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紹虞

《素問經注節解》~ 內篇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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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 (37)

1. 刺志論

論虛實常反,自是不易之理,不特針家為然。然即以針論,通篇惟末後四語,其前毫與針刺之義無涉,不知何故以刺志名篇也。

白話文:

關於虛實時常相反的說法,本是顛撲不破的道理,不僅是針灸學如此。只是就針灸學來說,通篇只有最後四句話,其前面部分都與針刺的原理無關,不知道為什麼用「針志」來作為篇名。

黃帝問曰:願聞虛實之要。岐伯對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陰陽應象大論曰:「形歸氣。」由是故虛實同焉。反謂不相合應,失常平之候也。形氣相反故病生,氣謂脈氣,形謂身形也。)谷盛氣盛,谷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靈樞經曰:「榮氣之道,內谷為寶,谷入於胃,氣傳與肺,精專者上行經隧。

白話文:

黃帝問道: 請告訴我虛與實的基本道理。

岐伯回答: 氣實則形實,氣虛則形虛,這是正常的。與此相反的情況就是疾病。

(《陰陽應象大論》說:「形歸於氣。」所以虛實的表現是一致的。如果相反,就是相應失常的徵兆。形體和氣相反就會產生疾病,這裡的「氣」指的是脈氣,「形」指的是身體的形狀。)

穀物充足,氣血就旺盛;穀物不足,氣血就虛弱,這是正常的。與此相反的情況就是疾病。

(《靈樞經》說:「榮氣的來源,內在的穀物是最重要的。穀物進入胃中,氣息傳播到肺部,精純的部分沿著經脈上升。)

」由是故穀氣虛實,占必同焉。候不相應,則為病也。)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脈者血之府,故虛實同焉。反不相應,則為病也。)

白話文:

脈囉食不言之乎 土是砭飽

帝曰:如何而反?岐伯曰:氣盛身寒,氣虛身熱,此謂反也。(按:氣為陽,陽盛則火勝而身宜熱,今不熱而反寒,陽虛則火衰而身應涼,今不涼而反熱,是病證乖舛,為反常也。按氣盛身寒四字,王本所無,甲乙經載之,與下文相應,是也,今增入之。谷入多而氣少,此謂反也。

白話文:

皇帝問:病情怎麼會相反呢?岐伯答:氣旺盛時身體卻感到寒冷,氣虛弱時身體卻感到燥熱,這就是病情相反的情況。

(注:氣屬陽,陽氣旺盛時,火氣旺盛,身體應當感到燥熱,但現在卻感到寒冷;陽氣虛弱時,火氣衰退,身體應當感到涼爽,但現在卻感到燥熱,這是病情異常,屬於反常現象。據王本記載,前四個字「氣盛身寒」並不在原典中,但甲乙經中有記載,與後文相呼應,因此現補充加入。

飲食過量而氣卻不足,這也是病情相反的情況。

谷不入而氣多,此謂反也。脈盛血少,此謂反也。脈少血多,此謂反也。按:氣多氣少,惟谷是視,脈盛脈衰,惟血是分,相反若此,必有故矣。)

白話文:

吃不下東西反而氣息多,這是反常的。脈搏有力但血氣不足,這是反常的。脈搏微弱但血氣充足,這是反常的。

說明:氣息的多寡取決於進食量,脈搏的有力與否取決於血氣的盛衰。出現這些反常的情況,必定有原因。

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傷謂觸冒也。寒傷形,故氣盛身寒;熱傷氣,故氣虛身熱。按:寒則收引而無汗,氣閉於內,故氣盛而身寒。暑則多汗而氣泄,火氣外達,故氣虛而身熱。身寒者治用辛甘,身熱者藥尚甘涼,此傷寒傷暑之大旨。證雖似反,而其病則可治。辨之不審,則害不勝言也)

白話文:

如果身體強健卻感到寒冷,可能是因為受了風寒。如果身體虛弱卻感到發熱,可能是因為受了暑熱。(受傷指的是接觸到不良因素。寒氣傷身,所以身體強健的人受寒後會感到寒冷;熱氣傷氣,所以身體虛弱的人受暑後會感到發熱。註解:寒氣會使人感到收縮和沒有汗水,氣血閉塞在體內,所以身體強健的人受寒後會感到寒冷。暑熱會使人流汗過多而氣血虛弱,火氣外散,所以身體虛弱的人受暑後會感到發熱。身體寒冷的人要使用辛甘的藥物治療,身體發熱的人要使用甘涼的藥物治療,這是治療風寒和暑熱的大原則。雖然症狀看起來相反,但病根卻是可以治療的。如果辨證不明確,後果不堪設想。)

