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五 (16)
卷五 (16)
1. 痹論篇第四十三
高雲。痹。閉世。血氣凝澀不行也。有風寒濕三氣之痹。有皮肌脈筋骨五臟外合之痹。六腑有俞。五臟亦有俞。五臟有合。六腑亦有合。故有五臟六腑之痹。榮衛流行。則不為痹。痹之為病。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舉而論之。故曰痹論。
痹之安生,甲乙。之。作將。
合而為痹也,張云。痹者。閉也。觀陰陽別論曰。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至真要大論曰。食痹而吐。是皆閉塞之義可知也。故風寒濕三氣雜至。則壅閉經絡。血氣不行。而病為痹。即痛風不仁之屬。華佗中藏經云。痹者。風寒暑濕之氣。中於人臟腑之為也。痹者。閉也。五臟六腑。感於邪氣。亂於真氣。閉而不仁。故曰痹。鄭玄注易通卦驗云。痹者。氣不達為病。簡按經中。痹有四義。有為病在於陰之總稱者。見於壽夭剛柔篇。有專為閉塞之義者。如食痹喉痹。是也。有為麻痹之痹。王注云𤸷痹者。是也。有為痛風歷節之義。如本篇行痹痛痹著痹之類。是也。此他總不離乎閉塞之義。學者宜細玩焉。一切經音義。引蒼頡篇云。痹。手足不仁也。
行痹,馬雲。其風氣勝者。風以陽經而受之。故為行痹之證。如蟲行於頭面四體也。張云。風者善行數變。故為行痹。凡走注歷節疼痛之類。皆是也。簡按張依樓氏綱目。下痛痹著痹同。張氏醫通云。行痹者。走注無定。風之用也。越脾加朮附湯。
痛痹,馬雲。其寒氣勝者。則寒以陰經受之。故當為痛痹之證。寒氣傷血。而傷處作痛也。張云。陰寒之氣。客於肌肉筋骨之間。則凝結不散。陽氣不行。故痛不可當。即痛風也。張氏醫通云。痛痹者。痛無定處。乃濕氣傷腎。腎不生肝。肝風挾濕。流走四肢。肩髃疼痛。拘急浮腫。金匱烏頭湯。身體痛如欲折。肉如錐刺刃割。千金附子湯。
著痹,馬雲。其濕氣勝者。則濕以皮肉筋脈而受之。故當為著痹之證。當沉著不去。而舉之不痛也。張云。著痹者。肢體重著不移。或為頑木不仁。濕從土化。病多發於肌肉。簡按陳氏三因方云。腫滿重著為濕勝。此似以著痹為濕腳氣矣。○志云。靈樞有風痹。傷寒論有濕痹。是感一氣而為痹也。本篇。論風寒濕三氣錯雜而至。相合而為痹也。周痹篇曰。風寒濕氣。客於外分肉之間。迫切而為沫。沫得寒則聚。聚則排分肉。而分裂也。分裂則痛。痛則神歸之。神歸之則熱。熱則痛解。痛解則厥。厥則他痹發。發則如是。是寒痹先發。而他痹復發也。本篇論風氣勝者為行痹。濕氣勝者為著痹。是三氣雜合。而以一氣勝者。為主病也。經論不同。因證各別。臨病之士。各宜體認。張氏醫通云。著痹者。痹著不仁。或左或右。半身麻木。或面或頭。或手臂。或腳腿麻木不仁。並宜神效黃耆湯。
白話文:
痹論篇第四十三
痹,指的是氣血凝滯不通的病症。可分為風、寒、濕三種邪氣導致的痹症,以及與皮、肌、脈、筋、骨五臟外合相關的痹症。六腑有俞穴,五臟也有俞穴;五臟有相合的六腑,六腑也有相合的五臟,因此有五臟六腑之痹。若營衛之氣運行正常,就不會形成痹症。痹症的表現多樣,可能疼痛、不痛、麻木不仁,或伴隨寒熱、燥濕等症狀,故稱為「痹論」。
痹的成因
痹是由於風、寒、濕三種邪氣混合侵襲,導致經絡阻塞、氣血運行不暢所致,例如痛風、麻木等病症。痹的本質是「閉塞」,五臟六腑受邪氣影響,真氣紊亂,功能閉阻而失去知覺,故稱為痹。
行痹
風邪偏盛時,因風性善行多變,表現為遊走性疼痛,如蟲爬行於頭面四肢,稱為「行痹」。
痛痹
寒邪偏盛時,寒性凝滯,客於肌肉筋骨間,陽氣受阻,疼痛劇烈如刀割錐刺,稱為「痛痹」。
著痹
濕邪偏盛時,濕性黏滯,表現為肢體沈重、麻木不仁,病位多在肌肉,稱為「著痹」。
此外,臨床上還有風痹、濕痹等單一邪氣所致的痹症,或三氣混合但以某一邪氣為主的情況,需根據具體症狀辨證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