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素問識》~ 卷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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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3)

1. 熱論篇第三十一

煩滿而囊縮,簡按滿。懣同。說文。懣。煩也。蓋煩懣。乃煩悶也。(詳見生氣通天論喘滿注。)繆氏傷寒撮要云。婦人亦有囊縮可辨。但其乳頭縮者。即是也。李氏入門云。在女子。則陰戶急痛引小腹。吳。囊縮下。補三陰經絡者。皆受病已入於腑。可下而已十六字。此推三陽之例。則經文似脫此等十餘字。然以三陰稱腑。尤為無謂。若改作髒字。僅通。

五臟不通則死矣,高雲。則。猶即也。結上文三陰受病。非必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故內之三陰。外之三陽。內之五臟。外之六腑。一日皆受其病。致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即死矣。較之兩感於寒。不免於死者。更甚也。

渴止不滿,甲乙。傷寒例。並無不滿二字。簡按上文。不言腹滿。此必衍文。

而嚏,口問篇云。陽氣和則嚏。

大氣皆去病日已矣,調經論云。瀉實者。開其門而出。大氣乃屈。五色篇云。大氣入臟腑者。不病而卒死。簡按俱謂大邪之氣。高雲。其不兩感於寒。屬經脈之熱病。皆以七日環復。病衰而愈。由此觀之。則上文所云。一日受二日受者。乃循次言之。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會悟聖經。當勿以辭害志。

通其臟脈,張云。謂當隨經分治也。志云。謂手足三陰三陽之經脈。高雲。臟脈。如上文太陰脾臟之脈。少陰腎臟之脈。厥陰肝臟之脈也。

可泄而已,張云。凡傳經之邪。未滿三日者。其邪在表。故可以汗。已滿三日者。其邪傳裡。故可以下。吳。此下補若其寒邪。傳不以次。與夫專經不傳。表裡變易。則隨證脈處治。吐下汗和。蚤暮異法。三十二字。云。欲人通變云爾。簡按王引傷寒論。義頗明顯。若欲人通變。則有仲景傷寒論在焉。豈三十二字所包括乎。不啻添足。殆亦僣妄。薛氏原旨云。按傷寒一證。傳變無窮。此不過言傳經之常。而未及於變。自仲景而後諸大家。俱有名言可法。學者所當盡讀而精思之。然義多出於仲景。於仲景書。又當閉戶深求者也。

,志云。傷寒論曰。大病瘥後勞復者。枳實梔子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五六枚。蓋因傷寒熱甚之時而強食其食。故有宿食之所遺也。簡按遺。是禮樂記。遺音遺味之遺。鄭玄注。遺。猶余也。蓋與此同義。童氏活人指掌辨疑雲。遺字註解多不同。活人書注。謂便不禁也。或云。遺。亡也。其人必利不禁也。此皆非是。余謂遺者。如以物遺人之遺。即司馬公所謂積德以遺後人之遺。是也。言當少愈之時。邪氣未盡去。胃氣未盡復。肉食者。其後復病。多食者。其後遺病。將痊而不得痊矣。

強食之,甲乙。無之字。仲景云。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者。以病新瘥。人強與谷。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損谷則愈。又曰。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瘥不勝穀氣故也。

白話文:

熱論篇第三十一

煩悶而陰道緊縮,簡而言之就是腹部滿脹。煩悶二字意思相同。《說文解字》中說,懣就是煩惱的意思。所以煩悶就是煩惱悶脹。(詳見《生氣通天論·喘滿注》)繆希雍《傷寒撮要》說,婦人也會有陰道緊縮的症狀,只要乳頭縮進去就是了。李東垣《傷寒論入門》說,在女子身上,則表現為陰部急痛牽扯到小腹,吳氏則說陰道緊縮。補益三陰經絡的藥方,都是因為病情已經深入臟腑,只能用下瀉的方法治療。這十六個字,如果按照三陽經的推論,經文中似乎缺少十幾個字。但是用三陰來指代腑,更是無稽之談。如果改成臟字,則勉强可以通順。

