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經注節解》~ 外篇 (20)
外篇 (20)
1. 刺要論
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二句真刺法之要道乎。但篇中所言病期,如肺動則秋病溫瘧等,言肺傷則有肺經之病,其實肺病不止於瘧,而且或未必至秋始發也,伯特舉一以示意而已。
黃帝問曰:願聞刺要。岐伯對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按:膚有文理,脈有道路,淺深合宜,乃為得也。)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臟,後生大病。(按:過則大深而真氣泄,不及則淺而邪不去,於是病轉至於深重也。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毛之長者曰毫,皮之文理曰腠理,然是二者,皆皮之可見者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泝泝然寒慄。(針經曰:「凡刺有五,以應五臟: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髮針,令針傷多如拔髮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然此其淺以應於肺,腠理毫毛猶應更淺,當取髮根淺深之半爾。肺之合皮,王於秋氣,故肺動則秋病如是也。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脾之合肉,寄王四季。又其脈從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膈,注心中。故傷肉則動脾,脾動則四季之月,腹脹煩而不嗜食也。七十二日四季之月者,謂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各十二日後,土寄王十八日也。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心之合脈,王於夏氣。真心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心包。心主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平人氣象論曰:「臟真通於心。」故脈傷則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
(肝之合筋,王於春氣。針經曰:「熱則筋緩。」故筋傷則動肝,肝動則春病如是也。)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腎之合骨,王於冬氣。腰為腎府,故骨傷則動腎,腎動則冬病腰痛也。腎之脈,直行者,從腎上貫肝膈,故脹也。按:腎傷腰痛宜矣。
其病脹者,人身中之氣,本原於命門,腎傷則命門已不能化氣,壅遏不行故脹。注言貫肝膈,夫貫肝膈何以即脹也。)刺骨無傷髓,髓傷則銷鑠胻酸,體解㑊然不去矣。(髓者骨之充。針經曰:「髓海不足,則腦轉耳鳴,胻酸眩冒。」故髓傷則腦髓銷鑠,䯒酸,體解㑊然不去也。
髓腦銷鑠,骨空之所致也。)
白話文:
刺要論
針灸過度會傷及內臟,不及則會導致外邪壅塞,這兩句話是針灸法的精髓。但文中提到的疾病發病時間,例如肺動則秋病溫瘧等,說肺受傷就會有肺經的疾病,其實肺病不只限於瘧疾,而且也不一定只在秋季發病,這只是舉例說明而已。
黃帝問道:我想了解針灸的要訣。岐伯回答說:疾病有表淺和深沉之分,針灸也有淺深之別,都要針對病情,不可超過適度。 (按:皮膚有紋理,經脈有通路,針灸的深淺要恰到好處,才能達到效果。) 過度則會傷及內臟,不及則會導致外邪壅塞,壅塞則邪氣會趁虛而入,針灸的深淺若不得當,反而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導致內臟受損,日後引發更大的疾病。(按:過度則針刺過深,真氣外泄;不及則針刺過淺,邪氣無法去除,因此病情會加重。)
所以說:疾病有的在毛髮和皮膚的紋理之間,有的在皮膚上,有的在肌肉上,有的在經脈上,有的在筋腱上,有的在骨骼上,有的在骨髓上。(毛髮較長的叫做毫毛,皮膚的紋理叫做腠理,這兩種都是皮膚可見的部分。)
