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卷七 (5)
卷七 (5)
1. 肺邪
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苛軫鼻,索皮於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白話文:
熱病初期會出現皮膚疼痛,鼻子不通,面部腫脹。應在皮膚施治,首先用針灸治療鼻子不通,尋找皮膚問題與肺的關聯,若找不到,則要從心臟方面考慮,因為心與火相對應。
此熱邪在肺經,故先皮膚痛,而鼻窒充面,邪浮於上也,故從皮毛以治之。針有圓扁大小九等,淺刺皮毛,當用第一針也。苛者,痛也,軫同疹,鼻上熱結成疹也。若治皮而肺邪不得去,當瀉心火以救肺金也。凡言索者,用針引氣,氣至為索得也。
白話文:
由於熱邪在肺經作祟,所以才會先出現皮膚疼痛,而鼻塞、臉紅是因為邪氣浮於上。因此,治療時要從皮膚表面著手。針灸的針有圓、扁、大小九種,對於淺刺皮膚治療,應使用第一種針。所謂「苛」,是指疼痛;「軫」同「疹」,是指鼻子上因熱邪形成的疹子。假如只治療皮膚,而無法消除肺中的熱邪,就必須瀉除心火來救護肺金。凡是說針「索」氣的,是指用針引導氣血,當氣血運行到,就稱為「索」得。
2. 心邪
熱病先身澀,倚而熱,煩悗,唇口嗌乾,取之脈,以第一針,五十九,膚脹口乾,寒汗出,索脈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白話文:
當熱病一開始身體感到不適,倚靠著東西發熱,煩躁不安,嘴脣、口腔和咽喉乾燥。摸脈象,用第一針,脈象跳動59次,皮膚浮腫,口乾,有冷汗流出,在心部找不到脈象,在水部(腎)找到了脈象。
此熱邪在心經也。先身澀,倚而熱者,鬱熱耗津液而皮乾澀,身如倚著熱物之狀,故又煩悗而唇口嗌乾也。心主血脈,故當治脈,若治脈不得邪去,當助腎水以濟之,所謂寒之不寒,是無水也,壯水以制陽光,其熱自退。既治之而膚脹口乾,身寒汗出者,衛陽已虛,故身寒膚脹而汗出,汗多傷津,故口乾,當用清補調之也。
白話文:
這股熱邪侵犯了心經。起初身體乾燥,感到像倚靠著熱物一樣,這是因為鬱熱消耗津液,導致皮膚乾燥,身體就像倚靠著熱物那樣,所以又煩躁不安,嘴脣、口和喉嚨都很乾。心經主導血脈,所以應該治療血脈,如果治療血脈而邪氣不能去除,就要幫助腎臟補充水分來輔助治療,所謂「寒之不寒」,是指身體缺少水分,必須壯大水分來抑制熱氣,熱氣自然就會退去。如果治療後出現皮膚浮腫、口乾、身體發冷出汗的症狀,說明衛陽已經虛弱,所以身體發冷、皮膚浮腫而出汗,出汗過多會傷津,所以口乾,這時候應該使用清補調養的方法治療。
3. 脾邪
熱病嗌乾多飲,善驚,臥不能起,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目眥青,索肉於脾不得,索之木,木者,肝也。
白話文:
發燒時喉嚨乾澀、很口渴,容易受驚嚇,躺著不能起來,(針刺時)要取皮膚和肌肉,用第六根針,第一個穴位在第59穴,眼睛發青,在脾臟找不到需要的肉,(就)在肝臟找,肝臟是屬木的。
此熱邪傷脾,津液不能上輸而嗌乾多飲;脾病則肝木乘之,故善驚而目眥青;臥不能起者,脾主肉,脾傷則身重也。治脾不得邪去,必當瀉肝以蘇脾困也。
白話文:
這個熱邪損傷了脾臟,導致津液無法輸送到上部,所以喉嚨乾渴並且多喝水;脾臟有病,就會導致肝木過度亢奮,因此容易受驚嚇,並且眼睛發青;如果臥牀不起,是因為脾臟主掌肌肉,脾臟受損,就會導致身體沉重。治療脾臟疾病不能只祛除邪氣,還必須瀉肝氣,才能使脾臟脫離困境。
4. 肝邪
熱病面青腦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於四逆,筋躄目浸,索筋於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
白話文:
熱病患者面色發青且頭痛,手腳煩躁不安,應在筋脈之間施治,使用第四種針法,在四肢逆冷的地方進行治療。若是筋脈問題與肝臟關聯不上,就從與肺相關的方面尋求解決,因為肺屬金。
此熱邪傷肝,故面色青;肝脈上巔入腦,故腦痛;邪入厥陰,手足躁擾,甚則四逆,筋傷而躄;肝開竅於目,肝液泄而目中含淚如水浸。從筋治肝不得愈,則治其肺,用金以制木也。
白話文:
這個熱邪傷害了肝臟,所以面部發青;肝臟的經脈往上傳入大腦,所以頭痛;邪氣進入厥陰經絡,手腳就會不安分,嚴重時出現四逆之症,筋脈受傷導致癱瘓;肝臟和眼睛相通,肝液流失就會導致眼睛裡充滿淚水,就像浸在水裡一樣。從筋脈治療肝臟卻無法痊癒,就改為治療肺臟,用金屬性質來剋制木材性質。
5. 血分邪
熱病數驚,瘛瘲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癲疾,毛髮去,索血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白話文:
熱性病頻頻出現驚厥,抽搐並且狂躁,應當用第四種針法來針刺取穴,迅速洩去多餘的熱邪,對於癲狂疾病,若皮膚毛髮處症狀不見改善,應從心臟求索血液的異常,若在心臟找不到病因,則應從腎臟求索問題的答案,因為腎與水相應。
此熱邪傷血,血心所主,而藏於肝,故數驚瘛瘲而狂,皆心肝經現證也。以針取之血脈,急瀉其有餘之邪。若成癲疾,必毛髮盡禿,血熱之極也。從血治心不得愈,仍當助腎水,以養肝制心火也。
白話文:
