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霖

《難經正義》~ 卷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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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2)

1. 五十難

五十難曰:病有虛邪,有實邪,有賊邪,有微邪,有正邪,何以別之?

然:從後來者為虛邪,從前來者為實邪,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為微邪,自病者為正邪。

此承上文五臟五邪之病,而辨其生克之義也。病有虛邪者,如心臟屬火,其病邪從肝木傳來,木生火,則木位居火之後,是生我者,邪挾生氣而來,雖進而易退,故曰從後來者虛邪也。病有實邪者,如心屬火,其病邪從脾土傳來,火生土,則土位居火之前,是受我之氣者,其力方旺,還而相剋,其勢必盛,故從前來者實邪也。

白話文:

這段文字承接上文五臟五邪的病症,探討其生克關係。

虛邪 :例如心臟屬火,其病邪來自肝木。木生火,所以肝木的位置在火位的後面,是生火之源。邪氣挾帶著生氣而來,雖然看似進逼,但容易退卻,因此稱為「虛邪」。

實邪 :例如心臟屬火,其病邪來自脾土。火生土,所以脾土的位置在火位的前面,是受火氣所生。邪氣勢力正旺,反過來剋制火,其勢必會盛行,因此稱為「實邪」。

病有賊邪者,如心屬火,其病邪從腎水傳來,水剋火,心受克而不能勝,臟氣本已相制,而邪氣挾其力而來,殘削必甚,故曰從所不勝來者,賊邪也。病有微邪者,如心屬火,其邪從肺金傳來,火剋金,金受克而火能勝,臟氣既受制於我,則邪氣亦不能深入,故曰從所勝來者,微邪也。正邪者,如心臟止有自感之邪,而無他臟干克之邪者是也。

白話文:

病有賊邪者:

當疾病是由入侵的邪氣所致時,例如,心臟屬火,而邪氣來自腎水。水能克火,心火被剋制,導致無法勝任其功能。原本臟氣之間就有相剋機制,而邪氣又趁機侵犯,造成嚴重損害。因此,這種從相生相剋的剋制方向而來的邪氣,稱為賊邪。

病有微邪者:

當疾病是由微小邪氣所致時,例如,心臟屬火,而邪氣來自肺金。火能克金,肺金被剋制,心火反倒能勝任其功能。由於臟氣已經被心火所控制,邪氣也無法深入侵害。因此,這種從相生相剋的生剋方向而來的邪氣,稱為微邪。

正邪者:

當疾病是由自身體內感生的邪氣所致,而沒有其他臟腑相剋的邪氣侵犯時,則稱為正邪。

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中風得之為虛邪,傷暑得之為正邪,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傷寒得之為微邪,中濕得之為賊邪。

白話文:

為什麼這麼說?假設心病,是因虛弱而得(稱為虛邪),是因暑熱而得(稱為正邪),是因飲食過度或勞累過度而得(稱為實邪),是因傷寒而得(稱為微邪),是因濕氣入侵而得(稱為賊邪)。

舉心為例,以發明上文之義也。中風,肝木之邪也。得之,言因中風而心得病也。肝邪乘心,是從後來者,故曰虛邪。傷暑得之,為心臟自病,故曰正邪。飲食勞倦得之,脾邪乘心,是前來者,故曰實邪。傷寒得之,肺乘心,從所勝來者,故曰微邪。中濕得之,腎邪乘心,從所不勝來者,故曰賊邪。餘臟可類推,此病傳五臟之生克也。

白話文:

以心臟為例,來闡述上文中提到的虛、正、實、微、賊邪的分類。

  • **虛邪:**如中風後出現心臟病,是肝臟虛弱之邪氣侵犯了心臟,因為是後發的,所以稱為虛邪。
  • **正邪:**如因暑邪而得心臟病,是心臟本身自病,故稱為正邪。
  • **實邪:**如因飲食勞倦而得心臟病,是脾臟虛弱之邪氣侵犯了心臟,因為是先來的,所以稱為實邪。
  • **微邪:**如因傷寒而得心臟病,是肺臟虛弱之邪氣侵犯了心臟,因為是從心臟所剋制的肺臟來的,所以稱為微邪。
  • **賊邪:**如因中濕而得心臟病,是腎臟虛弱之邪氣侵犯了心臟,因為是從心臟所不剋制的腎臟來的,所以稱為賊邪。

其他臟腑的分類也可以類推,這是各臟腑之間生剋關係的體現。

2. 五十一難

五十一難曰:病有欲得溫者,有欲得寒者,有欲得見人者,有不欲得見人者,而各不同,病在何臟腑也?

