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學海

《內經評文》~ 卷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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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2)

1. 官針第七(法星)

凡刺之要。官針最妙。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病深針淺。病氣不瀉。支為大膿。病小針大。氣瀉太甚。疾必為害。病大針小。氣不瀉泄。亦復為敗。失針之宜。大者瀉。小者不移。已言其過。請言其所施。

(以上總括大意以下分敘其事)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鑱針於病所。膚白。勿取。病在分肉間。取以員針於病所。病在經絡痼痹者。取以鋒針。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之鍉針於井滎分輸。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針。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員利針。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針。

病在中者。取以長針。病水腫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針。病在五臟固居者。取以鋒針。瀉於井滎分輸。取以四時。(此節分敘各病所宜用之法)凡刺有九。以應九變。(以原作日誤古字相近)一曰輸刺。輸刺者。刺諸經滎輸臟腧也。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

刺腑腧也。三曰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四曰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六曰大瀉刺。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鈹針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膚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焠刺。焠刺者。刺燔針。

則取痹也。(此節分敘各法所主治之病)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痹。刺此者。傍針之也。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上下行者。(四字是詮釋痛無常處也經文每多如此)直內。無拔針。以左手隨病所按之。

乃出針。復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直刺傍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也。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旁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氣小深者也。五曰揚刺。(長刺節論作陰刺甲乙經作陽刺)揚刺者。正內一。旁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博大者也。

六曰直針刺。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七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稀髮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搖而深之。致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旁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牽刺之。

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言陰刺以治寒厥為中寒也足踝後少陰是申言寒厥專刺踝後太谿也)十一曰旁針刺。旁針刺者直刺旁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髮針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此節敘刺法之外應十二經並用針之手法也)脈之所居深不見者。

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已入分肉之間。則穀氣出。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邪氣而來。

血氣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穀氣此之謂也。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也。(此節敘刺法淺深之宜是統釋五臟十二節淺深手法之大義也不作通篇之結束而作中間之樞紐是篇法之變幻)凡刺有五。以應五臟。一曰半刺。

半刺者。淺內而疾髮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取皮氣。此肺之應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前後左右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謂直刺又左右之其深盡筋上也)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曰淵刺。

一曰豈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五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此節敘刺法之內應五臟並用針之手法也)

平鋪直敘條理井然。首節從反面渾寫大意籠罩全篇。次節敘九針功用。為下文安根。下三節暢發用針手法。夾敘夾議不必互相照顧而自成文理。此篇敘用針之手法也。重刺字不重針字。故第四節特詳淺深之義。

2. 本神第八(法風)

黃帝問於岐伯曰。凡刺之法。先必本於神。血脈營氣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至其淫泆。離臟則精失。魂魄飛揚。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人之過乎。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問其故。

岐伯答曰。天在我者。德也。地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所以任物者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之志。因志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而處物。謂之智。

故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如是則邪僻不至。長生久視。是故怵惕思慮者。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因悲哀動中者。竭絕而失生。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懼者。神蕩憚而不收。

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破䐃脫肉。毛悴色夭。死於冬。脾憂愁而不解則傷意。意傷則悗亂。四肢不舉。毛悴色夭。死於春。肝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忘不精。不精則不敢正當人。陰縮而攣筋。兩脅骨不舉。毛悴色夭。死於秋。肺喜樂無極則傷魄。傷魄則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於夏。腎盛怒而不止則傷志。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毛悴色夭。死於季夏。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是故五臟主藏精者也。不可傷。

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是故用針者察觀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傷。針不可以治之也。

肝藏血。血舍魄。肝氣虛則恐。實則怒。脾藏營。營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實則腹脹。經溲不利。

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肺藏氣。氣舍魄。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胸盈仰息。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五臟不安。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謹而調之也。

以神字為主。以五臟為骨。以傷字虛實字為次第。從源頭說起。層遞而下。浩然沛然之中。鑄詞仍自精湛。非惟才大。實由理熟。是極正大光明文字。此篇言五臟之神不可傷。傷之者。其死各有期。其神未傷而氣有虛實者。可審而調之也。

白話文:

