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四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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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7)

1. 刺熱篇第三十二

少陽之脈色也,簡按馬據新校正。為衍文。今從之。

與少陰脈爭見,甲乙。作手少陰。簡按熱病無言手經者。是誤。

死期不過三日,甲乙。作其死不過三日。簡按新校正。為王氏所足成。非也。○張云。如上文言太陽厥陰爭見者。太陽為傳表之始。厥陰為傳裡之終。自始而終也。此以少陽少陰爭見者。少陽為傳表之終。少陰為傳裡之始。自終而始也。言始言終。則六經無不遍矣。故不必言陽明太陰之爭見也。簡按此說恐是傅會。陽明太陰之爭見。無不必言之理。必為闕文。

熱病氣穴,志云。此言刺未病者。當取之氣穴也。氣穴者。瀉五臟氣分之熱。高雲。熱病氣穴。猶言熱病刺法。馬雲。三椎下間名身柱。四椎下間無穴。五椎下間名神道。六椎下間名靈臺。七椎下間名至陽。張云。三椎下者。魄戶也。四椎下旁。膏肓也。五椎下旁。神堂也。六椎下旁。譩譆也。七椎下旁。膈關也。簡按張添一旁字。不可從。氣穴。即孔穴。義具於氣穴論。

膈中熱,甲乙。作胃中熱。志云。胸中膈上。乃心肺之宮城。主胸中熱者。瀉肺熱也。膈中熱者。瀉心熱也。不曰心肺。而曰胸中膈中者。意言熱在氣分。而不幹於臟真也。

榮在骶也,吳云。脊凡二十一椎。此獨刺上之七椎。而不及其下者。蓋以上之七惟。陽分也。故主熱病。下之七椎。陰分也。所以主榮血。刺之則虛其陰。故曰榮在骶也。有不可傷之意。張云。蓋既取陽邪於上。仍當補陰於下。故曰。榮在骶也。高雲。榮為陰。主下。若榮血之熱病。其穴在脊骨盡處。故曰榮在骶也。簡按此一句難通。諸注並不允。

項上三椎陷者中也,張云。此取脊椎之大法也。項上三椎者。乃項骨三節。非脊椎也。三椎之下陷者中。方是第一節。穴名大椎。吳云。此風府穴也。言有取項上三椎者。則陷中為是。高雲。申明三椎也。從項上數之。而為三椎也。下間者。椎下椎上陷者中也。蓋大椎。乃脊骨之第一椎。從項上數之。則大椎為三椎。如是推之。諸椎皆得矣。志云。此言五臟之熱。入於經榮者。當取之骨穴也。脊骨之盡處曰骶。謂如取榮穴當在骶。而至項上之三椎陷者中而取之。簡按此二句。義未太明。張高據王注而釋。今姑從之。甲乙。陷上有骨字。背腧篇云。背中大腧。在杼骨之端。千金云。大椎。第一椎上陷中。外臺同。云。杼骨之端。云第一椎。皆非項骨之謂。

牙車,劉熙釋名云。輔車。或曰牙車。或曰頰車。或曰鼸車。凡繫於車。皆取在下載上物也。

白話文:

刺熱篇第三十二

少陽經脈的色診部分,簡按根據馬蒔引用的新校正版本,認為是衍文(多餘的文字),現依從此說。

關於「與少陰脈爭見」一句,《甲乙經》中寫作「手少陰」。簡按認為熱病論述中未提及手經,此處應為誤寫。

「死期不過三日」,《甲乙經》作「其死不過三日」。簡按認為新校正版本中此句是王冰補充的,並非原文。○張介賓解釋:前文提到太陽與厥陰爭見,太陽是傳表的開始,厥陰是傳裡的終點,從開始到終結;此處少陽與少陰爭見,少陽是傳表的終點,少陰是傳裡的開始,從終點回到起點。這樣論述起始與終結,六經便涵蓋完整,因此不必再提陽明與太陰的爭見。簡按認為此說可能是牽強附會,陽明與太陰的爭見沒有理由省略,應是原文缺漏。

「熱病氣穴」,志聰解釋:此處指針刺未病時應取的氣穴。氣穴是瀉五臟氣分熱邪的穴位。高世栻認為「熱病氣穴」即熱病的針刺方法。馬蒔提到:第三椎下間是「身柱」,第四椎下間無穴名,第五椎下間是「神道」,第六椎下間是「靈臺」,第七椎下間是「至陽」。張介賓則認為:第三椎下是「魄戶」,第四椎旁是「膏肓」,第五椎旁是「神堂」,第六椎旁是「譩譆」,第七椎旁是「膈關」。簡按指出張介賓添加「旁」字,不可採信。「氣穴」即孔穴,具體含義見《氣穴論》。

「膈中熱」,《甲乙經》作「胃中熱」。志聰解釋:胸中膈上是心肺所在區域,主胸中熱是瀉肺熱,主膈中熱是瀉心熱。不直接說心肺而稱胸中、膈中,意指熱在氣分,未傷及臟腑本質。

「榮在骶也」,吳崑解釋:脊椎共二十一節,此處只刺上部七椎而不涉及下部,因上部七椎屬陽分,主熱病;下部七椎屬陰分,主榮血,刺之會耗傷陰血,故說「榮在骶也」,有避免損傷之意。張介賓認為:既然在上部瀉陽邪,仍應在下部補陰,故稱「榮在骶也」。高世栻解釋:榮屬陰,主下部,若榮血有熱病,穴位在脊骨末端,故稱「榮在骶也」。簡按認為此句難解,各家註釋均不完全妥當。

「項上三椎陷者中也」,張介賓解釋:這是取脊椎穴位的基本方法。「項上三椎」指頸椎三節,非脊椎。三椎下陷處才是第一節,穴名「大椎」。吳崑認為此指「風府穴」,若取項上三椎,則以陷中為準。高世栻解釋:這是說明「三椎」的定位方式,從項上數起第三椎即大椎(實際為脊椎第一椎),如此類推可定位其他椎節。志聰認為:此處指五臟熱邪入經榮時,應取骨穴,脊骨末端稱「骶」,取榮穴應在骶部,而「項上三椎陷者中」則是另一取穴位置。簡按指出此二句意義不明,張、高據王冰註釋解釋,暫從其說。《甲乙經》「陷」上有「骨」字。《背腧篇》提到「大腧在杼骨之端」,《千金方》稱「大椎在第一椎上陷中」,《外臺秘要》同,均指脊椎第一椎,非頸椎。

「牙車」,劉熙《釋名》解釋:輔車又稱牙車、頰車或鼸車,凡以「車」命名,皆取「在下承載上部」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