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四 (8)
卷四 (8)
1. 評熱病論篇第三十三
馬雲。首二節。論熱病。故名篇。後二節。則論勞風腎風也。
陰陽交,滑云。交。謂交錯也。張云。以陽邪交入陰分。則陰氣不守。故曰陰陽交。汪昂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尺寸反者死。陰陽交者死。蓋言脈也。簡按倉公傳云。熱病陰陽交者死。即是。
無俾也,汪機云。愚謂穀氣化為精。今不能食。則精無所俾益。高雲。俾。補益也。簡按俾。爾雅釋詁云。使也。說文云。益也。王本於爾雅。汪高原於說文。並通。
病而留者,簡按新校正。引甲乙。作而熱留者。今從之。
脈尚躁盛,馬雲。按靈樞熱病篇云。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復熱。勿刺膚。喘甚者死。又曰。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
三死,馬雲。汗後輒復熱。不能食者。一死。汗後脈尚躁盛者。二死。汗後反狂言失志者。三死。簡按王以不勝其病為二死。考上文。此乃謂汗出而脈尚躁盛之證。故今從馬義。志云。病而留者。一死也。胃氣絕者。一死也。腎氣絕者。一死也。胃氣絕。腎氣絕。上文所不言。此注非也。
風厥,張云。按風厥之義不一。如本篇者。言太陽少陰病也。其在陰陽別論者。云。二陽一陰發病。名曰風厥。言胃與肝也。在五變篇者。曰。人之善病風厥漉汗者。肉不堅。腠理疏也。高雲。承上文汗出復熱之死證。復舉汗出煩滿之病以問之。風為陽邪。性主開發。凡汗出而身發熱者。風也。汗乃陰液。外出於陽。今汗出而心煩胸滿不解者。乃陰竭陽虛。不相交濟。是為厥也。此因風致汗。因汗致厥。病名曰風厥。簡按倉公傳云。風蹶胸滿。過入其陽。陽氣盡而陰氣入。陰氣入張。則寒氣上。而熱氣下。故胸滿汗出。與此少異。
巨陽主氣,志云。巨陽。太陽也。太陽之氣主表。風為陽邪。傷人陽氣。兩陽相搏。則為病熱。少陰與太陽。相為表裡。陽熱在上。則陰氣從之。從之則為厥逆矣。
服湯,張云。即脈度篇所謂虛者飲藥以補之之意。簡按藥湯。古單謂之湯。華佗傳。為湯下之。果下男形。是也。志云。以助水津之汗。似為白湯之謂。誤也。
勞風,張云。因勞傷風也。王氏曰。勞。謂腎勞也。此固一說。第勞之為病。所涉者多。恐不止於腎經耳。馬雲。細玩此節之辭。似為醫經中之勞證。簡按此一時勞而受風之證。未見勞證咳出青黃涕而愈者。則馬注難憑。(巢源風熱候云。膚腠虛。則風熱之氣。先傷皮毛。乃入肺也。其狀。使人惡風寒戰。目欲脫。涕唾出。候之三日內。及五日內。不精明者。是也。七八日微有青黃膿涕。如彈丸大。從口鼻內出。為善也。若不出則傷肺。變咳嗽唾膿血也。即本節勞風也。本節勞風。張氏醫通詳論之。文繁不錄。當參看。出咳嗽門。)葉文齡醫學統旨云。勞風。即痓之屬。強上者。似角弓反張也。冥視者。目開不見物也。凡痓病皆同不識人。或反視斜視也。治法當與痓同。又王好古醫壘元戎。以此證為肺痿。並誤也。方具於聖濟總錄十三卷。
白話文:
評熱病論篇第三十三
本文前兩段論述熱病,故名篇;後兩段論述勞風、腎風。
「陰陽交」,意思是陰陽交錯。張氏認為陽邪入侵陰分,陰氣失守,故稱陰陽交。汪昂則引《五運行大論》中「尺寸反者死,陰陽交者死」說明,指脈象。簡言之,即倉公所言「熱病陰陽交者死」。
「無俾也」,汪機認為是因穀氣不能化為精,精氣無法補充。高氏則解釋「俾」為補益。「俾」字,《爾雅》釋為「使」,《說文》釋為「益」,王氏取《爾雅》之說,汪氏取《說文》之說,兩說皆通。
「病而留者」,新校正本引甲乙本作「而熱留者」,今從此說。
「脈尚躁盛」,根據《靈樞·熱病篇》,熱病已出汗,脈仍躁盛,且仍發熱,不可針刺皮膚,喘息嚴重者將死。
「三死」,指汗後立即復熱,不能進食者死;汗後脈仍躁盛者死;汗後反覆胡言亂語,神志不清者死。王氏認為不能承受病情者為第二種死因,但考究上文,此處指汗出脈尚躁盛的症狀,故從馬氏之說。另有記載「病而留者,一死也;胃氣絕者,一死也;腎氣絕者,一死也」,但上文未提及胃氣絕與腎氣絕,此注釋有誤。
「風厥」,風厥的含義不一,此篇指太陽少陰之病;《陰陽別論》中指二陽一陰發病,謂之風厥,指胃與肝;《五變篇》中指易患風厥而汗出的人,肌肉不實,腠理疏鬆。高氏認為,承接上文汗出復熱致死之證,又舉出汗出煩滿的病症。風為陽邪,性主發散,汗出而身熱者,為風邪;汗為陰液,外出於陽,今汗出而心煩胸滿不解者,乃陰液竭盡,陽氣虛弱,陰陽不能交濟,是為厥。此因風致汗,因汗致厥,病名曰風厥。倉公傳云:「風蹶胸滿,過入其陽,陽氣盡而陰氣入,陰氣入張,則寒氣上,而熱氣下,故胸滿汗出。」與此略有不同。
「巨陽主氣」,巨陽即太陽,太陽之氣主表,風為陽邪,傷人陽氣,兩陽相搏則為病熱。少陰與太陽相為表裡,陽熱在上,則陰氣隨之,隨之則為厥逆。
「服湯」,即《脈度篇》所言虛者飲藥以補之。古時藥湯簡稱湯。
「勞風」,因勞傷風。王氏認為「勞」指腎勞,此說亦可,但勞傷所涉範圍廣泛,恐不止於腎經。細察此節文字,似為醫經中勞證。此為一時勞累而受風之證,並無勞證咳出青黃痰涕而愈的記載,故馬氏注釋難以信服。(巢源《風熱候》云:膚腠虛弱,則風熱之氣先傷皮毛,乃入肺,其症狀使人惡風寒戰,目欲脫出,涕唾俱出,三日或五日內症狀不輕者如此,七八日內有青黃膿涕如彈丸般從口鼻排出者為痊癒,若不排出則傷及肺部,轉為咳嗽吐膿血,此即本節所言勞風。張氏《醫通》詳論此症,文辭繁多,此處不錄,可參閱。)葉文齡《醫學統旨》云:勞風屬痓症,強直者如角弓反張,冥視者目睜開卻看不見東西,凡痓症皆不認人,或反視斜視,治法與痓症相同。王好古《醫壘元戎》將此症誤認為肺痿,皆非。方劑詳見《聖濟總錄》十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