因此,針刺毛髮和皮膚紋理之間,不能傷到皮膚;若傷到皮膚,就會傷及肺,肺受傷就會在秋季患上溫瘧,會有寒顫的感覺。(《針經》說:「凡是針刺有五種方法,以配合五臟:一叫做半刺,半刺就是淺刺,迅速進針,使針傷如同拔頭髮一樣,以取得皮氣,這是肺的反應。」然而,這種淺刺是用於應對肺的,而針對毛髮和皮膚紋理之間的針刺,則應該更淺,大約是頭髮根部深淺的一半。肺氣與皮膚相通,在秋季最為旺盛,所以肺受傷,就會在秋季得病。)
針刺皮膚,不能傷到肌肉;若傷到肌肉,就會傷及脾,脾受傷就會在一年四季的每三個月,也就是每隔七十二天,出現腹脹煩躁,不想吃東西的情況。(脾氣與肌肉相通,在一年四季都起作用。脾經從大腿內側前緣循行,進入腹部,與脾臟相連,絡於胃,向上通過膈肌,連接咽喉,到達舌根,散佈於舌下。分支又從胃分出,上達膈肌,注入心臟。所以傷到肌肉就會影響到脾,脾受傷,就會在四季的每個三個月,出現腹脹煩躁,不想吃東西的情況。七十二日四季之月是指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每個月的十二天之後,脾氣旺盛十八天。)
針刺肌肉,不能傷到經脈;若傷到經脈,就會傷及心臟,心臟受傷就會在夏季患上心痛。(心氣與經脈相通,在夏季最為旺盛。真心少陰經脈,起始於心中,循行於心繫和心包。心主之脈,起於胸中,循行於心包。平人氣象論說:「臟腑的真氣都通於心臟。」所以傷到經脈就會影響到心臟,心臟受傷就會在夏季患上心痛。) 針刺經脈,不能傷到筋腱;若傷到筋腱,就會傷及肝臟,肝臟受傷就會在春季患上發熱伴隨筋腱鬆弛的疾病。
(肝氣與筋腱相通,在春季最為旺盛。《針經》說:「發熱則筋腱鬆弛。」所以傷到筋腱就會影響到肝臟,肝臟受傷就會在春季出現這樣的症狀。) 針刺筋腱,不能傷到骨骼;若傷到骨骼,就會傷及腎臟,腎臟受傷就會在冬季患上腹部脹滿,腰痛的疾病。
(腎氣與骨骼相通,在冬季最為旺盛。腰部是腎臟的部位,所以傷到骨骼就會影響到腎臟,腎臟受傷就會在冬季患上腰痛。腎經的經脈,是直行的,從腎臟向上貫穿肝臟和膈肌,所以會腹部脹滿。(按:腎臟受傷導致腰痛是合理的。腹部脹滿的原因是:人體的氣,原本來自於命門,腎臟受傷,命門就無法化生氣血,氣血壅塞不通,所以才會脹滿。註解中說貫穿肝臟和膈肌,那麼貫穿肝臟和膈肌為什麼會導致脹滿呢?)) 針刺骨骼,不能傷到骨髓;若傷到骨髓,就會導致骨髓消爍,酸痛,身體無力,疾病難以痊癒。(骨髓是骨骼的充盈物。《針經》說:「骨髓不足,就會頭暈耳鳴,酸痛眩暈。」所以骨髓受損,就會導致骨髓消爍,酸痛,身體無力,疾病難以痊癒。骨髓消爍,是骨骼空虛造成的。)
2. 刺齊論
本篇大意已見刺要論篇中,而此更以刺齊名篇者,齊者一也,刺有一定之則,不可過,不可不及,蓋專論刺法之準則也。
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謂皮肉筋脈骨之分位也。)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按:新校正云:「詳此謂刺淺不至所當刺之處也,下文則誡其太深也。」)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謂反也。
(按:新校正云:「全元起本云:刺如此者,是謂傷,此皆過,過必損其血氣,是謂逆,邪必因而入也。」)
白話文:
刺齊論
這篇文章的主要內容在《刺要論》中已經說明了,而單獨以「刺齊」為篇名,是因為「齊」代表一致、均衡的意思。針灸有一定的規範,不能過度,也不能不及,這篇主要論述針灸操作的準則。
黃帝問道:我想了解針刺的深淺區分。(指的是皮膚、肌肉、筋腱、骨骼的部位。)岐伯回答道:刺入骨頭的,不會傷到筋腱;刺入筋腱的,不會傷到肌肉;刺入肌肉的,不會傷到血管;刺入血管的,不會傷到皮膚;刺入皮膚的,不會傷到肌肉;刺入肌肉的,不會傷到筋腱;刺入筋腱的,不會傷到骨頭。黃帝說: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請您解釋一下。岐伯說:刺骨而不傷筋,是指針到達筋腱就停止,不深入骨頭。刺筋而不傷肉,是指針到達肌肉就停止,不深入筋腱。
刺肉而不傷脈,是指針到達血管就停止,不深入肌肉。刺脈而不傷皮,是指針到達皮膚就停止,不深入血管。(注:新校正本註解:這裡詳細說明的是針刺過淺,沒有到達應刺的部位,下文則告誡針刺過深。)所謂刺皮而不傷肉,是指病症在皮膚裡,針刺入皮膚,不傷及肌肉。刺肉而不傷筋,是指針刺超越肌肉到達筋腱。刺筋而不傷骨,是指針刺超越筋腱到達骨頭。這些情況都屬於反向操作。
(注:新校正本註解:全元起本中記載:如果針刺如此,就是傷到了,這些都是針刺過度,過度必定損傷血氣,這是逆向操作,邪氣就會乘虛而入。)
3. 針解篇
針解者,解用針之法也。凡三段:首段正言用針之法而戒其失;次言用針之時不可翫忽;終言人身與天地相配,九針之用各有所宜,戒人誤用也。
