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五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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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8)

1. 刺腰痛論篇第四十一

,玉篇。稱錘也。廣雅。權謂之錘。其形垂也。馬依太素作針。張云。如小錘居其中。重而痛也。簡按今從張注。

合腨下間去地一尺所,新校正。及馬張高。併為承山穴。志云。陽維起於諸陽之會。其脈發於足太陽。金門穴。在足外踝下一寸五分。(諸家並云一寸。唯八脈考。為一寸五分。)上外踝七寸。會足少陽於陽交。為陽維之郄。(見甲乙)故當與太陽合腨下間。而取之。蓋取陽維之郄也。郄上踝七寸。是離地一尺所矣。簡按陽交在脛外側。不宜曰腨下間。志注未為得矣。所。許同。詳見通雅。

衡絡之脈,志云。此論帶脈為病。而令人腰痛也。衡。橫也。帶脈橫絡於腰間。故曰橫絡之脈。夫足之三陽。循腰而下。足之三陰。及奇經之脈。皆循腰而上。病則上下不通。陰陽間阻。而為腰痛之證。簡按此勝於舊注。

不可以俯仰,甲乙。作得俯不得仰。為是。

郄陽筋之間,甲乙。筋之。作之筋。為是。

上郄數寸衡居,馬張仍王注。吳云。郄陽。浮郄委陽二穴也。上郄數寸。上於委中數寸也。衡居。令病人平坐也。志云。郄陽。謂足太陽之浮郄。高雲。刺之在浮郄會陽大筋之間。申明會陽之穴。上浮郄數寸。橫居臀下也。簡按數說未允。樓氏引王注云。今詳委陽。正在郄外廉橫紋盡處是穴。非上郄也。殷門。上郄一尺是穴。非數寸也。蓋郄陽筋者。按郄內外廉。各有一大筋。上結於臀。今謂外廉之大筋。故曰陽筋也。上郄數寸。於外廉大筋之兩間。視其血絡盛者橫居。為二痏出血。此說極是。甲乙別條。有殷門主之病候。與此同當參考。

會陰之脈,馬雲。會陰者。本任脈經之穴名。督脈由會陰。而行於背。則會陰之脈。自腰下會於後陰。其脈受邪。亦能使人腰痛也。高雲。會陰。在大便之前。小便之後。任督二脈。相會於前後二陰間。故曰會陰。

漯漯然,甲乙。作濈然。熊音。漯。徒合反。音踏。張。音磊。簡按滀漯。水攢聚貌。見木玄虛海賦注。

飲已欲走,高雲。漯漯然汗出。陰氣虛。而陰液外注也。汗乾令人慾飲。飲已欲走。陽氣虛。而陽熱外馳也。

直陽之脈,馬吳張並據王注。高雲。直陽。太陽與督脈相合之脈也。簡按任脈與督脈相合之脈。蓋直值通用。(見於史記寧成傳。)遇也。即兩脈會遇之義。新校正。直陽之脈。即會陰之脈。是也。王注骨空論云。任脈衝脈督脈者。一源而三歧也。以任脈循背者。謂之督脈。自少腹直上者。謂之任脈。是以背腹陰陽。別為名目爾。知是二脈分歧之處。即其會遇之地。故名之會陰。亦名直陽耳。志云。會陽節後。當有刺條。刺直陽之前。宜有腰痛。或簡脫與。抑督與任交病。在陰而取之陽耶。此說近是。然未察直陽即會陰也。

白話文:

刺腰痛論篇第四十一

錘,指像錘子一樣的針具。其形狀下垂。針灸時,針如同小錘子般置於穴位之中,針刺後沉重而疼痛。

承山穴位於小腿後方,腳跟上緣直上一尺處。此處是陽維脈的郄穴,陽維脈起於諸陽之會,其脈絡從足太陽經的金門穴(位於外踝下1.5寸處)循行向上,至外踝上七寸處與足少陽經相交於陽交穴,為陽維脈的郄穴。因此,承山穴的取穴位置應與足太陽經的經脈相關聯。但陽交穴位於脛骨外側,與「腨下間」的描述並不相符,此處的注釋並非完全正確。

衡絡之脈,指帶脈。此篇論述帶脈受病,導致腰痛。帶脈橫絡於腰部,故名為「衡絡之脈」。足三陽經循行於腰部向下,足三陰經及奇經八脈則循行於腰部向上,若這些經脈受阻,則會導致氣血不通,陰陽失調,從而引起腰痛。這篇論述比舊注更為精確。

不可以俯仰,是指只能俯身不能仰身。

郄陽筋之間,是指在郄穴與陽筋之間。

上郄數寸衡居,指的是在委中穴上方數寸處,讓病人平坐取穴。郄陽是指足太陽經的浮郄穴和委陽穴。上郄數寸,應是指在委中穴上方數寸;衡居,意指病人平坐取穴。但這些說法並不完全準確。根據王注,委陽穴位於郄穴外側橫紋盡處,而非上郄;殷門穴位於上郄穴上一尺處,而非數寸。實際上,郄陽筋指的是郄穴內外側各有一條大筋,向上連接到臀部。所謂「上郄數寸衡居」,指的是在上郄穴外側大筋的兩側,尋找血絡充盈處橫向進針,使之出血。這個說法比較合理。殷門穴的主治病症與此處相似,可以參考。

會陰之脈,指任脈與督脈相交會的經脈。督脈從會陰部循行於背部,任脈則在會陰部與督脈相交會。會陰之脈受邪,也能引起腰痛。會陰位於大便之前,小便之後,是任脈與督脈交會之處。

漯漯然,形容汗出如水流淌的樣子。

飲已欲走,指汗出後想喝水,喝水後又想走動。這是因為陰陽氣虛所致。陰氣虛則陰液外泄,汗出;陽氣虛則陽熱外馳,飲水後想動。

直陽之脈,指任脈與督脈相交會的經脈。任脈與督脈交會之處,也稱為會陰,也稱為直陽。任脈、衝脈、督脈同出一源而三歧,循背者為督脈,自少腹直上者為任脈。因此,任督二脈交會處,即為會陰,也稱為直陽。 文中提到刺直陽之前,常有腰痛,可能是督脈與任脈交病,在陰部取穴於陽經。這個說法比較接近事實,但沒有完全意識到直陽即會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