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終始第九(法野)
音氣益彰,耳目聰明。反此者,血氣不行。(此下當接邪氣來也緊而疾至其脈皆實下再當接凡刺之屬三刺至穀氣)所謂氣至而有效者,瀉則益虛。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堅如其故者,適雖言故(故字疑誤),病未去也。補則益實。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大如其故而不堅者,
適雖言快,病未去也。故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而後可得傳於終始矣。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傾,取之其經。(以下當接陰盛而陽虛文義相屬也)凡刺之屬,三刺至穀氣。邪僻妄合,陰陽易居,逆順相反,沉浮異處,四時不得,
稽留淫泆,須針而去。故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穀氣至。穀氣至而止。所謂穀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以知穀氣至也。邪氣獨去者,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故曰: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矣。(此下當接所謂氣至而有效者正申釋此段之義也)陰盛而陽虛,
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此下當接故曰從腰以上者)三脈動於足大趾之間,必審其實虛。虛而瀉之,是謂重虛,重虛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脈動而實且疾者,疾瀉之;虛而徐者,則補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動也,陽明在上,
厥陰在中,少陰在下。(自三脈動於足大趾之間至重虛病益甚當在此下)膺腧中膺,背腧中背。肩膊虛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鈹針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補須(補須二字疑有脫誤,下文所敘乃一人之病虛實互見而各據於一偏者,非可以補字統之也)。一方實,深取之。
稀按其痏,以極出其邪氣。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痏,無使邪氣得入。(自凡刺此者至此當在後一刺陽也之下)邪氣來也緊而疾,穀氣來也徐而和。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刺諸痛者,其脈皆實。(自邪氣來也至此當在前反此者血氣不行之下。
自三脈動於足大趾之間至此,皆前後文錯簡,今各分移前後,擅易經文,非徒論文,亦欲明理也,讀者諒之)。故曰: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膕。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
生於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春氣在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時為齊。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齊;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齊。病痛者,陰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陽也;病在下者,陰也。癢者,陽也,淺刺之。
終始第九(法野)
聲音與氣息更加明顯,耳聰目明。若違背此原則,血氣便無法運行。
所謂「氣至」而見效的情況:
- 瀉法:使虛弱更明顯。虛弱的表現是脈象與原先同樣大,但不堅實。若脈象依舊堅實,即使看似恢復,病邪仍未消除。
- 補法:使充實更明顯。充實的表現是脈象與原先同樣大且更堅實。若脈象大卻不堅實,即使當下感覺舒暢,病邪仍未根除。
因此,補法使氣血充實,瀉法使邪氣虛弱。疼痛雖未隨針刺立即消失,但病情必然減退。必須先通曉十二經脈的病變,才能掌握「終始」的理論。陰陽不混亂,虛實不顛倒,治療時應取相應經脈。
三刺法與穀氣:
邪氣妄自結合,陰陽錯位,逆順顛倒,脈象沈浮異常,四時氣血失調,病邪滯留擴散,需以針刺祛除。
- 一刺:排出陽分邪氣。
- 二刺:排出陰分邪氣。
- 三刺:穀氣到來,此時停針。穀氣至的表現是:補法後脈象充實,瀉法後脈象虛弱,由此可知穀氣已至。若僅邪氣祛除而陰陽未調和,雖病情好轉,但未完全康復。
陰陽盛虛的調治:
- 陰盛陽虛:先補陽,後瀉陰,以達調和。
- 陰虛陽盛:先補陰,後瀉陽,以達調和。
足部三脈的診治:
足大趾附近有三條脈動,需辨明虛實。若虛證誤瀉,會加重虛弱(「重虛」),病情惡化。針刺時以手指按壓:
- 脈動強勁急促:速用瀉法。
- 脈動虛弱緩慢:用補法。反之則病情加劇。
三脈位置:陽明在上,厥陰在中,少陰在下。
部位與治法:
- 胸膺病取胸膺腧穴,背部病取背腧穴。
- 肩膊無力:取上部穴位。
- 重舌症:以鈹針刺舌下筋。
- 手屈伸障礙:屈而不伸病在筋,伸而不屈病在骨,治療時需針對筋骨。
虛實針刺原則:
- 實證:深刺,出針後緩按針孔,使邪氣盡出。
- 虛證:淺刺,快速按壓針孔以防邪氣侵入,護養脈氣。
邪氣與穀氣的脈象區別:
- 邪氣來時脈緊急,穀氣來時脈徐緩和順。
- 脈實者深刺洩氣,脈虛者淺刺以防精氣外洩,僅祛邪氣。
疼痛與部位治療:
- 疼痛屬陰,按壓無感者需深刺。
- 病在上屬陽,病在下屬陰;瘙癢屬陽,宜淺刺。
- 腰以上病由手太陰、陽明主導;腰以下病由足太陰、陽明主導。
- 病在上取下部穴,病在下取上部穴;頭病取足穴,腰痛取膝膕穴。
四時針刺要點:
- 春氣在毛髮,夏氣在皮膚,秋氣在肌肉,冬氣在筋骨。針刺時應順應季節調整深度。
- 肥胖者用秋冬深刺法,消瘦者用春夏淺刺法。
病變根源:
疾病發生於頭則頭重,生於手則臂重,生於足則足重。治療時應先針刺病源所在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