五臟不通則死,高氏說,「則」就是「即」的意思。承接上文三陰受病,不一定是第四天太陰,第五天少陰,第六天厥陰,所以內部的三陰,外部的三陽,內部的五臟,外部的六腑,一天都可能受到疾病侵襲,導致營衛運行不暢,五臟不通,就會立刻死亡。與兩種寒邪侵襲導致死亡相比,更加嚴重。

口渴止住卻仍然覺得不滿足,甲乙本中,《傷寒論》的例子中,並沒有「不滿」二字。簡而言之,上文中沒有提到腹脹,這一定是多餘的文字。

並且打噴嚏,《口問篇》中說,陽氣調和則會打噴嚏。

大邪之氣都排出體外,疾病也就好了,《調經論》說,瀉去實邪,打開門戶排出邪氣,大邪之氣就消退了。《五色篇》說,大邪之氣進入臟腑,就會無疾而終。簡而言之,都是指大邪之氣。高氏說,那些不是兩種寒邪侵襲,而是屬於經脈熱病的,都會在七天內痊癒。由此看來,上文中所說的「一日受病」、「二日受病」,只是依次敘述,並不是固定不變的時間。領悟聖賢經典,不應該被文字所迷惑。

疏通臟腑經脈,張氏說,應該按照經脈分治。志書說,指的是手足三陰三陽的經脈。高氏說,臟脈,就像上文中提到的太陰脾臟的經脈,少陰腎臟的經脈,厥陰肝臟的經脈一樣。

只要瀉下就能痊癒,張氏說,凡是傳經的邪氣,不到三天的,邪氣在表,所以可以用發汗的方法治療;已經超過三天的,邪氣已經傳入裡,所以可以用下瀉的方法治療。吳氏說,這下瀉的方法,如果遇到寒邪傳經不按順序,或者專攻某一經脈而不傳播,表裡變化不定,就應該根據症狀和脈象治療,吐、下、汗、和,早晚用不同的方法。這三十二個字,意思是想要讓人們通曉變化而已。簡而言之,王氏引用《傷寒論》,意思相當明顯。如果想要讓人們通曉變化,那麼仲景的《傷寒論》就在那裡,怎麼可能被這三十二個字所概括呢?簡直是畫蛇添足,也未免太過妄自尊大。薛氏《傷寒論原旨》說,按《傷寒論》中的症狀,傳變無窮,這只不過是說傳經的常規,而沒有涉及到變化。從仲景之後的諸位大家,都有名言可循,學習者應該盡力研讀並仔細思考。但是,其義理大多出自仲景,所以對於仲景的著作,更應該閉門深造。

遺留的病症,志書說,《傷寒論》說,大病痊癒後勞累復發的,用枳實梔子湯治療。如果還有宿食的,加大黃,用量如同棋子五六枚。這是因為傷寒發熱嚴重的時候強行進食,所以留下了宿食,遺留下了病症。簡而言之,「遺」字,是《禮記》中的「遺音遺味」的「遺」,鄭玄注:「遺,猶余也」,大概和這個意思相同。童氏《活人指掌辨疑》說,「遺」字的解釋有很多不同。活人書注,認為是便不禁。或者說,遺,就是亡的意思,這個人必然是大小便失禁。這些都錯了。我認為「遺」,就像把東西遺留給別人的「遺」,就是司馬遷所謂積德遺留給後人的「遺」一樣。意思是說,快要痊癒的時候,邪氣沒有完全消除,胃氣沒有完全恢復,吃肉的人,之後又會復發,吃得多的人,之後會遺留疾病,將要痊癒卻不能痊癒。

強行進食,甲乙本中沒有「之」字。仲景說,病人脈象已經解了,但是傍晚微熱煩躁,這是因為疾病剛痊癒,人強行吃東西,脾胃之氣還很虛弱,不能消化食物,所以導致微熱煩躁。減少食物的攝入就能痊癒。又說,吐瀉發汗後,脈象平緩但是仍然微熱煩躁,這是因為新痊癒的人不能承受食物之氣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