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正義》~ 卷一 (6)
卷一 (6)
1. 十三難
十三難曰: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已。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
白話文:
十三難說:「《黃帝內經》提到,如果只看到患者的面色,卻沒有把脈,反而發現有相剋的脈象,那麼患者就會死亡。相反,如果發現有相生的脈象,那麼患者的病情就會好轉。面部氣色和脈象應該相互應對,但該如何做呢?」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色青者,其脈弦也;赤者,其脈鉤也;黃者,其脈代也;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
白話文: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中提到:外觀、脈象與尺度之間的對應,就像鼓棒與鼓面的對應,缺一不可。這也是疾病的根源與表現之間的關係,如同樹根枯萎,樹葉就會枯萎一樣。外觀、脈象和身體形態缺一不可,所以懂得其中一種就能成為一名合格的醫生,懂得兩種就能達到出神入化的境地,懂得三種就能明察秋毫。外觀發青,相應的脈象為弦脈;發赤,相應的脈象為鉤脈;發黃,相應的脈象為代脈;發白,相應的脈象為毛脈;發黑,相應的脈象為石脈。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已,愈也。參,合也。經言,即此篇之義也。
白話文:
單看臉色而無法找到正確的脈象,反而找到相剋的脈象,這人就會死亡;如果找到相生的脈象,那麼就表示病已經好了。「已」是痊癒的意思;「參」是符合的意思。經文所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然: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色白,其脈浮澀而短;色黑,其脈沉濡而滑。此所謂五色之與脈,當參相應也。
白話文:
五臟都有它的顏色,這些顏色都會反映在人的臉色上,並且應該與寸脈、尺脈相呼應。比如臉色發青,脈搏應當是弦緊的;臉色發紅,脈搏應當是浮大而發散的;臉色發黃,脈搏應當是中緩而大的;臉色發白,脈搏應當是浮澀而短促的;臉色發黑,脈搏應當是沉濡而滑利的。這就是所謂五色與脈搏的呼應關係。
此論色與脈當參合相應也。色指五色之見於面者而言,脈指診言,謂營血之所循行也。尺指皮膚言,謂脈外之氣血,從手陽明之絡,而變見於尺膚,脈內之血氣,從手太陰經而變見於尺寸,此皆胃腑五臟所生之氣血,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見其色,得其脈矣。
白話文:
這段古文討論面色和脈象之間的相互對應關係。
面色 指的是臉上呈現的五色,即青、赤、黃、白、黑。
脈象 指通過切脈診斷,瞭解營血(營養血液)流動的情況。
尺指皮膚,也就是脈象以外的氣血,從手陽明經的絡脈分支而變現於皮膚表面;而寸和關 則指脈象內部的血氣,通過手太陰經變現於寸關部。
這些脈象和麪色都是由胃腑和五臟產生的氣血變化而來,是氣血運行狀況的表徵。因此,透過觀察面色,可以推測出對應的脈象。
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澀,尺之皮膚亦澀;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白話文:
脈搏跳動得快,小腿皮膚也會感覺跳動得快;脈搏跳動得急,小腿皮膚也會感覺跳動得急;脈搏跳動得慢,小腿皮膚也會感覺跳動得慢;脈搏跳動得粗糙,小腿皮膚也會感覺粗糙;脈搏跳動得順暢,小腿皮膚也會感覺順暢。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而病變定矣。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凡此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
白話文: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篇》說:調和脈搏的緩急、大小、滑澀,就能確定疾病的變化。脈搏急促的人,尺部皮膚也會緊繃;脈搏緩慢的人,尺部皮膚也會鬆弛;脈搏細小的人,尺部皮膚也會萎縮、氣血不足;脈搏洪大的人,尺部皮膚也會脹起;脈搏滑利的人,尺部皮膚也會滑膩;脈搏澀滯的人,尺部皮膚也會粗糙。凡是這些變化,或輕微或嚴重。因此,擅長調和尺脈的人,不用看寸脈;擅長調和脈搏的人,也不必看氣色。