然:病欲得寒,而欲得見人者,病在腑也;病欲得溫,而不欲見人者,病在臟也。何以言之?腑者陽也,陽病欲得寒,又欲見人;臟者陰也,陰病欲得溫,又欲閉戶獨處,惡聞人聲。故以別知臟腑之病也。

白話文:

如果生病的人想要涼快,並且想要見人,表明疾病在體表(腑)。如果生病的人想要溫暖,並且不想見人,表明疾病在體內(臟)。為什麼這樣說?體表屬陽,陽性疾病想要涼快,而且想要見人;體內屬陰,陰性疾病想要溫暖,而且想要關起門獨處,不喜歡聽人說話的聲音。所以根據這些特徵可以區分疾病是屬於體表還是體內。

《素問·金匱真言論》曰:腑者,陽也,臟者,陰也。腑為陽,陽病則熱勝,故飲食衣服居處,皆欲就寒而遠熱也。陽主動而散,以應乎外,故欲得見人也。臟為陰,陰病則寒勝,故飲食衣服居處,皆欲就溫而遠寒也,陰主靜而藏,以應乎內,故閉戶獨處,惡聞人聲也。此統論臟腑陰陽大義,故與陽明脈解篇陽明病惡人與火,指一經熱甚而煩惋者,有間也。

白話文:

《素問·金匱真言論》上說:腑屬於陽,臟屬於陰。腑為陽,陽盛則發熱,所以飲食、穿著、居住環境都要趨寒避熱。陽主活動和發散,對應於外界,所以喜歡與人接觸。臟為陰,陰盛則發寒,所以飲食、穿著、居住環境都要趨溫避寒。陰主安靜和收藏,對應於內部,所以喜歡閉門獨處,不喜歡聽到人聲。這是在論述臟腑陰陽的基本原理,所以它與《陽明脈解篇》中提到的「陽明病惡人與火」,指的是某一經絡熱盛而煩躁的症狀,是有區別的。

3. 五十二難

五十二難曰:腑臟發病,根本等不?

然:不等也。其不等奈何?

然:臟病者,止而不移,其病不離其處;腑病者,彷彿賁響,上下行流,居處無常。故以此知臟腑根本不同也。

臟為陰,陰主靜,故止而不移也。腑為陽,陽主動,故上下流行也。彷彿,無形質也。賁響,動而有聲也。居無常處者,忽上忽下,即流行之謂也。臟病腑病,其根本不同者如此。

白話文:

臟器屬於陰性,陰性主靜止,所以會停留而不移動。腑器屬於陽性,陽性主活動,所以會上下流動。彷彿是指沒有具體形狀。賁響是指動起來有聲音。居無常處是指時而上升時而下降,就是流動的意思。臟器疾病和腑器疾病的根本區別就在於此。

4. 五十三難

五十三難曰:經言七傳者死,間臟者生,何謂也?

然:七傳者,傳其所勝也。間臟者,傳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傳腎、腎傳心,一臟不再傷,故言七傳者死也。

白話文:

然而:疾病會傳播到七個臟腑,傳播到一個臟腑會傷害一個臟腑。相互對應的臟腑會在疾病傳播中受到影響。為什麼這麼說呢?假設心臟有病傳染到肺臟、肺臟傳到肝臟、肝臟傳到脾臟、脾臟傳到腎臟、腎臟傳到心臟,一個臟腑不會被傷害兩次,所以說疾病會傳播七次就可能導致死亡。

七傳者,依序傳其所勝所克之臟也。如心病傳肺,是火剋金也。肺又傳肝,是金剋木也。肝又傳脾,是木剋土也。脾又傳腎,是土剋水也。腎復傳心,是水剋火也。心又欲傳肺,是七傳矣。一臟不能再受邪傷,則死矣。呂廣以(七)當作(次)字之誤,與下間字方相合,其說亦通。

白話文:

所謂「七傳」,是指疾病依序傳遞到其所剋制和被剋制的臟腑。

例如:

  • 心臟生病,傳遞到肺部,代表火剋金。
  • 肺部再傳遞到肝臟,代表金剋木。
  • 肝臟再傳遞到脾臟,代表木剋土。
  • 脾臟再傳遞到腎臟,代表土剋水。
  • 腎臟最後傳遞迴心臟,代表水剋火。
  • 心臟又想傳遞到肺部,這就是「七傳」了。

如果一個臟腑再次受到疾病侵襲,那這個人就會死亡。呂廣認為「七」字應該是「次」字的誤寫,這樣與下文的「間」字就相符,而他的說法也是合理的。

蓋心病六傳,由腎至心,心臟不能復傳至肺也。其一臟不再傷者,是指心之不任再傷於第七傳而死也。此即《素問·標本病傳論》諸病以次相傳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之義。

白話文:

心臟病共有六個傳變階段,從腎臟傳至心臟。心臟一旦受損,便無法再將病邪傳播到肺部。所謂不再傷及其他臟腑,是指心臟本身不再能承受第七階段的傳變而死亡。這與《素問·標本病傳論》中所述的「諸病按順序傳變,各有死期,不能針刺」的道理是一致的。

間臟者,傳其所生也。假令心病傳脾、脾傳肺、肺傳腎、腎傳肝、肝傳心,是子母相傳,竟而復始,如環之無端,故曰生也。

白話文:

