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經

卷七 (1)

1卷七

2陰陽系日月第四十一

黃帝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其合之於人,奈何?」

岐伯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天為陽,地為陰。故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二月;月生於水,故在下者為陰。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為陽。」

黃帝曰:「合之於脈,奈何?」

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醜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陰;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甲主左手之少陽;己主右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戊主右手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丁主右手之陽明。此兩火併合,故為陽明。庚主右手之少陰;癸主左手之少陰;辛主右手之太陰;壬主左手之太陰。」

故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其於五臟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黃帝曰:「以治,奈何?」

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黃帝曰:「五行以東方甲乙木王春;春者蒼色,主肝;肝者,足厥陰也。今乃以甲為左手之少陽,不合於數,何也?」

岐伯曰:「此天地之陰陽也,非四時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陰陽者,有名而無形;故數之可十,離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萬,此之謂也。」

此篇之義,今無可考,而筆自清利可喜。

白話文

陰陽系日月第四十一

黃帝問:「我聽說天屬陽,地屬陰;日屬陽,月屬陰。這些與人體如何對應呢?」

岐伯回答:「人體腰以上像天,屬陽;腰以下像地,屬陰。因此,足的十二經脈對應一年十二個月。月屬水,所以下半身屬陰。手的十指對應十天干(十日),日屬火,所以上半身屬陽。」

黃帝問:「這與經脈如何結合?」

岐伯解釋:

  • 正月(寅):陽氣初生,對應左足的少陽經。

  • 六月(未):對應右足的少陽經。

  • 二月(卯):對應左足的太陽經。

  • 五月(午):對應右足的太陽經。

  • 三月(辰):對應左足的陽明經。

  • 四月(巳):對應右足的陽明經。
    (陽明經是兩陽相合,故稱「陽明」。)

  • 七月(申):陰氣初生,對應右足的少陰經。

  • 十二月(醜):對應左足的少陰經。

  • 八月(酉):對應右足的太陰經。

  • 十一月(子):對應左足的太陰經。

  • 九月(戌):對應右足的厥陰經。

  • 十月(亥):對應左足的厥陰經。
    (厥陰經是兩陰交盡,故稱「厥陰」。)

  • 天干對應

  • 甲:左手少陽經

  • 己:右手少陽經

  • 乙:左手太陽經

  • 戊:右手太陽經

  • 丙:左手陽明經

  • 丁:右手陽明經
    (陽明經是兩火相合,故稱「陽明」。)

  • 庚:右手少陰經

  • 癸:左手少陰經

  • 辛:右手太陰經

  • 壬:左手太陰經

總結:

  • 足的陽經是「陰中之少陽」,足的陰經是「陰中之太陰」。
  • 手的陽經是「陽中之太陽」,手的陰經是「陽中之少陰」。
  • 腰以上屬陽,腰以下屬陰。
  • 五臟對應:
  • 心:陽中之太陽
  • 肺:陽中之少陰
  • 肝:陰中之少陽
  • 脾:陰中之至陰
  • 腎:陰中之太陰

黃帝問:「如何應用於治療?」

岐伯回答:

  • 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避免針刺左足的陽經。
  • 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避免針刺右足的陽經。
  • 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避免針刺右足的陰經。
  •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避免針刺左足的陰經。

黃帝問:「五行中東方甲乙木主春,春屬青色,對應肝,肝屬足厥陰經。但這裡卻說甲對應左手少陽經,與五行次序不符,為何?」

岐伯解釋:「這是天地陰陽的劃分,並非按四時五行的順序排列。陰陽雖有名稱卻無固定形體,可延伸為十、百、千、萬種變化,道理就在於此。」

3病傳第四十二

黃帝曰:余受九針於夫子,而私覽於諸方。或有導引、行氣、喬(喬即蹺字)摩、灸、熨、刺、𤋲、飲藥之一者。(諸方之書各明其一法也)可獨守耶?將盡行之乎?