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此節即其義也。夫尺膚之氣血,出於胃腑水穀之精,注於臟腑經隧,而外布於皮膚,寸口尺脈之血氣,出於胃腑水穀之精,營行於臟腑經脈之中,變見於手太陰之兩脈口,皆五臟之血氣所注,故緩急大小滑澀,如桴鼓之相應也。
白話文:
能夠將針刺和藥物結合起來治療的人,可以稱得上是上等的醫生,治療成功率可以達到九成。只會使用針刺或藥物單一療法的人,是中等的醫生,治療成功率大概七成。只會使用一種治療方法的人,是下等的醫生,治療成功率大約六成。這段文字就是這個道理。人體表皮的氣血,來源於胃腸道消化食物後產生的精華,這些精華會進入臟腑經絡,再從經絡輸布到皮膚。寸口脈和尺脈的氣血,也是來源於胃腸道消化食物後產生的精華,這些精華會在臟腑經脈中運行,然後在手太陰脈的兩個脈口表現出來。寸口脈和尺脈的氣血,都反映了五臟的氣血運行情況,因此它們的緩急、大小、滑澀等特徵,就像敲擊鼓面和鼓聲相呼應一樣。
徐氏謂以大小而易數字,數者一息六七至之謂,若皮膚則如何能數,不知《素問·奇病論》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是則尺膚亦有數之候也。
白話文:
徐先生認為用大小來區分脈象的數字,這些數字指的是一息之間脈搏跳動六七次。如果說皮膚,那要如何計數?不知道《素問·奇病論》中說:有人尺脈跳動非常快,筋脈緊張而明顯,這說明尺膚也有脈數可以觀察的現象。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相應者病也。假令色青,其脈浮澀而短,若大而緩,為相勝,浮大而散,若小而滑,為相生也。
白話文:
五種內藏器官都有各自的聲音、顏色、氣味,並且應當與手腕內側腕關脈和尺關脈相應。如果它們不相應,就表示有病。比如,如果顏色為青,則脈象浮起,收縮緊閉且短小;如果脈象寬大而緩慢,則為相勝;如果脈象浮大而脈氣舒散,如果脈象細小而滑動,則為相生。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相應者病也。答辭但言色脈相參,不言聲臭味,殆闕文歟?虞氏云:肝脈弦,其色青,其聲呼,其臭臊,其味酸,心脈洪,其色赤,其聲笑,其臭焦,其味苦,脾脈緩,其色黃,其聲歌,其臭香,其味甘;肺脈澀,其色白,其聲哭,其臭腥,其味辛;腎脈沉,其色黑,其聲呻,其臭腐,其味鹹;此即相應之謂也。若不相應者,舉肝木為例。
白話文:
每一個臟腑都有其相應的聲音、顏色、氣味,這些特徵與寸口脈和尺脈內徵象相應。如果這些特徵不對應,就表示生病了。您所提供的回覆只提到了顏色和脈象的相互關係,卻沒有提及聲音、氣味,難道是文中缺漏了嗎?虞氏說到:肝脈弦細,其色青,發出的聲音是「呼」,散發出臊味,味道是酸的;心脈宏大,其色赤,發出的聲音是笑聲,散發出焦味,味道是苦的;脾脈緩和,其色黃,發出的聲音是歌聲,散發出香味,味道是甜的;肺脈粗澀,其色白,發出的聲音是哭聲,散發出腥味,味道是辛辣的;腎脈沉伏,其色黑,發出的聲音是呻吟聲,散發出腐臭味,味道是鹹的。這便是臟腑與脈象相應的道理。如果這些特徵不對應,可以以肝木為例。
如青者肝之色,見浮澀而短之肺脈,金剋木,為賊邪;見大而緩之脾脈,為木剋土,此相勝也。見浮大而散之心脈,為木生火;見小而滑之腎脈,為水生木;心為肝之子,腎為肝之母,故為相生也。若肝病而色白多哭,好腥喜辛,此聲色臭味,皆肺之見證,亦屬賊邪,病必重也。
經言知一為下工,知二為中工,知三為上工。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八,下工十全六,此之謂也。
白話文:
如果臉色發青是肝臟的顏色,卻出現浮浮粗糙、脈搏短促的肺脈,代表金屬性(肺)剋制木屬性(肝),是一種邪氣侵襲。如果出現脈搏大而緩慢的脾脈,代表木屬性(肝)剋制土屬性(脾),這是五行相剋的表現。如果出現脈搏浮大而散亂的心脈,代表木屬性(肝)生火屬性(心);如果出現脈搏細小而滑潤的腎脈,代表水屬性(腎)生木屬性(肝)。心臟是肝臟的兒子,腎臟是肝臟的母親,所以這屬於五行相生的表現。如果肝臟有病,臉色蒼白、愛哭、喜歡腥味、喜食辛辣,這些聲音、顏色、氣味都是肺臟病變的證據,也屬於邪氣侵襲,病情一定很嚴重。
上工能洞悉色脈、皮膚、臭味三法,相生、相勝之順逆,故治病十全其九。中工知二,謂不能全收,故治病十全其八。下工僅能知一,故治病十全其六。此即前《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之義也。
白話文:
上等的醫生能看穿脈象、皮膚和氣味這三種特徵,掌握著相生、相剋的順序和逆序,因此治療疾病幾乎十次全中九次。中等的醫生瞭解兩種特徵,不能全部掌握,因此治療疾病十次全中八次。下等的醫生只能知道一種特徵,因此治療疾病十次全中六次。這正是《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中所說的意思。
2. 十四難
十四難曰:脈有損至,何謂也?
