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五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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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18)

1. 痹論篇第四十三

淫氣,滑云。王注云云。如此則屬內傷。非風寒濕三氣雜至。而為外傷者。宣明五氣篇云。邪入於陰則為痹。所謂邪者。豈指淫氣而言耶。馬雲。邪氣浸淫。喘息靡寧。正以肺主氣。惟痹聚在肺。故喘息若是。(下文意並同。)志云。此申明陰氣躁亡。而痹聚於臟也。淫氣者。陰氣淫佚。不靜藏也。淫氣而致於喘息。則肺氣不藏。而痹聚在肺矣。(下文意並同。)吳云。氣失其平。謂之淫氣。痹聚者。風寒濕三氣凝聚也。簡按生氣通天論云。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說文。淫。浸淫隨理也。徐曰。隨其脈理。而浸漬也。

乏竭,馬雲。邪氣浸淫。陰血乏竭。正以肝主血。惟痹聚在肝。

肌絕,馬雲。邪氣浸淫。肌氣阻絕。正以脾主肉。惟痹聚在脾。吳云。肌肉斷裂也。志云。肌肉焦絕。

亦益內也,馬雲。或云。亦益內。作入房。說亦通。志云。亦者。言不止在皮肉筋骨之合於內也。簡按馬或說。屬未安。(醫通。益。作濫。)

易已也,張云。風為陽邪。可以散之。故易已。然則寒濕二痹。愈之較難。以陰邪留滯。不易行也。

食飲居處,高雲。猶言食飲自倍。居處失宜。乃腑痹之病本也。

六腑亦各有俞,馬雲。六腑之分肉。皆各有俞穴。風寒濕之三氣。外中其俞。而內之飲食失節應之。則邪氣循俞而入。按三百六十五穴。皆可以言俞。今曰俞者。凡六腑之穴。可以入邪。而王注止以足太陽在背之六俞穴為解。則又理之不然者也。

五臟有俞六腑有合,張云。乃兼臟腑。而互言也。汪昂云。按六腑。前文只列腸痹胞痹。三焦有名無形。膽附於肝。胃為臟腑之海。故不復別言痹也。

各有所發各隨其過,馬雲。循臟腑經脈所行之分。各有所發病之經。乃隨其病之所在而刺之。則或俞或合。其病無有於不瘳也。志云。各隨其有過之處而取之。簡按張以所發為井穴。過字。吳張高依王注。讀為平聲。並非也。

榮者水穀之精氣也,張云。榮氣者。陰氣也。由水穀精微之所化。故為水穀之精氣。衛氣篇曰。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正理論曰。云云。夫谷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故於臟腑脈絡。則無所不至。

衛者水穀之悍氣也,張云。衛氣者。陽氣也。陽氣之至。浮盛而疾。故曰悍氣。慓。急也。本臟篇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衛氣篇曰。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邪客篇曰。衛氣者。出其悍氣之慄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皆與此節。互有發明。

肓膜,張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間。上下空隙之處。皆謂之肓。如刺禁論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左傳曰。膏之上肓之下者。是皆言膈上也。又腹中論曰。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齊下。九針十二原篇曰。肓之原。出於脖胦。脹論曰。陷於肉肓。而中氣穴。則肓之為氣。不獨以胸膈為言。可知也。膜。筋膜也。簡按王注空虛之處。吳注腹中論稍同。張誤讀以為此注。乃與舉痛論小腸膜原注略同。不可從。扁鵲傳。搦荒。說苑。作肓莫。即肓膜也。

白話文:

痹論篇第四十三

淫氣,指氣機失調,運行不暢。內傷所致,而非風寒濕三氣外邪入侵。邪入陰則為痹,這裏的「邪」,是否指淫氣?馬氏認為邪氣浸淫,導致喘息不安,因肺主氣,痹阻於肺,故喘息。陰氣躁動耗散,痹阻於臟腑。淫氣即陰氣失於收藏,妄行不靜。淫氣導致喘息,是肺氣不藏,痹阻於肺。吳氏認為氣失其平衡,謂之淫氣;痹聚則為風寒濕三氣凝滯。風客淫氣,精氣耗損,損傷肝臟。《說文解字》中「淫」指浸潤蔓延。

乏竭,邪氣浸淫,陰血耗竭,因肝主血,痹阻於肝。

肌絕,邪氣浸淫,肌肉氣機阻絕,因脾主肌肉,痹阻於脾。吳氏認為是肌肉斷裂。肌肉枯竭。

亦益內也,或指病邪侵入內部。也可能是指房事過度。不止於皮肉筋骨,也侵入內部。

易已也,風邪屬陽邪,可以疏散,故易於治療。寒濕痹阻則較難治癒,因陰邪留滯,不易驅散。

食飲居處,指飲食過度,起居失常,是腑痹病根。

六腑亦各有俞,六腑的肌肉都有相應的俞穴。風寒濕三氣從俞穴入侵,飲食失節則內應,邪氣循俞穴而入。三百六十五穴皆可稱為俞穴,此處所指俞穴,是六腑容易受邪氣侵犯的穴位。

五臟有俞六腑有合,兼指臟腑,互相影響。腸痹、胞痹已列出,三焦無形,膽附肝,胃為臟腑之海,故不再贅述。

各有所發各隨其過,根據臟腑經脈循行部位,各有發病的經絡,根據病灶部位針刺,或俞穴或合穴,都能療效。

榮者水穀之精氣也,榮氣屬陰氣,由水穀精微化生。精氣在經脈中運行為營氣。水穀入胃,傳於肺,五臟六腑皆受其氣,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氣在脈中,衛氣在脈外,遍佈臟腑經絡。

衛者水穀之悍氣也,衛氣屬陽氣,陽氣運行迅速,故稱悍氣。「悍」指急迫。衛氣溫煦分肉,充盈皮膚,滋養腠理,司開合。衛氣不循經脈者為衛氣,衛氣運行迅速,遍佈四肢末端、肌肉、皮膚。

肓膜,肓指腔腹肌肉之間的空隙,如膈上、膏肓等處。膜指筋膜。《扁鵲傳》中「搦荒」即肓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