黃帝問曰: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滿則泄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菀,積也。陳,久也。除,去也。言絡脈之中,血積而久者,針刺而除去之也。按:伯所對凡三義,而刺虛二義殊不可解,故注亦止解其菀陳之義也。
)邪勝則虛之者,出針勿按。(邪者不正之目,非本經氣,是則謂邪,非言鬼毒精邪之所勝也。按:按者,針畢出針,而隨以手指按捺針孔,慮其氣逐針而出太盡,防虛之道也。今若邪勝出針,正宜勿按以盡泄其邪,是乃所謂虛之之義也。)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
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徐出謂得經氣已久乃出之,疾按謂針出穴已,速疾按之,則真氣不泄,經脈氣全,故徐而疾乃實也。疾出針謂針入穴已,至於經脈,即疾出之,徐按謂針出穴已,徐緩按之,則邪氣得泄,精氣復固,故疾而徐乃虛也。)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
(寒溫謂經脈陰陽之氣也。)若無若有者,疾不可知也……。(言其冥昧,不可即而知也。夫不可即知,故若無;慧然神悟,故若有也。)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妄為補瀉,離亂大經。誤補實者,轉令若得;誤瀉虛者,轉令若失。故曰若得若失也。針經曰:「無實實,無虛虛。
」此其誡也。)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熱在頭身,宜鑱針;肉分氣滿,宜員針;脈氣虛少,宜鍉針;瀉熱出血,發泄固病,宜鋒針;破癰腫,出膿血,宜䤵針;調陰陽,去暴痹,宜員利針;治經絡中痛痹,宜毫針;痹深居骨解腰脊節腠之間者,宜長針;虛風舍於骨解皮膚之間,宜大針。此之謂各有所宜。
按:鍉音時。䤵音批。)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氣當時刻謂之開,已過未至謂之闔。時刻者,然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水下不已,氣行不已,如是則當刻者謂之開,過刻及未至者謂之闔也。
按:新校正云:「詳自篇首至此,文出靈樞經,素問解之,互相發明也。」甲乙經云:「補瀉之時,以針為之。」略同。)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針窮其所當補瀉也。(……各不同形,謂長短鋒穎不等。窮其補瀉,謂各隨其療而用之也。按:九針之形,今具甲乙經。)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
(不敢墮慢,失補瀉之法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壯謂持針堅定也。針經曰:「持針之道,堅者為寶。」則其義也。按:王注堅者為實,甲乙經作寶,是也,今改從之。)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人,無左右視也。(……目絕妄視,心專一務,則用之必中,無惑誤也。
)
帝曰:余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按:新校正云:「詳此文與靈樞經相出入。」)人皮應天,(覆蓋於物,天之象也。)人肉應地,(柔厚安靜,地之象也。
)人脈應人,(盛衰變易,人之象也。)人筋應時,(按:剛柔相維,象四時之遞禪。)人聲應音,(按:聲有清濁,如五音之不齊。)人陰陽合氣應律,(交會氣通,相生無替,則律之象。)人齒面目應星,(按:全元起云:人面應七星者,所謂面有七孔應之也。)人出入氣應風,(按:呼吸善變,與風相應。
)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按:經絡之多,如九野之廣。)故一針皮,二針肉,三針脈,四針筋,五針骨,六針調陰陽,七針益精,八針除風,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此之謂各有所主也。(……一鑱針,二員針,三鍉針,四鋒針,五䤵針,六員利針,七毫針,八長針,九大針。
按:九針之形,不同如此,病宜何針,各有所主,如前注所云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