白話文:
第十四難經提到:脈象中有損脈和至脈,這是什麼意思?
然:至之脈,一呼再至曰平,三至曰離經,四至曰奪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絕,此至之脈也。何謂損?一呼一至曰離經,二呼一至曰奪精,三呼一至曰死,四呼一至曰命絕,此損之脈也。至脈從下上,損脈從上下也。
白話文:
至脈: 呼出一次,脈搏跳動一次叫做「平脈」;呼出兩次,脈搏跳動一次叫做「離經」;呼出三次,脈搏跳動一次叫做「奪精」;呼出四次,脈搏跳動一次叫做「死脈」;呼出五次,脈搏跳動一次叫做「命絕」。這些都是至脈的表現。
損脈: 呼出一次,脈搏跳動一次叫做「離經」;呼出兩次,脈搏跳動一次叫做「奪精」;呼出三次,脈搏跳動一次叫做「死脈」;呼出四次,脈搏跳動一次叫做「命絕」。這些都是損脈的表現。
至脈是由下向上跳動,損脈是由上向下跳動。
平人之脈,一呼再至,一吸再至,呼吸定息四至。閏以太息脈五至,加之為過曰至,不及為減曰損。至脈從下而逆上,由腎而至肺也;損脈從上而行下,由肺而之腎也。離經者,脈呼吸六至,已離其經常之度也。一呼四至,一吸四至,則一息八九至,乃陽氣亂,故脈數,數則氣為熱耗,耗則精竭,故曰奪精也。五至死之漸,六至其命絕矣。
然數脈一息十至十二三至,遲脈四呼始見一至,皆僅見之脈也。
損脈之為病奈何?
白話文:
一般人的脈象,一呼氣、一吸氣,脈搏會出現四次。加上嘆氣時脈搏會出現五次,超過此數字稱為「至脈」,低於此數字稱為「損脈」。至脈是由下往上走的,從腎臟到肺部;損脈是由上往下走的,從肺部到腎臟。
脈象異常的人,脈搏在呼吸之間跳動六次,這表示已經超過正常的範圍了。如果一呼氣脈搏跳四次,一吸氣脈搏也跳四次,那麼一次呼吸就跳動八、九次,這是因為陽氣混亂,所以脈搏加快,脈搏加快就會消耗氣,氣消耗掉精就會枯竭,所以說會奪走精氣。脈搏跳動五次是逐漸死亡的徵兆,脈搏跳動六次則表示生命終結了。
然:一損損於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損損於血脈,血脈虛少,不能榮於五臟六腑也;三損損於肌肉,肌肉消瘦,飲食不為肌膚;四損損於筋,筋緩不能自收持也;五損損於骨,骨痿不能起於床。反此者,至於收病也。從上下者,骨痿不能起於床者死:從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
白話文:
如果:
-
第一次嚴重損傷皮膚和毛髮,導致皮膚聚攏而毛髮脫落;
-
第二次嚴重損傷血脈,導致血脈虛弱,不能滋養五臟六腑;
-
第三次嚴重損傷肌肉,導致肌肉消瘦,飲食不能化為肌肉;
-
第四次嚴重損傷筋,導致筋鬆弛,不能自行收縮;
-
第五次嚴重損傷骨,導致骨萎縮,不能從牀上起身。
相反的情況,就會導致疾病的恢復。從上到下損傷,骨萎縮不能從牀上起身的人會死亡;從下到上損傷,皮膚聚攏而毛髮脫落的人會死亡。
