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卷四 (4)
卷四 (4)
1. 熱論篇第三十一
調其逆從,志云。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者。以下解之。此之謂調其逆從也。高雲。視其經脈之虛實。調其陰陽之逆從。
食肉則復,馬雲。肉本性熱而難化。所以熱病復生。志云。肉。謂豕肉。豕乃水畜。其性寒冷。是以多食則遺。簡按當從馬注。
譫言,甲乙。外臺。作譫語。簡按譫。又作讝。並之廉切。音詹。考之字書。義少異。集韻。譫。多言也。讝。疾而寐語也。然醫書則互用。劉奎說疫為二義。甚誤。
不知人六日死,外臺。作不知人則六日而死。滑云。六日。當作三日。下文可見。徐同。簡按下文云。如是之後。三日乃死。則作六日者。非字之誤。謂至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云云。三陰三陽俱受病。水漿不入。昏不知人。如是者三日。凡於六日之際當死也。
三日乃死,吳云。故不知人三日。六字為句。張云。如是之後。三日乃死。謂兩感傳遍之後。復三日而死也。蓋即六日之義。高雲。乃死。非即死矣。簡按朱氏活人書云。兩感。仲景無治法。但云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傷寒下之後。復下利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里。宜四逆湯。復身體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蓋本經三陰證。並是仲景所謂胃家實。不宜以彼而例此。當考傷寒論。
病溫,生氣通天論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金匱真言論曰。夫精者。身之本也。故冬藏於精者。春不病溫。仲景云。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詳見金匱真言論。)
病暑,滑云。此病暑。與病暍不同。病暑。即熱病也。宜發汗。病暍則不宜汗矣。張云。寒邪中人。而成溫病暑病者。其在時則以夏至前後言。在病則以熱之微甚言。故凡溫病暑病。皆傷寒也。簡按溫病暑病。皆是熱病。以時異其名耳。考靈論疾診尺篇云。冬傷於寒。春生癉熱。張云。即溫熱之病。其義可概見也。為熱之微甚者。恐非。
與汗,簡按與。予也。玉函經總例云。仲景曰。不須汗而強與汗之者。奪其津液。又須汗而不與汗之者。使諸毛孔閉塞。
白話文:
熱論篇第三十一
調和逆順,脈浮者用汗法治療,脈沉者用下法治療,這就是調和逆順的方法。觀察經脈的虛實,調和陰陽的逆順。
吃肉會使病情復發,因為肉性熱難消化,所以容易導致熱病復發。豬肉性寒,吃多了反而會導致病情加重。應當採納馬氏的註解。
譫語,譫和讝讀音相近,意思略有不同,但醫書中常常混用,劉奎的說法有誤。
不知人事六日而死,應當是三日而死。下文提到三日而死,六日之說並非文字錯誤,而是指病情發展到三日,少陽和厥陰同時發病,三陰三陽都受病影響,水液不入,神志不清,三日內死亡,總共約六日。
三日而死,指神志不清三日而死。或是指兩感傳遍之後,再過三日而死,也就是六日的意思。但「乃死」並非立即死亡。朱氏活人書中記載的「兩感」並無仲景的治療方法,需要根據傷寒論進行分析,不能以彼例此。
冬傷於寒,春天容易患溫病。精氣是身體的根本,冬天儲藏精氣,春天就不容易患溫病。太陽病發熱口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暑病與暍病不同,暑病是熱病,宜發汗;暍病則不宜發汗。寒邪入侵導致溫病暑病,時間上以夏至前後為準,病情上以熱的輕重為準。溫病暑病都是熱病,只是因時間不同而名稱不同。冬天受寒,春天則會產生溫熱病。輕微的熱證可能並非如此。
「與汗」指給予汗法治療。不需汗而強行發汗,會奪取津液;需要發汗而不發汗,則會使毛孔閉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