谷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濕居下也。(按:血脫則氣泄,濕居下則火炎上,氣泄則谷不能化氣,火炎上則善食而瘦,故谷雖多而氣少也。谷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按:邪入肺胃,則氣壅盛。胃為邪踞,故谷不入而氣多也。)脈小血多者,飲中熱也。(飲謂留飲也。

白話文:

如果一個人吃很多東西卻體力不足,可能是因為失血、濕氣下沉造成的。如果一個人吃很少東西卻體力充沛,可能是因為邪氣入侵胃和肺部。脈搏細小但血多,說明體內有熱邪停留在體內的水分中。

按:飲停則化而為熱。脈小者,正氣不足。血多者,非真有餘,熱所激也。)脈大血少者,脈有風氣,水漿不入,此之謂也。(按:風氣輳泊,令血枯乾,木邪乘胃,故脈見洪大而證見血少,更且水漿不入也。注言水漿不入於脈,誤矣。)

白話文:

如果飲液停留不動,就會化成熱。脈搏微弱的人是正氣不足。血液看起來很多,其實並不是真的多,而是被熱激發出來的。脈搏強而有力、血液卻很少的人,是因為脈中有風氣,水液不能進入身體,這就是這種情況。

註解:

風氣聚集,會導致血液乾枯。木邪侵犯胃部,所以脈搏會顯得強而有力,但實際上血液很少。而且水液也無法進入身體。這裡的註解說水液不能進入脈搏是不對的。

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入為陽,出為陰。陰生於內故出,陽生於外故入。)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陽盛而陰內拒,故熱;陰盛而陽外微,故寒。按:邪氣入則實,正氣出則虛。虛必寒,實必熱,自然之理也。)

白話文:

實証是指氣進入體內,虛証是指氣從體內排出。(氣進入體內屬陽,氣排出體外屬陰。陰氣生於內臟,所以排出體外;陽氣生於外,所以進入體內。)氣實則產生熱,氣虛則產生寒。(陽氣旺盛,阻擋陰氣進入體內,所以有熱;陰氣旺盛,陽氣外散,所以有寒。注意:邪氣入侵就會產生實証,正氣外泄就會產生虛証。虛証必定有寒,實証必定有熱,這是自然規律。)

入實者,左手開針孔也;入虛者,左手閉針孔也。言用針之補瀉也。右手持針,左手捻穴。故實者右手開針孔以瀉之,虛者左手閉針孔以補之也。(按:本篇以刺志為名,然自此節以前,並無一字論針。其論針者,惟此節而已。本非針家妙旨,姑存之,以見名篇之意耳。)

白話文:

如果要「瀉法」,用左手控制針孔並打開;如果要「補法」,用左手控制針孔並閉合。這指的是用針灸來調理身體。右手拿針,左手按壓穴位。所以,要「瀉法」時,用右手打開針孔;要「補法」時,用左手閉合針孔。

(註解:這篇文章的名稱是「刺志」,但從開頭到這一節之前,並沒有提到針灸。文章中唯一提到針灸的地方就是這一節。這並不是針灸的精髓,但姑且保留這段內容,以便了解這篇文章的意圖。)

2. 刺禁論

刺以去病,欲去病而不知禁,則不惟不能去病,而反以增病,其害更有不可勝言者。篇中精義,用針者不可不知,用藥者尤當體認也。

白話文:

針灸可以去除疾病,但如果想去除疾病而不懂得節制,不僅無法治病,反而會加重病情,而且危害之大無法言喻。這篇古籍中的精要,針灸者不可不知,用藥者更應深刻體會。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岐伯對曰:臟有要害,不可不察。(按:要害者,性命之所關也。)肝生於左,肝象木,王於春,春陽發生,故生於左。肺藏於右,(肺象金,王於秋,秋陰收殺,故藏於右也。按:新校正云:「楊上善云:肝為少陽,陽長之始,故曰生;肺為少陰,陰藏之初,故曰藏。」)心部於表,腎治於裡,(按:心為牡臟,屬陽而主表,凡諸動作,皆其所部署焉。