此推究損脈病證也。一損損肺,肺主皮毛,肺損故皮聚而毛落也。二損損心,心主血脈,心損則血虛,故不能榮養臟腑也。三損損脾,脾納五味而主肌肉,脾損失其運化之權,故肌肉消瘦也。四損損肝,肝主筋,肝損不克充其筋,故縱緩不能收持也。五損損腎,腎主骨,腎損故骨痿不能起於床也。
白話文:
這些都是損傷脈絡的疾病症狀。
一、傷害肺臟,肺臟主管皮膚和毛髮,肺臟受損,所以皮膚會聚結而毛髮會脫落。
二、傷害心臟,心臟主管血脈,心臟受損會導致血虛,無法滋養臟腑。
三、傷害脾臟,脾臟負責消化吸收五穀,主管肌肉,脾臟受損會失去運作功能,導致肌肉消瘦。
四、傷害肝臟,肝臟主管筋脈,肝臟受損無法充盈筋脈,所以筋脈鬆弛無法收縮。
五、傷害腎臟,腎臟主管骨骼,腎臟受損會導致骨骼萎縮,無法支撐身體站立。
從上下者,從肺損至腎,五臟俱盡,故死,肺在上也。從下上者,從腎損至肺,亦復五臟俱盡,故死、腎在下也。於收,滑氏云:當作「脈之」二字,愚意尤不若丁氏之「反此者,至之脈病也」為是。
治損之法奈何?
白話文:
由上往下衰竭,從肺部損傷到腎臟,五臟器官都衰竭了,所以死亡,因為肺在上。
由下往上衰竭,從腎臟損傷到肺部,同樣是五臟器官都衰竭了,所以死亡,因為腎在下。
關於「於收」這句話,滑氏認為應該寫作「脈之」二字,我個人認為還不如丁氏的「反之就是脈搏疾病」這句話說得好。
然:損其肺者,益其氣;損其心者,調其榮衛;損其脾者,調其飲食,適其寒溫;損其肝者,緩其中;損其腎者,益其精。此治損之法也。
白話文:
然而:損傷肺部的功能,就提升它的氣血;損傷心臟的功能,就調節它的血脈;損傷脾胃的功能,就調整飲食,適應寒暖;損傷肝臟的功能,就減輕它的鬱悶;損傷腎臟的功能,就增強它的精氣。這就是治療損傷的方法。
肺主氣,肺損者,宜益其氣。心主血脈,心損者,宜調其營衛,使血脈有所資也。脾受穀味而主肌肉,脾損者,宜調其飲食,適其寒溫,俾健運不失其職。肝藏血而主怒,怒則傷肝,肝損者,宜緩其中,即經所謂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之義。腎藏精而主骨,腎損者,宜益其精。蓋病在何臟,則各隨其所在而治之也。
白話文:
肺主司呼吸,肺部受損的人,應該補充氣息。心臟主宰血脈,心臟受損的人,應該調節體內的營衛之氣,讓血脈得到營養。脾臟接受穀物,主宰肌肉,脾臟受損的人,應該調節飲食,適應寒溫變化,讓脾臟功能正常運作。肝臟儲藏血液,主宰情緒,生氣就會傷肝,肝臟受損的人,應該舒緩情緒,正如經文所說的「肝屬苦燥,遇怒則急,應食用甘味之物以緩和」之意。腎臟儲藏精液,主宰骨骼,腎臟受損的人,應該補充精液。總之,病症出現在哪個臟腑,就應該針對該臟腑治療。
脈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有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有一呼四至,一吸四至;有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有一呼六至,一吸六至;有一呼一至,一吸一至,有再呼一至、再吸一至;有呼吸不至。脈來如此,何以別知其病也?
