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五 (9)
卷五 (9)
1. 刺腰痛論篇第四十一
蹺上郄下五寸,甲乙。五寸。作三所。高雲。三痏者。刺陽蹺之申脈。太陽之郄中。又蹺上郄下。各相去五寸之承山。皆有血絡橫居。視其盛者刺其血。由此言之。則蹺與郄。及蹺上郄下。但刺橫居之血絡。不必拘於穴也。
飛陽之脈,馬雲。本足太陽經穴名也。此穴為足太陽之絡。別走少陰。吳張同。高雲。飛陽。陰維之脈也。陰維之脈。起於足少陰之築賓。今曰飛陽者。經脈篇云。足太陽之別。名曰飛陽。去踝七寸。別走少陰。是飛陽乃別出於太陽。而仍走少陰也。簡按高志仍王注。考經脈篇。飛陽。在去踝七寸。且在少陰之後。而下文云。在內踝上五寸。又云。少陰之前。乃知飛陽非太陽經之飛陽也。下文云。陰維之會。亦知飛陽是非陰維之脈也。蓋此指足厥陰蠡溝穴。經脈篇云。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五寸。別走少陽。從陰經而走陽經。故名飛陽。義或取於此歟。前注恐誤。
怫怫然,張云。言痛狀如嗔憤也。
內踝上五寸,甲乙。作二寸。簡按王注為復溜。故新校正。據甲乙改二寸。馬張高並云。築賓穴。簡按考甲乙諸書。築賓穴云。在內踝上腨分中。而不云在五寸。則其說難憑。
少陰之前,簡按復溜築賓。俱是少陰經穴。若依前注。之前二字。屬衍文。
陰維之會,簡按甲乙云。築賓。陰維之郄。在足內踝上腨分中。此謂刺內踝上五寸。與陰維之會二穴。王意亦爾。
昌陽之脈,馬雲。昌陽。系足少陰腎經穴名。又名復溜。足少陰之脈。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昌陽之脈。令人腰痛。其痛引膺。以膺即胸之旁也。張吳同。簡按甲乙。復溜。一名昌陽。下文云。舌卷不能言。亦少陰所注故爾。今從馬注。
反折,吳云。少陰合於太陽。故反折。
內筋,馬雲。以復溜在內筋中。為二痏。其穴在踝上大筋之前。太陰經之後。踝上二寸所。張云。內筋。筋之內也。即復溜穴。簡按志高俱據王為交信。蓋復溜交信。並在內踝上二寸。止隔一條筋。前是復溜。後是交信。而此云昌陽之脈。當從馬張。
大筋前太陰後,甲乙。無前太陰三字。當是脫文。
散脈,馬雲。愚於此節散脈有疑。何王注便以為足太陰之地機。遍考他處。又無散脈之說。但按地機穴。亦治腰痛不可俯仰。故且從王注耳。吳云。散脈。陽明別絡之散行者也。高雲。衝脈也。衝脈起於胞中。秉陰血而澹滲皮膚。一如太陽通體之解脈。故曰散脈。急不充於皮膚。故腰痛而身熱。志同。簡按高及志。以同陰以下六條。為奇經八脈之義。故有此說。然衝脈不宜謂散脈。恐是強解。今從吳注。義具於下文。
白話文:
【刺腰痛論篇第四十一】:
關於「蹺上郄下五寸」的記載,《甲乙經》中寫作「三所」。高氏解釋說,所謂「三痏」,是指針刺陽蹺脈的申脈穴、太陽經的郄中穴,以及陽蹺脈上方、郄中穴下方相距五寸的承山穴。這些部位都有橫向的血絡分布,應觀察血絡充盛處進行刺血。由此可見,針灸時只需針對橫向的血絡施針,不必拘泥於特定穴位。
「飛陽之脈」在馬氏注釋中,原屬足太陽經的穴位,是足太陽經的絡脈,分支走向少陰經。吳氏和張氏也持相同看法。高氏則認為飛陽脈屬於陰維脈,起源於足少陰經的築賓穴。但根據《經脈篇》記載,飛陽脈實際上是足太陽經的分支,距離外踝七寸,轉向少陰經。簡氏考證後指出,飛陽脈並非陰維脈,而可能是指足厥陰經的蠡溝穴,因其從陰經走向陽經,故稱「飛陽」。此前的注釋可能有誤。
「怫怫然」形容疼痛時的情狀,如同憤怒般難以忍受。
「內踝上五寸」在《甲乙經》中記為二寸。簡氏考證後認為,王冰注釋中指的是復溜穴,而《甲乙經》校正為二寸。馬氏、張氏和高氏則認為是築賓穴,但築賓穴的確切位置尚存疑問。
「少陰之前」指的是復溜穴和築賓穴,均屬少陰經。若依前人注釋,「之前」二字可能是多餘的。
「陰維之會」在《甲乙經》中記載為築賓穴,是陰維脈的郄穴,位於內踝上方腓腸肌分界處。此處提及的針刺部位包括內踝上五寸和陰維脈交會處的兩個穴位,王冰的注釋也持此觀點。
「昌陽之脈」在馬氏注釋中,是足少陰腎經的別名,又稱復溜穴。足少陰經的直行分支從腎臟上行,穿過肝膈進入肺部,沿喉嚨至舌根,其支脈從肺部聯絡心臟,延伸至胸中。因此,昌陽脈的病變會引發腰痛,並牽連胸側。簡氏根據《甲乙經》指出,復溜穴別名昌陽,下文提到的「舌卷不能言」也與少陰經的循行路線相符。
「反折」指少陰經與太陽經相合,故出現身體向後反張的症狀。
「內筋」在馬氏注釋中指復溜穴位於內側筋脈中,需針刺兩次。該穴位於踝上大筋前方、太陰經後方,距內踝約二寸。張氏解釋「內筋」即筋脈內側,也就是復溜穴的位置。簡氏考證後認為,此處應指復溜穴而非交信穴。
「大筋前太陰後」在《甲乙經》中缺少「前太陰」三字,可能是漏寫。
關於「散脈」,馬氏提出疑問,認為王冰直接將其解釋為足太陰經的地機穴缺乏依據,但因地機穴確實能治療腰痛,故暫從王注。吳氏認為散脈是陽明經的散行分支,高氏則主張是衝脈,因其起源於胞中,散布陰血於皮膚。簡氏認為高氏的解釋牽強,傾向於吳氏的觀點,具體分析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