細辨別。

不痛,汪昂說:疼痛表示血氣尚能運行,五種情況(指痹症)是因氣血不足,比疼痛更嚴重,所以不再表現為痛。其他解釋不夠明確。

遇寒則筋急,馬氏說:「蟲」在《甲乙經》中作「急」,王氏解釋為「如蟲行」是錯誤的,因為風勝為行痹,與遇寒無關。張氏說:遇寒則筋脈攣縮,所以緊急;遇熱則筋脈鬆弛,所以放縱。吳氏也持相同看法。簡按:志氏仍依王冰的注釋,高氏說「寒濕相搏而生蟲」是大錯。巢源說:凡是痹症之類,遇熱則癢,遇寒則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