黃帝問岐伯說:凡是針刺的方法,一定先要以「神」為根本。血脈、營氣、精神,這五者是五臟所儲藏的精華。如果它們過度耗散,離開臟腑,那麼精氣就會喪失,魂魄會飛散飄盪,意志會恍惚紊亂,智慮也會喪失。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是天道的罪過還是人為的過失呢?什麼叫做「德氣」能產生精神、魂魄、心意、意志、思慮、智慮呢?請您解釋其中的道理。

岐伯回答說:天賦予我們的是「德」,地賦予我們的是「氣」,德氣相交融合而產生生命。所以生命的起源稱為「精」,陰陽兩精相合稱為「神」。隨著神氣往來的是「魂」,伴隨精氣出入的是「魄」。負責感知事物的是「心」,心中有所記憶稱為「意」,意念所執著的是「志」,順著志向變化的是「思」,因思索而產生嚮往的是「慮」,因考量而處理事物的是「智」。

所以,聰明的人養生,一定會順應四季變化,使身體適應寒暑,調和喜怒情緒,保持安穩的居所,節制陰陽,調和剛柔。這樣做,邪氣就無法入侵,就能長壽健康。因此,經常恐懼憂慮的人,會損傷精神。精神受損就會產生恐懼,導致精神耗散不止。因悲哀而情緒激動的人,會使精氣衰竭而喪失生命。過於喜樂的人,會使精神渙散而無法儲藏。憂愁的人,會使氣機閉塞而不暢通。過於憤怒的人,會使心智迷惑而無法控制。恐懼的人,會使精神散亂而無法收斂。

心臟經常恐懼憂慮,就會損傷精神。精神受損就會因為恐懼而精神失常,導致肌肉消瘦,毛髮枯槁,面色憔悴,會在冬天死亡。脾臟因憂愁而無法排解,就會損傷意念。意念受損就會昏亂,四肢無力,毛髮枯槁,面色憔悴,會在春天死亡。肝臟因悲哀而情緒激動,就會損傷魂魄。魂魄受損就會變得狂亂健忘,精神不振,不敢正面看人,導致陰部萎縮,筋脈攣縮,兩側肋骨僵硬,毛髮枯槁,面色憔悴,會在秋天死亡。肺臟因喜樂沒有節制,就會損傷魄。魄受損就會變得狂亂,狂亂的人會無法感知他人存在,皮膚乾燥焦黃,毛髮枯槁,面色憔悴,會在夏天死亡。腎臟因過於憤怒而無法停止,就會損傷意志。意志受損就會健忘,以前說過的話也會忘記,腰背無法彎曲伸展,毛髮枯槁,面色憔悴,會在季夏(夏末)死亡。經常恐懼而無法排解,就會損傷精氣。精氣受損就會骨頭痠痛,軟弱無力,四肢冰冷,精氣會不自主地流失。因此,五臟是儲藏精華的地方,不能損傷。

如果損傷了,就會失去守護,導致陰氣虛弱。陰虛則氣血不足,沒有氣血就會死亡。因此,使用針刺療法的人,要仔細觀察病人的狀態,以此來判斷精神、魂魄的存亡,以及是否產生損傷。如果五者都受損了,針刺療法就無法治癒。

肝臟儲藏血液,血液是魄的居所。肝氣虛弱就會恐懼,肝氣旺盛就會憤怒。脾臟儲藏營氣,營氣是意念的居所。脾氣虛弱就會四肢無力,五臟不安。脾氣旺盛就會腹脹,小便不順暢。

心臟儲藏脈搏,脈搏是神明的居所。心氣虛弱就會悲傷,心氣旺盛就會笑個不停。肺臟儲藏氣,氣是魄的居所。肺氣虛弱就會鼻塞不通,氣短,肺氣旺盛就會喘息咳嗽,胸悶,呼吸困難。腎臟儲藏精,精是意志的居所。腎氣虛弱就會四肢冰冷,腎氣旺盛就會脹滿。五臟不舒適,必須仔細觀察五臟的病症,來了解它們的氣是虛弱還是旺盛,謹慎的加以調理。

以「神」字為主軸,以五臟為骨架,以「損傷」和「虛實」等字眼為順序,從源頭說起,層層遞進。在浩瀚的篇幅中,字句仍然精確嚴謹,這不僅是因為作者才華橫溢,更是因為他對醫理非常熟悉。這是極為正大光明的文字。這篇文章說明五臟之神不可損傷,損傷的人,死亡各有期限。而五神沒有損傷,只是氣有虛實的人,可以仔細診斷調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