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霖

《難經正義》~ 卷六 (2)

回本書目錄

卷六 (2)

1. 七十三難

七十三難曰:諸井者,肌肉淺薄,氣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

然:諸井者,木也。滎者,火也。火者木之子,當刺井者,以滎瀉之。故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瀉者不可以為補,此之謂也。

諸井在手足指梢,故曰肌肉淺薄也。氣藏於肌肉之內,肌肉淺薄,則氣亦微,故曰氣少不足使也。井為木,是火之母,滎為火,是木之子,故肝木實,瀉其滎,此瀉子之法也。如用補,則當補其合也。但瀉之復不能補,故曰不可以為補。蓋瀉則當以子,補則當以母,不可誤施也。六十九難以別經為子母,此則以一經為子母,義雖各殊,其理一也。

按:滑氏曰:詳越人此說,專為瀉井者言也,若當補井,則必補其合,故引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瀉者不可以為補,各有攸當也。補瀉反,則病益篤,而有實實虛虛之患,可不謹歟!不然瀉子法下,「故」字上,該有論補母之法,故以此二句總結之,否則文氣不屬,此中或有闕簡,經言無考,姑俟知者。

白話文:

第七十三難提到:各個井穴位於肌肉淺薄的地方,氣血也比較少,不適合直接刺激,那麼應該怎麼辦呢?

回答是:各個井穴屬性為木,滎穴屬性為火,火是木的兒子。當要刺激井穴的時候,應該用瀉滎穴的方法。所以經典上說,補法不能當作瀉法使用,瀉法也不能當作補法使用,就是這個道理。

各個井穴位於手腳指尖末梢,所以說肌肉很淺薄。氣是藏在肌肉裡面的,肌肉淺薄,氣也相對較少,所以說氣血不足。井穴屬性為木,是火的母親,滎穴屬性為火,是木的兒子,因此,如果肝木實證,就要瀉它的兒子,也就是瀉滎穴,這是瀉子法的運用。如果要用補法,就應該補它的合穴。但是瀉法之後不能再用補法,所以說瀉法不能當作補法用。總之,瀉法要瀉其子,補法要補其母,不能弄錯。第六十九難是把不同經脈看作母子,這裡則是把同一經脈裡的穴位看作母子,雖然說法不同,但道理是一樣的。

滑氏說:仔細分析扁鵲的說法,這是專門針對要瀉井穴的情況而言的。如果需要補井穴,就一定要補它的合穴。所以他引用經文說,補法不能當作瀉法使用,瀉法也不能當作補法使用,各自有各自的用法。補瀉如果搞反了,病情會更加嚴重,會出現實證更實、虛證更虛的弊端,這不得不謹慎啊!不然的話,在「瀉子法下」的「故」字之前,應該要有關於補母穴的方法,所以用這兩句話總結,否則文氣不連貫,可能是這裡有所省略,經典沒有明確的考證,只能等有識之士來補充說明了。

2. 七十四難

七十四難曰:經言春刺井,夏刺滎,季夏刺輸、秋刺經,冬刺合者,何謂也?

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滎者,邪在心;季夏刺輸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

春刺井者,井為木,非必春刺井,以其邪在肝木也。滎為火,夏刺滎者,以其邪在心火也。輸為土,季夏刺輸者,以其邪在脾土也。經為金,秋刺經者,以其邪在肺金也。合為水,冬刺合者,以其邪在腎水也。經言無考,越人去古未遠,古醫經猶得見之,而今亡矣。

按:《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篇》曰:藏主冬,冬刺井;色主春,春刺滎;時主夏,夏刺輸;音主長夏,長夏刺經;味主秋,秋刺合。是為五變,以主五俞,與此同。蓋以五臟之氣,應五時之變,而取五俞,各有所主,刺隔一穴者,皆從子以透發母氣也。一言刺之正,一言刺之變,所以不同也。

若四時氣篇曰: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甚者深取之,間者淺刺之。夏取盛經孫絡,取分肉間,絕皮膚。秋取經輸,邪在腑,取之合。冬取井滎,必深留之。此言四時之氣,各有所在,故春取經脈於分肉之間,夏取盛經孫絡,分肉皮膚,蓋春夏之氣,從內而外也。秋取經輸,邪在腑,取之合,此秋氣之復從外而內也。

冬取井滎,必深留之,謂冬氣之藏於內也。本輸篇曰:春取絡脈諸滎,大筋分肉之間,甚則深取之,間者淺取之,夏取諸輸孫絡,肌肉皮膚之上。秋取諸合,余如春法。冬取諸井諸輸之分,故深留之。此言陰陽氣血,隨四時之生長收藏,而淺深出入也。春氣在脈,故宜取絡脈。

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故宜取孫絡肌肉皮膚之上,此春夏之氣,從內而外也。秋氣降收,故如春法。蓋復從孫絡而入於絡脈也。冬氣收藏,故欲深而留之。此四時出入之序,人氣之所處,病之所舍,五臟應五時之所宜也。此兩節又不同,然各有義理所在,不必求合也。

其肝心脾肺腎,而繫於春夏秋冬者,何也?

