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

卷一 (11)

1十三難

十三難曰: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已。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色青者,其脈弦也;赤者,其脈鉤也;黃者,其脈代也;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已,愈也。參,合也。經言,即此篇之義也。

然: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色白,其脈浮澀而短;色黑,其脈沉濡而滑。此所謂五色之與脈,當參相應也。

此論色與脈當參合相應也。色指五色之見於面者而言,脈指診言,謂營血之所循行也。尺指皮膚言,謂脈外之氣血,從手陽明之絡,而變見於尺膚,脈內之血氣,從手太陰經而變見於尺寸,此皆胃腑五臟所生之氣血,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見其色,得其脈矣。

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澀,尺之皮膚亦澀;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而病變定矣。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凡此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

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此節即其義也。夫尺膚之氣血,出於胃腑水穀之精,注於臟腑經隧,而外布於皮膚,寸口尺脈之血氣,出於胃腑水穀之精,營行於臟腑經脈之中,變見於手太陰之兩脈口,皆五臟之血氣所注,故緩急大小滑澀,如桴鼓之相應也。

徐氏謂以大小而易數字,數者一息六七至之謂,若皮膚則如何能數,不知《素問·奇病論》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是則尺膚亦有數之候也。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相應者病也。假令色青,其脈浮澀而短,若大而緩,為相勝,浮大而散,若小而滑,為相生也。

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其不相應者病也。答辭但言色脈相參,不言聲臭味,殆闕文歟?虞氏云:肝脈弦,其色青,其聲呼,其臭臊,其味酸,心脈洪,其色赤,其聲笑,其臭焦,其味苦,脾脈緩,其色黃,其聲歌,其臭香,其味甘;肺脈澀,其色白,其聲哭,其臭腥,其味辛;腎脈沉,其色黑,其聲呻,其臭腐,其味鹹;此即相應之謂也。若不相應者,舉肝木為例。

白話文

十三難

古代醫經提到:觀察病人的面色,卻診不到對應的脈象,反而出現相剋的脈象,病人可能會死亡;若出現相生的脈象,疾病就會自行痊癒。面色與脈象應當相互對應,該如何理解呢?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說:面色、脈象與尺膚(前臂皮膚)的變化,如同鼓槌與鼓聲、影子與形體一般相互呼應,不可分離。這就像樹木的根與葉的關係,根若枯死,葉也會凋萎。面色、脈象與形體肌肉的表現必須一致,因此,能掌握其中一項的是普通醫者,能掌握兩項的可稱為神醫,若能三者皆通,便是醫術高明之人。例如:面色青的人,脈象應為弦脈;面色紅的人,脈象應為鉤脈(洪脈);面色黃的人,脈象應為代脈;面色白的人,脈象應為毛脈(浮脈);面色黑的人,脈象應為石脈(沈脈)。

若面色與脈象不符,反而出現相剋的脈象,病情可能惡化致死;若出現相生的脈象,疾病則會痊癒。「已」指病癒,「參」指相互配合。醫經所說的道理,正是此篇的含義。

五臟對應五色,都會反映在面部,也應與寸口脈及尺膚的表現一致。例如:面色青的人,脈象應弦而緊;面色紅的人,脈象應浮大而散;面色黃的人,脈象應緩和而寬大;面色白的人,脈象應浮澀而短;面色黑的人,脈象應沈濡而滑。這就是所謂的五色與脈象應當相互對應。

這段論述強調面色與脈象必須相互參照。面色指臉上的五色表現,脈象指診脈結果,反映營血的運行狀態;尺膚則指皮膚的氣血變化,與脈象內外呼應。這些都是胃腑與五臟氣血的本末關係,因此觀察面色時,也需對應脈象。

脈象快,尺膚的觸感也顯急促;脈象緊,尺膚也緊繃;脈象緩,尺膚也鬆弛;脈象澀,尺膚也乾澀;脈象滑,尺膚也滑潤。

《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提到:調整脈象的緩急、大小、滑澀,就能判斷病情。脈急者尺膚也緊,脈緩者尺膚也鬆,脈小者尺膚氣弱,脈大者尺膚充盈,脈滑者尺膚滑潤,脈澀者尺膚乾澀。這些變化有輕有重,因此擅長診察尺膚者不必依賴寸口脈,擅長診脈者不必依賴面色。

能綜合面色、脈象、尺膚三者診斷的,是上等醫者(治癒率達九成);掌握兩者的是中等醫者(治癒率七成);僅知其一的是下等醫者(治癒率六成)。尺膚的氣血源自胃腑水穀精微,通過經絡布散於體表;寸口脈的氣血同樣源於胃腑,運行於經脈中,反映於手太陰脈。因此,脈象與尺膚的緩急、大小、滑澀變化,如同鼓槌與鼓聲般相應。

徐氏曾以「大小」替換「數」字,因「數脈」指一息六七至,而皮膚無法表現「數」的節奏。但《素問·奇病論》提到:「尺脈數甚者,筋急可見」,說明尺膚也可能有「數」的表現。

五臟各有對應的聲音、顏色、氣味、味道,應與寸口脈及尺膚一致,若不一致則為病態。例如:面色青者脈應弦,若出現浮澀而短脈(金剋木)或大而緩脈(土侮木),是相剋;若出現浮大而散脈(木生火)或小而滑脈(水生木),則是相生。

五臟的聲、色、臭、味本應與脈象、尺膚相應,若不對應即為病徵。答辭僅討論色脈相參,未提及其他,可能是缺漏。虞氏補充:肝脈弦、色青、聲呼、臭臊、味酸;心脈洪、色赤、聲笑、臭焦、味苦;脾脈緩、色黃、聲歌、臭香、味甘;肺脈澀、色白、聲哭、臭腥、味辛;腎脈沈、色黑、聲呻、臭腐、味鹹——這便是「相應」的定義。若不相應,以肝木為例,即為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