白話文:

黃帝問:「我想要聽聽身體的要害部位。」岐伯答道:「臟腑有重要的部位,不能不瞭解。(註:要害部位是與生命息息相關的。)肝臟生長在左邊,它象徵著木,主掌春天,春天的陽氣生發,所以肝臟生長在左邊。肺臟藏匿在右邊,(肺臟象徵著金,主掌秋天,秋天的陰氣收斂殺戮,所以肺臟藏匿在右邊。註:新校正本說:「楊上善說:肝臟是少陽之氣,是陽氣開始生長,所以說『生』;肺臟是少陰之氣,是陰氣開始收藏,所以說『藏』。)」心臟主理身體外部,腎臟主理身體內部,(註:心臟屬陽,主掌身體外部,凡是各種動作,都是由心臟支配。

腎為牝藏,屬陰而主裡,凡諸臟腑,皆其所統治焉。楊上善云:「心為五臟部主,故得稱部。腎間動氣,內治五臟,故曰治。」亦是。)脾為之使,胃為之市。(按:趨走不息謂之使,脾主運化水穀以營養夫一身,其使之為乎。百物聚集謂之市,胃謂水穀之海,以變化夫五味,其市之為乎。

白話文:

腎臟是女性的藏宮,屬於陰性而主管內部,所有臟腑都由它統治。古人楊上善說:「心臟是五臟的領袖,所以稱為『部』。腎臟在五臟間活動,內部調和五臟,所以稱為『治』。」(這是同一意思。)脾臟是腎臟的使者,胃臟是腎臟的倉庫。(註解:不斷運作叫做『使者』,脾臟負責運化水穀來滋養身體,這就是它的使者功能。各種東西聚集的地方叫做『倉庫』,胃稱為水穀之海,可以消化五味,這就是它的倉庫功能。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按:楊上善云:「心下膈上為肓。心為陽,父也;肺為陰,母也。肺主氣,心主血,共榮衛於一身,故為父母。」乃王注以氣海為父母,雖上氣海在膻中,然不若楊解為更確。)七節之旁,中有小心,(按:脊骨共二十一節,自下除骶骨上數至第七節兩旁,乃腎位也。

白話文:

()膈肌的上方中央,居住著父母,(註:楊上善說:「心臟下方、膈肌上方的部位稱為肓。心臟屬陽,象徵父親;肺部屬陰,象徵母親。肺主管呼吸,心臟主管血液,共同維護身體的生命活動,因此稱作父母。」王注將氣海稱為父母,雖然上氣海位於膻中,但不如楊氏的解釋精確。)七節脊椎骨的兩旁,居住著孩子,(註:脊椎骨共有 21 節,從下方排除尾骨,向上數到第七節兩側,就是腎臟的位置。

腎兩枚,各距脊橫開一寸五分,兩腎之中,是曰命門,為火之宅,為氣之根,亦猶心君主宰諸臟腑,故曰小心也。乃王氏指為真心神靈之宮室,楊上善改小為志,以志為心之神,皆誤也。)從之有福,逆之有咎。(按:從謂各得其宜也。)

白話文:

腎臟有兩枚,分別距離脊椎左右各一寸五分。兩腎中間,稱為命門,是火的住所,是氣的源頭。就像心是君主,統領著各個臟腑,所以稱心為小心。但王氏認為命門是心神靈魂居住的宮殿,楊上善將「小」改為「志」,認為志是心的神,這些說法都是錯誤的。順應命門的保健之道,會有福氣;違逆它,就會有災禍。(註:順應是指使各個臟腑都能得到適當的滋養。)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心在氣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肝在氣為語。按:新校正云:「全元起本並甲乙經語作欠。元起云:『腎傷則欠,子母相感也。』王氏改欠為語。」)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腎在氣為嚏。按: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六日作三日。

白話文:

刺中(心臟),一天就會死亡,心臟在氣中的表現為打嗝。(心在氣中的功能是打嗝。)刺中肝臟,五天就會死亡,肝臟在氣中的表現為說話。(肝在氣中的功能是說話。按:新校正版說:「全元起本和甲乙經中『說話』都寫作『打哈欠』。元起說:『腎臟受傷就會打哈欠,這是母子相感的緣故。』王氏將『打哈欠』改為『說話』。)」刺中腎臟,六天就會死亡,腎臟在氣中的表現為打噴嚏。(腎在氣中的功能是打噴嚏。按:新校正版說:「按全元起本和甲乙經中『六天』都寫作『三天』。

