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五 (9)
卷五 (9)
1. 刺腰痛論篇第四十一
蹺上郄下五寸,甲乙。五寸。作三所。高雲。三痏者。刺陽蹺之申脈。太陽之郄中。又蹺上郄下。各相去五寸之承山。皆有血絡橫居。視其盛者刺其血。由此言之。則蹺與郄。及蹺上郄下。但刺橫居之血絡。不必拘於穴也。
飛陽之脈,馬雲。本足太陽經穴名也。此穴為足太陽之絡。別走少陰。吳張同。高雲。飛陽。陰維之脈也。陰維之脈。起於足少陰之築賓。今曰飛陽者。經脈篇云。足太陽之別。名曰飛陽。去踝七寸。別走少陰。是飛陽乃別出於太陽。而仍走少陰也。簡按高志仍王注。考經脈篇。飛陽。在去踝七寸。且在少陰之後。而下文云。在內踝上五寸。又云。少陰之前。乃知飛陽非太陽經之飛陽也。下文云。陰維之會。亦知飛陽是非陰維之脈也。蓋此指足厥陰蠡溝穴。經脈篇云。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五寸。別走少陽。從陰經而走陽經。故名飛陽。義或取於此歟。前注恐誤。
怫怫然,張云。言痛狀如嗔憤也。
內踝上五寸,甲乙。作二寸。簡按王注為復溜。故新校正。據甲乙改二寸。馬張高並云。築賓穴。簡按考甲乙諸書。築賓穴云。在內踝上腨分中。而不云在五寸。則其說難憑。
少陰之前,簡按復溜築賓。俱是少陰經穴。若依前注。之前二字。屬衍文。
陰維之會,簡按甲乙云。築賓。陰維之郄。在足內踝上腨分中。此謂刺內踝上五寸。與陰維之會二穴。王意亦爾。
昌陽之脈,馬雲。昌陽。系足少陰腎經穴名。又名復溜。足少陰之脈。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昌陽之脈。令人腰痛。其痛引膺。以膺即胸之旁也。張吳同。簡按甲乙。復溜。一名昌陽。下文云。舌卷不能言。亦少陰所注故爾。今從馬注。
反折,吳云。少陰合於太陽。故反折。
內筋,馬雲。以復溜在內筋中。為二痏。其穴在踝上大筋之前。太陰經之後。踝上二寸所。張云。內筋。筋之內也。即復溜穴。簡按志高俱據王為交信。蓋復溜交信。並在內踝上二寸。止隔一條筋。前是復溜。後是交信。而此云昌陽之脈。當從馬張。
大筋前太陰後,甲乙。無前太陰三字。當是脫文。
散脈,馬雲。愚於此節散脈有疑。何王注便以為足太陰之地機。遍考他處。又無散脈之說。但按地機穴。亦治腰痛不可俯仰。故且從王注耳。吳云。散脈。陽明別絡之散行者也。高雲。衝脈也。衝脈起於胞中。秉陰血而澹滲皮膚。一如太陽通體之解脈。故曰散脈。急不充於皮膚。故腰痛而身熱。志同。簡按高及志。以同陰以下六條。為奇經八脈之義。故有此說。然衝脈不宜謂散脈。恐是強解。今從吳注。義具於下文。
白話文:
刺腰痛論篇第四十一
蹺上郄下五寸,應取三個穴位。高氏認為,若有三個病灶,則應刺陽蹺的申脈、太陽的郄中,以及蹺上郄下各五寸處的承山穴。這些穴位都有橫行的血絡,應刺血量較多的血絡。由此可知,刺絡穴位不必拘泥於特定穴位,只要刺中橫行的血絡即可。
飛陽之脈,馬氏認為是足太陽經的穴位,是足太陽經的絡脈,另行走向少陰經。吳張二人及高氏皆有不同看法,高氏認為飛陽是陰維之脈,起於足少陰的築賓穴。但經脈篇記載,足太陽的別脈名為飛陽,位於踝上七寸,別走少陰。因此,飛陽是從太陽經分出的,卻又走向少陰經。但考據高志和王注,以及經脈篇,飛陽位於踝上七寸,在少陰經之後;下文卻說在內踝上五寸,又在少陰經之前。由此可知,此處的飛陽並非太陽經的飛陽。下文又說它是陰維之會,也說明它並非陰維之脈。因此,這裡指的應該是足厥陰的蠡溝穴,經脈篇記載,足厥陰的別脈名為蠡溝,位於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從陰經走向陽經,故名飛陽。此處的解釋可能取義於此,之前的注解可能錯誤。
怫怫然,張氏認為,形容疼痛如同憤怒時的樣子。
內踝上五寸,甲乙二本記載為二寸。考據王注為復溜穴,故新校正後,依甲乙二本改為二寸。馬張高氏皆認為是築賓穴。但考據甲乙諸書,築賓穴位於內踝上腨分之中,並未記載在五寸處,所以其說難以採信。
少陰之前,考據復溜、築賓皆為少陰經穴位,若依據之前的注解,則「之前」二字應為贅文。
陰維之會,甲乙二本記載為築賓穴,陰維的郄穴位於足內踝上腨分之中。此處所指的內踝上五寸,與陰維之會應為兩個穴位,王氏的理解也是如此。
昌陽之脈,馬氏認為昌陽是足少陰腎經的穴位,又名復溜。足少陰經的直行脈絡,從腎上貫穿肝膈,入肺中,循行喉嚨,挾著舌根;支脈從肺出來絡於心,注於胸中。因此,昌陽之脈會導致腰痛,疼痛會牽引到胸旁(膺)。張吳二人持相同看法。甲乙二本記載復溜又名昌陽。下文提到「舌卷不能言」,也是少陰經所注之故。因此,此處採納馬氏的注解。
反折,吳氏認為,少陰經與太陽經相合,所以會反折。
內筋,馬氏認為,因為復溜穴位於內筋之中,為二個病灶,穴位位於踝上大筋之前、太陰經之後、踝上二寸處。張氏認為內筋是指筋的內部,也就是復溜穴。考據志高二家皆據王注為交信穴,因為復溜與交信皆位於內踝上二寸,只隔著一條筋,前面是復溜,後面是交信。但此處記載為昌陽之脈,應採納馬張二人的說法。
大筋前太陰後,甲乙二本並無「前太陰」三字,應為脫文。
散脈,馬氏對此處的散脈有所疑問,為何王注將其解釋為足太陰的地機穴?遍查其他記載,並無散脈之說。但地機穴也能治療腰痛,且患者無法俯仰,故暫時採納王注的說法。吳氏認為散脈是陽明經別絡的散行脈絡;高氏認為是衝脈,衝脈起於胞中,秉受陰血,滲透皮膚,如同太陽經遍布全身的解脈,故稱散脈。衝脈運行急促,不足以充盈皮膚,所以會腰痛且身熱。志氏持相同看法。但衝脈不宜稱為散脈,可能是強行解釋。因此,此處採納吳氏的注解,其意義在下文有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