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繆刺論
賁謂氣奔也。按:新校正云:「詳王氏以賁上為氣奔者非。楊玄操云:『賁,膈也。』是氣上走膈上也。經既雲氣上走,安得又以賁為氣奔耶。」)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痏,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謂湧泉穴,少陰之井也。在足心陷者中。刺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嗌中腫,不能內唾,時不能出唾者,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亦足少陰之絡也。以其絡並大經循喉嚨,故爾刺之。此二十九字,本錯簡在邪客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前,今遷於此。按:新校正云:「詳王注以其絡並大經循喉嚨差互。甲乙經足少陰之絡,並經上走心包。
少陰之經,循喉嚨。今王氏之注,經與絡交互,當以甲乙經為正也。」)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䏚,不可以仰息。(足太陰之絡,從髀合陽明,上貫尻骨中,與厥陰少陽結於下髎,而循尻骨內入腹,上絡嗌,貫舌中,故腰痛則引少腹,控於䏚中也。䏚謂季脅之空軟處也。
受邪氣則絡拘急,故不可以仰伸而喘息也。刺腰痛篇中無息字。按:新校正云:「詳王氏注云足太陰之絡,甲乙經乃太陰之正,非絡也。王氏謂之絡者,未詳其旨。」)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痏數,髮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腰尻骨間曰解,當中有腰俞,刺二寸,留七呼。
中誥孔穴圖經云:「左取右,右取左。」穴當中,不應爾也。次腰下挾尻有骨空各四,皆主腰痛,下髎主與經同,是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刺二寸,留十呼,灸三壯。㖠謂兩踝胂也。腰俞髁胂,皆當取之也。按:新校正云:「此邪客足太陰之絡並刺法一項,已見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詳,此特多是腰俞三字耳。別按全元起本,原無此三字。
王氏頗知腰俞無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舊無也。」)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以其經從踝內左右,別下貫胂,合膕中,故病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按: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引脅而痛下,更云內引心而痛。」)刺之從項始,數脊椎挾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刺之旁三痏,立已。
(從項始數脊椎者,謂從大椎數之,至第二椎兩旁各一寸五分,內循脊兩旁,按之有痛應手,即邪客之處也。隨痛應手深淺,即而刺之。邪客在脊骨兩旁,故言刺之旁也。)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以其經出氣街,繞髦際,橫入髀厭中,故痛,令人留於髀樞,後痛解不可舉也。
樞謂髀樞也。)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為數,立已。(……髀樞之後,則環跳穴也,以在髀樞後,故言刺髀樞後也。環跳者,足少陽脈氣所發,刺一寸,留二十呼,灸三壯。毫針者,第七針也。按:新校正云:「甲乙經云環跳穴在髀樞中,氣穴論云在兩髀厭分中,此經云刺樞中,而王氏以謂在髀樞之後者,誤也。」)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繆刺論
所謂「賁」是指氣向上衝逆。註解中提到,刺足底中央的脈絡(湧泉穴,屬足少陰腎經的井穴,位於足心凹陷處)各刺三針,左右共六針,症狀即可緩解。刺法為左側病痛刺右足,右側病痛刺左足。
若咽喉腫脹,吞嚥唾液困難或無法吐出唾液,可刺足少陰腎經的然骨前出血,症狀會立即緩解。刺法同樣遵循「左病刺右,右病刺左」的原則。
邪氣侵襲足太陰脾經的絡脈,會導致腰痛並牽引少腹及季脅部,使患者無法仰身呼吸。治療時,刺腰骶部兩側的腰俞穴,依月相盈虧決定針刺次數,刺後症狀即止,左右交叉取穴。
邪氣侵犯足太陽膀胱經的絡脈,會引發背部拘攣、僵硬及肋間牽引痛。針刺時從頸部沿脊椎兩側按壓,找到痛點後在旁刺三針,效果立現。
邪氣入侵足少陽膽經的絡脈,會造成髖關節疼痛、大腿活動受限。治療時用毫針刺髖關節處(如環跳穴),寒證則久留針,並依月相決定針刺次數,症狀可緩解。
耳聾症狀可先刺手陽明大腸經穴位,若無效,再改刺耳前通脈的穴位。