」)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肺在氣為咳。)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脾在氣為吞。按: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十日作十五日。刺中五臟,與診要經終論並四時刺逆從論相重。此敘五臟相次之法,以相生為次,甲乙經以心肺肝脾腎為次,是以所克為次,全元起舊本,則散亂而無次矣。」)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白話文:

針刺刺到肺,三天就會死,其症狀就是咳嗽。(肺的作用是調節呼吸,所以咳嗽是肺的問題。)針刺刺到脾,十天就會死,其症狀就是吞嚥困難。(脾的作用是調節消化,所以吞嚥困難是脾的問題。)針刺刺到膽,一天半就會死,其症狀就是嘔吐。

(膽氣勇,故為嘔。按:新校正云:「診要經終論,刺中膽下,又云刺中膈者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而死。」)

白話文:

膽氣旺盛,所以會嘔吐。注釋:新校正的《診要經》終論提到,針灸刺入膽囊下,還有刺入隔膜的人會傷到中臟,這種病即使治好了,也活不過一年。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跗為足跗,大脈動而不止者,則胃之大經也。胃為水穀之海,血出不止,則胃氣將竭,海竭氣亡,故死。)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面中溜脈者,手太陽任脈之交會。手太陽脈,自顴而斜行,至目內眥。任脈自鼻鼽兩旁,上行至瞳子下。

白話文:

針灸足跗上部,刺中大動脈,出血不止,會死亡。(足跗是大腿和小腿之間的關節,大動脈是動脈,出血不止表示胃經受損。胃就像食物的海洋,出血不止表示胃氣將耗盡,海洋乾枯,氣息就沒有了,所以會死亡。)

針灸臉部,刺中溜脈,不幸會導致失明。(臉部的溜脈是手太陽經和任脈的交匯處。手太陽經從顴骨斜行而下,到達眼睛內側的眼角。任脈從鼻樑兩側向上行,到眼瞳下方。)

故刺面中溜脈為盲。)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腦戶,穴名,在枕骨上,通於腦中。然腦為髓之海,真氣之所聚,針入腦則真氣泄,故立死。)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喑。(舌下脈,脾之脈也。脾脈者,挾咽,連舌本,散舌下。血出不止,則脾氣不能營運於舌,故喑不能言。

白話文:

所以針刺臉部中溜脈會致盲。)針刺頭部,中腦戶穴位,刺入腦中,會立即死亡。(腦戶是穴位的名字,位於枕骨上,通達腦中。然而腦是骨髓的海洋,是真氣聚集的地方,針入腦中則真氣會外泄,所以會立即死亡。)刺舌下脈,中脈過度,會導致血流不止,最終失聲。(舌下脈是脾脈。脾脈夾住咽喉,連接舌根,散佈在舌下。血流不止,則脾氣無法運作於舌頭,所以會失聲無法言語。

按:言語之需舌,猶笙之用簧也。清濁高下,非舌不辨。今若刺血過多,則舌不便利而聲音蹇澀矣。注作脾不能運,太迂。)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布絡謂當內踝前足下空處布散之絡,正當然谷穴分也。絡中脈,則衝脈也。衝脈者,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也。

白話文:

請注意:舌之於言語,就像笙之於簧片。清濁高下,非舌不能辨別。現在如果刺血過多,則舌頭不便,聲音就會嘶啞難聽。註:認為是脾不能運化,解釋得太過迂遠。)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就會腫脹。(布絡指內踝前足下空處散佈的經絡,正是承山穴的分支;絡中脈,即衝脈;衝脈與少陰經相連,下入內踝後進入足下。)

然刺之而血不出,則腎脈與衝脈,氣並歸於然谷之中,故為腫。)刺郄中大脈,令人僕,脫色。(尋此經郄中主治,與中誥流注經委中穴正同,應郄中者以經穴為名,委中處所為名,亦猶寸口、氣口、脈口皆同一處爾。然郄中大脈者,足太陽經脈也。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合手太陽。

白話文:

