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五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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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6)

1. 腹中論篇第四十

為水溺澀之病,吳云。水溺。小便也。志云。蓋風邪之根。留於臍下。動之則風氣淫泆。而鼓動其水矣。水溢於上。則小便為之不利矣。高雲。此伏梁之在氣分。不同於裹大膿血之伏梁也。簡按志。水下句。與諸注異。

高梁,甲乙。作膏梁。(詳出生氣通天論。)

,馬雲。瘨。癲同。簡按瘨。說文。病也。一曰。腹脹也。乃䐜從疒者。而戰國策。為癲狂之癲。古通用可知矣。第王多喜多怒之解太誤。(詳出宣明五氣篇。)甲乙作疽。似是。

禁芳草石藥,張云。芳草。辛香之品也。石藥。煅煉金石之類。皆能助熱。亦能銷陰。凡病熱者。所當禁用。高雲。熱中消中者。精血內竭。火熱消爍。皆富貴人之病也。富貴之人。厚味自養。今禁膏梁。是不合其心。富貴之人。土氣壅滯。宜升散其上。鎮重其下。今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簡按據張注。禁上。闕一不字。

慓悍,熊音。慓。音票。急也。悍。音汗。猛也。(二字。見陰陽應象大論。)

更論,甲乙。作當愈甚三字。

膺腫頸痛胸滿,馬雲。膺頸胸腹。皆在上中二焦也。今膺腫頸痛。胸滿腹脹。則下氣上逆。病名曰厥逆。甲乙。膺。作癰。簡按癰。壅同。詳見於氣厥論。

名厥逆,張云。此以陰並於陽。下逆於上。故病名厥逆。

須其氣並,張云。氣並者。謂陰陽既逆之後。必漸通也。志云。血氣合併也。

入則喑,張云。陽氣有餘於上。而復灸之。是以火濟火也。陽極乘陰。則陰不能支。故失聲為喑。

虛則狂,張云。陽並於上。其下必虛。以石泄之。則陽氣隨刺而去。氣去則上下俱虛。而神失其守。故為狂也。

懷子之且生也,志云。且生者。謂血氣之所以成胎者。虛繫於腹中。而無經脈之牽帶。故至十月之期。可虛脫而出。簡按且生。志意似指分娩之際。而味經文。殊不爾。吳云。生者無後患之意。

身有病,汪昂云。病字。王註解作經閉。按婦人懷子。多有嘔惡頭痛諸病。然形雖病。而脈不病。若經閉。其常耳。非病也。

無邪脈也,張云。身病者。脈亦當病。或斷續不調。或弦澀細數。是皆邪脈。則真病也。若六脈和滑。而身有不安者。其為胎氣無疑矣。

三陽之動,動。甲乙作盛。張云。陽脈者。火邪也。凡病熱者。必因於陽。故三陽之脈。其動甚也。

人迎一盛少陽,甲乙。盛下有在字。下同。

入陰也,張云。人迎足陽明脈。所以候陽也。如終始禁服六節臟象等篇。俱詳明其義。凡邪熱在表。三陽既畢。則入於陰分矣。簡按吳。入上。補未字。非。

陽入於陰,張云。頭主陽。腹主陰。陽邪在頭則頭痛。及其入於陰分。則腹為䐜脹也。簡按吳。陽上。補始字。贅。

白話文:

《腹中論篇第四十》:

關於小便不利的水腫病症,吳氏解釋「水溺」即指小便。志氏認為病因是風邪滯留於臍下,一旦受擾動則風氣擴散,引發水液上溢,導致小便不暢。高氏指出此為氣分型伏梁病,與內含膿血的伏梁病不同。簡氏按語提到志氏的見解與其他註解者不同。

「高梁」在《甲乙經》中寫作「膏梁」(詳見《生氣通天論》)。

「瘨」字,馬氏認為通「癲」。簡氏考證《說文解字》解釋「瘨」為疾病或腹脹,戰國策中亦用作「癲狂」之意。但王氏將此症解讀為「多喜多怒」有誤(詳見《宣明五氣篇》)。《甲乙經》寫作「疽」,可能更貼切。

禁用芳草與石藥:張氏說明芳草屬辛香類,石藥為金石煉製品,此類藥物助熱傷陰,熱病患者應避免。高氏補充,熱中消中症是富貴者因厚味飲食、精血耗損所致,但禁用膏梁藥物與患者習慣衝突,且此類患者需疏通滯氣,禁用芳草石藥反不利病情。簡氏按語指出張氏註解中「禁」字前可能漏「不」字。

「慓悍」:熊氏注音「慓」為急,「悍」為猛(見《陰陽應象大論》)。

「更論」:《甲乙經》作「當愈甚」三字。

「膺腫頸痛胸滿」:馬氏解釋此為上中二焦病變,氣逆上衝所致,病名「厥逆」。《甲乙經》中「膺」作「癰」(通「壅」)。簡氏按語提及《氣厥論》有詳解。

「名厥逆」:張氏解釋此為陰陽逆亂,氣機上逆之症。

「須其氣並」:張氏指陰陽之氣需逐漸調和;志氏認為是血氣相合之象。

「入則喑」:張氏說明陽氣過盛時施灸會加重火勢,導致失聲。

「虛則狂」:陽氣上亢致下部虛弱,若以針石洩陽,可能引發神志失常的狂症。

「懷子之且生也」:志氏解讀為胎兒僅靠血氣維繫於腹中,無經脈牽連,故分娩時可順利脫出。簡氏按語認為此解偏離經文原意,吳氏則解「生」為「無後患」。

「身有病」:汪昂指出王氏將「病」解為經閉不妥,孕婦常見嘔吐頭痛等症,但脈象正常,經閉屬生理現象非病態。

「無邪脈也」:張氏強調若身有症狀但脈象和滑,則為胎氣所致,非真病。

「三陽之動」:《甲乙經》作「盛」。張氏解釋陽脈亢盛反映火邪,熱病多因陽氣異常。

「人迎一盛少陽」:《甲乙經》在「盛」後加「在」字。

「入陰也」:張氏指出人迎脈屬陽明經,主候陽氣。邪熱由表入裡,三陽傳變後即入陰分。簡氏按語反對吳氏補「未」字。

「陽入於陰」:張氏解釋陽邪在頭部致頭痛,入陰分則引發腹脹。簡氏按語批評吳氏補「始」字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