這種熱邪會損傷血液,而血液是由心臟控制的,並儲存在肝臟中,因此驚嚇、抽搐和發狂等徵狀,都屬於心肝經絡的異常徵兆。利用針灸的方法,取用血脈,迅速地排出體內的邪氣。如果演變成癲癇,頭髮必定會全部掉光,這是血熱到達極致的表現。從血液方面治療心臟問題,無法痊癒,仍然需要輔助腎水,來滋養肝臟,以控制心火。
6. 腎邪
熱病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刺,骨病不食,齧齒耳青,索骨於腎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
白話文:
患有嚴重發熱和骨頭疼痛,耳朵失聰且嗜睡。取髓於骨頭,用第四根針,刺入 59 下。如果骨頭有病,不能進食,會出現磨牙和耳朵發青的症狀。從腎臟尋找髓液,但沒有找到,而從脾臟(土)找到了,所以有問題的是脾臟。
此熱邪傷腎,腎主骨,骨病則身重骨痛;耳為腎竅,故耳聾;陽邪深陷入陰,故好瞑目;邪盛於裡,故不能食;齒為骨之餘,邪在骨,齒中麻癢難忍,故齧之;耳青者,腎熱生風也。從骨治腎不得愈,當治脾以勝之也。
白話文:
這種熱邪會損傷腎臟。腎臟主管骨頭,所以骨頭就會感到沉重和疼痛。耳朵是腎臟的管道,因此會耳聾。陽熱邪氣深入陰部,所以喜歡閉著眼睛。邪氣在體內盛行,所以吃不下東西。牙齒是骨頭的餘部,邪氣在骨頭裡,所以牙齒麻癢難耐,忍不住要咬東西。耳朵發青,是因為腎熱生風。從骨頭治療腎臟無法根治,應該治療脾臟來克服它。
7. 髓邪
熱病不知所痛,耳聾,不能自收,口乾,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治。
白話文:
患有熱病不知道疼痛的部位,耳朵聽不見,無法自我控制,口腔乾燥,體內陽氣過盛而稍微伴有寒象的,是因為熱邪在骨髓中,這種情況是無法治癒的。
邪熱深入骨髓,而身反不知痛處,但肢節弛縱不能收持,口乾,陽熱甚,而陰筋頗有寒;正以熱深在髓,陽閉不伸也,死不可治矣。
白話文:
當邪熱深入骨髓時,患者反而對疼痛沒有感覺,但四肢卻無力和鬆弛,無法收起和握住,口乾舌燥,表現出強烈的陽熱症狀,但陰經筋脈中卻有明顯的寒氣。這是因為邪熱深入骨髓,導致陽氣閉塞無法舒展,這種情況是無法醫治的。
8. 少陽邪
熱病頭痛,顳顬目掣脈痛,善衄,厥熱病也,取之以第三針,視有餘不足,寒熱痔。
白話文:
熱病引起的頭痛,太陽穴附近和眼睛周圍抽痛,並且脈搏也痛,容易鼻出血,這是屬於熱性厥病,治療時應使用第三種針法,根據病情的虛實來調整,同時注意寒熱和痔瘡的情況。
顳顬者,耳前足少陽經穴動也,一名腦空穴,熱邪客少陽,故頭痛而經穴與目牽掣而脈痛。血熱隨氣升則衄,故名厥熱病,以陽邪上逆,陽上盛則下虛而厥也。視其有餘不足,調之使平。邪在少陽,必發寒熱,侵入厥陰經脈,循肛而成痔也。
白話文:
顳顬穴:位於耳前,膽經上的穴位,又名腦空穴。當熱邪侵犯膽經時,會導致頭痛,並牽動經穴和脈搏疼痛。熱血隨氣上衝,則會流鼻血,故稱之為厥熱病。因為陽邪上逆,導致陽氣上盛而下虛,從而出現厥冷。根據病情的發展程度,進行相應的調理,使之恢復平衡。如果邪氣在膽經,必然會出現寒熱交替發作的現象。如果邪氣深入厥陰經脈,會沿著肛門循行,形成痔瘡。
9. 手足陽明邪
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於其腧及下諸指間,孛氣於胃絡,得氣也。
此邪熱在手足陽明經也,陽明在肌肉中,故體重,腸中熱。既取其腧及手足指,又索胃絡之氣以泄其邪也。
白話文:
患有熱病會感到身體沈重,腸道也感覺發熱,應該使用第四種針刺方法,在相應的穴位以及手指和腳趾之間進行針刺,這樣可以調理胃部的經絡,達到疏通氣機的效果。
這表明邪熱影響到了手足陽明經,由於陽明經分布在肌肉中,所以會感到身體沈重,腸道發熱。在治療時,除了針刺相關的穴位和手足的手指腳趾外,還會調節胃部的氣機來排除邪熱。
10. 脾腎經邪
熱病挾臍急痛,胸脅滿,取之湧泉與陰陵泉,取之第四針,針嗌裡。
此邪熱在脾腎兩經,故取脾腎兩經之穴以治之。
白話文:
熱病伴隨著肚臍周圍急痛,胸部和側腹部感到脹滿,應針刺湧泉穴和陰陵泉穴,再針刺第四針,刺向咽喉部位。
這是因為邪熱影響到脾經和腎經,所以要針刺脾經和腎經的穴位來治療。
11. 肺脾經邪
熱病而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取內踝上橫脈以止之。
此從肺脾兩經而治之也。
白話文:
當熱病患者出現汗出,且脈象順暢,適合發汗時,取魚際穴、太淵穴、大都穴、太白穴放血,發汗作用會消失,補益作用會導致出汗。如果出汗過多,取內踝上橫脈放血止汗。
12. 辨生死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
白話文:
患有熱病已經出汗了,但如果脈搏仍然躁動強烈,這是陰脈達到極限的情況,會死亡;如果出汗後脈搏平穩,則會康復。
此言熱邪盛而陰精涸極也。以人迎為陽脈,寸口為陰脈,寸口躁盛,故謂陰脈之極而死。即上所云邪勝而精卻也。脈靜則精存,故生。
白話文:
這句話的意思是熱邪旺盛,陰精枯竭。以人迎為陽脈,寸口為陰脈,寸口脈搏急促強盛,表示陰脈極度旺盛,所以會死亡。這就如同之前所說的邪氣盛而精氣衰竭。脈搏平穩表示精氣充足,所以會生。
熱病脈尚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
此言津液涸而不能作汗,陽邪亢極,故謂陽脈之極而死,以人迎脈更盛躁也。如得汗後,脈靜則生,義與上同。
白話文:
患有熱病,如果脈搏仍然躁動且無法出汗,這是陽氣過亢的表現,會致命;若是脈搏強勁躁動,但在出汗後轉為平穩,則能夠康復。