傳遞內臟疾病的是其所屬的五行關係。例如:

  • 心臟疾病傳遞給脾臟
  • 脾臟傳遞給肺臟
  • 肺臟傳遞給腎臟
  • 腎臟傳遞給肝臟
  • 肝臟傳遞給心臟

就像這樣,五行關係相生相傳,循環不息,就像環形一樣沒有盡頭,因此稱為「生」。

間臟者,間一臟傳其所生也。如心欲傳肺,而脾者肺之母,心之子,中間間此一臟,不傳所克也。假令心病傳脾,是間肺所勝之臟,為火生土也。脾病傳肺,是間腎所勝之臟,為土生金也。肺病傳腎,是間肝所勝之臟,為金生水也。腎病傳肝,是間心所勝之臟,為水生木也。

白話文:

「間臟」的意思是指在五行相生的過程中,中間經過另一個臟腑的傳遞。

例如:

  • 心臟想要傳導到肺臟,但脾臟是肺臟的母親,也是心臟的兒子,所以在傳遞的過程中會經過脾臟,不會直接傳遞給相剋的臟腑。
  • 假設心臟有疾病傳導到脾臟,這是經過肺臟這個被心臟相剋的臟腑,也就是火生土的過程。
  • 脾臟有疾病傳導到肺臟,這是經過腎臟這個被脾臟相剋的臟腑,也就是土生金的過程。
  • 肺臟有疾病傳導到腎臟,這是經過肝臟這個被肺臟相剋的臟腑,也就是金生水的過程。
  • 腎臟有疾病傳導到肝臟,這是經過心臟這個被腎臟相剋的臟腑,也就是水生木的過程。

肝病傳心,是間脾所勝之臟,為木生火也。心病又復傳脾,則病自已,此子母相傳而生也。

5. 五十四難

五十四難曰:臟病難冶,腑病易治,何謂也?

然:臟病所以難治者,傳其所勝也;腑病易治者,傳其子也。與七傳間臟同法也。

臟病所以難治者,傳其所勝也,若傳其所生,亦易治也。腑病所以易治者,傳其所生也,若傳其所勝、亦難治也。蓋其義以臟病深,腑病淺,分其難易耳。然亦不可拘,故曰與七傳間臟同法也。

白話文:

臟腑疾病之所以難以治療,是因為它們傳播到它們所剋制的臟腑。如果傳播到它們所生的臟腑,則比較容易治療。腑腑病之所以容易治療,是因為它們傳播到它們所生的臟腑。如果傳播到它們所剋制的臟腑,則比較難以治療。因為臟病比較深,而腑病比較淺,所以才分出難易罷了。但是也不能拘泥於此,所以說在七傳中,臟腑疾病的治療方法相同。

6. 五十五難

五十五難曰:病有積有聚,何以別之?

然:積者,陰氣也,聚者,陽氣也。故陰沉而伏,陽浮而動。氣之所積名曰積,氣之所聚名曰聚。故積者五臟所生,聚者六腑所成也。積者,陰氣也,其始發有常處,其痛不離其部,上下有所終始,左右有所窮處;聚者,陽氣也,其始發無根本,上下無所留止,其痛無常處,謂之聚。故以是別知積聚也。

白話文:

「積」是陰氣,「聚」是陽氣。因此,陰氣會沉降並潛伏,陽氣會浮現並運動。氣聚集的地方稱為「積」,氣散發的地方稱為「聚」。因此,「積」是五臟所產生的,「聚」是六腑所形成的。

「積」是陰氣,一開始發作時有固定的位置,疼痛不會離開該區域,上下左右都連續發作且會蔓延到末端;「聚」是陽氣,一開始發作時沒有固定位置,上下沒有固定的停駐處,疼痛沒有固定的位置,稱為「聚」。因此,可以通過這些特徵來區分「積」和「聚」。

積者,五臟所生,臟屬陰,陰邪漸積而成,故曰積。陰主靜,故沉伏不離其處,乃臟陰氣結為病,而或兼乎血,故其部上下左右,其形大小長短,皆可循而按之也。聚者,六腑所生,腑屬陽,陽邪漸聚而成,故曰聚。陽主動,故浮動而無定處,乃純乎氣凝滯而不散,故其部無定位,其體無定形。

白話文:

積,是由五臟所產生。五臟屬於陰,陰邪逐漸積聚而成,因此稱之為積。陰主靜,所以沈伏固定,不離開它的所在,是五臟陰氣凝結而成了疾病,有時也兼帶著血液,所以它的部位上下左右,形狀大小長短,都可以依循而按壓到。

聚,是由六腑所產生。六腑屬於陽,陽邪逐漸聚合而成,因此稱之為聚。陽主動,所以浮動不定,是單純氣滯而不散開,所以它的部位沒有定點,它的形體也沒有固定的形狀。

而上下左右,流行無常也,此陰陽積聚之所由分,與五十二難當是一章,或前後錯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