然:五臟一病,輒有五也。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肝也;喜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肝也,其病眾多,不可盡言也。四時有數,而並繫於春夏秋冬者也。針之要妙,在於秋毫者也。

此復問肝心脾肺腎繫於春夏秋冬之故,然五臟一病,輒有五邪,未可拘也。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肝主色也。臊臭者肝也,而中有心病,心主臭,入肝為臊也。喜酸者肝也,而中有脾病,脾主味,入肝為酸也。喜呼者肝也,而中有肺病,肺主聲,入肝為呼也。喜泣者肝也,而中有腎病,腎主液,入肝為泣也。

舉一肝臟,余可類推,以明五臟六腑之病眾多,不止於此,而皆統於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所屬,如四時之有定數,而並繫於春夏秋冬之所屬也。然其用針要妙,則在於秋毫之間,而其變無窮也。惟所問五臟之病,何以與四時相應,而答辭止言病狀如此,滑氏疑有闕誤,信夫。

白話文:

《七十四難》說:經書上說春天刺井穴、夏天刺滎穴、季夏刺輸穴、秋天刺經穴、冬天刺合穴,這是什麼意思呢?

回答是:春天刺井穴,是因為邪氣在肝;夏天刺滎穴,是因為邪氣在心;季夏刺輸穴,是因為邪氣在脾;秋天刺經穴,是因為邪氣在肺;冬天刺合穴,是因為邪氣在腎。

春天刺井穴,井屬木,並非一定要在春天刺井穴,而是因為邪氣在肝木。滎屬火,夏天刺滎穴,是因為邪氣在心火。輸屬土,季夏刺輸穴,是因為邪氣在脾土。經屬金,秋天刺經穴,是因為邪氣在肺金。合屬水,冬天刺合穴,是因為邪氣在腎水。經書上的說法已經無法考證了,越人距離古代不遠,還能看到古代醫經,而現在已經失傳了。

《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篇》說:藏主冬,冬天刺井穴;色主春,春天刺滎穴;時主夏,夏天刺輸穴;音主長夏,長夏刺經穴;味主秋,秋天刺合穴。這是五種變化,用來對應五種穴位,與前面的說法相同。這是用五臟的氣,來對應五個時節的變化,而選取五個腧穴,每個穴位都有所主。刺隔一個穴位,都是從子來透發母氣的。一種說法是刺的正理,一種說法是刺的變化,所以說法不同。

《四時氣篇》說:春天取經脈,在肌肉之間,病重的深刺,病輕的淺刺。夏天取盛經的孫絡,在肌肉皮膚之間,刺破皮膚。秋天取經和輸穴,邪氣在腑,取合穴。冬天取井穴和滎穴,一定要深刺並留針。這是說四時之氣,各有其所在,所以春天在肌肉之間取經脈,夏天在肌肉皮膚之間取盛經孫絡,這是春夏之氣,從內向外散發。秋天取經和輸穴,邪氣在腑,取合穴,這是秋氣從外向內收斂。冬天取井穴和滎穴,一定要深刺並留針,這是說冬氣藏於內。

《本輸篇》說:春天取絡脈和各個滎穴,在肌肉之間,病重的深刺,病輕的淺刺;夏天取各個輸穴和孫絡,在肌肉皮膚之上;秋天取各個合穴,其他和春天的方法一樣;冬天取各個井穴和輸穴之間,所以要深刺並留針。這是說陰陽氣血,隨著四時的生長收藏,而有淺深出入的變化。春天的氣在脈,所以應該取絡脈。夏天的氣在孫絡,長夏的氣在肌肉,所以應該取孫絡和肌肉皮膚之上,這是春夏之氣,從內向外散發。秋天的氣下降收斂,所以和春天的方法一樣,從孫絡進入絡脈。冬天的氣收藏,所以要深刺並留針。這是四時出入的順序,人氣所在的位置,病邪所停留的地方,五臟對應五時的適宜。這兩段說法又不同,但是各有其道理所在,不必強求一致。

肝、心、脾、肺、腎與春夏秋冬相聯繫,是什麼原因呢?