不過針刺但是沒有血流出來,是因為腎經和衝脈的氣血已經同時迴流到腎部,所以會形成腫脹。針刺足太陽經的郄穴(委中穴),會令人昏厥、面色蒼白。(查看足太陽經郄穴的主治,跟足陽明經委中穴的流注治療是一樣的,稱呼「郄中」穴的是以經穴名稱命名,稱呼「委中」穴的是以位置命名,就像寸口、氣口、脈口都是同一個地方。不過,郄中的大脈指的是足太陽經絡。足太陽經的經絡,起始於眼睛內角,與手太陽經會合。)

手太陽脈,自目內眥,斜絡於顴。足太陽脈,上頭下項,又循於足。故刺之過禁,則令人仆倒而面色如脫去也。按:郄音隙。)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僕。(氣街之中,膽胃脈也。膽之脈,循脅裡,出氣街。胃之脈,挾臍,入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裡,至氣街中而合。

白話文:

手太陽經:從眼睛內角開始,沿顴骨斜行。足太陽經:向上經過頭部,向下經過頸部,再沿足部運行。所以針刺超過禁忌範圍,就會讓人摔倒,面色像死人一樣。

按摩氣街中脈,如果不出血,就會腫脹,導致肢體癱瘓。(氣街中,指的是膽經和胃經。膽經循行於肋骨內側,從氣街出來。胃經夾著肚臍,進入氣街中。它的支脈從胃的下口開始,循行於腹部內側,到氣街中與主脈會合。)

今刺之而血不出,則血脈氣並聚於中,故內結為腫,如伏鼠之形也。氣街在腹下,挾擠兩旁,相去四寸,鼠僕上一寸動脈應手也。按:新校正云:「按別本僕一作鼷。氣府論注,氣街在臍下橫骨兩端,鼠鼷上一寸也。」)刺脊間,中髓,為傴。(傴謂傴僂,身踡屈也。脊間,謂脊骨節間也。

白話文:

現在如果針刺(腫塊)而不出血,那麼血脈和元氣都聚集在腫塊內部,所以會在體內形成腫塊,形狀就像蜷縮的老鼠。氣街(氣血聚結處)位於腹下,兩側受到擠壓,兩側相距四寸,刺入老(鼠)的僕役(腳)上一寸,會觸及動脈脈搏。

註釋:新校正版本雲:「根據其他版本,『僕』一字應作『鼷』字。氣府論注釋:氣街位於臍下橫骨兩端,刺入『鼠鼷』上一寸。刺入脊骨節間,傷及骨髓,會導致駝背(傴僂,身體彎曲)。

刺中髓,則骨精氣泄,故傴僂也。按:傴音謳。)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乳之上下,皆足陽明之脈也。乳房之中,乳液滲泄,胸中氣血,皆外湊之。然刺中乳房,則氣更交湊,故為大腫。中有膿根,內蝕肌膚,化為膿水而久不愈。)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

白話文:

刺針扎到骨髓,就會導致骨頭中的精氣外泄,因此會駝背。

刺針扎到乳房上方,刺中乳房,會導致乳房腫脹,根部潰爛。(乳房的上方和下方都屬於足陽明經脈的範圍。乳房中間有乳汁滲出,胸中的氣血都會向外集中。然而,如果刺針扎中乳房,則氣血的聚集會更加嚴重,因此會導致嚴重腫脹。如果其中還有膿根,就會從內部腐蝕肌肉和皮膚,化膿成膿水,長期無法癒合。)

刺針扎到缺盆穴中間,會導致內部氣息外泄,讓人喘息、咳嗽、嘔吐。

(五臟者,肺為之蓋,缺盆為之道。肺藏氣而主息,又在氣為咳,故刺缺盆中,內陷則肺氣外泄,故令人喘咳逆也。)刺手魚腹,內陷,為腫。(手魚腹內,肺脈所流,故刺之內陷,則為腫也。按:新校正云:「甲乙經肺脈所流,作肺脈所留。」)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白話文:


五臟之中,肺在頭頂,缺盆穴是它的通達之路。肺藏氣,主導呼吸,在經絡中對應咳嗽。因此,刺刺缺盆穴,如果內陷,會導致肺氣外泄,讓人喘咳逆。

刺刺手魚腹穴,如果內陷,會導致腫脹。(手魚腹穴內,有肺脈通過,所以刺入後內陷,會導致腫脹。按:新校正本說:「甲乙經中寫作肺脈所留,而不是肺脈所流。」)