白話文:
脈搏出現一種情況,連續有兩次跳動,然後再跳動兩次;也有連續跳動三次,接著再跳動三次;有的連續跳動四次,再跳動四次;有的連續跳動五次,再跳動五次;有的連續跳動六次,再跳動六次;有的只跳動一次,再跳動一次,或者跳動兩次,再跳動一次;有的甚至出現呼吸也不跳動。脈象出現這些情況,醫生如何區分它們所對應的疾病呢?
上文統言五臟受病之次序,此再舉損至之脈以求其病形也。滑氏曰:前之損至,以五臟自病,得之於內者而言。此則以經絡血氣,為邪所中之微甚,自外得之者而言也。其曰呼吸再至,即一呼一至,一吸一至之謂,疑衍文也。
白話文:
上面的文章總結了五臟受病的順序,這裡再舉出脈象上的變化來探求其病變。滑氏說:前面提到的脈象變化,是說五臟本身的病變,是由內部因素引起的。而這裡提到的脈象變化,是指經絡氣血受到外邪侵襲,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
文中所說的「呼吸再至」,指的就是一呼一吸之間,脈象有一次至數,懷疑是文字重複的問題。
然:脈來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一呼三至,一吸三至,為適得病。前大後小,即頭痛目眩;前小後大,即胸滿短氣。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脈洪大者,苦煩滿;沉細者,腹中痛;滑者傷熱;澀者中霧露。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當困,沉細夜加,浮大晝加,不大不小,雖困可治。
白話文:
平脈:脈搏每呼氣一次就來一次,每吸氣也來一次,不強不弱,叫做平脈。
適得病脈:每呼氣三次,每吸氣三次。
頭痛目眩脈:脈搏先強後弱。
胸滿短氣脈:脈搏先弱後強。
病勢加劇脈:每呼氣四次,每吸氣四次,脈搏強而大。洪大者,煩悶脹滿;沉細者,腹中疼痛;滑脈者,傷於熱;澀脈者,受寒露侵襲。
困憊脈:每呼氣五次,每吸氣五次,感到非常困頓。脈搏沉細,表示夜間病情加重;浮大,表示白天病情加重。如果脈搏不強不弱,即使困頓,仍有可能治癒。
其有大小者,為難治。一呼六至,一吸六至,為死脈也,沉細夜死,浮大晝死。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損,人雖能行,猶當著床,所以然者,血氣皆不足故也。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名曰無魂。無魂者,當死也。人雖能行,名曰行屍。
白話文:
一息四至,閏以太息五至。是為平脈。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是一息之間有六七至,比之平人較多兩至,適得病而未甚,即上文離經之義也。前為寸,後謂尺,寸大尺小,病氣在陽,為濁氣上逆之候,故頭痛目眩也。寸小尺大,病氣在陰,為清氣下陷,脾肝不升,肺胃不降,故胸滿短氣也。
* 每呼吸四次,加上嘆氣為五次。這是正常的脈搏。
* 每呼氣三次,每吸氣三次,則在一次呼吸中共有六七次脈搏,比正常人多兩次。這種情況表示身體適度生病,但尚未嚴重,即前文提到的偏離常規的意義。
* 手腕靠近拇指一側的脈搏較強,手腕靠近小指一側的脈搏較弱,表明病氣在陽經,這是濁氣上逆的徵兆,因此會頭痛、頭暈。
* 手腕靠近拇指一側的脈搏較弱,手腕靠近小指一側的脈搏較強,表明病氣在陰經,這是清氣下陷的徵兆,導致脾臟、肝臟無法上升,肺部、胃部無法下降,因此會胸悶、氣短。
白話文:
正常情況下,每呼吸四次,加上嘆氣為五次,這就是正常的脈搏。