回答是:五臟一旦生病,往往會出現五種表現。比如肝病,臉色發青是肝的表現,有臊臭味是肝的表現;喜歡吃酸是肝的表現,喜歡呼氣是肝的表現,喜歡哭泣是肝的表現。疾病的表現有很多,說不完的。四時有規律,而五臟也與春夏秋冬相聯繫。用針的精妙之處,在於細微的差別之間。

這是再次問肝、心、脾、肺、腎與春夏秋冬相聯繫的原因。回答說五臟一旦生病,往往會有五種邪氣,不能拘泥於一種。比如肝病,臉色發青是肝的表現,因為肝主色。有臊臭味是肝的表現,是因為有心病的關係,心主臭味,進入肝就成了臊味。喜歡吃酸是肝的表現,是因為有脾病的關係,脾主味道,進入肝就成了酸味。喜歡呼氣是肝的表現,是因為有肺病的關係,肺主聲音,進入肝就成了呼氣。喜歡哭泣是肝的表現,是因為有腎病的關係,腎主液體,進入肝就成了哭泣。

舉肝臟為例,其他臟腑可以類推,來說明五臟六腑的疾病有很多種,不止於此,但都統屬於金木水火土五行所屬,就像四時有規律一樣,也與春夏秋冬相聯繫。然而用針的要領,在於細微之處,而變化無窮。只是所問的五臟之病,為何與四時相應,而回答卻只說病症如此,滑氏認為這裡有缺失,確實如此。

3. 七十五難

七十五難曰: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

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東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東方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肺也,則知肺虛。瀉南方火,補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

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

此章諸家詮註,皆未足達越人之旨,惟徐氏《經釋》庶乎近焉,今就其義而引申之。東方實,西方虛者。東方木也,肝也,西方金也,肺也。人之五臟,應乎五行,宜平伏,不宜偏勝,若或一臟獨勝,則疾病生,須憑補瀉以調之也。調之之法,而言瀉南方,補北方者,南方火為木之子,北方水為木之母也。

論五行本然之道,木實金當平之,火實水當平之,土實木當平之,金實火當平之,水實土當平之,此自然之理也。今東方肝實,西方肺虛,金虛何能平木,論治當抑其太過,扶其不及,故曰瀉南方火,補北方水,此實則瀉其子也。夫火者,木之子也,水者,木之母也,瀉火則火衰,而盜泄母氣,其火之勢減,亦不能凌金,補水則火氣愈弱,更竊木氣,故曰水勝火也。況木氣即泄,金不受凌,則虛者自復,復則遂得平木之實用。

水既剋火,其勢益實,是以木之母水,勝木之子火也。而謂之子令母實,母令子虛者,蓋木之子火,為木之母水所剋制,則火能益水之氣,故曰子令母實,而水剋火,能奪火之氣,故曰母令子虛也。觀上下文義,則此子母兩字,皆就肝木而言,抑木即所以扶金也。越人恐讀者誤會,更申其義曰:故瀉火補水者,欲令金得以平木也。

若不知治金虛之法,止以一經為補瀉,則他病亦不能治也。金下之不字,滑氏謂衍文宜刪,極是。

按:滑氏曰: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文。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者,木金火水,欲更相平也。木火土金水之欲實,五行之貪勝而務權也。金水木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勝,而制其貪也。經曰:一臟不平,所勝平之,東方肝也,西方肺也。東方實,則知西方虛矣,若西不虛,則東方安得過於實耶?或瀉或補,要亦抑其盛,濟其不足,損過就中之道也。

水能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瀉南方火者,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補北方水者,益子之氣,使不食於母也。如此,則過者退而抑者進,金得平其木,而東西方無復偏勝偏虧之患矣。越人之意,大抵謂東方過於實,而西方之氣不足,故瀉火以抑其木,補水以濟其金,是乃使金得與水相停,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

若曰金不得平木,則前後文義窒礙,竟說不通,使肝木不過,肺金不虛,復瀉火補水,不幾於實實虛虛耶?八十一難文義,正與此互相發明。九峰蔡氏謂水火金木土,惟修取相制,以泄其過,其意亦同。故結句云: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蓋為知常而不知變者之戒也。此篇大意,在肝實肺虛,瀉火補水上。

或問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當瀉火補土為是,蓋子有餘,則不食母之氣,母不足,則不能蔭其子,瀉南方火,乃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補中央土,則益母之氣,使得以蔭其子也,今乃瀉火補水何歟?曰:此越人之妙,一舉而兩得之者也。且瀉火一則以奪木之氣,一則以去金之克,補水一則以益金之氣,一則以制火之光,若補土則一於助金而已,不可施於兩用,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或又問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五行之道也。

今越人乃謂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何哉?曰:是各有其說也。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者,五行之生化。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者,針家之予奪,固不相侔也。四明陳氏曰:仲景云:木行乘金,名曰橫。《內經》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木實金虛,是木橫而凌金,侮所不勝也。

