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楠

《靈素節注類編》~ 卷七 (1)

回本書目錄

卷七 (1)

1. 治法

帝曰:治此諸邪奈何?岐伯曰:先其臟腑,誅其小過,後調其氣,盛者瀉之,虛者補之,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樂,定乃取之。

此言治法先分臟腑之淺深,以除其小病,再調其氣,隨宜補瀉。如治法門所云:審其形樂志苦,形苦志樂,形志皆苦,形志皆樂等,必先明知,方能識其發病之因,外感、內傷之證定,乃可如法治之也。

白話文:

黃帝問:要如何治療這些邪氣引起的疾病呢?岐伯回答說:首先要調理臟腑的功能,去除那些小的毛病,然後再調和體內的氣,氣盛的就瀉掉,氣虛的就補益,一定要先清楚了解病人的身體狀況和情緒上的苦樂,才能確定治療方法。

這段話說明治療方法要先區分病邪侵犯臟腑的深淺程度,先處理小的病症,然後再調理體內的氣,依照情況決定要補還是瀉。就像《治法門》所說的,要審視病人的身體是舒適還是痛苦、情緒是愉悅還是悲傷,身體和情緒是都痛苦還是都愉悅等等,一定要先清楚了解這些狀況,才能知道發病的原因,確定是外感還是內傷,這樣才能按照正確的方法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