如果一個人每呼氣三次,每吸氣三次,總共六七次脈搏,比正常人多兩次,這表示身體有些病,但還不嚴重,屬於輕微的病症。
如果手腕靠近拇指一側的脈搏較強,靠近小指一側的脈搏較弱,表示病氣在陽經,這是濁氣上逆的徵兆,因此會出現頭痛、頭暈等症狀。
如果手腕靠近拇指一側的脈搏較弱,靠近小指一側的脈搏較強,表示病氣在陰經,這是清氣下陷的徵兆,導致脾臟、肝臟無法上升,肺部、胃部無法下降,因此會出現胸悶、氣短等症狀。
一呼四至,一吸四至,是一息之間有八九至,故病欲甚,即上文奪精之義也。脈洪大者,陽邪外越,為膽上逆而火升,故苦煩滿也。沉細者,陰邪內陷,為肝脾下陷而土賊,故腹中痛也。滑乃血實,故為熱,澀為傷濕,故曰中霧露,此又於病之微甚間分別言之,欲令學者取所現脈象,以別其病,而推廣其義也。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是一息之間,脈來十外至,則其人沉困,近於死矣。
白話文:
一次呼吸有四次吸氣和四次呼氣,所以一次呼吸之間有八九次脈搏。如果脈搏很快,說明陽氣外越,是膽氣上逆而火氣上升,所以會感到煩躁和胃滿。如果脈搏又沉又細,說明陰氣內陷,是肝脾下陷而脾胃失調,所以會腹痛。滑脈是血氣充足,所以會發熱;澀脈是受了濕寒的影響,所以會出現霧露中寒的症狀。這些症狀都是根據脈象的微妙變化來區分的,目的是讓醫者根據實際的脈象,分辨出不同的病症,從而推斷出更廣泛的意義。一次呼吸有五次吸氣和五次呼氣,這次呼吸之間有十幾次脈搏,說明這個人體質虛弱,接近死亡。
夜為陰,晝為陽,沉細陰盛,故加於夜,浮大陽盛,故加於晝。大即浮大,小即沉細,若不大不小,則晝夜不至有加,陰陽相等,故可治。若更參差不倫,則難治矣。一呼一至,一吸一至,是一息之間,脈來二三至為損,以氣血皆虧,雖能行步,久當不起於床也。若再呼一至,再吸一至,遲之極矣,則其人魂氣已離,生道已絕,如屍之行,故曰行屍。
白話文:
夜晚是陰性時間,白天是陽性時間。脈搏沉細表示陰盛,所以它出現於夜晚。脈搏浮大表示陽盛,所以它出現於白天。大就是浮大,小就是沉細。如果既不大也不小,那麼晝夜都不會出現加重,陰陽平衡,所以可以治療。如果脈搏更加不規則,那就難以治療。每呼氣一次脈搏跳動一次,每吸氣一次脈搏跳動一次,這是呼吸間的脈搏狀況。脈搏在一次呼吸中跳動兩三次是脈搏虛弱,這是因為氣血都虧虛的緣故,雖然能走動,但是長時間後就起不來牀了。如果每呼氣或吸氣一次脈搏都只跳動一次,那是很遲緩了,那麼這個人魂魄已經離開,生機已經斷絕,就像屍體在行走一樣,所以說「行屍」。
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上部無脈,下部有脈,雖困無能為害。所以然者,人之有尺,譬如樹之有根,枝葉雖枯槁,根本將自生。脈有根本,人有元氣,故知不死。
白話文:
上半身有脈搏,下半身沒有脈搏,這種人必須催吐,不催吐會死亡。上半身沒有脈搏,下半身有脈搏,即使病勢嚴重也不會有生命危險。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人的腳就像樹的根,即使枝葉枯萎,根基還在就能重新長出枝葉。脈搏有根基,人就有元氣,所以知道不會死亡。
上部寸口,下部尺中。上部有脈,下部無脈者,邪實於上,陽遏不降,吐則氣逆於上,故脈亦從而上,則下部之無脈,乃因吐而然,非真離其根也。若無吐證,為上無邪而下氣竭,故曰當死。
白話文:
手部寸口的上方有脈象,下方尺中的脈象卻沒有。上方有脈,下方沒有脈,表示邪氣實聚在上焦,陽氣被阻礙而不能下降。如果嘔吐,就會導致氣逆上衝,所以脈象也會跟著上浮,因此下方尺中沒有脈象是因為嘔吐所致,並不是真的離開了根源。如果沒有嘔吐症狀,則表示上焦沒有邪氣,而下焦的氣已經耗盡,所以說這是瀕死的徵兆。