木實本以金平之,然以其氣正強而橫,金平之,則兩不相伏而戰,戰則實者亦傷,虛者亦敗,金虛本資氣於土,然其時土亦受制,未足以資之,故取水為金之子,又為木之母,於是瀉火補水,使水勝火,則火餒而取氣於木,木乃減而不復實,水為木母,此母能令子虛也。木既不實,其氣乃平,平則金免木凌,而不復虛,水為金子,此子能令母實也。

所謂金不得平,木不得凌,以金平其木,必瀉火補水,而旁治之,使木金之氣,自然兩平耳。今按陳氏此說,亦是有理,但為不之一字所纏,未免牽強費辭,不若直以不字為衍文爾。觀八十一篇中當知金平木一語可見矣。滑氏注,於釋子令母實,母令子虛,未能明顯,不若陳氏之說,較為曉暢也。

然以木為火之母,水為金之子為言,其義雖通,于越人之旨,究隔一間。

又按:王氏曰:余每讀至此難,未嘗不嘆夫越人之得經旨,而悼夫後世之失經旨也。先哲有言,凡讀書不可先看註解,且將經文反復而詳味之,得自家有新意,卻以註解參校,庶乎經旨昭然,而不為他說所蔽,若先看註解,則被其說橫吾胸中,自家卻無新意矣。余平生所佩服此訓,所益甚多。

且如《難經》此篇,其言周備純正,足為萬世法,後人紛紛之論,其可憑乎?夫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常道也,人皆知之。今肝實肺虛,乃不瀉肝而瀉心,此則人亦知之,至於不補肺補脾而補腎,此則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以常情觀之,則曰心火實,致肝木亦實,此子能令母實也。

脾土虛,致肺金亦虛,此母能令子虛也。心火實固由自旺,脾土虛,乃由肝木製之,法當瀉心補脾,則肝肺皆平矣。越人則不然,其子能令母實,子謂火,母謂木,固與常情無異,其母能令子虛,母謂水,子謂木,則與常情不同矣。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實」一句,言病因也。

「母能令子虛」一句,言治法也。其意蓋曰,火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過分而為病矣。今將何以處之,惟有補水瀉火之治而已。夫補水者,何謂也?蓋水為木之母,若補水之虛,使力可勝火,火勢退而木勢亦退,此則母能虛子之義,所謂不治之治也,若曰不然,則母能令子虛一句,將歸之脾肺乎?既歸於脾肺,今何不補脾乎。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

今火大旺,水大虧,火何畏乎?惟其無畏,則愈旺而莫能制,苟非滋水以求勝之,孰能勝也。「水勝火」三字,此越人寓意處,細觀之,勿輕忽也。雖瀉火補水並言,然其要又在補水耳。後人乃言獨瀉火,而不用補水。又曰瀉火即是補水,得不大違越人與經旨之意乎?若果不用補水,經不必言補北方水,越人不必言補水矣。雖水不虛,而火獨暴旺者,固不必補水亦可也。

若先因水虛而致火旺者,不補水可乎?水虛火旺而不補水,則藥至而暫息,藥過而復作,將積年累月,無有窮已,安能絕其根哉!雖苦寒之藥,通為抑陽扶陰,不過瀉火邪而已,終非腎臟本藥,不能滋養北方之真陰也。欲滋真陰,舍地黃、黃柏之屬不可也。其因有二:且夫肝之實也,心助肝,肝實之一因也;肺不能制肝,肝實之二因也。

肺之虛也,其因亦有二。心克肺,肺虛之一因也;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虛之二因也。今補水而瀉火,火退則木氣削,又金不受克而制木,東方不實矣。金氣得平,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虛矣。若以虛則補母言之,肺虛則當補脾,豈知肝氣正盛,剋土之深,雖每日補脾,安能敵其正盛之勢哉!縱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償所失矣,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或疑木旺補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故聞獨瀉火不補水論,忻然而從之,殊不知木已旺矣,何待生乎!況水之虛,雖峻補不能復其本氣,安有餘力生木哉,若能生木,則能勝火矣。或又謂補水者,欲其不食於母也,不食於母,則金還矣。豈知火剋金,土不生金,金之虛已極,尚不能自給,水雖食之,何所食乎!若然,則金虛不由於火之克,土之不生,而由於水之食耳,豈理也哉!縱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復常也。「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所以瀉火補水者,正欲使金得平木也,不字當刪去。

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虛指肺虛而言也。瀉火補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謂能治其虛,不補土,不補金,乃瀉火補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苟不能曉此法,而不能治此虛,則不須問其他,必是無能之人矣,故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若夫上文所謂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義,不解而自明,茲故弗具也。

夫越人,亞聖也,論至於此,敢不斂衽。但說者之斁蝕,故辨之。

愚按:伯仁受針法於東平高洞陽,故專以針法補瀉注,安道不習針,故以用藥論,若越人則一以貫之,學者習翫斯篇,於補瀉之法,獲益非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