岐伯曰:諸方者,眾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盡行也。

黃帝曰:此乃所謂守一勿失、萬物畢者也。今余已聞陰陽之要、虛實之理、傾移之過、可治之屬,願聞病之變化、淫傳絕敗,而不可治者,可得聞乎?

岐伯曰:要乎哉問道!昭乎其如日醒;窘乎其如夜瞑。能被而服之,神與俱成。畢將服之,神自得之。生神之理,可著於竹帛,不可傳於子孫。

黃帝曰:何謂日醒?

岐伯曰:明於陰陽,如惑之解,如醉之醒。

黃帝曰:何謂夜瞑?

岐伯曰:喑乎其無聲,漠乎其無形。是故折毛髮、理正氣;橫傾淫邪,泮衍血脈,傳溜大氣入臟;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

黃帝曰:大氣入臟奈何?

岐伯曰:病先發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病先發於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病先發於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腎;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病先發於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腎,三日而之膂膀胱;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病先發於胃,五日而之腎,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上之心;二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昳。

病先發於腎,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腸;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病先發於膀胱,五日而之腎,一日而之小腸,一日而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

諸病以次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間一臟及二三四臟者,乃可刺。

布局運筆。緩急得宜。操縱有力。

白話文

病傳第四十二

黃帝說:「我從老師那裡學到九針的醫術,也私下研讀各種醫方。有的專注導引行氣、按摩、灸療、溫熨、針刺、火灸或服藥等單一療法(各醫書只闡明一種方法),該堅守其中一種,還是全部施行呢?」

岐伯回答:「這些醫方是針對大眾的療法,並非一個人需全部執行。」

黃帝說:「這就是所謂『掌握根本原則,萬事皆能貫通』的道理吧!如今我已明白陰陽的關鍵、虛實的原理、病情惡化的緣由,以及可治之症。但我想瞭解疾病如何演變、邪氣傳遞導致衰竭而無法醫治的情況,能否請您說明?」

岐伯答道:「這問題切中要害啊!明白時如白日般清醒,困惑時卻像黑夜般昏昧。若能領悟並實踐,精神與醫術便能融會貫通。真正掌握後,醫理自會瞭然於心。這等奧妙的道理可記載於典籍,卻未必能傳授給子孫。」

黃帝問:「什麼是『如白日清醒』?」
岐伯解釋:「通曉陰陽之理,如同解開迷惑、酒醒般明朗。」

黃帝又問:「什麼是『如黑夜昏昧』?」
岐伯說:「如同無聲無形般混沌不明。因此,當邪氣損傷毛髮、擾亂正氣,或肆意入侵血脈、流注臟腑時,會引發腹痛、下焦失常,導致死亡而非生機。」

黃帝追問:「邪氣侵入臟腑會如何?」
岐伯詳細說明:

  1. 病先發於心:一日傳至肺,三日到肝,五日到脾。若三日未癒,冬季死於半夜,夏季死於正午。
  2. 病先發於肺:三日傳至肝,一日到脾,五日到胃。十日未癒,冬季死於日落,夏季死於日出。
  3. 病先發於肝:三日到脾,五日到胃,三日到腎。三日未癒,冬季死於日落,夏季死於早餐時。
  4. 病先發於脾:一日到胃,二日到腎,三日到脊背膀胱。十日未癒,冬季死於人定時(深夜),夏季死於晚飯時。
  5. 病先發於胃:五日到腎,三日到膀胱,五日上攻至心。二日未癒,冬季死於半夜,夏季死於午後。
  6. 病先發於腎:三日到膀胱,三日上攻至心,三日到小腸。三日未癒,冬季死於清晨,夏季死於傍晚。
  7. 病先發於膀胱:五日到腎,一日到小腸,一日到心。二日未癒,冬季死於雞鳴時,夏季死於午後。

凡疾病按此順序傳變,皆有特定死期,不可針治。若間隔一臟至三四臟傳變,方可施針。

(文末讚岐伯論述)佈局運筆緩急得宜,操縱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