上部無脈,下部有脈,雖困無害者,蓋脈者根乎元氣以運行者也,元氣未傷,則脈自能漸生,其所以上部之無脈者,特因氣血之偶有滯耳,病去則自復,故曰人之有尺,譬如樹之有根也。此越人又因上文損至之義引申之,以見無脈之故,亦有兩端,不可概定為死也。
白話文:
如果上半身沒有脈而下半身有脈,雖然危急,但不會致命,因為脈絡是依附於元氣而運行的。元氣未傷,則脈絡自然能夠重新生成。上半身沒有脈的原因,是氣血偶爾受阻。病症消除,脈絡自然會恢復,所以說人的脈象,就像樹木的根一樣。這個越人又根據上文的損至的道理引申說明,認為無脈的原因有兩方面,不能一概而論為死亡。
按:損脈者,遲脈也,至脈者,數脈也,曷不云乎遲數,而言損至者何也?蓋遲數之脈,統攝寒熱表裡虛實,所包者廣,越人恐後學之誤會,故以一息四至,終於十二三至為至,始於一息二至,終於兩息一至為損,明損脈從上而下,由肺氣虛而及於腎陽竭,至脈從下而上,由腎陰虛而及於肺氣盡。
白話文:
點解:衰弱的脈象是指遲脈,強盛的脈象是指數脈,點解唔用「遲脈」或「數脈」,而係用「衰弱」同「強盛」來表示呢?因為遲脈和數脈涵蓋嘅範圍好廣,包括寒熱、表裡、虛實,越人擔心後學誤會,所以將一息脈搏跳動四次到十二三次定義為「強盛」,而將一息脈搏跳動兩次到兩息脈搏跳動一次定義為「衰弱」,清晰說明衰弱脈象係由上而下,由肺氣不足導致腎陽衰竭,而強盛脈象係由下而上,由腎陰不足導致肺氣耗盡。
然損脈之本原,病起於肺,若失冶必遞及於心脾肝腎,其損脈必反而為至脈,因腎虛火燥,復由腎而遞及肝脾心肺而死。故曰:反此者,至脈之病也。嘗見虛寒之證,末傳而現躁急之脈者,為不明治損之法,扶陽不早,延及陰氣亦竭也。夫扶陽者,扶持胃脘之陽,更察五臟之損以益之,非徒執薑桂烏附之謂也。
白話文:
損害脈絡的根本原因,症狀始於肺部,如果沒有及時治療,就會依次蔓延到心、脾、肝、腎,損害的脈絡一定會變成危急的脈象,因為腎虛導致虛火旺盛,又會從腎臟依次蔓延到肝、脾、心、肺,最終導致死亡。因此說:出現這種情況,是危重脈象的疾病。我曾見過虛寒的症狀,病情尚未發展就出現浮躁急促的脈象,這是因為沒有明確治損方法,沒有及時扶助陽氣,導致陰氣也耗盡。扶助陽氣,就是扶持胃脘部的陽氣,再察看五臟的損傷情況並加以調理,而不是單純地使用薑桂、烏附子等藥物。
更有進者,近世醫家,每以虛勞兩字為怯病通稱,不知虛損病自上而下。癆瘵病自下而上,以癆瘵法治虛損,多轉泄瀉,以虛損法治癆瘵,必致喘促,於此涇渭不分,能免於南轅北轍之相左乎?此皆不明損至之義也。越人既以損至之脈,明虛損癆瘵之治,恐急證無脈,後人不察,混入損脈,故又申明上部有脈,下部無脈,上部無脈,下部有脈之旨,而復歸重於元氣,以結此章之義。學者於此、尤宜三致意焉。
白話文:
進一步而言,近代的醫家,經常把虛勞兩個字當成所有衰弱疾病的通稱,卻不知道虛損的病症是由上往下發展的,而癆瘵的病症是由下往上發展的。用治療癆瘵的方法來治療虛損,多半會轉成腹瀉;用治療虛損的方法來治療癆瘵,必定會導致喘促。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能分辨清楚,難道能避免南轅北轍的差錯嗎?這都是因為不懂得損至的道理。越人既然根據損至的脈象,明白了虛損和癆瘵的治療方法,擔心緊急的情況下沒有脈象,後人不明白,就把損脈混入了其中,所以再次強調了上部有脈,下部沒有脈,上部沒有脈,下部有脈的原理,並且再次強調重視元氣,作為本章的總結。學者們對於這些內容,尤其應該三番兩次地仔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