刺刺陰股穴,若刺中大脈,血流不止,會導致死亡。

(陰股之中,脾之脈也。脾者中土,孤臟以灌四旁。今血出不止,脾氣將絕,故死。)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客主人,穴名,今名上關,在耳前上廉起骨,開口有空,手少陽、足陽明脈交會於中。陷脈言刺太深也,刺太深則交脈破決,故為耳內之漏。脈內漏則氣不營,故聾。

白話文:

中醫古文:

陰股之中,脾之脈也。脾者中土,孤臟以灌四旁。今血出不止,脾氣將絕,故死。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客主人,穴名,今名上關,在耳前上廉起骨,開口有空,手少陽、足陽明脈交會於中。陷脈言刺太深也,刺太深則交脈破決,故為耳內之漏。脈內漏則氣不營,故聾。

在陰股的部位,流淌著脾臟的經脈。脾臟是人體中的「中土」,獨特的臟腑,負責滋養四肢。現在出血不止,說明脾氣快要虛脫了,所以會導致死亡。

「刺客主人」是穴位的名稱,現在稱為「上關」,位於耳前上方的突起處,開口處有空隙,手少陽經和足陽明經在這個穴位交匯。如果針刺太深,就會傷及交匯的經脈,導致耳內出血。經脈出血,氣血運行就會不暢,所以會導致耳聾。

按:新校正云:「詳客主人穴與氣穴論注同。按甲乙經及氣府論注云:『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疑注脫足少陽一脈也。」)刺膝髕,出液,為跛。(膝為筋府,筋會於中,液出筋干,故跛。)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臂太陰者,肺脈也。肺者,主行營衛陰陽,治節由之。

白話文:

據說,新的校正本說:「詳細看客主人穴和氣穴論的註解相同。根據甲乙經和氣府論的註解說:『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匯聚於此。』懷疑註解漏掉了足少陽脈。」刺膝蓋骨,流出液體,就會導致跛行。(膝蓋是筋的府,筋匯聚於此,液體流出,筋脈就受損,所以就會跛行。)刺手臂太陰脈,流出很多血,就會立刻死亡。(手臂太陰脈是肺脈。肺主導氣血循環,調節陰陽,生命機能都依賴它。

血出多則營衛絕,故立死。)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足少陰,腎脈也。貫舌絡肺,系舌本。故重虛出血,則舌難言也。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肺氣上泄,逆所致也。)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肘中謂肘屈折之中,尺澤穴中也。刺過陷脈,惡氣歸之,氣固關節,故不屈伸也。

白話文:

大量失血會導致營氣和衛氣耗竭,因此會立即死亡。)刺傷足少陰經脈,大量虛損失血,會導致舌頭難以言語。足少陰經是腎經。它貫通舌頭絡脈,連接肺部,繫住舌根。因此,大量虛損失血會導致舌頭難以言語。刺傷胸中,傷及肺部,會導致喘息和仰頭呼吸。(這是因為肺氣上泄,阻礙了正常呼吸。)刺傷肘中,傷及深層,氣血會聚集在此,導致無法彎曲和伸展。(肘中指的是肘部彎曲處,即尺澤穴附近。如果刺傷超過深層經脈,惡氣會聚集在此,阻礙關節氣血運行,因此無法彎曲和伸展。)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股下三寸,腎之絡也。衝脈與少陰之絡,皆起於腎下,出於氣街,並循於陰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刺陷脈,則令人遺溺也。)刺掖下脅間,內陷,令人咳。(掖下,肺脈也。肺之脈,從肺系,橫出掖下。真心臟脈,直行者,從心系,卻上掖下。

白話文:

  • 針刺大腿內側下方三寸,刺入凹陷處,會導致小便失禁。(大腿內側三寸是腎臟的絡脈。衝脈和少陰脈也從腎臟下方開始,經過大腿內側外陰部位。衝脈向上走,出現在子宮中。因此,刺傷這個凹陷的脈絡,會導致小便失禁。)
  • 針刺腋下肋間,刺入凹陷處,會導致咳嗽。(腋下是肺脈所在。肺脈從肺部出來,橫向經過腋下。心臟的脈絡向上走,從心臟出來,經過腋下。)

刺陷脈,則心肺俱動,故咳也。)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胞氣外泄,穀氣歸之,故少腹滿也。少腹謂臍下也。)刺腨腸,內陷,為腫。(腨腸之中,足太陽脈也。太陽氣泄故為腫。)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匡,目匡也。骨中謂目匡骨中也。匡骨中脈,目之系,肝之脈也。