這是在說體內津液已經枯竭無法生成汗液,陽邪過盛,所以稱為陽氣過亢而會導致死亡,因為人迎脈更加強勁躁動。如果在出汗之後,脈搏轉為平穩就是康復的徵兆,意義與上面相同。
13. 死證
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二曰泄而腹滿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滿者死;五曰汗不出,嘔,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痙者死,腰折,瘛瘲,齒噤齘也。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白話文:
九種不可針刺的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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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不出,顴骨通紅,嘔吐不止的——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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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瀉而腹脹嚴重者——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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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光呆滯,高熱不退者——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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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和嬰兒,發熱且腹脹者——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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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不出、嘔吐、便血者——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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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根腐爛,高熱不退者——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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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而流鼻血,汗不出或汗不出至腳的——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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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發熱者——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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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且抽搐,腰部脫落,肌肉僵直,牙齒緊閉者——會死亡。凡是這九種情況,都不能針刺。
顴為骨本,腎主骨,邪熱盛,腎水枯,故顴赤;邪氣上衝脾胃則噦,古名呃逆為噦,今時或以空嘔為噦,而呃逆更為敗證也;泄瀉則邪熱應去,而腹滿反甚者,脾敗而邪仍在也;目不明者,熱傷五臟精氣,而熱不已則精竭也;老人氣血衰,嬰兒氣血弱,腹滿而熱,則邪結土敗也;汗不出,表氣不通,邪熱內傷脾胃,嘔且下血,本元脫矣;舌本爛者,邪熱遍灼三陰,臟真敗矣;咳而衄,邪熱傷肺,汗不出及出不至足,營衛經絡不通,邪無出路也;髓熱者,上條之證也;熱而痙,腰折、瘛瘲、齒噤齘者,熱極生風,筋脈拘急,角弓反張,肝腎陰涸也。凡此九證,皆死不可刺,則藥亦不可治也。
白話文:
顴骨發紅是因腎水枯竭,脾胃受邪氣上衝而導致呃逆,腹瀉卻腹脹加劇是脾氣虛弱,邪氣未消。眼睛看不清楚是熱傷五臟精氣,老人和嬰兒腹滿發熱是邪氣積聚。汗出不來,嘔吐且下血,代表元氣衰敗,舌頭潰爛是邪熱灼傷內臟。咳嗽且流鼻血是邪熱傷肺,營衛經絡不通。骨髓發熱,熱極生風,肌肉痙攣,都是重症,這些病症都屬於不可治療的絕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