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四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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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24)

1. 咳論篇第三十八

吳云。有聲之謂咳。連聲之謂嗽。不言嗽者。省文也。儒門事親云。嗽與咳一證也。後人或以嗽為陽。咳為陰。亦無考據。且內經咳論一篇。純說咳也。其中無嗽字。由是言之。咳。即嗽也。嗽。即咳也。陰陽應象大論云。秋傷於濕。冬生咳嗽。又五臟生成篇云。咳嗽上氣。

又診要經終論云。春刺秋分。環為咳嗽。又示從容篇云。咳嗽煩冤者。腎氣之逆也。素問惟以四處。連言咳嗽。其餘篇中。止言咳不言嗽。乃知咳嗽一證也。簡按釋名云。咳。刻也。氣奔至出入不平調。若刻物也。嗽。促也。用力急促也。吳意正與此符矣。劉完素云。咳。謂無痰而有聲。

嗽。謂無聲而有痰。(保命集)李湯卿則辨之云。無考據。(心印紺珠)大是。

其寒飲食,邪氣臟腑病形篇云。形寒寒飲則傷肺。以其兩寒相感。中外皆傷。故氣逆而上行。汪昂云。皮毛受寒。為外傷寒。餐寒飲冷。為內傷寒。今人惟知外傷寒。而不知有內傷寒。訛為陰症者。是也。不讀內經。烏能知此。簡按內傷寒固有之。然與陰症迥別。

各傳以與之,張云。如肝當受病於春。以其時也。然有非木令之時。而肝亦病者。正以肺先受邪。而能傳以與之也。凡諸臟腑之非時受邪者。其義皆然。汪昂云。馬注。作肺傳邪於五臟而咳。李士材宗之。謬。觀篇首肺之令人咳。篇後關於肺二語。則咳之必由於肺明矣。

為泄為痛,吳云。上文。言外內合邪。故為病亦兼內外。咳。外證也。泄。里證也。寒在表則身痛。寒在裡則腹痛。是兼乎內外者也。簡按王注澀痢。恐不必然。

乘秋則,簡按據新校正。全本。太素。無此三字。然下文有乘春乘夏等語。則全本。太素。繫於脫遺。馬以下諸本並有之。

先受邪,吳云。曰先受之。則次便及乎肺。而為咳矣。

至陰,高雲。脾為陰中之至陰。寄王四時。乘至陰。即其王時也。簡按痹論。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痹。王注云。至陰。謂戊己月。及土寄月也。

喘息有音,病源。外臺。音下。有聲字。

喉中介介如梗狀,甲乙介介。作喝喝。(新校正。甲乙。介介如梗狀。作喝喝。誤。)梗。巢源作哽。吳云。介介。堅梗而有妨礙之意。志云。臟腑病形篇曰。心脈大甚為喉吤。蓋喉乃肺之竅。心火淫金。故喉中介然如梗狀。簡按西京賦注。草木刺人為梗。

不可以轉轉則,外臺。作不可以轉側。似是。

陰陰引肩背,巢源。作瘖瘖引肩髆。○馬雲。按此事難知。集李東垣治五臟咳方。肺咳。用麻黃湯。心咳。用桔梗湯。肝咳。用小柴胡湯。脾咳。用升麻湯。腎咳。用麻黃附子細辛湯。雖未盡中病情。姑備此以俟採擇。

長蟲,張云。蛔蟲也。居腸胃之中。嘔甚則隨氣而上出。簡按。巢源云長蟲。蛔蟲也。長一尺。臟腑病形篇。云脾脈微滑。為蟲毒蛕蠍。蚘。蛕。蛔。並音回。說文。腹中長蟲。關尹子云。人之一身。內包蟯蛔。外蒸蟣蝨。東方朔神異經云。人腹中蛔蟲。其狀如蚓。此消穀蟲也。多則傷人。少則谷不消。知蛔蟲常居腸胃中也。

白話文:

【咳論篇第三十八】

咳嗽一詞,古籍中有聲稱「咳」,連聲稱「嗽」。後世或將「嗽」歸為陽證,「咳」歸為陰證,但無確切依據。《內經》中「咳論」全篇皆論「咳」,未見「嗽」字,可見「咳」與「嗽」實為同一病症。《陰陽應象大論》提到「秋傷於濕,冬生咳嗽」,《五臟生成篇》亦言「咳嗽上氣」,其他篇章多單言「咳」,足證二者本為一證。

「寒飲食」傷肺,因外感寒邪與內傷冷食相合,導致氣逆上行。外寒傷皮毛,內寒傷肺腑,今人多知外寒而忽略內寒,誤以為陰證,實則二者有別。

五臟咳嗽的傳變,如肝本應於春季受病,但若肺先受邪,亦可傳至肝,其他臟腑同理。咳嗽雖表現為外證,但若兼寒邪內侵,則可能伴隨腹瀉、疼痛等裡證。

五臟咳的症狀:

  • 肺咳:咳嗽氣喘,喉中如有異物阻塞。
  • 心咳:咳嗽時牽引心痛,嚴重時可能咯血。
  • 肝咳:咳嗽牽引脅肋疼痛,身體轉動時加重。
  • 脾咳:咳嗽牽引肩背不適,嚴重時可能嘔出蛔蟲。
  • 腎咳:咳嗽伴隨腰背酸痛,甚至咳吐涎沫。

蛔蟲(長蟲)常居腸胃,嘔吐劇烈時可能隨氣上逆而出。古人對蟲證的觀察,如《巢氏病源》描述蛔蟲長約一尺,寄生人體,過多則傷人,過少則影響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