白話文:

  • 針刺陷脈,會讓心肺都受到影響,導致咳嗽。
  • 針刺小腹,刺中膀胱經,會使尿液流出,讓人小腹脹滿。(這是因為膀胱氣外洩,穀氣迴流,導致小腹脹滿。小腹指的是肚臍以下。)
  • 針刺腨腸,會導致內陷和腫脹。(腨腸位於足太陽經上。太陽經的氣虛弱,所以會腫脹。)
  • 針刺眼眶骨中的陷脈,會導致流淚和失明。(眼眶是指眼睛周圍的骨頭。骨中的陷脈是眼睛與肝臟相連的經脈。)

刺內陷則目系絕,故為目漏、目盲。)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諸筋者皆屬於節,津液滲潤之。液出則筋膜乾,故不得屈伸也。)

白話文:

刺傷體內深層部位,就會導致眼睛失明,因此造成眼睛漏水、失明。)刺傷關節,導致液體流出,無法彎曲伸展。(所有筋腱都連接在關節上,津液會滲透和潤滑它們,如果液體流出,筋膜就會乾燥,因此無法彎曲伸展。)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脈數過度,故因刺而亂也。按:靈樞經氣亂作脈亂,當以氣亂為正。)無刺大怒,令人氣逆。(怒者氣逆,故刺之益甚。)無刺大勞人,(經氣越也。)無刺新飽人,(氣盛滿也。)無刺大飢人,(氣不足也。)無刺大渴人,(血脈干也。)無刺大驚人。

白話文:

過度飲酒而未刺穴道,會導致氣息紊亂。(脈搏過快,因此刺穴會使脈搏更亂。注:靈樞經將氣亂寫作脈亂,應以氣亂為正確。)未刺穴道而大發脾氣,會導致氣息鬱結。(發怒時氣息鬱結,所以刺穴會更加嚴重。)未刺穴道而過度勞累,(經絡氣血運行過度。)未刺穴道而剛飽食,(氣血充盛。)未刺穴道而極度飢餓,(氣血不足。)未刺穴道而極度口渴,(血脈乾枯。)未刺穴道而受到極度驚嚇。

(神蕩越而氣不治也。按:新校正云:「詳無刺大醉至此七條,與靈樞經相出入。靈樞經曰:新內無刺,已刺無內;新怒無刺,已刺無怒;新勞無刺,已刺無勞;已醉無刺,已刺無醉;已飽無刺,已刺無飽;已飢無刺,已刺無飢;已渴無刺,已刺無渴;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也。

白話文:

神魂動盪不安,則氣血運轉失常。**注:**校正本記載:「詳見無刺大醉至此七條,與《靈樞經》相出入。《靈樞經》曰:新近飲酒且血氣仍在臟腑內者不可刺;曾經刺絡放血者,正氣亦在臟腑內者不可刺;新近發怒,正氣仍在臟腑內者不可刺;曾經刺絡放血者,正氣仍在臟腑內者不可刺;新近勞累,正氣仍在臟腑內者不可刺;曾經刺絡放血者,正氣仍在臟腑內者不可刺;已飲酒過量不可刺;曾經刺絡放血者,正氣仍在臟腑內者不可刺;已過量飲食不可刺;曾經刺絡放血者,正氣仍在臟腑內者不可刺;已飢餓不可刺;曾經刺絡放血者,正氣仍在臟腑內者不可刺;已口渴不可刺;曾經刺絡放血者,正氣仍在臟腑內者不可刺;大驚大恐,必須等氣血安定後,方可刺絡放血。

」謹按此七條雖與靈樞經相出入,然靈樞之旨,既慎於未刺之先,復誡於已刺之後,蓋合醫者、病者而言。此篇之旨,則專指用針者言也。又按此七段,王本原刻在刺手魚腹之下,刺陰股中大脈之上,上下分裂,今移置於此。)

白話文:

這七條雖然和《靈樞經》的內容有出入,但是《靈樞經》的旨意,既重視在針刺之前要謹慎,又告誡在針刺之後要注意。這是結合醫者和患者來說的。而此篇的旨意,則是專門針對用針的人來說的。

另外,這七段內容原本王本的刻本中放在「刺手魚腹下」和「刺陰股中大脈上」之間,上下分開。現在把它移動到這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